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3月26日

有好几天了,我们手头拮据。星期四,艾娃收到了她的支票,不过并没有兑成现金,而是拿回家来放到我的桌子抽屉里,叮嘱我把它拿到银行去兑现金。她之所以不拿到商业区的货币兑换所去,理由像通常一样,是本星期她在资料室值夜班,不想冒险带那样一笔钱回家。她已经听说过拦路抢劫的种种传说。

但是我就是不肯把它拿到附近的那家银行去。

我拿着艾娃的支票在那里打过几次交道了。去年秋天我碰了两次钉子。头一次是我的身份证明不足。第二次,那位副行长的目光从我的身份卡转到我本人,又从我本人转向身份卡,再次说道:“我怎么知道你就是这个人呢?”

我回答说:“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嘛。”

他没有笑。我不值得一笑。但是迹象表明,如果换种情况,比方说,如果我的脸刮得精光,衬衣的衣边没有磨损,或者,如果撕破的衬里碎屑没有从我外衣的袖口里露出来,我的话会博得一笑的。他一本正经地坐回原位,凝视着支票。他长得挺胖,三十岁左右,嵌着黄铜字“弗林克先生”的木牌就放在他的指头尖儿旁。他那干净的、浅棕色的头发已开始脱落,额部形成了两个宽阔的弓形,上面长着雀斑,过不了几年,他会秃顶,光头上就会点缀上那些浅黑的雀斑。

“这是一张市内支票,你是……弗林克先生,是不是?”他承认就叫这个名字,“接受一张市内支票不会有多大危险的。”

“如果你知道持票人是谁就好了,”弗林克先生说,放下笔,一只手非常熟练地翻查我的证明卡,“那么你在哪儿工作呢,约瑟夫?”

在这种情况下,我一般都回答我在美洲旅游局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证明,何况也不全是捏造。我确信,马德伦先生会给我做后盾的。但因为他用我的教名称呼我,好像我是个移民,是个小孩,或者黑人,我说——不假思索地抛弃了外交辞令——“我现在哪里都不工作,我正等着应征入伍。”

当然,这就打消了我的希望。他重新提起笔来,立即说道,该银行不办理兑现非储户支票的业务。他表示遗憾。

我把证明卡收起来。

“喂,你会注意到我有姓的,弗林克。”我把一张卡片举起来说:“我认识到跟公众既要高效率、又要有礼貌地打交道十分困难。谁都一样,不喜欢被别人当一个可疑人物对待,也不愿让人用屈尊俯就的态度对待。”说这些话时,我极力控制着自己,但说完时,我看见几个看热闹的人在注视我。使弗林克感到惊恐的,与其说是我说出来的话,不如说是我说话的语气。我不能肯定他是否理解这番话,但他盯着我,仿佛表示:我这是在恐吓他这样一个勇敢的人,这是一桩蠢事。一年前,我会彬彬有礼地听完他的解释,然后走开。

太晚了。我把支票塞进口袋,再也不扫弗林克一眼,扬长而去。

自然,当我说明再不去那个银行的理由时,我不能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讲给艾娃听。我只是说,我已经碰过两次钉子,不想再碰第三次。

“噢,约瑟夫,为什么这件事会有麻烦?我兑过几百张支票了。”

“但是他们把我碰了回来,这比什么都难堪。”

“我把我的身份证给你,你只消出示一下就行了。”

“我不干。”我说。

“那就再换个地方,到货币兑换所去,就是湖园路附近的那一个。”

“办事之前,他们先叫你填一份老长老长的表格。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你在哪儿工作呀?如果说我没有工作,他们会大笑一通,使你只好走开。‘什么?没有工作?这年头谁都会找到工作的。’不,我不去。你干吗不在商业区兑掉?”

“我不想深更半夜把这些钱都带在身上,这绝对不行。万一有人把钱抢了,我们就只好向你父亲或我父亲借,再不就向阿摩斯借。”

“你被抢过吗?”

“你知道没有。”

“那你突然担这个心干吗?”

“你一天读两份报,从头到尾。你该知道的,一直有人拦路抢劫。”

“呸!两个人,又不在附近,而是在几英里路之外,六十号街上。”

“约瑟夫,你去还是不去兑这张支票?”

“不去。”我说。

也许我应当告诉她我跟弗林克先生打的交道。这样一来,无论如何我不去的理由就清楚了,但是她同样会生气的。那样她就占住理了,会变得非常厉害。虽然她不会让我再到那个银行去,但可能在其他方面刁难我,所以我根本不提这件事。

“好吧,”她说,“那支票就待在抽屉里好了,我们不要吃饭了。”

“你能挨,我也能挨。”

“我相信你能挨。不等你让步,就像……像甘地一样有气无力了。你这犟驴。”

“我认为你没有权利管我叫犟驴,恐怕你比我顽固得多。我不想为这事吵闹,艾娃。说真话,我不能去,我有我的理由。”

“你总是有你的理由,有你的原则,你的原则总是神圣的[52]。”她说着,用指头在空中划了个“P”字。

“别犯傻。你认为走到一家银行窗口前碰钉子是一件痛快事吗?”

