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晃来晃去的人
献给安妮塔
1942年12月15日
从前,人们习惯于经常表白自己,对记录他们的内心活动并不感到羞愧。而今,记日记被认为是一种自我放纵、软弱无能、低级趣味的表现。因为这是一个崇尚硬汉精神的时代。今天,运动员、硬汉子的一套法则——我相信,这是从英国绅士那里继承来的一种美国遗产——空前盛行。这是一种拼命精神、苦行主义、严酷作风的混合物,追根溯源,来自亚历山大大帝[1]。你有感情吗?表达感情有正确与错误的不同方式。你有内心生活吗?这于别人毫不相干。你有激情吗?扼制下去吧!在某种程度上,人人都遵循这套法则。它倒允许一种有限的坦白,一种守口如瓶的直率。但对于真正的坦白,它还是有抑制作用的。最严肃的事与硬汉们无缘。他们不懂得反省,因此碰到一些敌手,如不能像打猎那样凭武力制胜,他们便穷于应付了。
如果你有了困难,那就不声不响地进行斗争,这是他们的戒律之一。见鬼去吧!我要诉说我的困难,如果像湿婆[2]神有很多手臂那样,我有许多嘴,滔滔不绝地讲,还是不能畅所欲言,为自己讨回公道。眼下,我心灰意懒,很有必要记点日记——也就是说,把要说的话讲给自己听——我毫不感到有放纵之嫌。硬汉对自己的沉默另有补偿,他们开飞机、斗牛、抓鱼,而我却几乎足不出户。
在一个几乎终生居住的城市里,你不可能永远孤独。可是,实际上我恰恰是个例外。我一天在斗室里枯坐十个小时。就这种住宅而言,这间屋子还算不错,虽然有那些公寓惯有的骚扰:烹饪的味道啦,蟑螂啦,怪癖的邻居啦,但多年以来我已对此习以为常了。
我的新书源源不断。我老婆经常带来些书,指望我去阅读。我也希望我能阅读。过去,我们自己有一套房子,我常常读书。我老买新书,不可否认,买得快,读得慢。可是只要它们把我团团围住,就像有一种广阔生活的保证人站在身旁。这种生活比我天天迫不得已过的那种生活宝贵得多,必要得多。如果不可能永远维持这种高尚的生活,哪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留点痕迹也行。即便这种生活变得很不牢靠,我还能看得见、摸得着它的标记。现在,既然我有闲暇,我本该投身于我曾经开始了的研究中去,但我却发现自己无法读书。书吸引不住我了。读上两三页,有时甚至两三段,就再也看不下去了。
我辞去美洲旅游局的工作,应招参军,将近七个月了。我还在等待。这好像是一种繁文缛节,一种尽打官腔的官僚主义喜剧。起初,我把这种看法藏在心里。今年五月,我被送回家,因为我的材料还未准备就绪。刚一开始,好像是假日来临,又像是暂缓处刑。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八个年头,但我仍然是一个加拿大人,一个不列颠臣民。虽然是个友邦的侨民,但未经调查,我还是不能入伍。我等了五个星期,于是要求美洲旅游局的马伦德先生暂时恢复我的工作。可是他说,现在生意萧条,连供职多年的特拉格先生和比绍普先生都不得不暂时解雇,因此实在无法帮我的忙。九月底,来信通知我:调查完毕,同意征收,可是按照规定,我又被领去第二次验血。一个月后,接到通知,说我被编入一等待招兵,叫我做好准备。我还得等待,最后,十一月到了,我开始打听,据说,按有关已婚男子的新条款,我的入伍被推迟。我要求改编,理由是人家不允许我参加工作。经过三个星期的周旋,我被转编为三等待招兵。可是,我还未来得及行动(确切地讲,有一个星期),又被叫去重新验血(每次验血有效期仅六十天)。这样,我又被打发回来。肯定,这种倒霉事还没完。还会再拖三四个月。
在此期间,我老婆艾娃一直供养着我。她声称,这不算什么负担,还劝我借此机会好生自由自在几天,读读书,痛痛快快地玩一玩,要不,一参军就玩不成了。大约一年前,我雄心勃勃地开始写几篇文章,主要是传记性的,论述启蒙时代的哲学家。《狄德罗[3]传》尚未完稿,就撂笔了。当时不甚明显地认为,一旦我开始晃来晃去,我就要继续写下去。艾娃不想叫我搞什么工作。因为作为一个一等待招兵,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艾娃是个沉静的女子。她很矜持。我们彼此已经不再推心置腹了。事实上,有很多事,我都得瞒着她。我们有朋友,可是却不再来往。几个住在本市,但相距甚远;有一些住在华盛顿,另一些在陆军服役;还有一个在国外。我同芝加哥的朋友们越来越疏远,我并不渴望见到他们。或许,我们的一些分歧可以消除。但是在我看来,维系我们关系的主要纽带已经断裂,况且我也不急于修复它。因此我非常孤独。我兀自坐在房间里,期待着一日之内微小的转变:女佣敲门,邮差露面,广播节目,以及某种思想的确实可靠、循环反复的骚扰。
我曾想去工作,可是我又不愿承认我不会享用我的自由,而且我也不愿承认由于我没有生活来源非得靠奴颜婢膝去工作不可——一句话,我没有骨气。上次改编时,我曾打算参加海军,可是对一个外国人来讲,先入伍似乎是唯一的渠道。无可奈何,只有等待,或者晃来晃去。这越来越使人意气消沉。显而易见,我在一天天堕落下去。我在贮存无穷的烦恼、满腔的怨恨。它就像各种酸一样腐蚀着我慷慨善良的天赋。七个月拖延只不过是我烦恼的一个根源。有时,我把它看做一幅背景,我靠在上面晃荡。事情还远远不止于此。恐怕在我能适当估计出此事对我的损害之前,我将会一蹶不振。
12月16日
我开始注意到,外界越活跃,我的行动便越迟钝。外界的喧嚣与狂乱和我的孤独以正比例增长。今天早晨,台德的妻子从华盛顿写信给我,说台德已飞往北非。有生以来,我从未感到如此的倦怠。我甚至忍着烟瘾也懒得到商店去买烟草。我只愿待着。就因为台德此刻正在阿尔及尔或者奥兰[4]着陆,或者在卡斯巴[5]初次散步——去年我们还一起去看过电影《裴普·勒·莫科》[6]呢。我衷心为他的壮游庆幸,但我并不羡慕他。他飞往非洲,我们的朋友斯梯尔曼正在巴西旅行,而我却像在椅子上生了根。我总是想着这件事,而且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肉体上的感受,我甚至都懒得站起来。也许我能够站起来,在室内踱踱步,甚至到商店去逛逛,但费这点劲会使我处境难堪。如果我不予理会,这种感觉则会消失。我容易产生幻觉。数九寒天,隔离在一堵阳光普照的墙内,尽管周围冰天雪地,我却能说服自己:现在是七月,不是二月。同样我把夏天颠倒过来。在烈日炎炎的酷暑我直打哆嗦。如此这般,我把一天的时间也颠来倒去。我想这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恶作剧而已。也许它会走向极端,损害现实感。玛丽来整理床铺,我就挣扎着起来,扣好衣服,去逛商店,方才的感觉也就随之消失。
一般来讲,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个理由离开房间。一进屋子我就挖空心思搜寻理由。但当真出去,却不肯走远。我的平均活动范围仅限于三个街区。我总怕碰上熟人,因为他们一见我就会表示惊讶,同时还要问长问短。我避免进城,在非去不可时,只好小心翼翼,绕开某几条街道。早在学生时代,我就有这种感觉,觉得大白天在外闲逛,总有点不太合适。
可是,在寻找理由方面,我却不大高明。我每天出门,难得超过四次。吃饭得出去三次。第四次出门嘛,就得编造一件差事,或者是心血来潮,毫无目的。我很少走长路。由于缺乏锻炼,体重日益增加。艾娃对此不满。我就说,一参军体重自会减轻。一年到了这个季节,街上真够呛,我又没有套鞋。我偶尔出次远门,去洗衣店,或上理发馆,或到伍尔华斯商店去买信封,或者再远一点,应艾娃的要求去付账,或者瞒着她去看吉蒂·多姆勒,再就是对我的亲属做义务性的拜访。
我已经养成一种习惯,轮流到各家饭馆去就餐。我不想在一个地方混得太熟,也不想同广告员、女堂倌、收款员一类人打得火热,更不想为讨好他们而编造谎言。
我八点半吃早饭。随后回到家里,坐在靠近窗口的摇椅里看报。我墨守成规,一字不漏地从头看到尾。先看连环漫画(因为从孩提时代,我就一直是这样。哪怕是最新奇的、极其乏味的东西,也要硬着头皮看下去),然后看重要新闻和专栏作家的文章,最后读小道消息、家庭琐事、烹调术、讣告、社交新闻、广告、儿童谜语,总之每样都看,不忍释手。我甚至把连环漫画重看一遍,看有没有漏掉的。
我经过睡眠的更新(当真是这样时),重新进入醒着的生活。身体上,从赤身裸体到穿上衣服;心灵上,从相对纯洁到污秽不堪。我打开窗户,考察天气;翻开报纸,认识世界。
此刻,我已经完全清醒了,我又和现实世界紧紧联系在一起了。时近中午,该吃午饭啦。一到十一点,我就坐立不安,心想:肚子又饿了。这时,邻居的关门声、水龙头的嘀嗒声、暖气管蒸气的咝咝声、楼上缝纫机的轧轧声,已经响成一气,打破了满屋的沉寂。未经整理的床、四面的墙,斑驳陆离。随之,女佣又敲敲门走了进来。她嘴里叼着烟卷。我想,恐怕她只有当着我的面敢抽烟。看样子她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走进饭馆,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点也不饿。可是现在又不好变卦,只好吃吧。这回上楼更有点费劲。走进房间,已经是气喘吁吁,便打开收音机,抽起烟来。我听了半个钟头的交响乐,在广播员开始为某人的赊销服装做广告前要是有什么没听清,就会感到心烦意乱。到了一点钟,这一天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种新的不安。我一心想读书,可是看着书本上的词句却不解其意。我加倍地聚精会神,但思绪还是漫无边际,恍恍惚惚,大大小小的问题都理不出个头绪来。我猛然把收音机关掉,头脑马上像无人的街道空空如也。我站起来重新打开收音机。三点钟,对我来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三点钟,只是暮色悄悄拢来;三点钟,只有邮差最后一次轻轻走过,而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在我的邮箱里。报,已经看过了;书,也已经翻过了。我又在胡思乱想了……
5乘5先生,
他有5尺高,
他有5尺宽……[7]
此刻,我就像个家庭妇女一样,听着收音机。
房东太太的女儿提醒过我们,不要把收音机弄得太响。她母亲卧床不起已经三个多月,看来将不久于人世了。她双目失明,头发也快脱光,肯定快九十岁了。我上楼梯时,偶尔透过窗帘看见过她。九月以来,女儿一直在料理房产的事,她和丈夫布里格斯上尉住在三楼。上尉在军需处任职,年纪在五十岁左右(比他妻子大得多)。他壮实、整洁,头发花白,沉默寡言。我们常常看见他走到篱墙外抽完最后一支烟才回家睡觉。
四点半,我听见隔壁的万纳克先生在咳嗽、咆哮。不知什么原因,艾娃管他叫“狼人”。他是个古里古怪、惹人讨厌的家伙。我断定,他这样咳嗽,一半是因为饮酒过多,一半是因为情绪烦躁,而这也算一种社交活动。艾娃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是,我相信他这样咳嗽为的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在公寓里住了很久,对这种类型的人是有所观察的。几年前,在道契斯特路,住着一个老头。他日夜不关门,不管是坐着还是躺下,总是面对着走廊,注视着每一个人。席勒街上还有一个人,你时时会听见他的脸盆里响着哗哗的流水声。他就是用这种方式和我们相识。万纳克先生不仅仅是咳嗽,他上厕所时,总是不关门。他咚咚地穿过走廊,过会儿你就会听见哗啦啦的水声。后来艾娃向布里格斯太太抱怨此事。布里格斯太太就在墙上贴出通告:“使用厕所请随手关门,来往过道须穿上睡衣。”尽管如此,仍无效果。
通过布里格斯太太,我听到不少有关万纳克先生的趣闻。在房东太太卧床之前,万纳克一个劲地怂恿她陪他一起去看电影。“妈妈什么也看不见,这是人人皆知的事。”他原先还有只穿着睡裤跑到楼下去接电话的习惯——这就是警告他要穿睡衣的原因。但是,直到上尉出面干涉,才制止了他那种行为。玛丽在空房间里发现抽了一半的雪茄烟扔得满地都是。她疑心万纳克先生在公寓里到处窥探。他绝对不是正人君子。玛丽经常打扫他的房间,对情况是熟悉的。她律己待人都挺严谨,一提起万纳克总是嗤之以鼻。她断言吉弗老太太曾经吓唬说要轰他出去呢!
