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2025年09月26日
一、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是一种价外税。所有环节缴纳的税费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
增值额指的是购销中间的差额,即纳税人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与不含税外购成本之间的差额,反映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有增值才征税,无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纳税人指的是在中国境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合并纳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