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项目的效果评估与结案

第五节 矫正项目的效果评估与结案

矫正项目是具有系列模块的矫正方法。当矫正项目完成就需要进行评价该矫正项目对罪犯的影响情况,并使该矫正项目结案,从而标志矫正项目开展告一段落。

一、矫正项目的效果评估

矫正项目的效果评估就是按照工作要求对某一矫正项目对罪犯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后续工作建议。

(一)矫正项目效果评估的意义

矫正项目效果评估的意义如下:

1.通过评估罪犯在接受项目矫正后的变化或者矫正效果,为后续的矫正项目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评估罪犯在接受项目矫正后的变化或者矫正效果,促进从事罪犯矫正工作的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认真履行职守。

3.通过评估罪犯在接受项目矫正后的变化或者矫正效果,检验矫正项目的操作水平与准确水平,为完善矫正项目提供基础资料。

4.通过评估罪犯在接受项目矫正后的变化或者矫正效果,将效果好的矫正项目筛选出来。

为将效果好的矫正项目筛选出来,有的国家设置了矫正项目认证制度。这项制度包括下面的内容。第一,设立矫正项目认证的权威机构。矫正项目认证的价值在于保证矫正项目矫正有效的真实性。为保证矫正项目认证的公信力,矫正项目认证的主体通常是业界的权威机构。在英国,矫正项目的认证由“矫正局认证专家组”(The Correctional Service Accreditation Panel)实施。“矫正局认证专家组”是英国司法部设立的旨在对矫正项目予以认证的机构。“矫正局认证专家组”由不同领域的专家构成,其职责就是对所申请认证的矫正项目的矫正有效性予以认证。“矫正局认证专家组”是一个顾问性的不占编制的公共性组织,其包括主席,任命的委员、提名的委员。前者是专家,后者是监狱或者保护观察机构的相关领导。“矫正局认证专家组”的认证操作根据独立的规范进行。[13]在加拿大,矫正项目的认证由“矫正项目认证小组”(Correctional Programs Accreditation Panel)实施。“矫正项目认证小组”在加拿大是矫正项目认证的权威机构。第二,设立矫正项目认证的程序。在加拿大,矫正项目认证的程序包括两部分:[14]第一部分,是对矫正项目的设计质量进行认证,包括工作人员训练与社会支持的评价;第二部分,是对矫正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质量评估进行认证,包括对设计的遵守情况,与服刑人员个案相关的管理情况。第三,明确矫正项目认证的标准。在英国,矫正项目的认证标准是要有一个有科学证据证明的能够改变人的清晰模式:罪犯能够向哪个方向改变,其证据基础是什么。[15]项目手册必须解释在什么领域可以降低服刑人员的危险;在每个阶段需要做什么,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需要描述出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罪犯的选择是什么人需要改变,降低可能的危险项目需要确定罪犯的性质。具有技能性,即向罪犯传授重新融入社会的技能。项目需要帮助罪犯在不再犯罪的前提下生活与工作。矫正项目应当具有促进参与激励的性质。矫正项目要将社区矫正与监禁联结在一起,以帮助罪犯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等等。在加拿大,矫正项目认证的标准是:矫正项目需要针对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要素[16],即矫正项目要建立在经过循证的矫正需要基础上;矫正项目需要能够为罪犯提供降低重新犯罪可能的技能,并鼓励服刑人员融入社会;要保持对罪犯的持续帮助;等等。

(二)矫正项目效果评估的模式

1.重新犯罪评价模式

重新犯罪评价模式就是通过获取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情况看使用矫正项目后的效果。国外近年经常使用这种方法评价矫正项目。例如,“凤凰涅槃”(Phoenix Program)项目在加拿大被认为是有希望成为最有效的矫正方法。[17]这个矫正项目接受综合的矫正哲学指导,其基本设计如下:接受矫正的罪犯要求待在特定的矫正设施时长不低于6个月,当然罪犯不同,所待的时间不同,平均时长是10个月。罪犯每周参加32-35个小时的治疗。矫正模块包括:心理治疗项目;被害人同情项目;认知重建;愤怒控制;性问题;药物滥用防治;防止复发;生活计划;如何实现目标项目。对接受“凤凰涅槃”矫正的罪犯进行39个月的跟踪的结果是其重新犯罪率为3.3%。

2.心理变化评估模式

矫正项目效果评估的心理变化模式就是通过实验看罪犯使用矫正项目后心理情况有何变化。这是近年我国一些监狱经常使用的模式。[18]2013年,浙江未成年犯管教所对他们所设计的攻击性矫正项目、非理性信念矫正项目、犯罪典型情景思维方式矫正项目采用实验组与对照组使用AQ攻击性问卷(AQ)、情感量表(AS)、孤独量表(LS)、自尊量表(SES)、匹兹堡睡眠指数量表(PSQI)对实验对象进行前测与后测,结果发现接受项目的罪犯,其主要指标都好于对照组。[19]李波等在北京若干监狱使用正念方法干预罪犯,使用SCL-90等量表测量发现罪犯经过干预后测结果好于前测。SCL-90后测分数低于前测,P=0.025,表明经过正念团体干预,罪犯的身心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五因素正念度量表(FFMQ)总分,抑郁自评量表(SDS)与焦虑自评量表(SAS)的变化均未达到显著水平。SDS、SAS作为评估个体抑郁、焦虑的指标,分数均略高于一般正常人群,但都没有达到心理疾病的程度。见表4-1。[20]