万纳克精力旺盛。他不戴帽子,穿着黑色鼹鼠皮外套,在街道上,在积雪的树丛中匆匆行走。他“砰”的一声推开大门,在第一级楼梯上蹭掉靴子上的雪,接着发狂似的咳嗽着跑上楼去。
六点钟,我在法伦餐厅迎上艾娃,一起吃饭。我们经常在那里就餐。有时候我们去“功勋”饭店,有时去五十三号大街一家自助食堂。我们晚间的娱乐时间一般不长,在午夜之前就睡了。
12月17日
真是麻木不仁。好久以来,我虽然说不出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好,但是总感到一种无名的迷惘和懊恼,觉得自己是战争中的精神牺牲品。我已经变了。上星期发生了两件事,充分说明我的变化之大。第一件事实际上也算不上什么事情。我在乱翻歌德的《诗与生活》时,偶然看到这样的话:“憎世有肉体上和心灵上的双重原因……”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继续往下读,“人生的一切欢乐都基于外界现象有规律的变化。昼夜的交替,四季的循环,开花结果,诸如此类循环往复的欢乐,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尽情享受它们,这就是我们尘世生活的重要源泉。我们越能充分享用它们,生活就越快乐;可是如果对这些千变万化的现象无动于衷,无意笑纳,对一切美好的召唤漠然置之,那就会恶念横生、弊病流行——我们把人生看成可憎的负担。据说有个英国人就因为厌倦于每天穿衣脱衣而自缢了。”我带着一种异乎寻常的感情再往下读。下一页的标题是“厌世”。的确,厌世是万恶之源。接着就是这样的说法:“引起这种厌倦的原因莫过于激情的反复出现。”看到这里,我大失所望,把书收起来了。
尽管如此,我却不禁这样设想:如果在一年以前,这些话会使我产生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感想。我的变化太大了!如果是过去,我虽然会感到这些话是真实的,但并不会以为值得特别留意;我会感到那个英国人有趣,但绝不会因为他摒弃爱情而感慨系之。而今,我却立即把他同《一报还一报》[8]中的凶手巴纳丁联系在一起了。巴纳丁对生死同等轻蔑,因此他不愿走出牢房去接受死刑。对这两个人如此倾心,证明我确乎变了。
现在讲第二件事。
我的岳父阿姆斯塔老人得了重感冒,病倒了。艾娃嫌她妈笨手笨脚,叫我到那儿去帮忙。
岳父一家住在西北区,乘高架铁要走一个小时,真够呛。我发现满屋子乱糟糟的。阿姆斯塔太太又要铺床,又要做饭,又要照料丈夫,同时还要忙着接电话。电话连五分钟的空闲都没有。她不厌其烦地向每个打来电话的朋友唠唠叨叨地诉苦。我讨厌我这个丈母娘。她是个身材矮小、白肤金发而又孩子气十足的女人。她的自然肤色若要看得见,是很健康的;她的眼睛很大,装出一副无所不知的神气,但实际上什么也不懂,只能使人更感到她的愚蠢。她脸上粉搽得很厚,嘴唇上口红的式样很时髦。现在世界上一切故弄风情的女人,不分老少,莫不如此。她还不到五十岁,满脸的皱纹却已很深,她为此十分发愁,所以对新出品的润肤膏和洗面液之类非常留心。
我进去时,她正忙着跟什么人打电话,我便上岳父的房间去。只见岳父蜷起腿,耸起肩膀躺着,这样一来,就好像没有脖子,头直接长在胸上。通过睡衣的开口,可以看见他灰色汗毛覆盖下又白又胖的肌肉。他穿着口袋上有纹饰的高扣宽袍服,看上去很陌生,还有点儿可笑。那是阿姆斯塔太太的杰作。太太替他采购服装,在他卧床期间,便把他打扮得像个中国清朝官员或俄国罗曼诺夫亲王。他的一双骨节粗大的手,交叉着放在缎被面上,他苦笑着跟我打招呼,似乎觉得闹病会被人认为是没有骨气的表现;同时,又竭力做出这样的姿态:他完全有资格养几天病。他装出一副稳操胜券的神情,用自相矛盾而满不在乎的口气告诉我,他的生意有可靠的人经营。
电话又响了。我那丈母娘不知又在跟哪个亲友诉苦:丈夫昨天病倒啦,已经请过医生啦,医生说今年冬天感冒很流行啊,真累人啊,把人累死啦,又要料理家务,又要招呼老头子。她总不能把病人撂下不管吧?没有女佣,简直什么也干不成啊……她的话就像玻璃球似的扑面而来。岳父并不理会她,有时甚至好像故意装作没有听见。可是,哪能没有听见呢?她那尖声怪气的嗓音真能把人吵死。问题是我倒想知道岳父对此真的是置若罔闻呢,还是打心眼里讨厌她?我做女婿已经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听见过他对老婆的褒贬;仅有那么一两次,他只是说:“凯蒂还是个孩子,她还没有长大呢!”
我没听懂他的意思,便说:“咋搞的,您也太耐心了,阿姆斯塔先生。”
“耐心,什么耐心?”他说。
“要是叫我和她在一起,”我冒失地说,“那可真烦死了!”
“你说些什么?”老头困惑而生气地问。我想,大概在他看来,别人当面提及此事,是有失尊严的吧,但我却不由自主;况且在这种情况下,顺便问一声,似乎也算不得什么冒昧。这时,我突然寻思,既然想搞清楚,就得来个开门见山,没有别的办法。“你到底说些什么,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又说。
“唉,听听她是怎样说话的吧。”
“噢,”他说,“你是说电话?”
“对了,电话。”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我倒没有怎么留意。不过,女人都是话匣子,凯蒂只不过说得比别人多一点罢了,可是,你得体谅着她点,她……”
“还没有长大呢!”我接着说。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打算这样说,不过既然这是他的原话,估计他不会反对。果然,他只是抿着嘴点了点头。“不错,人和人总归是不太一样的。各人有各人的一套。”他带着余愠生硬地说。有时候,我对他也是比较迁就的。我的举止总会有不得体的地方,他就这样拐弯抹角地把我教训一顿,他已经恼羞成怒,一下子是消不下去的。在那黄铜枝形吊灯映射出的茶色的奇异亮光下,仍然可以看见他面红耳赤的脸孔。他是在有意掩饰别人无权过问的内心隐秘,还是真相信自己的话呢?看来后者可能性更大些。伴随着婚姻而来的,就是这样啰啰唆唆,单调乏味,以及诸如此类不言而喻的生活。还有另一种值得考虑的可能性,即:他并不是安于现状,也不是像他那样假装泰然处之,而是——很可能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不但听见了,而且引以为乐。或许他本来就喜欢自己的老婆邋里邋遢,唠唠叨叨,糊里糊涂,忸忸怩怩。所以,他反而从忍耐中得到某种乐趣。此刻,我和他目光相遇,我见他脸上的表情活像一只狗的神态,更加迷惑不解,便不再胡思乱想了。
医生留下一张药方。老头子叫我到药店去买药。我刚要出门,又听见丈母娘阿姆斯塔太太说:“……我的艾娃的女婿约瑟夫到这里来帮忙。他现在不工作,正等着参军呢,所以整天没事干。”我吃了一惊,转过身来,心里十分生气。可是,她正在把那肾脏形的黑色话筒贴在脸上,满不在乎地朝着我笑,也许她是无意说说,就不该责备她;也许她的脑瓜子就像筹码或白牌一样,光光的什么也没有;也许半是狡诈,半是无知;要么是出于她自己都弄不明白的一种恶意。
外面寒风刺骨,太阳在一堆堆乱云中低垂着,阴沉沉的,映红了砖墙和窗户。街道上前一天下的雨已被吹干,呈现出一派冬天的景象。路上到处是小雪楞,坑坑洼洼的。街道上几乎空无一人。只有在和我相隔一条街的远处,有一个穿着褪了色的长军大衣的人,不知是出外干什么的。到了药店,我便坐在用硬皱纹纸搭的亭子下呷着咖啡等候。过了一会儿,才拿到用绿色圣诞节纸包着的药片。
返回的路上,一家理发店的陈列品把我吸引住了:“花哨工艺品,厨房残渣碎料制成,皮尔斯路三五三八号科瓦尔斯基太太造。”那里摆着镶嵌图案画,雪茄烟头做的镶着火柴杆的叶垫,罐头盒和虫胶处理的柚子皮做的烟灰缸,一条用玻璃纸编成的腰带,一把嵌着玻璃碴的裁纸刀,两幅手画的宗教画。玻璃筒里的三色柱在滴溜溜飞转,头油商标“福虎”在灌木丛似的瓶子中间窥视。理发师在看一本杂志。我拿着药包转身往前走,穿过灰溜溜的柱子,推开笨重的门,当啷一声碰在邮件箱上,然后走进阴森森像洞穴似的门厅。
我一上楼,就尽力服侍岳父大人。我叫我那丈母娘阿姆斯塔太太倒来一罐橘子汁。我给他灌罢药,又用酒精擦身。在按摩时,他高兴得咕哝起来,说我看起来不咋的,实际上却挺壮实。此刻,我们俩处得虽然还算挺对劲儿,但我并不想和他谈论什么。不吭声吧,自觉有点不合适;可是一开口,过会儿势必又得设法为自己当前没事干的处境开脱。好在阿姆斯塔并未提及此事。我得说,我父亲在这方面倒不怎么体谅人,倒可能会问问我。可是阿姆斯塔却闭口不提。
我撸下袖子准备出去,阿姆斯塔太太这才提醒我,她在厨房里替我倒好了一杯橘子汁。这虽然不算午饭,但有它总比什么都没有好。当我去拿橘子汁的时候,却看见在厨房的洗涤槽上有只开剖了一半的小鸡,那小鸡的黄爪子已经僵硬了,头耷拉下来,好像在检点自己的内脏。滴水板被弄得湿淋淋、乱糟糟的;搪瓷器皿上溅得到处是血。一杯橘子汁就放在那小鸡旁边,一看里面漂着一根褐色的鸡毛。我只好把橘子汁倒入排水管。我戴上帽子,围好围巾缓步走向起居室,我的大衣就放在那里。此刻阿姆斯塔夫妇正在寝室谈话,我呆呆地望着窗外。
这时,太阳已被遮住了,雪也下起来了。雪花散落在砾石路黑色的缝隙里;在倾斜的屋顶上也出现了一楞一楞的积雪。从三楼的高处我放目远望,附近,有许多烟囱,冒出比灰色的天空更淡的灰烟,正前方是一排排贫民窟,仓库、广告牌、阴沟、霓虹灯暗淡的闪光、停放的汽车、奔驰的汽车,偶尔还有一两棵枯树的轮廓。我看着看着,不由得慢慢地把前额贴在窗户的玻璃上。观察着这眼前的一切,一个永恒的疑问又纠缠在我的脑海里,使人无法解脱:在过去,在别处,哪里还有一点点为人说好话的东西?可以肯定,这些广告、街道、铁道、房屋,看起来杂乱无章,但却跟人的内心生活有着联系。然而这里还有疑点,我还是很纳闷:人类的生活就是围绕着这些东西组织起来的,而这些东西,譬如房屋吧,也是人通过高超的手段创造出的东西,是人生的模拟。对于这一点,我难以使自己承认。物与人之间,甚至人与他的行为之间,肯定有实质性的区别,肯定有我还未曾弄清楚的区别。否则,生活在这里的人,岂不仅仅成了这些事物的反映了吗?但我并不责怪他们。每天读报的时候,不也是在搜肠刮肚似的从人们的经济、政治生活中,从人们的酒馆、影院以及斗殴、离婚和凶杀之中寻求着他们具有共同人性的证据吗?
这样做正投我所好。因为我和他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他们是我的同时代人、我的世界、我的社会,我们就像同一情节中的角色,永远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我也明白,正是他们的存在才使我有可能存在。正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如果这个世纪恰像车轮一样转下去,那么,我,也将随之转到车轮底下,化为虚无。于是,我的肉体,我的生命,便留在通向未来的起点上。也许未来的时代是一个罪恶的时代,也许这么估计是错误的。我呼吸时,雾气在窗玻璃上时起时消。也许这样估计是错误的。然而,当我想到那罪恶的时代又将有芸芸众生湮没于尘世时,我不寒而栗了……我们无法知道未来的时代是什么样子,但在各种主要方面,人类的精神是一成不变的;同时可以肯定,善良将不会留下多少痕迹。这样判断整个时代,也许终将被现实证明是错误的。况且,上一世纪的巨人们有自己的利物浦和伦敦,有自己的里尔和汉堡进行竞争,就像我们有自己的芝加哥和底特律一样。也许,我这是钻牛角,连我泪水迷蒙的双眼前的颓垣破壁都被引入歧途,染上了我每天必读的要命的报纸的颜色……啊,我们所追求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所期望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得到的世界。
我前边所说的那种“永恒的疑问”,几个月来,其实也根本不是永恒不变的。这些东西本来是我在去年冬天思考的问题。现在,它们只不过使我在纷乱的思绪中认清自己过去是怎样一个人。的确,长期以来,我的脑子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共同的人性”“使自己承认”一类的概念。可是,突然间,我看到自己怎样背离了如此熟悉这类概念的故我。
12月18日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还是依然故我。但是,关于我目前的身份问题,我却不知道怎样说才好,我只能说明自己过去是怎样一个人。可能是由于自己的淡泊,或许是由于恐惧心理,我并不热衷于赶时髦。但我也不喜欢一年前的约瑟夫,甚至还忍不住要嘲笑他呢,嘲笑他的生性,嘲笑他的谈吐。
约瑟夫,二十七岁,美洲旅游局的职员,身材高大,但却有点虚弱,不过仍然算得上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威斯康星大学毕业,专业:历史;结婚一年了;和蔼可亲,尚能讨人喜欢。但是严格审查一下,他还是有点奇特。
奇特?表现在哪一方面?啊,首先,外貌上有点奇特,有点不对劲儿。他面容刚毅,鼻子又高又直,留着一撮小胡子,这使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的眼睛黑沉沉的,圆鼓鼓的,由于鼓得过分而显得有点凸出。他头发乌黑,没有那种所谓“豁达大度”的风度,而显得拘谨——有时候,尽管他和蔼可亲,却仍然叫人难于亲近。他很讲究洁身自好,可也并非冷若冰霜。他唯我独尊。他处世认真,因为如他所说,他急于了解他所碰到的各种事情,一样也不想漏掉。
他老婆已经不记得他没留胡子时是啥模样了。他们初次见面时,他才十七岁刚出头。第一次去阿姆斯塔家,他叼着雪茄,很内行地高谈阔论德国社会民主党和“基层联合阵线”之类的口号。艾娃的父亲误认为他已经足有二十五岁了,气愤地命令艾娃不要把成年男子勾引到家里来。现在,这些往事已成为家庭的笑料,一提起来就逗得阿姆斯塔先生哈哈大笑。他说:“我还以为约瑟夫要把她拐到俄国去呢!”
