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
今天下午,我把橱内的鞋子全拿了出来,坐在地板上擦皮鞋。周围摆着抹布、洗革皂和刷子——街上褐色的光线挤进窗户,麻雀在枯枝上啁啾——有片刻工夫,我感到非常宁静。我把艾娃的鞋子拿出来摆成一排,觉得十分满意。这是一种假借的满足,是由于我正在做孩提时做过的事情。在蒙特利尔时,正是在这样的一些下午,我常常获准在客厅地板上铺开一张纸,把家里所有的鞋子擦亮,包括黛娜姑妈的长舌头、多扣眼的鞋子在内。我把一只胳膊伸进她的鞋内——居然达到肘部,隔着柔软的皮革我可以感到刷子在挨着我的胳膊擦动。褐色的雾弥漫在圣多明我街上;然而在客厅里,炉火熊熊,火光映在长沙发上、油布上,照着我的前额,绷紧了我的皮肤,十分惬意。我擦皮鞋并不是为了受夸奖,而是由于喜欢干这种事,喜欢这房间的气氛。这房间和街上的潮雾完全隔绝。街上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沿着墙顶的金属管呈现出浅淡的绿色。什么东西也不能把我诱出家门。
我从来也没有发现还有像圣多明我街那样的街道。它坐落在一个市场和一所医院之间的贫民区。通常我老惦记着街上发生的事情,因此总是从楼梯和窗口瞅来瞅去。譬如说,我曾看见一个车夫在尽力扶起摔倒的马,一个送葬行列穿过雪地,一个瘸子在奚落他弟弟,此后再也没有比这种情景更能使我动心的了。街上库房和地窖里发出的刺鼻酸味、霉味;狗,孩子,法国女移民,满身疮疤、四肢畸形的乞丐(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一类人,直到后来我长大,读到维庸[26]笔下的巴黎时才重新见到);还有那狭窄街巷里的阵阵微风,这一切都历历在目。有时候我认为,这就是唯一我可以认识现实的地方。父亲总因为穷,不得不在贫民区抚养孩子而严厉自责,还担心我看见的东西太多。我的确看见了不少景象:在市场附近一个没有窗帘的房间里,一个男人趴在一张床上的什么人身上;还有一回,一个黑人怀里搂着一个金发女郎。然而,尤其不容易忘却的是:装着一只老鼠的笼子被扔进火堆;两个醉汉在吵架,其中一个走开了,血从头上滴落下来,有如夏天大雨初落时徐缓的雨滴,他一路走去,血点在马路上留下一条弯弯曲曲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