表4-1 各量表前后测总分比较表

图示

3.行为变化评估模式(https://www.daowen.com)

行为变化评估模式就是从不同视角看接受矫正项目的罪犯行为变化情况,主要视角有罪犯矫正人员的视角、其他罪犯的视角、罪犯本人的视角。云南小龙潭监狱对自己探索的矫正项目评估使用了“民警评价”“罪犯服刑表现记录”“罪犯矫正足迹自我记录”评估矫正项目实施的效果。上海女子监狱就阅读疗法对罪犯的影响评估就使用了罪犯自我评价这种方式。[21]见表4-2。

表4-2 阅读治疗参与者自我评估

图示

4.本书的观点

就独立判断某个矫正项目效果看,重新犯罪评价模式显然更有说服力,通过接受某种矫正项目罪犯重新犯罪情况看某种矫正项目矫正效果有无、效果大小。然而,罪犯的矫正如同其犯罪一样,并不是某一个因素就能够直接导致的,而是需要体系化的力量。关于犯罪的研究让我们知道,每个罪犯的犯罪既是他们成长中问题累积的结果,也是外界触发因素与内在问题的碰撞。正因为如此,罪犯的矫正需要系列矫正项目持续作用,而不是通过一个矫正项目毕其功于一役。通过罪犯重新犯罪情况评估某个矫正项目的效果意义有限,而寻找矫正项目对降低重新犯罪率难度却很大,毕竟罪犯重新犯罪问题不仅与矫正有关系,而且与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

心理变化评估模式的价值在于有助于了解接受项目矫正后罪犯心理的变化,包括焦虑情况、抑郁、躯体化、敌对等。该模式评估矫正项目效果的好处在于其敏感度比较高,不足在于评估结果的稳定性比较差。此外,心理变化评估模式需要量表进行前测与后测评估,其实战性较弱。

行为变化评估模式不仅可以通过不同视角观察罪犯接受矫正项目后的变化,而且外显性矫正项目的效果评价容易进行。就此点来看,行为变化评估模式优于心理变化评估模式。在行为变化评估模式下罪犯行为变化与某个矫正项目之间的关系很直接,而不像重新犯罪评价模式那样很难把握罪犯重新犯罪与某个矫正项目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矫正项目评估的价值并不是仅仅对矫正项目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还有对正在评估的矫正项目结案,并根据罪犯新的矫正需要开展新的矫正项目的意义。矫正项目评估还有对前一矫正项目开展的工作经验总结,提高罪犯矫正工作容易操作水平的意义。所以,本书认为我国在矫正项目评估模式上宜采用行为变化评估模式。

对罪犯矫正项目实施后的评估可以采用下面的评估路径:

第一,罪犯矫正工作人员对罪犯的评估。评估可以根据违反规定情况、违法情况、接受监管情况、参加劳动情况、参加罪犯教育活动情况、与罪犯矫正工作人员交往情况、与罪犯交往情况等维度进行。

第二,其他罪犯对被评估罪犯的评估。评估可以通过交往、言谈、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活动进行。

第三,罪犯对自己的评估。罪犯就自己的心态谈看法。云南小龙潭监狱为此设计了《矫正足迹》的记录本让罪犯记录参加矫正项目的变化。这个方法值得重视。

采用行为变化评估模式对矫正项目实施后效果的评估可以将评估按照两类形式推进: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在过程评估中可以在罪犯接受每个矫正模块后进行个别沟通,开展评估。罪犯矫正工作人员可以将罪犯每一次的变化记录在案。在整个矫正项目完成后,罪犯矫正工作人员可以从不同罪犯矫正工作人员的角度、其他罪犯的角度、接受矫正项目的罪犯本人的角度对矫正项目进行评估,为结案作准备。

(三)后续工作建议

在矫正项目评估过程中宜同时进行罪犯矫正需要评估,这样,从评估与罪犯矫正需要两个方面为罪犯下一个矫正项目安排作了准备。

二、矫正项目的结案

如果说罪犯矫正需要评估是矫正项目的启动,矫正项目的结案就是矫正项目的结束。

矫正项目的结案包括下面的工作内容:

(一)与案主谈话

罪犯矫正工作人员可以围绕下列几点与罪犯谈话。

1.进行中的矫正项目完成了所有模块的内容,并已经评估,即将结案。

2.对该矫正项目实施有何看法?是否满足了自己的需要?有何意见?

3.向罪犯表达期望。

(二)完成矫正项目档案的整理、保存与上传

罪犯完成矫正项目评估并结案后,罪犯矫正工作人员应当对罪犯接受矫正项目后的所有材料进行整理、保存并上传至罪犯信息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