再谈谈约瑟夫的衣着(他穿旧的衣服现在穿在我身上)。他的衣着使他显得更老气。衣服的颜色很深,式样陈旧。诚然,他穿的皮鞋很尖,就像一般风流少年穿的那样——这可能是为了抵消他的衣服的作用——如果再穿一双肥头鞋,你更会把他当成三十五六岁的人。像对待其他事情一样,约瑟夫在穿着方面也很慎重。有人认为不修边幅就是高傲的表现,一套皱巴巴的衣服就是自由的象征。约瑟夫却不以为然。他在小事上可以随随便便,但在一些重要事情上,即维护他内心的差异方面,却不惜花费心思。他连穿一件他认为的“时装”,也会感到十分别扭。总之,对他来说,越不引人注目越好。然而,适得其反,他这样做的结果反倒更惹人注目。
在这类事情上,他的朋友都觉得他十分可笑。他自己也承认他在许多方面“属于可笑的范畴”。不过那有什么法子呢?深沉的人和肤浅的人的形容举止总是不同的;而后者总是外露的,总是要把自己的思想毫不掩饰地付诸外形。而他,约瑟夫,却不是那种轻举妄动的人。他认为,一个人成就越大,说不定就越古怪。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此外,他还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滑稽或荒唐的因素,谁也不可能完全克制得了。
“滑稽或荒唐的因素……”这话听起来是有些莫名其妙。但事实上,那些起先曾把他仅仅看做美洲旅游局的一名职员,仅仅看做一个挺不错的小伙子的人,现在已经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就连他最老的朋友,像约翰·珀尔、莫利斯·阿卜特这些从童年就跟他要好的人,也常常感到他捉摸不透了。尽管他很想叫人理解,还是事与愿违。
自离开学校以来,约瑟夫一直以学者自居。他周围摆满了书籍。在他对启蒙运动感兴趣之前,就已研究过早期的禁欲主义;更早一些,还研究过浪漫主义和神童。当然,他还得为生计奔忙。他竭力兼顾着自愿干和被迫干两方面的事情,竭力把必要和愿望统一起来。一定的妥协总是要的,生活只有在某种妥协之中才显得丰富多彩。他对自己善于摆布的本领颇为得意。尽管不太恰当,他还是喜欢以马基雅维利[9]自诩。他把自己的各种事情都处理得非常出色,立志当一名优秀的职员,用以证明一个“幻想家”照样可以兼有“实干家”的才能。
许多人都承认,约瑟夫善于驾驭自己。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也懂得如何设法把需要的东西弄到手。在过去的七八年里,他一直在按一个既定的总方案办事。如何对待朋友、家庭、老婆,都包括在这个总方案中。在对待老婆方面,他用心良苦。他鼓励她阅读由他选定的书籍,教她赞赏他认为值得赞赏的事物。至于这样做的效果如何,他就不管了。
当约瑟夫提起那些“肤浅的人”或谈论关于“滑稽因素”的问题时,你不要看他很激烈,实际上他却与世无争。他把“能理解的就能原谅”当成自己的信条;在他看来,把世界看得绝对好或绝对坏都是极不明智的。他说,谁相信世界绝对的好,谁就不懂得腐化堕落。而对那些认为世界绝对坏的悲观主义者,他又要提出这样的问题:“难道你们只能看见那些不好的人吗?”他认为,世界又好又坏,因此,也可以说不好不坏。只有对世界做出这样的结论,才会使各种不同立场的人都满意。所以,他又认为,问题并不在于这个结论,而首先值得重视并加以考察的乃是人们各自不同的情况。有的人麻木不仁,有的人头脑清醒,有的人嫉妒成性,有的人野心勃勃,有的人生性善良,有的人受到诱惑,还有的人特别好奇。总之,人们都处在各自的时代,他们又有各自的习惯、各自的动机,这个世界在人们身上打下各种不同的烙印。因此,可以说世间的事物都是好的,因为它们毕竟存在着;或者不管好与不好,因为它们既然存在,就是不可名状的,而且,正因为如此,也是奇妙非凡的。
然而,尽管如此,约瑟夫对世界的感觉还是奇异的,常有超然出世之慨。他看待世界,就好像躺在地上,看着一片缥缥缈缈的流云。他说,在不同的程度上,现在全人类都有这种感觉,犹如一个孩子觉得他的父母是冒充的,真正的生身父母不在身边,将来在某一天会来找他一样。在许多人的眼里,都把眼前的世界看成是假的、冒充的,而真正的世界并不在眼前。约瑟夫这种奇异的感觉,有时带一点阴谋诡计的味道,但这种阴谋不是邪恶的阴谋。它充满着光怪陆离的色彩,发生着捉摸不定的变化,它使人兴奋激动,又使人折衷公允。长此以往,在那样一种阴谋的阴影下生活,就给人带来了苦恼。这与其说导致了惊奇,毋宁说造成了忧虑。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只有靠拢离自己最近的过客,靠拢自己的兄弟、父母、妻子和朋友。
12月20日
准备过节,昨天出去给艾娃买东西。闹市里,到处都可以看见戴着染色棉花做的胡子、穿着圣诞老人红袍、摇着铜铃的人。为了拯救穷苦人,他们叮叮当当四处求舍,弄得满街吵闹不休。巨大的花环吊装在楼上,悬挂在无雪的、吓人的高空。商店红色的大门前烟雾弥漫,圣诞欢歌响彻云霄,成千上万的人去买东西,在商店里、大街上熙熙攘攘,摩肩接踵;涂过焦油的竿子上,一串串冬青浆果闪闪发光;酒馆里,唱机播放着《我向往着白雪皑皑的圣诞节》的歌曲。人人在祈祷着快降瑞雪,却唯恐下雨或雨雪交加。
这些天来,万纳克先生心神不定。他一个劲地把屋内的家具移来移去。玛丽抱怨得更凶了,因为床的位置一变,门被堵上,她打扫房子就更加吃力。反正她也不爱进去。她断言:万纳克自己是不会保持清洁的。他不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却晾在窗口。晚上把内衣搭出去早上就忘了收进来。布里格斯太太告诉我,万纳克先生准备娶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而这个女人非叫他改信天主教不可,所以他每天晚上都要到使徒圣多马教堂去听布道。与此同时,我又注意到他从共济会苏格兰支部收到大宗邮件。也许就是这种原则上的冲突促使着他每天清晨两点起来挪动床位吧。
有两家请我们圣诞节去吃饭,一家是阿姆斯塔家,另一家是我的哥哥阿摩斯。但两家我都打算谢绝。
12月22日
今天下午,跟麦伦·阿德勒在一起时,我一反常态,大发雷霆。这一莫名其妙的行为使我自己惊讶不已,不用说更使麦伦手足无措。原来他打电话给我,商量一个临时工作:他在搞一次民意测验,我的职责就是向人们提问题。我急忙到“箭记”餐厅去和他会面,并共进午餐。我先到那里,占了后面的一张桌子,随之就感到后悔和沮丧。好几年我都没有到过“箭记”餐厅了。有一段时间,这里是一些道貌岸然、稀奇古怪的人经常聚会的地方。每当下午和傍晚,几乎随时都能听到人们在讨论什么“社会主义”、“精神病理学”,或者“欧洲人的命运”。这次提出在这里吃饭的恰恰是我自己。不知什么缘故,这个地方首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是现在却使我大失所望。我左顾右盼,瞧瞧蒸汽桌,望望广告画,上面画着沉船和日本人的脸。突然,我看见吉米·彭斯和一个我素不相识的人坐在一张桌子旁。我和彭斯曾以“同志”相称,分手以后,我们只不过见过两三次面。他看上去变了,前额更高,表情更加严肃。我向他点了点头,可是枉费心机,他不搭理我。他盯着我的那副神气,我认为是正式规定对待“叛徒”才能有的。
过了几分钟,麦伦进来了。他一进来就急着谈工作。我不耐烦地说:“等会儿再谈。”
“怎么回事?”
“有点特殊情况,”我说,“等一会儿告诉你,你看见那边一个穿褐色衣服的人了吗?那就是吉米·彭斯。十年前,我还有资格叫他吉米同志呢!”
“唔?”麦伦说。
“刚才我向他打招呼,可是瞧他那副样子,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我。”
“那又怎么样呢?”麦伦说。
“你认为该当如此吗?我们曾经还是好朋友呢。”
“唔?”麦伦说。
“别这个样子好不好?”我气急败坏地说。
“我是说,你想叫他把你搂在怀里不成?”麦伦问道。
“去你的。我还瞧不上他那副德行呢。”
“就算我没说对,我承认我没说到点子上。”
“那就听着。他没有资格不理我。我老是碰上这种事。这种事你不懂,因为你没有政治经验,可是我却知道这中间的奥妙。我要到他跟前去再次问个好,不管他愿意不愿意。”
“别傻啦!你何苦自讨没趣呢?”麦伦说。
“我就是要自讨没趣,他究竟认识我不?他跟我很熟悉。”现在,我已经气得不得了,“奇怪的是你连这一点也看不出来。”
“我是来商量工作的,不是来看你发脾气的。”他说。
“发脾气?你以为我在乎他吗?不,这里边有个原则问题,好像你并不明白。请问,仅仅因为我退了党,他们就可以指使这种混蛋不要理睬我吗?难道你还看不破这种名堂吗?”
“看不破。”麦伦漫不经心地说。
“那我讲给你听,我完全有和别人说话的资格。这是最起码的,如此而已。我坚持这个看法。”
“噢,约瑟夫。”麦伦说。
“不,真的,听我说。不准一个人同另一个人谈话,不准他跟别人接触,不准人思考,因为许多作家认为,思考本身就是一种交流。而他的党不要他思考,只要他遵守它的纪律。问题就在这儿。因为它被认为是一个革命党。这正是使我恼火的事。一旦有人服从这种命令,他就替取消自由、行使独裁帮起忙来了。”
“得啦,得啦,”麦伦说,“你真是小题大做。”
“我得把小题大做两倍才行,”我说,“岂能等闲视之?”
“可是你退出他们那个党,跟他们断绝关系已经有好几年了吧?对不对?”麦伦问,“难道你才发现这一点?”
“只能说我没有忘记这一点。起初,我曾认为他们那些人是高超的。可是,后来我可看透了,他们所致力的事业,只不过停留于堂而皇之的清谈,什么‘民族’啦,‘人类’啦,一派空论罢了,而他们整个组织实际上做的事情,还远没有任何一个医院护士端端便盆给人类的贡献大。这一点,在我退党时的确看出来了。可是,以前要是有人这么说,我却感到十分厌恶。真是可笑之至。叫什么来着?改良主义?”
“我听说过这个名堂。”麦伦说。
“我想你会听说的。改良主义,怪吓人的帽子!记得在我们散伙一个月之后,我坐下给简·亚当斯[10]写了一封表示歉意的信。她当时还活着。”
“是吗?”他好奇地瞅着我问道。
“但一直没有寄出去,”我回答说,“也许我本该寄出去的。你现在不相信我了吧?”
“为什么不呢?”
“因为我改变了观点,不同意卡尔·马克思彻底改变世界的主张,倒倾向于逐步修修补补。当然这也是暂时的……”
“是吗?”他说。
“啊,老天在上,你明明知道,麦克!”我大声说。
这时,同彭斯坐在一起的那个陌生人转过身子来了,但是彭斯仍然假装没有看见我。“好吧,”我对麦伦说,“瞧,那小子尽往别处看,就是不看我。他真是一个疯子,他从来也没有清醒过!现在,一切都变啦,他还墨守成规、抱住八辈子老教条不放。他过时啦!瞧他那榆木疙瘩脑袋瓜,难道还想当个美国的罗伯斯庇尔[11]?别人都已经彻底妥协了,而他却依然相信革命,鲜血必将奔流,政权必将易手,最后,国家将按照必——然——的历史规律而消亡。我敢扒下衬衫打赌,我是了解他的。要不,我给你讲讲他的情况。你知道他房子里经常有些什么东西吗?有一天我上他家去,看见他那里有一幅大型城市地图,上面钉了许多大头针。我便问,那是干什么的?随后——我发誓没有说谎——他说他正在准备一份起义时用的巷战指挥图。他在主要街道上都标出了地下室、屋顶以及铺路材料的代号,还标出了能推倒充当街垒的街头报亭(你还记得巴黎的那些报亭吗?)的数目,连废弃的阴沟他也计划在战时用来隐藏武器。他是从市政厅的档案中查到这些的。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他这种行为有多愚蠢,反而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嘿,真是难以置信!我敢打赌他至今仍然收藏着那种地图。他着了魔啦,他们都是些着了魔的家伙,麦克!喂!彭斯!喂!”这时我忍不住喊叫起来。
“住嘴,约瑟夫!我的老天,你这是干吗呀,大家都在看你呢!”
