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类型犯矫正项目组合建议

第二节 对类型犯矫正项目组合建议

如上所述,由于类型犯中个体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设计一个类型犯的矫正项目从而满足具有不同矫正需求的罪犯并不现实,所以,项目矫正还是应当根据罪犯矫正需要进行。但是,类型犯毕竟存在于罪犯矫正领域,在很多场合下,他们是构成人群的主体。为了探讨类型犯的项目矫正问题,本节围绕长刑犯矫正、成瘾毒犯矫正、暴力犯矫正、财产型罪犯矫正、性罪犯矫正、短刑犯矫正、未成年罪犯矫正的项目组合进行一个初步的讨论。

一、长刑犯矫正项目组合

传统上讲,长刑犯的主体是指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但是随着限制减刑制度的出台,需要在监狱内服刑15年以上的罪犯群体成为关注点,我们说的长刑犯便主要是需要在监狱服刑15年以上的罪犯。

每个罪犯的犯罪原因、情节差别很大。例如,罪犯赵某因其妻与他人通奸,遂将其妻杀死,被判死缓,入监后坚持认为其妻应当被杀。罪犯刘某在4岁时因家中房屋被拆,对社会产生仇恨。父亲天天喝酒,因肝腹水死亡,欠了几万元。父亲死后,其与同学打架,将对方头打破。这是其人生第一次打架。因拒绝道歉学校将其开除。他威胁要砍死老师们。他的母亲因生气而离家出走。母亲离家后,刘某虽然住在其奶奶家,但是开始整夜不回家,并与毒贩交往。11岁时,因贩毒被抓,在派出所与民警叫嚣:要不打死我,要不我就砍死你。释放回家后叔叔打他,他威胁叔叔:今后不要你管,否则连你都砍了。后来便离家出走,意图通过吸毒惩罚亲戚,后被强制戒毒。刘某离开戒毒所后便到社会上抢劫,后因抢劫罪被判3年徒刑。出狱后因打架斗殴,被“师傅”看上,随“师傅”混黑社会,帮人看“场子”。在一次与其他黑社会的冲突中,将人砍成重伤,再次入狱,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虽然每个罪犯的犯罪原因、情节差别很大,但是,长刑犯具有这样的共性:往事不堪回首,未来不知何去何从。前述赵某的案例让人看到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后述刘某的案例则让人看到一个无从入手以提供帮助的人生。

如何对长刑犯安排矫正项目?

(一)长刑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虽然长刑犯是类型犯,但是在适用矫正项目上,长刑犯也需要与其他罪犯一样收集他们的有关资料对罪犯矫正需要进行评估,然后与罪犯建立矫正关系。在与罪犯协商服刑计划并确定矫正项目后,执行矫正项目。

(二)长刑犯的矫正项目的选择

长刑犯在监狱中面临的基本问题是如何适应监狱生活。这个问题是前述“往日不堪回首,未来不知何去何从”这一表述的另一种表达。基于这个观点,本书认为,对长刑犯应当以“定修矫正项目”为基本矫正项目,然后根据其他矫正需要组合安排,如在安定罪犯不安的心后,向罪犯推荐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促进罪犯认识并接受罪有应得的观念。定修矫正项目的功能在于帮助罪犯关注当下,既不考虑过去,也不考虑将来,静心定心,学习践行日行一善,接受监禁生活。

关于定修矫正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见第六章。

二、成瘾毒犯矫正项目组合

成瘾罪犯矫正难度很大,而成瘾毒犯在监狱的数量呈增长趋势,这是我国很多监狱关注成瘾罪犯矫正的原因。我们看到,很多监狱在探索成瘾罪犯矫正项目的实践。

关于成瘾罪犯的矫正,很多探索放在罪犯认知改变上。成瘾罪犯对毒品危害认识不到位无疑是其走向吸毒与复吸的原因,从这一点看,对罪犯进行认知改变,具有合理性,但是,很多成瘾罪犯虽然明白吸毒是不对的,却仍然复吸。成瘾罪犯最突出的特点是复吸问题严重。这些成瘾毒犯在监狱中不仅学习了毒品危害的课程,而且学习了禁毒的有关法律,在监禁期间能够坚持若干年不吸毒,然而,脱离监管后不久便重新吸毒。

如何矫正成瘾罪犯?

