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
说理、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三个词内涵基本相同,只是三个词的使用场合和侧重点有所不同。“说理”突出通俗立场。由罪犯矫正工作面对群体决定,罪犯矫正需要正视“通俗”。“认知改变”立足于认知的本体价值与地位。“思维方式改变”强调改变罪犯思维方式的重要性。
一、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的功能
刑法将犯罪分为法定犯与自然犯。法定犯突出犯罪的人定法根据,如金融诈骗罪,而自然犯突出犯罪的自然法根据,如强奸罪。法定犯犯罪往往有其“歪理”,如分配不公。是否自然犯的主观故意没有“歪理”?实践中,我们看到,犯自然犯的罪犯也有“歪理”。例如,强奸犯认为自己犯罪是被“勾引”。说理/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的重要功能就是改变罪犯的认知或者思维方式。
不仅如此,说理/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还可以用以干预罪犯的情绪控制水平。根据前述的情绪ABC理论,非理性的信念是导致人负面情绪的原因。如果社会个体能够控制改变非理性信念,就可以控制情绪。
二、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的问题与新探索
通过改变罪犯的观念/认知/思维影响他们具有悠久的历史。早期西方国家的罪犯改造就是试图通过给罪犯灌输基督教思想而使其改恶从善。时至20世纪,我国开始了罪犯思想改造的探索。关于思想改造,我国1994年出台的《监狱法》予以规定,这既是经验总结,也是进入改革开放后对监狱工作的要求。根据规定,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方面的教育。关于思想教育,吴宗宪教授认为,思想教育是“转变错误认识和增进道德修养为目的的教育”。[7]
无疑,罪犯思想教育非常重要,但是,罪犯思想教育存在形式化的问题,且一直很难解决。近年,我国有一些监狱,如上海女子监狱借鉴认知行为疗法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认知行为治疗是二战后兴起的心理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的不好的情绪并非来自事情本身,而是来自人对所遭遇的事情的信念、评价、解释或哲学观点。例如,一个人一直“认为”自己表现得不够好,连亲人也不喜欢自己,因此,做什么事都没有信心,心情也很不好。治疗的策略便在于帮助其重新评价自己,重建对自己的信心,更改认为自己“不好”的认知。认知行为疗法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艾利斯的理性情绪行为疗法。这种疗法主张者认为,非理性信念是情感障碍或异常行为产生的直接因素。对此,艾利斯进一步提出了“ABC”理论。据此,艾利斯认为,心理治疗就是通过患者的自我监察和治疗的反馈识别非理性信念,然后加以替代。第二种是梅肯鲍姆的认知行为疗法。梅肯鲍姆认为消极的内部语言是产生和导致行为失调的重要因素。心理治疗可以通过改变消极的内部语言,用正面的、积极的自我对话进行替代。第三种是贝克的认知疗法。这种疗法认为,感情受对事物的认知所影响和决定,心理障碍的产生并不是不良刺激的直接后果,而是经由认知加工,在歪曲或错误的思维影响下促成的,因此认知治疗重点在于矫正患者的思维歪曲。认知治疗的方法主要是帮助患者改变歪曲的错误的思维方式、内容,发展出更适应的思维方式和内容。[8]
下面我们将上海女子监狱的探索做一番基本介绍:
对罪犯的治疗包括1次预备性会谈、12次正式会谈和1次结束治疗会谈。一般为每周1次会谈,结束治疗会谈可以隔一周进行。每次时间为1-1.5小时,结束治疗会谈为15-20分钟。基本内容如下:[9]
1.预备性会谈:确认咨访双方能否进行认知治疗。包括了解女犯心理问题的由来和目前状况,了解女犯对认知治疗和咨询师的接受程度,观察和判断女犯是否适合认知治疗。矫正人员考量自己是否适合对该名女犯进行认知治疗,向女犯明确告知是否实施认知治疗。
2.正式会谈第一阶段:建立治疗关系、评估心理问题。
(1)第1次会谈:开始建立治疗关系,明确本次谈话主题,介绍认知治疗基本原理,包括结构性、周期、需要的配合度等;评估当前心理状态,指导女犯用打分的方式定量描述自己当下的心理状态,同时梳理她们的心理问题并设定具体、明确、可行的治疗目标;告知女犯认知治疗的过程,包括需要经历的阶段和时间,引导女犯配合治疗;布置家庭作业,写下犯罪经过、当时的心理活动,详细书写当下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小结和反馈,听取女犯对此次会谈的感受,预设下次会谈内容。
(2)第2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的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概念化构建病例;掌握女犯的认知架构模式,收集、分析、归纳、整理信息,完善认知构架;布置家庭作业,再次书写当下存在的心理问题;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讲述自动想法概念。
3.正式会谈第二阶段:收集、归纳、检验并调整曲解的自动想法。
(1)第3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的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识别、收集被曲解的自动想法;布置家庭作业,指导填写《每日功能失调性自动想法记录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归纳曲解的自动想法。
(2)第4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归纳被曲解的自动想法;布置家庭作业,继续填写《每日功能失调性自动想法记录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检验并调整曲解的自动想法。(https://www.daowen.com)
(3)第5-6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检验并调整被曲解的自动想法;布置家庭作业,指导填写《每日理性想法替代功能失调性自动想法记录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继续检验并调整曲解的自动想法或挖掘中间信念。
4.正式会谈第三阶段:挖掘、检验、质疑及调整中间信念。