此刻彭斯向我这边扫了一眼,又继续同那个人谈话,而那个人却又转过身子打量我。
“请放心,麦克。瞧彭斯那副不屑一顾的鬼样子,我根本不会惊动他的。在他看来,我已经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人了。”我把手指捻得叭叭作响,“在他眼里,我是个小资产阶级,是个可耻的叛徒,还有比这更坏的吗?那个白痴!哼,鬼迷心窍的家伙!”我喊道。
“你疯了吗,过来,”麦伦把桌子往后一推,“我得叫你离开这儿,要不你可要干起来了。我看你会打起来的。你的外衣在哪儿?是哪一件,唉,你这个疯子!回来!”可是已来不及了,我已经坚定不移地站在彭斯面前。
“我刚才向你打招呼来着,你难道没有看见吗?”
他没有回答。
“你不认识我?我却好像和你很熟悉!你回答我,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我知道你。”彭斯低声说。
“这就好。”我说,“我就想弄个明白。走吧!麦伦。”我从麦伦手里抽回胳膊,和他一起大踏步走了出去。
我觉得这一次我给麦伦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可是,我除了轻描淡写地解释一下我最近不太正常之外,并不想进一步为自己开脱。就连那几句解释的话,也是在我们到另一家饭馆吃第二道菜时,我才说出来的。我什么也不想说。我不明白,现在仍然不明白哪里来这么大的火气。我疑心这只不过是我心绪烦乱引起的。如果不充分地阐明我的心境和事情的原委,我怎么能向麦伦解释清楚呢?这会使他忐忑不安,我也会自怨自艾、感情用事的。
我们谈起要谈的事情。他答应把我推荐给他的上司,他用远不如原先他在电话里那样肯定的语气对我说,他希望我能弄到这个工作。麦伦喜欢我,这一点我清楚。但他好不容易才达到目前的地位。由于他是个讲究实际的人,所以,如果这时他要把我推托掉,并不费事。因为,也许事实会证明我是个靠不住的人。我将会大肆叫嚷什么“原则问题”,也可能一时冲动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败坏他的声誉。再加上刚才的事,我就不该多责备他了。
可是这事也不能全怪我。捅乱子固然不对,但对彭斯发火却算不得什么过失。不过,吹牛说给简·亚当斯写过一封信却显然错了。我到底为什么要撒谎呢?当时我只是想提出个论据。不过我的确应当想一个更好的办法。有一刹那,为了表示起码的诚实,我想要忏悔。但是,我只谈此事,不谈别的(我也不想多谈),只会使他更加费解,心生疑虑。何必多此一举呢?
因此,在我们分手时,我说:“麦克,你如果知道还有谁想干这个工作,你就尽管推荐他好了,我也说不上我能干多久。他们有可能随时通知我入伍,半途而废总不太好吧。不过谢谢你对我的关照……”
“噢,约瑟夫,你看……”
“没关系,麦克,我说的是实话。”
“还是把你的名字报上去吧,约瑟夫,我们在一起工作多好哇。我愿跟你谈谈,哪一天都行。”
“好倒好,但事实上我这个人是不合群的,跟谁都搞不到一块,就像老悬在空中。这件事就算拉倒吧。”于是,我急忙走开。这样一来,既卸掉了他的包袱,也使我体面地下了台。
后来,回想起来,我并不想承担所有过失。我觉得麦伦也可能并不因为我捅了乱子又惹起人们对他的注意而伤多大脑筋,他更加关心的是我发火的原因。如果考虑过这件事,他就会明白我的表现是有道理的,这些道理也许引起了一位朋友的不安。此外,他也许会发现,我所计较的,并不是无足挂齿的小事。彭斯的骄横无礼,证明了他对我一度献身的事业的彻底背叛。我的烦恼,虽然看起来我是朝着彭斯发泄的,实际上是对着所有那些糟蹋这一事业的人的。
也许我对麦伦有点苛求。现在,他对自己的处境十分满意。他是一个步步高升的青年,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别人都羡慕他。眼下,他还没有遇到我最近所面临的精神上的火山口。最可怕的是,麦伦像许多人一样,学会了贪图安逸,学会了随机应变。这虽不是他个人的恶习,可是却造成了多么可怕的后果!
几个月来,我一直在生朋友们的气,我总觉得他们“抛弃”了我。自从今年三月瑟瓦提斯家的晚会之后,我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但我又想,也许问题并不是那样严重,并不是朋友们有意抛弃我,那只不过是我的感觉而已。真是庸人自扰。另外,可能与我自己已经克服了但却硬推到约瑟夫身上的自命不凡、沾沾自喜、无聊乏味的态度有关。事实上,瑟瓦提斯家的晚会只不过促使我更加深刻地注视到了我周围的人身上的毛病。这些毛病,如果我敏感一些,也许早就会注意到了。也许,长期以来,一定也能察觉到一部分。
我说的是“一部分”。这里让人不由得又想起那个方案迷约瑟夫。他曾对自己提出过一个我今天仍然乐意回答的问题,即:“一个善良的人应当怎样生活?他应当干什么?”对此他提出了自己的方案。不幸的是,他那些方案大都十分迂阔,不过是自欺而已。有一种人往往按照主观愿望观察事物,或者顽固地按照一定的方案观察事物。约瑟夫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也许这样一种观点倒是公正的:人生来就弑父杀兄,嗜血成性,淫荡不羁,是一个需要驯服的动物,可是他根本不承认在自己身上会找到这种必须加以克服的劣根性。他真诚地相信自己是善良的。这种信念,损害了他天生的聪明,其结果是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那些朋友是干不出他所向往的事的。
他所向往的是一种“精神群体”,或者是一群协同一致来制止怨恨、流血和残酷行为的人。杀人、破坏是信仰人生长久的人们所需求的。世界是残酷无情、危机四伏的。如果不采取措施,生活的确会变得像霍布斯[12]所描写的那样“龌龊、野蛮、短暂”。约瑟夫对霍布斯的话是早已铭记心头的。如果另外一些人联合起来,保卫自己,和恶势力作斗争,生活并不一定会那样糟。
他相信他已经找到那“另一些人”了。可是在瑟瓦提斯晚会前,他(或者毋宁说我吧)已经开始对正在取得的进展悲观了。我终于认识到,像我这样一个难于实施的方案,必须把一切客观存在的东西都考虑进去,包括堕落现象在内。我得忠于事实,而堕落正是一个事实。
可是,晚会上发生的事情令人震惊。
我原先并不想去,艾娃却一定要去。她出于对敏娜·瑟瓦提斯的一片赤诚,因为她深知当一个失望的主妇是什么滋味。很久以来,晚会,任何晚会都不曾给我带来什么乐趣。我最喜欢和朋友单独会见,或只会见一对夫妻。好多人聚集在一起,我就感到无聊乏味。这种场合,无非就是那么回事。如果说笑话,还不就是那些个说法;如果有表演,谁能出场,谁会被戏耍,谁会害臊,谁最高兴,也都估计得出来。你也会估计到斯梯尔曼会怎样,乔治·海莎会怎样,阿卜特会怎样跟每个人开玩笑,敏娜会怎样跟丈夫闹别扭。那里也一定会出现恶作剧,也一定会发生误会,有时也会搞成僵局。尽管这样,你还得去。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敏娜筹备了这次晚会,朋友们都要到那里去。而他们要去的原因,又是因为你也去,并且绝对不能败任何一个人的兴。
我刚一进门,一股热浪夹着喧哗便迎面扑来。这时我开始感到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断然拒绝。敏娜在门厅里迎接我们。她穿一身黑色盛装,领子很高,镶着银边,光着腿,穿着红色高跟凉鞋。她有几分醉意,一时还看不出来。起初,她显得冷静而严肃,脸色苍白,额上布满了皱纹。后来我们又注意到她满脸汗津津的,眼神也有些迷离。她先看看艾娃,然后又看看我,一言不发。我们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爆发出一声呼喊:“敲锣!他们来啦!”
“谁?”杰克·布里尔从门里探出头来问。
“约瑟夫和艾娃,总是最后光临。大家都醉了,他们才来,好站在一旁瞧我们出丑!”
“我该罚。”艾娃喃喃地说。我们俩被敏娜的喊声吓了一跳。“我好冷,而且……”
“我的乖乖,”敏娜说,“我是说着玩的,进来吧!”
于是她把我们领到起居室。那里,电唱机正在敞开播放着,来宾在聊天,似乎人们并没有听音乐。这里的情景,甚至具体细节,都是可以在几小时之前,几天之前,或几星期之前预料到的。看吧,时兴的瑞典式浅色家具,褐色的地毯,印制的夏加尔[13]和格里斯[14]的绘画,从壁炉上拖曳下来的蔓草,一盆什锦果酒……敏娜邀请了不少“稀客”——也就是一些曾经熟识而现在又不十分知己的人物。其中有一个是我以前相识的少妇。她微微突出的嘴唇上有一层显眼的汗毛,这一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过她还是很漂亮的。至于她的名字,我一时想不起来。另外,她是不是在敏娜的办公室工作,她的丈夫是不是一个戴钢边眼镜的胖子,我是不是见过他,这些,我更加回忆不清。加之屋里一片吵吵嚷嚷,我也没有心思理会这些了。其他“稀客”的情况也是这样。有些人,像杰克·布里尔,你会跟他混熟的。其余的围在一起聊天的大部分都记不大清了。如果一定要回忆一番,也只能想到“那个戴眼镜的家伙”或“那一对面团脸夫妇”这样的程度。
朋友们一个个都走过来打招呼。他们是阿卜特、乔治·海莎、麦伦、罗比·斯梯尔曼。他们都是晚会上的活跃分子;他们在表演,其他人都在一旁观看。谁知道这些人是在那里开心取乐,还是因被排斥在外而感到愤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意识到自己遭到排斥没有。整个晚会就是围绕他们进行的。如果他们明白这一点,必然会充分利用这个机会。
如果是你,你也会如此。你可以光在房子里浏览浏览,然后端起一杯酒,点起一支烟,悄悄退居一旁。如果你能找到座位的话,你可以坐下看看那些表演和跳舞的人们。你将会听到罗比·斯梯尔曼讲述一个结巴姑娘的不幸遭遇(这个故事他已经讲过无数次了);或者讲他某一次在水族馆台阶上碰见的那个提着新手提式收音机的瘪三的故事。可是你不该因为他讲这一类故事而讨厌他。你会感到他是不得已而为之,他是违心地开始,而强忍着结束他那谁也不愿听完的故事的。不该怪他。
敏娜在起居室的客人中间踉踉跄跄地走来转去,好像时时都有从高跟鞋上掉下来的危险。
最后,她在乔治·海莎面前停下来。我听见他们在争执着什么。原来事情是这样的:敏娜要乔治朗诵他几年前轰动一时的一首诗,并要录音。乔治写那首诗时,曾以一个超现实主义者的姿态出现。而今,他嫌这样的诗会丢自己的面子,拒绝答应敏娜的要求。他赔着笑脸竭力推托着,弄得满脸通红。他不想再提起这首诗,因为每个人都已经听腻烦了,大家都过来替他解围。阿卜特用不耐烦的声调说:“该不该朗诵,最好由乔治自己定。既然大家都已经听过几十遍了……”
“不是人人都听过,”敏娜说,“况且我想把它录下来。写得多么精彩!”
“过去被认为很精彩。”
“现在仍然是,十分精彩。”
阿卜特觉得情况不妙,沉默了。他曾经同敏娜订过婚。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决定嫁给哈里·瑟瓦提斯,所以他们之间有一段微妙而不愉快的经历。这时,大家都有点难堪,阿卜特让步了,敏娜得逞了,诗被录下来了。乔治的声音,颤动着播放出来,出奇的高亢:
我孑然一身,
嚼食自己的头发,
如同一部充满悔恨的历书——
乔治带着一副哀求的苦相,离开了唱机;只有敏娜显得特别得意,她把录音放了一遍又一遍。
“今晚怎么不对劲儿?”我问麦伦。
“哦,我猜这是哈里造成的。他在吉尔达·希尔曼书房里。他们整个晚上都在那里,说个没完。”
“约瑟夫,”艾娃坐在附近的椅子上说,“给我再斟一点好吗?”她把杯子递了过来。
“艾娃,”杰克·布里尔告诫地笑着,“留神点儿!”
“留神什么?果酒?”
“这酒尝起来味儿挺淡,实际上可厉害啦。”
“大概你不该再喝了吧,”我说,“既然你感到不大舒服。”
“不知道为啥这么渴,又没吃什么咸东西。”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给你倒点水。”
“水?”她不屑地把杯子缩了回去。
“我希望你今晚不要再喝了,这是烈性果酒。”我说。我的语气不会被误解。我无意让她违拗。可是过了会儿,我看见她站在酒瓶前,很利索地抬起一条胳膊喝着;我不由得锁起了眉头。我非常恼火。刹那之间,我真想奔过去把杯子夺走。
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却跟阿卜特聊起天来。首先扯到利比亚的战争,我们一边交谈,一边信步朝厨房走去。
阿卜特是我最老、最好的朋友之一。我非常喜欢他。我尊重他也许胜过他尊重我。那倒没有多大区别。他肯定对我非常喜欢,也相当尊敬。上大学时,我们一度同屋居住。后来由于某种政治上的原因,我们暂时疏远了。回到芝加哥后,我们又重归于好,那时,他在攻读博士学位,直到今年六月还在当政治学讲师——他实际上同我们生活在一起。
“我们辜负了意大利人,”他说,“他们对战争持明智态度。他们想回家。我们欠的情不光这一点。资本主义绝没有使他们成为得失盈亏的牺牲品。他们好像仍然是深思熟虑的民族。”(他慢条斯理地讲着,看来,他又在做即席演说,这是他的老习惯。)“他们绝没有变成暴徒。其趣味比阿米尼乌斯[15]的子孙高雅,他们不尚虚荣。当然那也是意大利人的缺陷。塔西佗[16]使德国人狂妄自大……。”
我对艾娃的气消了。我发现自己倾听他夸奖意大利人,感到好笑。“原来我们还欠了情,”我笑着说,“你认为他们会拯救我们?”
