方以智哲学的局限
上面我们对方以智的哲学思想是通过他所谓的“炮制”方法,即通过蒸馏器过滤的方法,总结其积极而精华的主导因素,实际上这样杰出的理论并不是明白如画地联结成一个环链,而是通过他的烹炮古代语言的隐晦形式,特别是《易经》的象数学的形式,而断续地透露出来的。正因为这样,在他改变古代的思想材料的时候,他就大受古代形式的影响,而不能完全使用自己的语言使其内容翻然一新。他所究明的伏羲、黄帝、周公、孔子的圣训,显然是一种托古改制式的东西,甚至他所称颂的《易传》思想和邵雍的象数思想,不但和他的思想不一样,而且毋宁说是相违异的,这已经被王夫之指出,并见上引文。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他的唯物主义理论虽然寓通几于质测,比王夫之多走了一步,但依然富于形式性,这种形式性是和他的哲学洞察,是和他的科学知识的时代局限分不开的。从这里就派生出他的哲学的形而上学观点,不论他的“五行尊火”论和他的卍字周天说,或他的方圆端几说和奇偶费隐说,都不能自拔于这种局限。例如他说:“寓数约几,惟在奇偶方圆,即冒费隐。对待者一也,绝待者一也,可见不可见。”(《药地炮庄·内篇》评)尤其讲到神妙的地方,他都拿出象数二字做挡箭牌,以一御万。他的“征其端几,不离象数”的具体例子很多,例如他的《参两说》中,在说明“天地间无非参两”之后,下面排列了许多偶合的数字,整齐于所谓《河图》、《洛书》,把偶然性降在必然性里去作形而上学的素描。他甚至把一切事物的规律都还原于象数的比附引申,例如他的一篇《人身呼吸合天地卦气说》就是这样。
更需要指出的是如前面已经论究的他的机械论的特色。所谓象数,即他说的“非人之所能为也”的东西,是天地万物的最后“端几”,是“为物不二的至理”,他在《曼寓草》(下)有一篇《星土说》,其中这样说:“《河图》之如星点者,为诸图形象之祖,《洛书》之如字画者,为六书文字之宗。……文理互显,方圆互用者也。”因此,他剥去了神祖帝宗的目的论,却偷换来了象祖数宗这一机械的支配力。在他的书中处处可以看到上帝神被他剥光,然而又处处可以看到他的神而明之的机械神明说。他把自然的一切数度长短、形象损益,都说成“伦论天然,不限古今,惟神解者,乃可与言”(参看上引《诗乐论》)。他的定数、定理说更暴露了这种缺点,甚至人间的吉凶也是“数为之也”,人类的性格也是由其所处的地形所决定的,并直认“此定理也”(见前引)。请看他的一段机械论:
“阴、阳、意、言〔四字〕,皆一之因也;你、汝、若、人〔四字〕,皆二之端也;生、死、时、事〔四字〕,皆三四之参也。二、舌声,三、四、齿声,一与五、喉声,而唇腭会矣,九、专腭,八、专唇,七、则齿之精,六、则舌之尽,十者宫商之时也,中者宫商之统也。东为舌头,西为齿收,南为舌收,北则专合唇以会宫者也。春,聚声;夏,放声;秋,收声;冬,局声。秩序变化,妙哉叶乎!”(《通雅》卷首之一)
这样看来,概念和自然秩序的“玅叶”(这是他的专门术语),都是整齐而机械式的象数。因为机械论的引申,他的社会观和人生观就会有命定论的特点,例如他说,“时也,势也,英杰生此时之命也”,“听其自然,俟之之道也”,甚至说“读书固有命”(参看《岭外稿》上)。这固然由于他所处的悲剧时代所影响,如他在不能自拔于悲剧时说:“罘罗善类,不留遗巢,……豺虎生翼,嗾人诬弹”(同上),但他的命运、气运的理论却贯串于他的全书,他在公元1647年最后上南明皇帝书,还讲什么明王朝的世运:“论元会世运,我太祖开国起元,历数正未艾也!”(《徭洞废稿》)这就露出机械论的自我讽刺的矛盾来了。他批判庄子说的“知道易,勿言难”,指出庄子的矛盾理论“正好自己一掴”,而不知这里的命定论也是“正好自己一掴”,和他的自然运动的或“烹炮古今”的理论显然矛盾相违了,亦即他批判庄子所说的“其转物也穷矣”!方以智和霍尔巴赫相似,一方面承认没有运动便不能体会自然,而另一方面却用大量的篇幅来恭维宿命论。
前面已经指出,方以智的运动变化理论中的“时中”或折中的因素,也正是他的哲学思想的局限。
方以智为僧以后,由于脱离了实际斗争,又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自然科学的研究,在其著作中可以看到他受了禅学的浸染,挟带着不少唯心主义的糟粕。方以智的晚年著作大多是最近发现的抄本,颇多讹误,还有待于整理,因而对于方以智思想发展的全貌需要将来作进一步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