(1)第7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挖掘中间信念;布置家庭作业,继续填写《每日理性想法替代功能失调性自动想法记录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检验、质疑及调整中间信念。
(2)第8-9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检验、质疑及调整中间信念;挑战功能失调的规则及合理假设替代;布置家庭作业,指导填写《功能失调性假设的合理替代练习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继续检验、质疑及调整中间信念或者揭示核心信念。
5.正式会谈第四阶段:揭示、检验、质疑及调整核心信念
(1)第10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揭示核心信念;布置家庭作业,指导填写《重建合理核心信念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检验、质疑及调整核心信念。
(2)第11-12次会谈:评估当前心理状态,结合上次谈话内容,检查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挑战负性核心信念、重建合理信念,共同填写《重建合理核心信念表》;布置家庭作业,指导填写《核心信念作业表》;小结和反馈,告知女犯下次将继续检验、质疑及调整核心信念或者结束治疗。
6.结束治疗会谈
明确告知女犯认知行为治疗告一段落,鼓励女犯自我调整心理状态,如果有需求可以继续寻求心理援助。
与传统的罪犯思想教育比较,认知行为疗法具有可以操作的程序,所以,这种原本用于治疗焦虑症、抑郁症的心理学方法被引入监狱工作中,而且不断被引入新领域,如南京某女子监狱使用认知行为疗法矫治有毒瘾的罪犯。此外,眉山监狱、四川未成年犯管教所也在探索使用认知行为疗法矫治有毒瘾的罪犯。
下面对南京女监的做法作一基本介绍。整个项目分为六大模块:模块一,激发改变动机模块;模块二,纠正非理性信念模块;模块三,解决不良情绪;模块四,压力耐受技巧训练;模块五,预防复吸模块;模块六,重塑社区支持模块。[10]
关于罪犯思想教育,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也不断探索新路。以美国为例,其一方面引入认知行为疗法(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另一方面将传统的《圣经》学习改造为信仰教育矫正项目(Faith-based Programming)。[11]
三、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化的考虑
我们看到“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对于罪犯矫正非常重要。传统的做法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所以,诸如认知行为疗法的思想工作方法被引入罪犯矫正工作中。然而,认知行为疗法也不是没有问题,其主要问题是操作复杂,对操作者要求高,需要由心理咨询师完成,普遍推广可能性很小,此外,罪犯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罪犯的矫正需要存在很大不同,认知行为疗法的方法还是有些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罪犯不同的矫正需要,所以,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将传统的集体教育与认知行为疗法中的操作方法结合起来,扬长避短,使罪犯思想教育升级换代,将“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纳入矫正项目并形成模块,即提高罪犯思想教育的可操作性,同时根据罪犯不同的矫正需要安排认知改变/思维改变方式的内容,帮助改变罪犯的认知与思维。
首先,说理/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要在不同的矫正项目下安排内容,即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定修矫正项目、责任培育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理财能力矫正项目、积极生活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休闲时间安排矫正项目下安排内容,不能以一个内容适用于不同及不同类型的罪犯。因为不同罪犯的矫正需要不同,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的内容不同。对于认为犯罪的原因不在自己的罪犯,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的内容集中于犯罪归因分析与讨论;对于容易冲动的罪犯,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的内容重点放在思维转变上;对于丧失人生方向的罪犯,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的内容重点放在静心上;对于因交往而误入歧途的罪犯,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模块的内容重点放在人际关系及处理上;等等。
其次,模块化后的“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需要将个案矫正模块的操作与小组/监区模块中的操作结合起来。这样,一来可以发挥小组/监区工作的优势,二来可以发挥个案工作的特点,从而使两者衔接与融合,在最大程度上影响罪犯。基本机制是:小组/监区矫正中的“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在个案模块基础上根据罪犯的矫正需要安排课程。“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需要有的放矢,否则便容易沦为形式主义。虽然从社会形势、监管形势判断罪犯矫正需要也很重要,但是,从社会形势、监管形势判断罪犯矫正需要仅仅是罪犯矫正需要判断的一个方面,个案模块下罪犯需要的归纳,是“认知改变/思维方式改变”小组/监区模块开展的重要根据。
最后,在与罪犯沟通基础上探索他们在认知、思维上存在的问题,以求对症下药。罪犯认知、思维存在的问题一般是:主观臆断,缺乏根据;一叶障目,置总体前后关系和背景不顾,只看细节或一时的表现而做出结论;乱“贴标签”,乱下判断、乱给事物定性;存在非此即彼的绝对思想,认为一切非白即黑,不好即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