“他们不会伤害我们的。看来文明开始在地中海复兴了,而文明正是在那里诞生的。”
“你对罗德博士谈过这种看法吗?”
“他对我的看法非常重视,还想剽窃这种观点。”
阿诺德·罗德博士,阿卜特管他叫玛丽·倍克·罗德,是他那个系的系主任,学院院长之一。
“罗德那老头子到底怎么样?”
“仍然油头滑脑的,仍然是本市拿钱最多的高级讲师,跟过去一样的不学无术。我成了他改变观点的热门话题。我一星期得去见他两次,讨论《科学与健康》。总有一天,我要捅他一刀,并说:‘求饶吧,你这狗杂种!’这当然是一种庸俗透顶的反证法,就像约翰生踢石头来反驳贝克莱[17]一样,但我想不出别的办法对付他。”
我笑了。这时,另外一个更尖的笑声,几乎像号叫一般从屋子前面传来。我向大厅望去。
“敏娜。”阿卜特说。
“我希望想点办法……”听到这种叫声,再联想到刚才在门厅招呼我们时她的面部表情,我不禁毛骨悚然。晚会的大厅里闹哄哄的。此刻我却思索着一个问题:这种集会的意义究竟何在?我思忖着,忽然领悟出其中的道理。我想,人类出现在这种场合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发泄郁积在心头的烦闷;犹如动物本能地寻找盐和石灰一样,我们也要出于某种需要,像依洛西斯[18]集会那样聚集在一起。搞搞仪式,跳跳舞,或者举行其他盛大的节日集会和舞会,使我们的痛苦和磨难,仇恨和热望,得以暂时解脱与排遣。所不同的,只是我现在所参加的这种晚会,没有典雅的格调,没有神秘的色彩,不讲究严格的形式,而仅仅是发发酒疯而已。这种做法,无异于互相摧残彼此心灵深处的上帝,使大家在复仇与创伤中悲鸣。面对这种可怕的情景,不禁令人蹙额疾首。这时我又听见阿卜特的声音:“啊,不错,她是在受罪。”
听他这么说,我觉得他与我发生共鸣,更感到放心。
“但是她不应当让自己……”忽然急促的脚步向厨房走来,“竟有那种事……”他的话还没说完,敏娜已经由乔治陪着走了进来。
“那种什么事?”敏娜问。
“你嚷嚷什么?”阿卜特说。
“我没嚷嚷。让开电冰箱,乔治和我是来取冰糕的。喂,干吗要藏在厨房里?在开晚会呀!这两个人,”她对乔治说,“老是躲在阴暗角落里。这一位穿着他的丧服,而这位……眼睛下面还有圆圈儿,活像一对阴谋家。”她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乔治表情镇定,不以为然,端着装满冰糕的盆。
“今晚她痛快极了,是不是?”阿卜特说。
“哈里也醉了吗?他们都怎么啦?”
“他也许有点醉意,我想他自己心里明白,”阿卜特说,“不过,这与我们关系也不大……”
“我还以为他们处得挺不错呢。”
“也有某种烦恼,可是,啊!”他做出一副鬼脸。“也不太美满。”
“当然喽。”我说。
“今晚还有我的份儿,我还得干乔治朗诵诗的那号倒霉事。”
“噢,我知道了。”
“不过,我不想沾惹是非。”
我越来越忐忑不安。这时阿卜特的表情和声音极不高兴。但对他来说,不高兴并非反常,他难得高兴过。可是今晚,在他平日轻浮与鲁莽相混杂的性格中,鲁莽的成分要大得多。我感到,刚才他说到要把罗德捅一刀时,我虽然笑了,还是有点畏缩。我叹了一口气,想,不用说他仍然爱着敏娜,或者可以说他一直没有从失恋中恢复过来。但是,我知道,不光是这点,肯定还有一种根本不属于“爱情”和“失恋”的什么情绪主宰着他。尤其使我不安的是,我心底里对阿卜特的不幸感到厌倦,也不愿看见他像一个丧魂落魄而又技艺高超的拳击手那样卷土重来。我不想承认这一点。我极力要对他显示出同情,因为他毕竟是不幸的,是吗?
我们又回到起居室去。只见艾娃挨着斯梯尔曼坐在钢琴凳上。瑟瓦提斯和吉尔达·希尔曼也终于露面了。他们正在跳舞,她的脸低俯在他的胸口上,相互偎依,款款起舞。
“挺像样的一对儿,是不是?”敏娜说。她站在我们后面,我们不安地转过身来。
“喂,看他们俩,”她说,“哈里跳得很好。她也不错。”我们没有答腔。“啊,你们俩是一对哑巴!”她刚要走开,但又改变了主意,“你们用不着把自己看得那么了不起。你根本不是哈里那样的人,你也不是。”
“敏娜!”我说。
“去你的!”
我转过身去。“她的情况越来越坏,”我局促不安地说,“我们该走了。”阿卜特没有回答。
我告诉艾娃我要去拿她的大衣。艾娃却说:“为啥?我还不想走。”她认为事情就这样决定了。她微带醉意,平静地环顾四周。
我坚持说:“天晚啦。”
“啊,别扰乱晚会,”斯梯尔曼说,“再待一会儿吧。”
几分钟后,杰克·布里尔脸色通红,笑容满面地走到我们跟前说:“敏娜在找你呢,莫利斯。”
“找我?她要干吗?”阿卜特说。
“我怎么知道。不过她找你肯定有用意。”
“莫利斯!”
“莫利斯!”
“我不是给你说了吗?瞧,这不是她来啦。”布里尔说。
“莫利斯,”敏娜边说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我想叫你为晚会添点光彩,搞活跃一些,这会儿怎么死气沉沉的。”
“恐怕我无法为你效劳。”阿卜特说。
“你是有办法的。我有个非常好的主意。”
没有人问是个什么主意。杰克·布里尔看到大家都狼狈不堪,不禁哑然失笑,说道:“什么主意,敏娜?”
“请莫利斯给谁施施催眠术。”
“你错啦,”阿卜特说,“我不再搞业余催眠术了。你得请别人活跃活跃你的晚会。”他冷冰冰地说,瞧都不瞧她一眼。
“这并不是个好主意,敏娜。”我插嘴说。
“你错啦,这是个呱呱叫的主意。你别管闲事。”
“啊,敏娜,算了吧,”乔治·海莎说,“谁都不愿看那种玩意儿。”
“你也住嘴吧,乔治。莫利斯,”她苦苦央求着,“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呢,可是就这一次,请赏赏光,如果不赶快想想办法,晚会就要塌啦。”
“我已多年不干那行当了,确实忘了怎么做,现在谁都催眠不了啦!”
“不,你没有忘,你会做的,你的记性很好。”
“走开,敏娜。”我说。
“她会得逞的,”杰克·布里尔笑嘻嘻地说,“等着瞧吧。”
“你这是在怂恿她。”我严厉地说。
“她干什么都用不着怂恿,不要怪我。”他仍然笑着,但是笑里藏刀,“我倒想看看她是怎样得逞的。”
“莫利斯,请吧。”
“让别人耍个把戏吧,叫麦伦过来。”
“他太死板,耍不成把戏,他什么也不会。”
“谢天谢地。”麦伦说。
“现在给你找个催眠对象吧。”敏娜说。
“我不要。”
她敲敲钢琴以引起人们的注意。“通知。”她喊道。这时瑟瓦提斯和吉尔达在继续跳他们的舞。“我们需要一个人让莫利斯施施催眠术。裘迪,你怎么样?”裘迪就是同戴钢边眼镜的人在一起的那个姑娘。“不行吗?恐怕你会兜出全部心事的,这要有点勇气才行。斯梯尔曼?唉,这些人都不干。有人自告奋勇吗?”没有人自告奋勇。“真是一群扫兴鬼。”
“喂,”我说,“没有人真正会感兴趣的,所以,你看……”
“那么就在我自己身上做吧!”敏娜转过身对阿卜特说。
“这是愚蠢透顶的提议。”乔治说。
“为什么不该在我身上做呢?”
我们等着看阿卜特怎样表态,但他对敏娜的提议一时毫无反应。他竖起眉毛,盯着她,好像一个医生,眯着讥诮的眼睛,在深思熟虑如何圆满回答一个外行提出的问题。这样便使发问者一直在等待着。天花板上的无影吊灯,照在他的半边脸上,使他的脸看起来像一张厚纸巧妙地在眼边折起来,在前额的顶部被直挺挺的黑发戳破了。
“我敢打赌,”杰克·布里尔轻声对我说,“他会把敏娜带过去搞那玩意儿的。”
“哦,不可能吧。”我说。
阿卜特犹豫着。
“行吗?”敏娜说。
“行。”他说,“为什么不行呢?”
“莫利斯!”
他不理睬我。
别人也都提出抗议。“她醉了。”斯梯尔曼说。乔治说:“你对自己要干的事情清不清楚?”可是他也不理会他们,既不打算解释,也不想替自己辩白。他和敏娜开始向书房走去。
“我们会叫你们的。我是说莫利斯会叫你们的,”敏娜说,“回头你把大家都叫进来。”
他们一走,其余的人都沉默了。舞蹈也停了,杰克·布里尔一只肩膀靠在墙上,抽着烟斗,似乎津津有味地瞅着我们。哈里·瑟瓦提斯和吉尔达坐在墙角一个狭小的座位上。只有他们俩在谈话,可是听不清谈些什么,只听见他那粗声粗气的嗓音,以及她那偶尔发出的咯咯的笑声。他究竟谈些什么逗得她如此发笑呢?他在愚弄自己。如果阿卜特说得不错,他醉得并不厉害的话,那就显得更加愚蠢了。艾娃依旧把杯子放在钢琴盖板上,不时地呷一口。我不喜欢她把纸餐巾在膝上抹平时的那副茫然出神的表情,也不喜欢她那双眼睛滴溜溜地毫无目的地东张西望的样子。
当阿卜特叫我们进去时,她同哈里、吉尔达仍然留在外间,我们其余的人都涌进书房,在难堪的沉默中,站着俯视睡榻上的敏娜。我起初还以为她在装蒜呢,变化太大啦!不一会我就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她平展展地躺着,身后一束强光射在墙上;一只鞋的带子松开了,晃荡着从脚后跟上快要掉下来。她双手平摊在身旁。人们可以看到她的手腕是那样瘦骨嶙峋,还可以看见小胳膊上那两条血管中间的一颗黑痣。尽管她臀部宽阔,还有点女性特有的线条,但她那衣服下的双膝、她的胸脯,以及她喉头与锁骨的交接处,看上去已经很少女性的特征,倒像是一般概念上的人——而且是一个可怜的人。这幅情景使我难以忘怀。我对阿卜特的表演成见更深了。
他坐在她身旁,抚慰着她。她呼吸正常,只是有点气粗,上唇微启,露出牙来。
他一开始先使她觉得冷。“一定是谁把暖气关了。我觉得浑身发冷。你不感到冷吗?看起来你也挺冷;这里就是冷,简直冻死人啦!”她嘘着气,冷得蜷起了双腿。接着,阿卜特告诉她“我掐你的手,你一定不会感到痛”。试了一下,果真如此。他拧了一下她的皮肉,她那地方长时间仍然发白。他弄得她连动一下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命令她抬起胳膊。她挣扎着,直到他扶了她一下,才算抬起来。我们大家都有点恍惚,既想看,又怕看到那幅情景。大家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她的脸上,只见她嘴唇翘起,眼睛眯成缝。这样安静了片刻,他又要她回忆今天喝了多少酒。他要“一、二、三……”地连续数数,并要她听见正好是她喝了酒的杯数时,马上表示“对了”。听到这些话,她的眼睛眨了一下,翻了个白眼,好像不大情愿,但阿卜特没有理她,开始数数了。
我站在睡榻的角上,在这个位置上,她那吊着鞋子的脚跟刚好能擦上我的裤腿。我一时冲动,想摸一下她胳膊上的那颗黑痣。然而,当我看到她可怜的脸和紧闭的眼睛时,我心里突然产生了对阿卜特压抑不住的气愤。看来,他是在引以为乐。我无论如何得制止这种恶行。可是,这时他还在数:“六、七、八、九……”她挣扎着,但回答不出来。也许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在被人侮辱。“看样子你是记不起啦!”阿卜特说。“不。”她扭动了一下头。这时阿卜特又说:“也许你连数数都忘了。好吧,我要看看你是否真的忘了。我轻轻打你的嘴巴,你数打了几下。准备好了吗?”
“把她弄醒来吧,莫利斯,我们都看够了!”我说。
他好像没有听见我的话。“现在开始。”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她嘴上轻轻打了四下。敏娜的嘴唇显示要说“四”的口形,但又没有说出来。可是她却“嚯”地坐起,两眼圆睁,大声喊叫:“哈里!啊,哈里!”接着她哭了,面色死沉沉的,眼神茫然。
“我说你搞过火了嘛。”我说,阿卜特大吃一惊,向她伸出手来。
“别动她!”有人说。
“哈里!啊,哈里!”