“你肯定你在那儿没有吵闹过吗?”她狡黠地问道,“我就有点怀疑……”

“你怀疑错了。你老是灵机一动就乱下结论。如果我想那么做……哼。”

“哼?”

“我的话就多了。”

“你说说看。”

“你要我干一切从前不指望我干的事。嗨,怎么突然怕被人拦劫?我说你在瞎吹一通。多少年来,你一直在身上带着钱,而且数目比这还要大。突然,这事把你给吓住了。嗯,恐怕你想叫我跑跑腿吧?”

“跑腿?”

“不错。”

“咱们把话说完。你一定有一条原则藏在什么地方。”

“别开我的玩笑,艾娃。情况变了,你成了养家糊口的人,不管你是不是这么想。反正我待在家里,你每天一早去上班就不高兴。所以想给我出一些花花点子,你要我自己养活自己。”

“千说万讲,”艾娃脸色发白了,“我从来也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你本来好端端的,却冷不丁地冒出一些、一些……说起来真可怕。”

“好在这是实话。”

“不见得。”

“你自己也不明白这种事,艾娃,我不是怪你,可你是个养家的人。毕竟,这种事一定会对你产生影响的……”

“你在对我产生影响。你真让人恶心。”

“别这样。听我说,艾娃,”我继续往下讲,“我不是在瞎编乱造。我总是看得见,感觉得到,我知道你不希望这会是真的,但它千真万确:你认为我无所事事,每天早晨你给我下五六道命令,刚才你还提到我看报的事。”

“你怎么能胡搅蛮缠呢?”艾娃刻薄地说道。

“并不像你想得那么严重。”

她伸手拿她的手绢。

“我一提起你不喜欢的事,你就哭。难道你不要我说一句话吗?”

“当你认为你受到冤枉时,我相信你不会不声不响的。你认为人人都在利用你,连我……”她再也说不下去了。

“只要我提起一件不太愉快的事,就老是这个样子。我只是想指出一些我认为你还不明白的事情。我认为你想让我把那些事讲给你听,你过去从来不反对的。”

“过去你从来没有这样卑鄙,脾气这样暴躁。你……”这时她突然停止讲话,放声痛哭起来。

“天哪,天哪,我们能不能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谈上一次话?你哭哭倒容易,可我怎么办?我要走了,我应当一去不返。这简直不是生活。别哭了!”她的确想忍住不哭,她努力遏制住自己,嗓子眼里发出一种怪声,滚到床上把脸捂住。

在我们吵架时,万纳克咳嗽过几次表示抗议,这时我听见他的脚步声在门厅里响,他上浴室去了。然后,不出意料,哗啦哗啦的溅水声从开着的门里传来。在他把水流对准积水最深的水池中央时,这声音就更大了。我脱去拖鞋蹑手蹑脚走出去,来到了他的身边。听见我的声音,他转过身来时,我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门了。他忘了开灯,但借助外面小灯泡的光亮,我看得清清楚楚:在半明半暗中,一种惊恐的表情忽然出现在他湿漉漉的醉眼里。他推了我一下,但我屹立在门槛上,稳如磐石。

“总算把你给逮住了,对吧?”我大声说,“你这该死的老酒鬼。天哪,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楼下有一个快死的女人,你却在这儿乒乒乓乓地响个没完,喝得肚皮发胀,吵得天翻地覆。”

“约瑟夫!”艾娃声嘶力竭地喊道。她已经走到门厅里了。“约瑟夫!”

“该我来打发他了。我烦透了。你认为你能永远干坏事而不让人知道吗?”我冲着他嚷道,“半夜三更大吵大闹,你干什么事都非得叫我们听不可吗?你这害人精!你上厕所就永远学不会关门吗?老天在上,你在房子里放火的那天晚上把门关得可够紧的!”

“先生!”我听见巴特利特太太在楼梯上喊。一扇门关上了,艾娃回屋去了。类似的一些声音告诉我,费斯曼太太或者林小姐也出来听过,然后很快又缩回去了。布里格斯上尉的住处传来更进一步的嘈杂声,我听见在楼上走廊里有个男人的脚步声。

“还偷东西。”我继续说道。

“偷东西?”他有气无力地说。

“就是偷东西,”我又重复说道,“然后就到使徒圣多马教堂的牧师面前去,穿上我的袜子,洒上我老婆的香水,站在那儿;我有心要去把这件事讲给他们听。你觉得怎么样?”他哑口无言,两眼发呆,他的头在药品柜光洁的镜面上成了一团长长的黑影。随后他满怀希望地上前一步,因为上尉穿着晨衣站在我身后。

“你在干什么?”他板起面孔说。布里格斯太太出现在他旁边。“把自己收拾得严实点。”他命令万纳克,后者立即躲到门背后。

“要么他搬走,要么我和我老婆……我不能再容忍他了。”

“喂,”上尉说,“你也吵得够呛,安静点吧。全楼的人都能听见你。”

“真不像话,”他老婆低声说,“我母亲在楼下呢。”

“对不起,布里格斯太太,”我压低了声音说,“不过,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承认我一时激动。”

“这就对了。”

“等等,米尔,”上尉打断了话头,然后对我说道,“我们这儿不能允许这样的行为,而且……”

“那么他的行为又怎么样?”我激动地说,“好像他可以胡作非为,而如果我表示抗议,倒成了罪人。你为什么不问问他呢?他为啥在那里绷着脸一声不吭呢?”