虽然通过认知改变、强化使罪犯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及吸毒的法律及社会后果,有助于打造罪犯内心拒毒围墙,但是,拒毒不仅需要对毒品的认知,更需要洁身自好的习惯、知错改错的习惯,需要自律的习惯。只有自律的人才能成为对自己负责的人。反过来,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无疑是个自律的人。

基于这种看法,本书提出下列主张:

(一)成瘾罪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首先,罪犯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罪犯的有关资料对罪犯矫正需要进行评估。其次,可以与罪犯建立矫正关系。在与罪犯协商服刑计划并确定矫正项目后,执行矫正项目。

(二)成瘾罪犯矫正项目的选择

成瘾罪犯复吸率高是国际性的问题。对成瘾罪犯的矫正需要有长期矫正的准备。具体来说,将责任培育矫正项目作为成瘾罪犯矫正的核心项目,通过培育成瘾罪犯的责任心及责任习惯,从微小处着手。而责任心的培育与认罪悔罪分不开,所以,对成瘾罪犯的责任心培育还需要结合认罪悔罪矫正项目进行,即“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

有的成瘾罪犯吸毒与其社会交往有关,例如,成瘾罪犯周某因再犯贩卖毒品罪而入狱。周某重走老路,是因为与毒友交往,而后复吸又走向贩毒;有的成瘾罪犯吸毒与家庭有关,有的罪犯吸毒是因为家庭经济充裕,不知钱财如何消费;有的罪犯吸毒是因为感受不到人生的意义;有的罪犯吸毒是因为无所事事。由于成瘾罪犯矫正需要不同,这样,成瘾罪犯矫正项目的组合就不同,成瘾罪犯矫正项目的基本组合是:

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

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

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财能力矫正项目

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积极生活矫正项目

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休闲时间安排矫正项目

如果成瘾罪犯矫正需要增加,罪犯矫正项目也要相应增加。

三、暴力犯矫正项目组合

所谓暴力犯包括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以暴力为犯罪手段的罪犯。由于暴力犯在罪犯构成中占有较大比例,所以暴力犯是罪犯矫正的重要类型。

(一)暴力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罪犯实施暴力而犯罪的情形较复杂:有的为了利益而实施暴力;有的为了称霸而使用暴力;有的因冲动而使用暴力。因为暴力犯犯罪情况不同,犯罪的内在原因不同,所以,矫正项目适用前需要进行罪犯矫正需要评估。

完成罪犯矫正需要评估后,要在建立矫正关系的基础上与罪犯协商并选择矫正项目。

(二)暴力犯矫正项目的选择

因为罪犯矫正需要不同,矫正项目也有所不同。

对于为了利益而实施暴力犯罪的暴力犯,如抢劫犯,应以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为核心矫正项目对他们进行矫正。由于罪犯还有其他矫正需要,对他们可以根据矫正需要增加相应的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具有交友问题,矫正项目宜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存在以犯罪为生活手段问题,矫正项目宜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财能力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存在以暴力为生活手段问题,矫正项目宜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财能力矫正项目”。

对于为了称霸而实施暴力的暴力犯,如犯有寻衅滋事罪的罪犯,应以“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为核心矫正项目对他们进行矫正。由于罪犯还有其他矫正需要,对他们的矫正项目可以有针对性地提供。

如果罪犯具有交友问题,矫正项目宜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存在通过称霸获取利益问题,矫正项目宜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理财能力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存在无所事事问题,矫正项目宜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休闲时间安排矫正项目”。

对于因为冲动而实施暴力犯罪的暴力犯,如因冲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罪犯,应以“理性化矫正项目”为核心矫正项目对他们进行矫正。由于罪犯还有其他矫正需要,可以根据矫正需要增加相应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具有社会交往问题,矫正项目宜为“理性化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

如果罪犯存在家庭关系处理问题,矫正项目宜为“理性化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由于家庭关系矫正项目分为家庭关系(婚姻家庭)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父母子女)矫正项目,在具体适用中,需要在评估矫正需要后进行选择。