“想想办法吧,莫利斯!”罗比·斯梯尔曼喊道,“快拍拍她,她昏过去啦。”
“别动她,我去叫瑟瓦提斯!”杰克·布里尔说。布里尔刚要向外跑,敏娜的丈夫就出现在门口,向屋里张望。
“哈里!哈里!哈里!”
“她看不见他,快让开!”乔治说。
“咱们出去吧!”布里尔开始把我们往外撵。“走开,别站在这儿。”阿卜特把布里尔的手推开,同时对我嘟囔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
我去找艾娃,她已经不在起居室。我在厨房外面的门廊上找到了她。
“你在这里干什么?”我粗声粗气地问。
“唉,热得慌,我想凉快凉快。”
我把她拖了进来。“你今晚是怎么啦?”我说,“你中了什么邪啦?”
把她留在厨房里,我又匆匆赶回书房。我看见布里尔守着书房的门。
“她怎么样啦?”我问。
“她会醒来的,”布里尔说,“乔治和哈里在里面守着她。真是绝妙的收场!”
“我老婆不行了,她也喝醉了。”
“你老婆?你是说艾娃?”
“对啦,我说的是艾娃。”他说对了。我仍然把布里尔看成一个半生不熟的人,他对此大为不满。当初我指出他在怂恿敏娜,他已经惹恼我了,不过,现在看来,他不见得比别人坏多少。
“嘿,晚会给弄得乌七八糟,你说是不是?”
“是的。”我同意他的话。
“你想过没有,这些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一直在想。”我说,“那你是怎么想的呢?”
“原来你是想知道我的想法?”布里尔笑着说,“你是想知道我这个局外人的看法?”
“你不见得是局外人,杰克。”
“我到这儿才不过五六年。喂,你要知道我的感想……”
“你对我不大客气。”我喃喃地说。
“是的,我是不大客气,瞧!这一小撮人抱成一团。我喜欢其中的一些人。我很喜欢敏娜。其他人都是依仗权势的,跟他们不好相处。他们都冷冰冰的,连你也是,如果这样说你不见怪的话。”
“我不……”
“你们都闭关自守,费了好大劲我才弄明白你倒不是一个坏蛋。起初我以为你要人们过来闻闻你,好像你是一棵树。不过你还可以,阿卜特就不行了,他是坏中之坏。”
“也许他需要好好学习学习。”
“但愿我能满足他的需要。不,这里头问题很大。你们这些人好像长期以来乐于彼此亲密无间,而把别人一概拒之门外,像我这样的人便十分恼火。”
“那么,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我问。
“不知道。”布里尔说,“我觉得看你们搞这一套挺有意思的。”
“哦,我明白了。”
“那是因为你刚才已经问过我了。”
“好极了,再见,杰克。”我把手伸出去,他故意表现出一种嘲讽似的惊讶,过了片刻才握住我的手。
“再见,约瑟夫。”
参加过晚会出来,艾娃已无力走路。我便叫了一辆车,把她扶进去,让她的头靠在我的肩上,一路回家。十字街口我们停了停车,我低头看看她,在暗淡的路灯下,只见她脸上笼罩着阴影,鬓角的皮肤下有一条血管暴起,随着那浅浅的骨槽弯曲着。此刻,我对她的感觉就像当时我看着躺在睡榻上的敏娜的感觉。车子驰过黑沉沉的街道。那天下午的积雪已被多变的暖风融化,只留下一条条的雪痕了。
对于这些事,我有什么可说的呢?我不时地扪心自问,但心里却像喝醉酒似的迷离恍惚。我沉吟着:“龌龊、野蛮、短暂……”似乎这些一下子都降临到我们中间。于是,我瞅着敏娜时的那种感情,我听着杰克·布里尔讲话时的那种感情,我遇到艾娃的顶牛时的那种感情,又交织在一起涌上我的心头。我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反复发问,但我却在这种问题中发现了自己的目的。我是要证明阿卜特没有过错或者设法为他开脱,从而保护“精神群体”不至于丧失殆尽,那么,他到底有多少过错呢?
还是让我们面对现实吧。你可以看到“龌龊、野蛮、短暂”随时随地都在威胁、压迫和袭击着人们,使他们防不胜防。这不只是在精神群体里,而且还发生在人们自身之中。在这个时代,有谁能够完全幸免呢?背信弃义太多了。所以“龌龊、野蛮、短暂”就像一种媒质,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无孔不入地渗透你的身体,和你结合在一起。
车停了。我扶艾娃进了屋,替她脱了衣服,安排她睡觉。她躺在毛毯上,光着身子,用手腕遮住眼睛,挡住灯光。于是,我关了灯,摸黑脱了自己的衣服。
人怎样才能制止背信弃义呢?如果说阿卜特掐一个女人的手,完全是出于性情的残暴和复仇的恶念,那么,如果有人检查我心灵上最细微的沟壑,又能发现什么秘密呢?艾娃呢?还有别人,别人又会怎样?
突然,我觉得决不能原谅阿卜特。同时,我又感到,自己只不过又在挖空心思地求证被自己当初已经否定了的结论。不,我不能替他开脱。我对他掐敏娜手的那种行为深恶痛绝。我无论如何不能原谅他。我对他的态度这才明确了。是的,我被那次恶作剧中所表现出来的疯狂和卑鄙深深激怒了。那件事之所以使人感到如此野蛮,就是因为被玩弄的人无力反抗。好长时间我都无法入睡。我想,明天我会思考得更加成熟。我在被头上擦擦脑门。我自信自己悟出了真理,明天,或随便哪一天,我都不会轻易放弃。就这样,我翻来覆去,迷迷糊糊做了一夜的梦。
这仅仅是开始。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逐步发现,我对周围事物建立起来的所有观念漏洞百出。我看到了杰克·布里尔所见所闻的各种事情,但我要比他了解得更透彻,观察得更敏锐、更严肃。然而,谁也没有我对自己的“方案”的性质及其坚定性,以及我对它的依赖程度了解得那样清楚,所以他们也就难以理解这件事对我的影响究竟多大。至于愚蠢与否就不管它了,反正它已满足了我的需要。方案尽管不屑一顾,但需要却非同小可。
这次晚会后,我再也没有拜访过敏娜和哈里。我不知道这样做后果如何,我想他们的烦恼终归会平息的。阿卜特已去华盛顿,他偶尔来封信,通常问我为何音信久疏。他当行政官员,干得挺出色,是一个“前程似锦的青年”。尽管我知道他并不知足,我想他永远也不会知足。也许我应当多给他去信,他总归是我的老朋友。我对他失望,并不是他的过错。
12月23日
一直睡到十一点钟。差不多坐了整整一个下午,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好想。圣诞节我们打算跟阿摩斯一起吃饭,艾娃接受了他的邀请。
12月24日
麦伦·阿德勒打电话来说,他的单位决定雇用妇女搞调查。因为不大可能把她们调去参军而让事情搁置起来。不过他倒是极力设法想把我拉进去。麦伦说,他还替我写了推荐信,并留了一份副本。他要把副本给我寄来,以证明他对我恪守诺言。我跟他说,没有必要寄那玩意儿了,我信任他,可他还是要寄。最近,他想跟我面谈一下。我们初步商定在节日期间见面。我想他可能觉得我需要别人提携和扶持。他倒是好意,不过我并不想让他帮我很多忙。
我们收到了约翰·珀尔和阿卜特的“恭贺圣诞”卡。最近几天,我得抽时间到小商品商店买点信封。一个星期前,艾娃采购了不少节日卡,但忘了买信封。我虽然认为犯不着这样麻烦,不过还是觉得应当维持起码的礼仪。
近来,万纳克酒喝得很凶,他把空酒瓶往邻居院子里一扔就算了事。今天一早,我在雪地里数了数,就发现有十八个空瓶子。
艾娃非要锁门不可,她丢了点东西。艾塞尔·珀尔送给她五小瓶香水作为生日礼物,其中两瓶从梳妆台的盒子里不翼而飞。艾娃一口咬定:“他是个有盗窃癖的人。”不用说,她指的是万纳克。她对丢香水一事极为愤慨,决意要给布里格斯太太讲明。这样,我就只好把房门上的钥匙随身拴在一条链子上了。
12月26日
我似乎无法摆脱烦恼。昨天晚上在哥哥家丢了脸。我倒无所谓,可是艾娃很伤心。
我哥哥阿摩斯比我大十二岁,是个有钱人。他开头给交易所当通信员,不到二十五岁就成了这个机构的一员,为自己占据了一个席位。全家都为他感到荣耀。反过来,他也是个靠得住的儿子,他充分意识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于我,他起初持一种保护性的态度,但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他承认,不知道我追求的是什么。我成了一名激进分子,他很伤心。后来,他确信我再也不是那种人了,又感到十分宽慰。我娶了艾娃,他大失所望。他老婆朵丽有个有钱的爸爸。他曾经怂恿我学他的模样,娶一个有钱的女人。后来,他感到更加失望,因为我不但拒绝接受他在自己公司给我安排的职务,反而在美洲旅游局搞了个在他看来十分卑贱的差事。他管我叫傻瓜。差不多有一年光景,我们彼此避而不见。后来,在他和艾娃安排了一次调解之后,我们的关系才有所改善。不管他认为我对职业的选择和生活方式是多么怪诞,他都极力避免公开反对我。他也从来不知道,在我们见面时,我对他质问我的那副神气有多么反感。他往往不够老练,有时还相当粗鲁。不知怎么的,他一直不能理解:他家的一个成员竟有可能靠这么一点点钱过日子。
“他们还没有给你加薪吗?你现在拿多少钱?嗯,你需要钱吗?”我从来也不接受他的钱。
自从五月我失业以来,他就变得更加关切了。有好几回,他寄给我几张巨额支票,我都立即奉还了。上次这种事发生时,他说:“我可是照收不误。天哪,我可没有那么高傲、固执。啊不,阿摩斯哥哥不会这样。有一天,你给我钱试试,看我会不会拒绝。”
一个月前,我们到他家去时(他常常请我们吃饭,兴许是认为我们吃不饱吧),他塞给我几件衣服,我硬是不要,他气得暴跳如雷。最后艾娃苦苦哀求:“收下吧,约瑟夫,把东西收下吧!”我才让了步。
我嫂子朵丽是个漂亮的女人,仍然相当苗条,胸脯高耸,肤色黑黝黝的,非常迷人。一头秀发向上梳起,有意露出她的大部分脖颈。她的脖颈十分优美,我总是对它赞赏不已。这一特点,正好由我十五岁的侄女艾塔继承下来了。在我看来,这总是女性美的特色之一。我十分理解这种脖颈为什么能激发先知以赛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叮当。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她们赤露下体。”[19]
使我感到惊讶的是,在我们俩的心里,竟然产生了同样的联想,只不过性质不同罢了。长期以来,在我的想象中,自然把“挺项”或与那粗壮、古老的生殖机器相联的娇柔,视为女性特征。类比到此为止,因为对于这种二重性,我绝无恶意,反而在承认中发现了乐趣。
我同侄女的关系不好,长期以来,我们两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对立情绪。从前,我们并不是有钱人家。阿摩斯老在讲他奋斗的历史:小时候穿得何等寒碜,父亲给我的又如何少。他和朵丽把艾塔养大就是想用以说明贫穷与其说是丑恶,不如说是低贱,以便让她体会到,她,这个富翁的女儿,跟生活单调、身居陋室、没有仆从、穿着低劣、缺乏自尊以致负债累累的人们真有天壤之别。她喜欢母亲家的人。她的表兄弟有的是汽车和避暑的别墅。我绝对不是能为她争光的人。
尽管我们有对立情绪,但直到最近,我还在想方设法感化这个姑娘:给她送书;在她过生日时,送给她成套的唱片。我明白我对她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但当她十二岁时,我开始给她补习法语,作为拓宽其他学科的一种手段。(自然,她父亲还是望女成材的。)我未能成功。我的传教热忱暴露得太早了,还没来得及取得她的信任。她对自己的母亲说我教给她“坏东西”。我怎么能向朵丽解释说我想“拯救”艾塔呢?这样说,等于是侮辱。艾塔讨厌这些功课,推而广之,也就讨厌我。我若不给她一个停课的借口,她很快就会找一个。
艾塔是个虚荣的姑娘。我断定她在镜子前消磨过许许多多时光。我还肯定,她一定意识到她跟我长得很像,而且不限于全家人都能看出的明显的相似之处。我们的眼睛像绝了,嘴巴也是,甚至耳朵的形状也一模一样,又尖又小——朵丽的则迥然不同。此外,还有别的相似之处,只是有点难以说清,但她仍然辨认了出来——这就是我们的敌意之所在——这一定使她感到痛苦。
吃饭时谈起了配给制的种种不便。我难得开口。朵丽和阿摩斯爱喝咖啡,但作为爱国志士,他们尽量顺应时势,少发牢骚。随后,他们把话题转向鞋子和服装。朵丽的弟弟洛伦是一家“大东方鞋业公司”的经理。他曾警告他们,政府有意限制皮革品的销售。
“我们总不能一年只穿四双鞋子。”朵丽说。
但这就是不爱国的表现,对吧?矛盾太明显了,不可能看不出来。
“你必须考虑人们的习俗,”阿摩斯说,“他们的生活标准。政府忽略了这一点。嘿,就连慈善机关也不给两户人家发同样数量的东西。那样会引起太多的麻烦。”
“是呀,我就是这个意思,”朵丽说,“你总不能说这是囤积。”
“不能。”我回答说。她是冲着我说的。
“往后,人们也会抢购服装的,”阿摩斯断言,“人们有钱可赚时,消费市场就是这种情况。”
“当然,约瑟夫用不着担心,军队会照顾他的。可我们这些可怜的老百姓……”
“约瑟夫才不管呢,”艾娃说,“这件事跟他毫不相干。他一年最多买一双鞋子。”
“他不常走路。”艾塔说。她妈瞪了她一眼。
“我确实足不出户。”我说。
“我就是这个意思,妈妈。”艾塔说。
“我的意思是,他对这一切都满不在乎,”艾娃接着很快地说,“他连吃的都不大在意,只要是饭就行。我过去做饭时,倒不难使他满意。”
“这才是福气呢。阿摩斯就很挑剔,你简直想不到他们是一母所生。”
“他也不是事事都容易将就的。”阿摩斯说,向餐桌对面微微一笑。
“约瑟夫,你什么时候参军去?”艾塔问。
“别这样,艾塔。”阿摩斯用责备的口吻说。
“约瑟夫叔叔,对不起。你什么时候走呀?”
