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全生产费

九、安全生产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

(一)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本年度按照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底计提未实际使用部分,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需要纳税调增处理,以后年度实际支出大于计提金额时做纳税调减。

企业在实际使用时,应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应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在以后年底通过折旧和摊销形式在税前扣除。

【案例】A建筑公司2021年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500万元,2021年8月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入一台安全设备,购入该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为300万元,当月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该设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一致。2021年度,该公司另支付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费等支出100万元。A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如何扣除?

案例分析:

①2021年购入的安全设备属于资本性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规定,按年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2021年度A建筑公司折旧金额为300×(1-5%)/120×4=9.5万元。

②2021年度该公司支付安全生产保护费等合理支出100万元,作为收益性支出,可以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全额税前扣除。

③2021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500万元,其中:购入安全设备300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税前只能扣除9.5万元;支付安全生产保护费等支出100万元属于收益性支出,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剩余计提未使用金额为390.5万元,应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④安全设备剩余折旧额可在以后年度逐年纳税调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