如果罪犯的冲动问题特别突出,则在已有的矫正项目中增加定修矫正项目,如罪犯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0年,他是累犯,其前罪也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其童年、青少年时期,父母对其非打即骂,因此刘某本人上学时欺凌其他孩子,成年后对自己的情绪不加以控制。对这样的罪犯,可以考虑选择“理性化矫正项目+定修矫正项目”。

四、财产型罪犯矫正项目组合

财产型罪犯的主体是犯盗窃罪的罪犯、犯诈骗罪的罪犯。在实践中,犯抢夺罪、金融诈骗罪、税务犯罪的人也纳入财产型罪犯中。例如,罪犯马某的父亲在其8岁时早逝,母亲靠捡破烂抚养他们兄妹4人。马某12岁时母亲再婚。继父能够承担家庭责任,但是,由于自己也有5个孩子,家庭困苦。14岁时,马某出去打工。由于发财心切,2008年加入一传销组织,因非法拘禁他人,导致被害人跳楼,被判6年有期徒刑。财产型罪犯无论在监狱,还是在社区矫正机构中,所占比例都比较高。

(一)财产型罪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财产型罪犯犯罪的具体情况多种多样,而犯罪原因也比较复杂。因此,对财产型罪犯的矫正,需要对其进行矫正需要评估。

首先,罪犯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罪犯有关资料对罪犯矫正需要进行评估。其次,与罪犯建立矫正关系。在与罪犯协商服刑计划并确定矫正项目后,执行矫正项目。(https://www.daowen.com)

(二)财产型罪犯矫正项目的选择

虽然财产型罪犯的犯罪原因不尽相同,但是,其基本原因是相同的,那就是想通过不劳而获的方式生活。因此,对财产型罪犯适用的基本矫正项目是“理财能力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通过这两个矫正项目帮助罪犯学习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财物。

考虑到罪犯个体矫正的需要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的财产型罪犯需要采取不同的矫正项目。

对于好吃懒做的罪犯,向他们提供的矫正项目宜为“理财能力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责任培育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例如罪犯方某,因盗窃罪第6次进监狱,入狱后还声称,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盗窃来钱快。

有的罪犯存在家庭问题,向他们提供的矫正项目宜为“理财能力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如贾某,自幼父母离婚,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些嫌弃他,但是姥爷溺爱他。上学时因为感到自卑离开学校。后来开始混社会,有一段时间因多次打架,多次进拘留所。20岁因偷汽车进了监狱。出狱后又因盗窃而再次入狱。又如罪犯赵某婚前因岳母要求高额彩礼,被迫盗窃,入狱后被判5年。岳母欲让女儿离婚。好久不来探视。对这样的罪犯需要结合家庭关系矫正项目进行矫正。

有的罪犯因人际交往有问题,导致犯罪。对这样的财产型罪犯所采取的矫正项目宜为“理财能力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人际关系矫正项目”。罪犯潘某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在街上与人鬼混并盗窃,案发后被判有期徒刑6年。

有的罪犯因吸毒而实施财产犯罪。对这样的财产型罪犯所采取的矫正项目宜为“理财能力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责任培育矫正项目+人际关系矫正项目”。责任培育矫正项目具有帮助罪犯戒毒的功能。而吸毒人员往往会受毒友引诱复吸,所以增加人际关系矫正项目可以帮助罪犯学习人际交往,引导罪犯远离毒友。