“我不知道。上帝什么时候叫走我就走。”
这句话把他们逗乐了。
“上帝自然不用着急了。”朵丽说。
“没有什么好着急的,”艾娃插嘴说,“待得越久越好。”
“那还用说,”朵丽说,“我理解你的心情。”
“可约瑟夫却不那样想。对吧,约瑟夫?”阿摩斯兴冲冲地望着我,“我肯定,他倒想催催上帝。那不光是等待的问题,他将会错过晋升的机会。他应当先报到,当一名候补军官。”
“我可不想当官。”
“啊,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呢?”阿摩斯说,“为什么不呢?”
“依我看,整个战争就是一场灾难。我不想通过战争飞黄腾达。”
“可是总得有当官的呀。难道你甘心落伍,让某些笨蛋去干你能干得比他们好过千倍的事吗?”
“我已经习惯了,”我说着耸了耸肩,“许多生活部门都已成了这副局面,军队当然也不例外。”
“艾娃,你就忍心让他带着这种看法走吗?我们会有一个好军队的。”
“这是我的信念,”我说,“艾娃改变不了它,我认为她也无意改变。许多人怀有野心,不愿当平民,不惜踩着死人的脊背往上爬。我看,当个普通士兵也并不丢脸。苏格拉底还当过普通步兵——一名重甲步兵呢。”
“苏格拉底?”阿摩斯说,“啊,这倒是一个挺有说服力的理由。”
当天夜里晚些时候,阿摩斯把我叫到一边,领我上楼到他寝室里去,拿出一张百元的钞票,像塞手绢一样把它塞进我胸部的口袋里,说道:“这是我们给你的圣诞节礼物。”
“谢谢你,”我说着就把它抽出来放到梳妆台上,“不过我不能拿。”
“为什么不能拿?废话,你不能拒绝。告诉你,这是礼物。”他不耐烦地把钞票捡起来,“实际一点好不好?你总是悬在空中。你知道我去年缴了多少所得税吗?不知道吧?哼,这不过是那桶水里的一滴。我并没有克扣自己来给你钱。”
“可是我拿它有什么用呢,阿摩斯?我用不着它呀。”
“我还真没有见过比你更犟的傻瓜,谁帮你一点忙,你都受不了。”
“嘿,我身上穿着你的衬衣,脚上穿着你的袜子。对此我非常感激。但是别的我都不要。”
“约瑟夫!”他嚷道,“我真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我认为你的头脑有点不清楚,满脑子装着什么信念和你的什么步兵来着!我真想知道它会怎样毒害你。到头来你会毁掉自己的。有时候也要替艾娃想想。她的将来会是怎样的呢?”
“啊,将来?”
“对了,这就是我的话。”
“可到底谁有将来呢?”
“人人都有,”阿摩斯说,“我就有。”
“啊,你一直很走运。我要是你,也会考虑考虑将来的。有许许多多的人,千千万万的人,他们不得不放弃将来这个念头。不会再有什么个人的将来了。正因为如此,当你叫我展望我在军队里的将来——那场悲剧中的将来时,我只能付诸一笑。我对自己的将来不抱任何幻想。对你的也不……”说到临了,我的声音开始颤抖了。
阿摩斯和我面面相觑。片刻之后他又说道:“把钱拿上,约瑟夫。”然后就走了。我听见他下了楼。
我坐在床上,感到昏昏沉沉,便用手支着头。屋子的一角点着盏黯淡的灯。一缕灯光从灯的铜孔里射出来,掠过窗帘;屋子的其余部分显得黑乎乎的。天花板变成了一面屏幕,外面略呈绿色的街道上偶尔有什么动静,上面就有所反映。软百叶帘的影子被完整无缺地投射到半边天花板上,有如某种古代鱼类的肋骨。我的话给阿摩斯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呢?说不清。他会怎么想呢?或许他认为我比以往更不可救药了。然而,我是怎么想的呢?难道我的言语唐突远胜过真情了么?我不能同意的是他关于个人安全的美景的看法,却不是指另外一种未来。再说,我怎么能跟他论理呢?他还远远无法设想那些精神的火山口。因此,它们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视野里的一些小坑罢了。不过,总有一天它们会临近的。是的,当眼界收缩之日,人人都得面临它们,因为眼界绝对不会不收缩的。我到浴室去洗澡,淤积心头的感情开始减弱了。当我把浴巾挂回玻璃棒上的时候,已经不再那么迷离恍惚了。我从地毯的幽暗处捡起那张百元钞票,刚才它就掉在那里。现在倘若我再把它送回去,少不得又得大闹一场,因此就不必多此一举了。我想在阿摩斯的梳妆台上找一根大头针或一个夹子之类的东西。可什么也没找到。我把一个个抽屉拉开,最后才在朵丽的梳妆台上,看到了一个针插。我走到床边,将那张钞票别在枕头上边的床罩上。后来,我在门厅里伫立了片刻,听到下面无线电播音员沙哑的声音,还有其他人的笑声和评论。我决定不到他们那里去了。
诚然,我知道这等于把艾娃留给朵丽、艾塔和阿摩斯,会使她难堪,但我还是爬上了三楼。那里曾经是一间阁楼,朵丽把它布置成为音乐厅。房间的整个一侧都被那架巨兽似的钢琴占据了。它弓着腿,蹲在那里,等候使用。可是,难得有人摸它一下。因为它已经被楼下一台更活泼、更入时的乐器代替了;它牙齿外露,活像一个黑人娱乐演员。房间的另一侧是一台唱机,上方有一个唱片架。我开始寻找一年前我给艾塔买的一张唱片。那是海顿的一首大提琴协奏曲,由皮亚季戈尔斯基[20]演奏的。为了找到它,我搜寻了十几个唱片夹。朵丽和艾塔尽管都有财产观念,在这里却显得满不在乎;有许多破唱片,但我发现我的那张仍然完好无缺,我怀着感激之情——如果它裂了或者丢了,将会加深我的沮丧之感——面对钢琴坐了下来。开始放唱片。
我最关心的是开头,那段慢板。庄重的曲调,引出一段发人深省的表白。这使我感到,在吃苦与受辱方面,我还是一名学徒,甚至还没有开始。因而,我无权期望回避它们。许多东西一下子全都明白了。当然,谁也别想期求例外,那不是人的特权。应当怎样对待痛苦与屈辱,怎样迎接它们?从第二段宣告中可以得到答案:要慈悲为怀,不可居心叵测。虽然我还不能身体力行这个答案,但我承认它讲得对,而且被深深感动了。毋需到我成为一个完人,它已给了我回答。没有援助,我能独自成为这样的完人么?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太软弱,控制不了自己的意志。那么,我该向哪儿求援?力量又在何方?是什么样的法律、什么样的秩序、什么样的人所要求的慈善心肠?个人的呢,人类的呢,还是宇宙的呢?这乐曲只道出了一个来源,即宇宙的来源:上帝。然而,生于沮丧和混乱之中,生于具体而专横的恐惧之中,就像一种疾病需要治疗,却不管如何提供治疗,那将是一种多么可悲的屈服啊!唱片放完了,我又放一遍。不,不是上帝,也不是任何别的神力。那是先前固有的,并不是从我这儿产生出来的。我还没有骄傲自满到对某些比我伟大的东西的存在都不愿承认的地步。那种东西,在我身上也许只能体现出它的一种观念;或者,仅仅是一种观念中的片段。不对。可我不想在惊恐之中乱抓一个答案。在我看来,那样做是一种弥天大罪。姑且承认,我听到的那种回答,轻易地深入到我身上最难穿透的部位——心脏周围的坚实组织——的那种回答,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做出的。然而,除了牺牲那追求满足的虚荣心,另外还有没有得到那种回答的途径呢?从解毒药那里将会有另一种疾病产生。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我常常在考虑的问题,并不带那种拼命的情绪,也没有对一种回答的迫切需要,也没有那种寂寞之感。我有必要用我自己的力量作出维护理性的裁决,尽管它尚有缺欠,还要抵制放弃理性所带来的“好处”。
我开始放第三遍唱片,这时艾塔走了进来。她一言不发,直走到唱片架旁,取下色彩艳丽的唱片夹,等候着;她那张脸是我的翻版,只是显得娇嫩些、毛糙些,现在眉头紧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这时,我几乎忘记了音乐。我打起精神,准备迎接一场冲突。因为我立即意识到这场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了,我在唱机壳里摸索着摇柄。
“等一等,你在干什么?”她上前一步,说道。
我气势汹汹地转过身来。“什么?”我说。
“我要用唱机,约瑟夫。”
“我还没有听完呢。”
“那我管不着,”她坚持说,“你一直在用,现在该我用了。你把那玩意儿放了又放。”
“你偷听过了?”我用呵斥的口气问。
“没有。声音那么响,楼下人人都听得见。”
“你得等一等,艾塔。”
“我不等,”她说,“我要放妈妈给我的这些库加特[21]唱片。我整天都想着听它们呢。”
我没有让步。唱盘在我背后呼呼地转着,唱针在最后几道纹沟里无精打采地刮擦着。“我把第二面放完就走。”
“你吃完饭就一直在用唱机,现在该我用了。”
“我说不行。”我回答道。
“你没有权利对我说不行。”她说。
“没有权利!”我怒火中烧,忽然喊叫起来。
“这是我的唱机,你硬是不让我用我的唱机!”
“啊,希望你不要这么小气!”我说。
“你怎么说我,怎么想我,都没有关系。”她的声音淹没了唱机咔嗒咔嗒的响声,“我要听库加特唱片,别的不管。”
“听着,”我竭力克制住自己说道,“我来这里是有目的的。至于什么目的倒没有必要告诉你。其实,你也并不希望知道什么原因,只是因为我一个人在这里就受不了。你大概以为我是在自得其乐吧,是吧?要不就是在享清闲。因此你急急忙忙跑来看是不是能扫我的兴,对不对?”
“你真是个聪明人,叔叔!”
“聪明人!”我学着她的腔调说,“油嘴滑舌,恐怕你自己都不知道嘴里说的是什么。跟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吵嘴,真是荒唐。这是在浪费时间。但是我知道你对我的看法,知道你是多么实实在在地恨我。谢天谢地,你还是个孩子,还管不了我。”
“你疯啦,叔叔。”她说。
“好啦,就到此为止吧,下不为例”我说,我相信自己已成功地控制住自己,“我一走,你就可以听康加舞曲或者不管什么玩意儿了。现在,你走也行,坐也行,让我把这张唱片放完,好吗?”
“我干吗要坐呢?你听你的好了。要饭的还想挑肥拣瘦!”她得意扬扬地说了这么一句。我看得出来,她这句话是蓄谋已久了。
“你这个小畜生,”我说道,“混账透顶了,你需要挨一顿鞭子才对。”
“啊!”她气急败坏地说,“你这卑鄙……卑鄙的小人,你这无赖!”我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扭到身边来。
“该死的约瑟夫。放手,放开我!”唱片夹哗啦一声掉下来了。她想用那只未被我抓住的手抓我的脸,我使劲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猛地往后一拉;她吓坏了,双眼紧闭,叫声一直憋在嗓子眼里;她的指甲险些抓破我的脸。
“今天要饭的给你点厉害,叫你不容易忘掉。”我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揪住她的头,把她拖到钢琴凳上。
“滚开!”她尖叫着,这才发出了声音。“约瑟夫,你这杂种!”
我把她拉过来压倒在我的膝上,她的两条腿夹在我的两腿中间。我刚开始揍她,就听见其他人跑上楼来。我的拳头落得更快了,下决心要惩罚惩罚她,不顾一切,不管后果。不,就因为后果,还要惩罚得更重一些。“你还闹不闹了?”我嚷道,把她的脖子按下去,“你骂我不?这样做对你是没有好处的。”
阿摩斯跑上最后一段楼梯,冲了进来。朵丽和艾娃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在后面。
“约瑟夫,”阿摩斯气喘吁吁地说,“放开她,把孩子放开!”
我没有立即松开她,她也不再跟我闹了。长长的头发几乎拖到了地上;浑圆、性感的大腿光着,趴在我的膝上。这是意味着她承认双方都有责任,并试图减轻我的罪责呢,还是为了让大家能尽情观看和欣赏这个场面?最初我还弄不明白。
“站起来,艾塔!”朵丽粗率无礼地说,“把裙子拉直。”
慢慢地,她站了起来。我不知道,他们之中是否有人会注意到此刻我们俩看上去是何等相像。“约瑟夫,”朵丽把大睁着的双眼转向我说,“请你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妈妈,”艾塔突然呜咽起来,“我什么也没干,他打我。”
“什么!看在上帝的面上,你在说什么?”我大声说,“我打你,是因为你该打。”
在朵丽圆睁的眼睛里包含着多少无法名状的猜测和谴责啊!我坚定地迎着她的目光。
“无论如何,从来也没有谁对艾塔动过手,约瑟夫。”
“无论如何!管她的叔叔叫要饭的就是你的‘无论如何’吗?你心里有些含含糊糊的话,干吗不说出口来呢?”
