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案例】A公司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后,应纳所得税额为120万元,A公司有两家分公司,分别是山西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那么2021年度A公司应分摊的税额是多少?
案例分析:A公司是总公司,应分摊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
A公司总机构分摊税款=120×50%=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