五、性罪犯矫正项目组合

性罪犯的主要人员是犯强奸罪的罪犯。

很多国家都在探索如何矫正性罪犯。由于经验、知识等不同,矫正方法也不同。在爱尔兰,对性罪犯的矫正方法是:性罪犯被单独关押,他们可以参加劳动,参加教育宗教活动与健身活动,然后对其实施三种心理学干预措施。第一种干预措施是罪犯个人向监狱心理服务人员或者社区执行与福利机构的人员进行咨询。第二种干预措施是适用多学科思维影响方案。这个方案主要解决诸如个人愤怒控制管理不力、逃避责任与旧态复发等问题。第三种干预措施是安排关注性犯罪工作小组方案。这个方案由监狱心理服务人员或者社区执行与福利机构的人员组织罪犯小组解决在个人遇到危机时的应对问题。1999年,一个由有关各方面组成的工作小组开始研究更有效的干预方案。2000年12月,由社区执行与福利机构及监狱心理服务机构操作的“强化的性罪犯治疗方案”被引入监狱。[8]从全球范围看,对性罪犯的矫正方法可以分为七大类:纯粹的行为矫正方法(Pure behavioral Program);强化的行为矫正方法(Augmented behavioral Program);认知行为+防止复发方法(Cognitive behavioral/relapse Program);认知行为+其他方法(Cognitive behavioral/other Program);手术方法(Surgical Program);化学方法(Chemical Program);心理社会方法(Psychosocial Program)。[9]研究发现,手术方法能够对控制重新犯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赛塔珀对1971年进行过手术的900名性罪犯在30年后进行跟踪研究后发现其重新犯罪率只有1%。[10]但是,手术方法、化学方法的实施需要法律根据,也正因为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没有对性罪犯实施手术方法、化学方法。

本书认为,对性罪犯实施单纯的行为方法、认知改变方法,对罪犯的改变程度都单薄了些,所以,我们倡导通过矫正项目矫正罪犯。

(一)性罪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首先,罪犯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罪犯的有关资料,对罪犯矫正需要进行评估。其次,与罪犯建立矫正关系。在与罪犯协商服刑计划并确定矫正项目后,执行矫正项目。

(二)性罪犯矫正项目选择

性罪犯的基本问题是性冲动。在没有将化学方法纳入视野的情况下,我们的方案是使用责任培育矫正项目与认罪悔罪矫正项目提高罪犯的自控力。前者突出罪犯的责任心培育,后者突出刑事责任承担。

具体到不同罪犯,矫正项目要有所不同。

对于家庭关系存在问题的罪犯,矫正项目宜确定为“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

对于人际交往存在问题的罪犯,矫正项目宜确定为“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人际关系矫正项目”。

对于无所事事,经常出入休闲场所并因此犯罪的罪犯,矫正项目宜确定为“责任培育矫正项目+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休闲时间安排矫正项目”。

六、短刑犯矫正项目组合

一般认为,被判3年以下徒刑的罪犯是短刑犯。短刑犯在我国罪犯矫正系统中所占比例上升很快,且占比很高,不算社区矫正系统中收矫的矫正对象,仅监狱系统在押的绝对数与相对数都较大。以福建监狱系统为例,1982年短刑犯所占比例是36.8%;1992年所占比例是21.08%;2002年所占比例是29.42%;2007年在监狱所占比例是26.55%;2012年在监狱所占比例是30.99%;2016年在监狱所占比例是35.2%。[11]在其他省,短刑犯押犯数量也在提高。

短刑犯有很多特点,其中最需要关注的是其重新犯罪问题突出。很多短刑犯释放后不久就重新犯罪。2013年时江苏押犯短刑犯19989人,其中二次犯罪以上的3548人,占17. 75%。[12]

(一)短刑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首先,罪犯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罪犯有关资料对罪犯矫正需要进行评估。短刑犯情形复杂,需要根据矫正评估需要评估表进全面评估。其次,完成罪犯矫正需要评估后,需要与罪犯建立矫正关系。在与罪犯协商服刑计划并确定矫正项目后,执行矫正项目。

(二)短刑犯矫正项目选择

由于短刑犯服刑与接受社区矫正时间短,矫正所针对的问题必须是其最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认罪悔罪问题,短刑犯重新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认罪悔罪。基于这一判断,我们将对短刑犯实施的基本矫正项目确定为“认罪悔罪矫正项目”。

由于短刑犯的矫正需要多种多样,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罪犯的矫正需要选择相应的矫正项目。

对于情绪控制力差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

对于具有吸毒倾向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责任培育矫正项目”。

对于不能很好地处理家庭关系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

对于不能很好地处理人际关系的罪犯,如经常与不三不四的罪犯来往的人,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

对于感到无聊而无事生非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休闲时间安排矫正项目”。

对于对未来悲观失望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积极生活矫正项目”。

七、未成年罪犯矫正项目组合

在未成年犯矫正中,文化教育非常重要,文化教育能够提高罪犯的认知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生活能力。[13]但是,这些罪犯毕竟存在重新犯罪的危险,所以,需要进行矫正。