“如果你要抗议,你应当先对我或者我妻子讲,总不能大吵大闹呀,这里可不是酒店……”

“我受够了他的下流行径,我不管。根本不替别人着想。”我语无伦次地说。

“讨厌,可耻。”布里格斯太太说。

“这样子不行,”上尉说道,“这样决不允许。这是糟糕透顶的流氓作风!”

“霍华德。”布里格斯太太抗辩说。

“现在吵闹的是你,上尉。”我说道。

“别教训我该怎么讲话。”上尉发火了。

“我不是你的部下,我是个平民百姓。我才不吃你这一套。”

“天哪,过会子我叫你尝尝拳头!”

“来吧!”我说,向后退了退,捏紧拳头。

“霍华德,别这样。霍华德!”布里格斯太太说。

“约瑟夫,”艾娃出现在门口说,“回来,进屋来。”我侧着身子慢慢从他们身边走过,一边小心提防着。“进来!”艾娃命令道。

“只要他碰碰我,我就宰了他。管他穿军装的还是不穿军装的。”我一边进屋一边吼叫着。

“啊,冷静点,”艾娃说,“布里格斯太太,请等等。”她急急忙忙向他们走去。

我穿上鞋,从衣橱里抓了件上街穿的衣服,飞奔下楼。我穿过蒙蒙细雨快步向前。天还不晚,肯定不过十点。夜色浓重黑暗,紧压在街灯构成的沙漏图案上。我无法放慢脚步,我对自己的腿没有把握,所以继续前行了一阵子,一直走到一个开阔地——有打棒球的铁丝网屏障的地方。地面被水漫过了,微风吹皱一片积水,四周一片漆黑。屏障后面是白色的喷嘴式饮水龙头。喷出的水飞进温暖的空气里。我喝了点水,继续向前走去,不像刚才那么快,但同样漫无目的。我朝着前面街头静止的簇射灯光走去,一股散射的光悬在亮晃晃的马路上空半中央,然后我转身往回走。

我简直想象不出艾娃的难堪处境,也想象不出楼房里的情况。艾娃一定在极力解释;布里格斯太太一定冷冷地听着,如果她还在听的话;万纳克一定回屋去了,态度温顺,但问题被澄清了,也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如过去一样,他又一次显得头脑简单,也许有点不正常。

我走过一个校园的煤渣路,进了一条通向我们窗户的小巷。我在百叶窗上寻找艾娃的身影,她不在那里。我在一堵篱墙附近停下来,一棵树斜靠在这篱墙上,刚刚发芽,在雨水中骚动着。我设法把脸擦干。过后,突然想起,我之所以看不见艾娃,是因为她又在床上躺下了。我的皮肤忽然被汗水湿透,就像刚才被雨水浸湿那样。我转过身去,沿着校园的篱墙开始往回走,绳子上的一个铁环碰击着旗杆,发出很大的响声。有一刹那,一辆汽车的灯光射到我身上,我赶忙闪开让它过去,然后跟着它模模糊糊的红光前进。车消失了,什么东西在罐头盒和废纸中跑动。一只耗子,我想,感到厌恶,走得更快了。我绕过街头的一个水池,一把破伞扔在混着煤灰的水里。我深深吸了一口暖洋洋的空气。

我相信有段时间我知道,我等待的时刻已经来到,再抵抗是不可能的。我必须投降。我承认温暖的气息同时也是为我决定投降松出的一口气。我完了,然而认输并不痛苦,一点也不痛苦。即使当我以责备的口吻念叨着“缰绳”来考验自己的时候,我也不感到痛苦或羞辱。我本来能够为我的投降挑选一个更为粗鲁的象征,但那也不会伤我的心,因为我只感到满足和一种使我的决定立即生效的欲望。

现在不会迟于十点半。招兵委员会常常在晚间开会。我向塞维尔饭店的招兵办公室走去。当我穿过那老式门厅,想记起办公室在哪一边时,办事员把我叫过去,他猜出了我的来意。

“如果你要找招委会的话,”他说,“大家都回家了。”

“我可以留个条子吗?啊,没关系,我可以寄出去。”

我在角落里靠近门帘的写字台旁坐下,在一张信笺上写道:

我特此申请

尽早参军。

我在上面签上全名,写明电话号码,在底下又写道:

我随叫随到。

寄出去以后,我拐进一家酒店,喝了一杯,花去了我最后的四角钱。

“我要去打仗了。”我对服务员说。他的手在钱上盘旋了一下,然后把它捡起放进现金出纳机。这地方毕竟挤满了士兵和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