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成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判断是否确认销售收入,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当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建筑装配式项目销售的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