(一)未成年罪犯矫正项目适用的原则

首先,罪犯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收集未成年罪犯有关资料,对罪犯矫正需要进行评估。其次,与罪犯建立矫正关系。在与罪犯协商服刑计划并确定矫正项目后,执行矫正项目。

(二)未成年罪犯矫正项目选择

认罪悔罪是未成年罪犯矫正的基本点,罪犯只有认罪悔罪,才可能重新做人。正因为如此,认罪悔罪矫正项目宜作为未成年罪犯矫正项目的基本矫正项目。关于矫正项目名称可以使用“成为新的自我”矫正项目。

考虑到未成年罪犯可能存在很多矫正需要,我们可以根据矫正需要量表的结果,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矫正。

对于情绪控制力差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理性化矫正项目”。

对于具有吸毒倾向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责任培育矫正项目”。

对于不能很好地处理家庭关系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家庭关系矫正项目”。

对于不能很好地处理人际关系的罪犯,如经常与不三不四的罪犯来往的人,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人际交往矫正项目”。例如,有天许某正与朋友玩电子游戏,朋友叫他出去,他碍于情面,稀里糊涂地跟出去,结果两个人合伙抢劫一位女性,并实施强奸。由于许某未满18周岁,被送入未成年犯管教所。

对于感到无聊,无事生非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休闲时间安排矫正项目”。

对于对未来悲观失望的罪犯,可以选用“认罪悔罪矫正项目+积极生活矫正项目”。


[1] 参见吴晓凤主编:《女犯心瘾戒断矫正项目研发报告与指导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69-70页。

[2] 参见尹露、林霖、李娜:《基于正念的戒毒人员防复发训练本土化方案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 》2020年第 3期。

[3] “神经语言模式”是美国学者班德勒(Richard - Bandler)和葛瑞德(John - Grinder)提出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语言可以影响到身心。

[4] 参见曾景川、童娟:《毒品成瘾者心瘾戒治方法探究》,载《广东戒毒矫治研究》2017年第3期。

[5] 参见田彬:《综合音乐治疗在戒毒矫治工作中的应用》,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年第12期。

[6] 巴林特小组是欧美国家医学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必修课程,由匈牙利精神分析师巴林特(Michael Balint)于20世纪50年代创建,成为一种广为运用于训练临床医务人员处理医患关系的方法。巴林特小组由8-12名成员组成,以小组的形式探讨日常工作中的医患问题,针对典型案例,通过角色转换、遐想、共情等方式分析事件当事人(医务人员、患者或患者家属)情绪背后的心理过程,体验当事人的情感感受,让医务人员理解患者及家属的情绪及行为,从而释放自己内心的负性情绪,以包容的心态去对待患者,有效地改善医患关系,提高服务质量。

[7] 心智化是指个体基于有意的心理状态,内隐和外显地解释自己和他人行为意义的心理过程。根据心智化学者佛纳泽(Peter Fonagy)和贝特曼(Anthony Bateman )的心智化治疗方案:第一步,确认病人当前的情感状态,是否具有同理心。第二步,细化病人的感受和想法。第三步,了解是什么触发了情感。第四步,促进病人建立基本的心智化。第五步,移情。

[8] 参见Aylward,S.“The Irish Prisons Service,Past,Present and Future —A Personal Perspective”,In O’ Mahony,P.(Eds.),Criminal Justice in Ireland.Dublin:The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2002,pp.472-569。

[9] 参见Gallagher,C.A.et alii,A Quantitative Review of the Effects of Sex Offender Treatment on Sexual Reoffending. Corrections Management Quarterly,1999,3,pp.19-29。

[10] 参见Sturup,G.K,“Treatment of the Sex Offender. Castration: the Total Treatmen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iatry,1971,8,pp.175-96。

[11] 参见郑祥等:《重新犯罪的有效控制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18年第4期。

[12] 参见浦口监狱:《悖论与困境:短刑犯管理与矫正对策研究》,载《江苏警视》2013年第5期。

[13] 关于文化教育本书主张国家应当将其纳入国民教育框架,前面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这里不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