她转身望着阿摩斯,仿佛在说:“你的弟弟疯啦,现在他又向我扑来。”
“我把她压在膝上揍了一顿,这还不够她应得的一半呢。她骂起来像弹子房里的无赖,你们可真宠爱她啊!”
“他扯我的头发。这就是他干的好事!”艾塔嚷道,“还差点儿扭掉我的脑袋。”
艾娃把唱机关上后,就坐在旁边不显眼的地方,尽量不让人觉察。这就表示,她承认我干了件丢脸的事情。可是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丢脸的事情”可言。现在,她也成了我生气的对象了。
“她还干什么了?”朵丽问道。
“啊,原来你认为她在隐瞒什么!我揍了她。你还打算知道些什么?你希望她说什么呢!什么粗鄙的……”
“别像个疯子似的!”阿摩斯用命令的口气说道。
“那也是你的过错,”我反唇相讥,“看你是怎么把她养大的,真宠爱呀!不是吗?你教她恨那个阶级。对了,恨你的家庭出身。那就是你的‘无论如何’吧?有的人一文不值,就因为他们一年只穿一双鞋,而不是一打吗?尝尝你的‘无论如何’的滋味吧!”
“可你没有权利打孩子呀。”朵丽说。
“你干吗不说他在你房间里干什么来着?”艾塔说。
我看见艾娃在椅子上直挺挺地坐了起来。
“什么?”朵丽说。
“他刚才在你的房间里。”
“我跟阿摩斯一道去的,问他去吧。”我说。
“我看见你的时候,爸爸不在。你往妈妈的梳妆台里看。”
“你这小密探!”我喊道,怒目瞪视着她。“你们听到了吗?”我对其他人说,“她指控我是贼。”
“你干什么来着?”艾塔说。
“我在找一件东西。你可以下去看看丢了什么没有。要不,你可以搜查我,我让你们搜身。”
“说说看,是怎么回事?谁也没有说你是贼呀。”
“可你们是这么想的,这我一清二楚。”
“唔,给我们说说看。”朵丽坚持说。
“我只不过想找一根大头针,我需要一根大头针。”
在唱机附近的暗角落里,艾娃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喂,你蹲在后面搞什么名堂?”我朝她喊道。
“一根大头针!就这么回事?”朵丽说,不顾此刻的严肃气氛,她不由得哑然失笑。
“是的,的确就这么回事。”见他们都没吭声,我又说道:“大概,这就把我的脸丢尽了吧?我不仅莽撞、倔强,是个‘要饭的’(我朝艾塔点了点头,她鄙夷不屑地把泪痕斑斑的脸转了过去),还是个‘傻瓜’(我朝阿摩斯点了点头),而且是个货真价实的白痴。”艾娃看都不看我一眼,就离开了房间。“你,阿摩斯,”我继续说,“可以从此忘掉我;你也可以,艾塔。朵丽不是血亲,自然没有什么责任。否则我就给全家丢了脸。判我偷窃、殴打或是更坏的罪名吧……”朵丽和阿摩斯都无心回答。
我跟着艾娃下了楼。
在电车上,她没有跟我说话。下车以后,她急匆匆抢在我前面进了家门。我及时赶到我们的房间门口,看见她一头栽倒在床沿上,突然哭了起来。
“亲爱的,”我喊道,“知道至少你还信任我,这太好了。”
12月27日
今天早晨,阿摩斯给我们打来了电话。我打发艾娃下楼去接,回来后,她想知道为什么我不下去讲话,为什么要给哥哥一家留下个错误印象。我回答说,只要他们对他们自己的印象感到满意,我才不在乎他们对我的印象呢。艾娃出门上班前把氧化汞擦进她发红的眼睑。她一连哭了好几个小时。
有一件事我感到宽慰,我一直对那笔钱放心不下,因为我相信艾塔会把它拿走的。可是她也不等着看看我在朵丽的梳妆台旁究竟做了什么就走开了,所以这笔钱的事她是不知道的。不过,她满可以把它拿走,以此来坑害我。
我一直在纳闷,艾塔长得如此像我对她意味着什么。为什么我该假设:我们外貌的相似是另一种亲近的基础呢?对答案的寻求把我带进了遥远的过去。对那个领域我并不总是感到称心如意的,但它为我提供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在那里,我发现面孔,所有的面孔,都有一种别的物体所无法体现的意义。面孔的相似一定意味着性格的相似,也许还有命运的相似。
我们一家人都长得漂亮。我长大后自然也认为自己漂亮。不过据我记忆所及,这种想法并不是通过任何直接手段形成的,而是通过家庭环境传给我的。
现在,我回忆起我四岁时发生的一件小事:母亲和姑妈之间的一次口角。争吵是由她(我母亲)给我梳理的发式引起的。我的姑妈黛娜声称,应该把我的鬈发剪掉,母亲就是不听。黛娜姑妈是个一意孤行的女人,做事专横跋扈。她把我领到理发店,叫理发师按当时流行的——称之为“冒失鬼布朗”的式样给我理了发。她把鬈发装在一个信封里带回来交给我母亲。这样一来,母亲开始号啕大哭。我提起此事,并不是想单纯地回顾我的容貌在我眼里放大到了何等重要的地步;也因为追忆到少年时代,我曾在另一个方面联想起了此事。
在客厅桌上的一个抽屉里放着全家人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我从小就很感兴趣的。那是我外公临死前不久的一幅画像。在画像上,他用一只干瘦的拳头支着头,硫黄色的长髯飘拂着,双目呆滞,服装宛如寿衣。从小到大,我一直不曾离开过这张画像。大约十四岁时,有一天我碰巧把它从抽屉里拿了出来。一起拿出来的还有保存我的鬈发的信封。我端详着画像,忽然想到:外公的这种脑壳,有一天将会取代我、鬈发、“冒失鬼布朗”及其他一切。后来,我终于相信(这已不再是一种印象,而是一种教条),这张画像也是我必有一死的证据。我是暂借外公和他的前辈的骨骼挺直腰杆的。然而悬在我心头的是他本人,并非更远的过去,天长日久,他会对我起潜移默化的作用,直到我自己也两拳干瘦,双目呆滞。这是一种阴暗的思想,但并不可怕,它对我的虚荣心有抑制作用。
只是到了现在,问题才不是那么简单。这不仅仅是虚荣,在我看来,我的面孔是我的存在的意义的全部体现;它是我祖先的记录,世界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我接受这个世界,拼命依附这个世界的方式;也是我向这个世界表白自己的方式。这一切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再说,我一面自认为自己漂亮,一面又产生了很大疑虑。我已经说过,人必有一死,这种因素在起作用,侵蚀着我的虚荣,怀疑则更进一步挖了它的墙脚。因为我一直在想:“情况不大对头。”我是说,虚荣身上有一种虚假。后来,就发生了这件小事:
上中学时,我跟一个名叫威尔·哈沙的德国男孩要好起来。我经常去他家看他,不仅认识了他的母亲,还认识了他的姐姐和弟弟,但却从未见过他的父亲。他在远处的一条街上经营一家商店。一个星期天早上,当我去拜访时,他父亲正好在家。威尔领我进去见他。他是个胖子,黑头发,黑脸膛,显得挺和善。
“原来这就是约瑟夫,”他边跟我握手边说道,“啊,他很漂亮。”[22]他对他老婆说。
“梅菲斯也很漂亮。”[23]哈沙太太回答说。
梅菲斯就是梅菲斯特吧?我明白了她的话,就在那儿发呆。哈沙先生注视着我,一定是知道我听懂了她所说的典故,因为他开始对太太怒目而视。而她呢,双唇紧紧抿在一起,继续打量着我。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在学校里,我躲着威尔,晚上我睡不着,一连好几个小时想着哈沙太太的话。她算把我看穿了——凭着某种本能,我想。在别人看不出毛病的地方,她却发现了邪恶。有好长时间,我相信我身上有一种恶魔的成分。后来,我放弃了这种想法。如果真有魔鬼的话,那也是“可怜的魔鬼”。而且这并不特别指我,而是普遍的、可怜的“人鬼”。同时,有了哈沙太太这一类人就证实了我的怀疑:我是与众不同的(现在我知道这是一种古老的信仰。本质上,是我们称之为“罗曼蒂克”的东西),我隐藏着某种腐败的东西。也许,那样一种信仰是世界性的。它之所以产生,只因为我们太了解自己了,因此不能接受对自己的赞扬,只能相信别人的批评。哈沙太太之所以讨厌我,可能就因为我太“规矩”了。也许因为我孩提时的这样一种手段:我试图同朋友的成年亲属,尤其是越过儿子同他们的母亲们,订立某种契约。她大概认为我没有资格显得少年老成。许多人对此都非常恼火。
我早就把自己从这种病态中解放出来了。只不过由于艾塔,我又追溯了一番。然而,没有理由相信,我们之间会有什么类似之处。也许外公的头颅悬在我们两个心头,倘若它要吞掉我们,也只不过吞掉两个别无共同之处的人罢了。
我也一直在考虑朵丽。当然我知道,她决非圣人;可是现在,回顾她在昨天晚上的纠纷中所做的表演,我发现比起以往来她向地狱又迈进了一步。这再一次证明了我自己无知人之明,不能认识他们身上可能存在的卑鄙——这种品质在某些人身上像一眨眼、一点头、一翻手那样自然。我这是在为它做一种理论性的,也就是说,不真实的开脱。我得开始自学精明的处世之道了。
12月28日
面对窗外的景色,冬天萧索、昏暗的街道,歌德会说些什么呢?还会讲他的循环往复的欢乐、硕果、鲜花吗?
12月29日
直睡到一点。四点出去散步,十分钟后回家。
12月31日
为庆祝佳节,我刮了脸。但我们不打算出去,艾娃有些针线活要做。
1943年1月2日
万纳克先生滥饮威士忌,不断咳嗽,向院子里扔空瓶子,频繁而吵闹地上厕所,以此来庆祝新年的诞生,并用一把火结束了他的欢庆。十点钟左右,我听见了他的格外沉重的咆哮声。走廊里接二连三地传来撞击声。我向外一望,看见他踉跄地穿过浓烟,手扶墙壁,摸索着向前走。艾娃跑去叫布里格斯上尉,我将万纳克的门猛然推开:安乐椅正在燃烧。他端着一杯水赶忙进来,泼到椅子上。他穿着无袖睡衣裤,光膀子上到处是油黑的指印。他那肉墩墩的、有点儿凹进去的大脸盘涨得绯红,满面忧伤;高高的前额上拱盖着花白的鬈发,就像一顶女人的软帽。他一声不吭,又跑出去用杯子端水。
这时候,别的房客也跑来了,因为浓烟弥漫了整幢楼房。巴特利特太太,那位中年有经验的护士,从后面的大房间里赶来;还有费斯曼太太,那个漂亮的奥地利难民;林霍姆先生,他跟布里格斯上尉夫妇都住在三楼。
“叫他把椅子搬出去。”巴特利特太太对我说。
“他正在设法灭火呢。”我回答道。
急促的拍打声从万纳克的房间里传出来。
“他在用双手扑打。”
“他最好把椅子搬出来。这是一幢木板房子,很危险。”巴特利特太太穿过浓烟向我靠拢。她是一个大个子,身穿和服式女晨衣,头上扎着手绢,脖子上围着一块黑棉布睡罩。“该有人告诉他把椅子搬走。把椅子搬出去,先生。”可是,她受不住烟呛,只好退到楼梯上去。我也在一个劲地咳嗽,直揉眼睛,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想恢复一下。我推开窗户,在寒冷的空气中让脑子清醒清醒。外面开始大声敲门,艾娃在向里面张望。
“他把自己锁到里边了。他一定是害怕上尉。”她说。
我又出去到门厅里跟她站在一起。“妈的,”上尉说,既好笑,又好气,“他干吗要跑来跑去?我该怎么去灭火呢?”他更急促地敲着门。“开门,万纳克先生。开门!”
“你不发脾气可真不简单,先生。”巴特利特太太说。
“万纳克先生!”
“我好好儿的呐。”万纳克说。
“他嫌丢脸,情况就是这样。”巴特利特太太向我们解释说。
“喂,我请你放我进去,”上尉说,“我得看看火熄了没有。”
钥匙转了一下,万纳克眼泪汪汪地站在门口。上尉从他身旁挤过去,走到呛人的浓烟中。林霍姆先生摸了摸万纳克的头,抱怨说,这对他的宿醉可没好处。
“我们没有烧成灰还算走运呢。”巴特利特太太说道。
这时,上尉也咳嗽着出来了,拖着那把椅子。他和林霍姆先生一起把椅子搬到楼下。地毯有好几处着了火。我从窗台上捧了一捧雪,和布里格斯太太一起把火星踩灭,在烧过的地方洒上雪。万纳克躲到洗澡间去了。我们听见他在那儿洗着,往水槽里泼水。
过了一会儿,我们听见万纳克在解释:“那是一支香烟,上——尉。明白了吗?我把它放在碟子上,后来它……滚下去了……”
“你得小心一点,老爷子,”上尉说,“香烟一定得当心,这很危险。香烟是很危险的。”
“好的,上尉。”
这只是我们元旦的余兴节目,或者说是代替节日庆祝的一种办法,虽然相当扫兴。它的确给了我们一种被搁置一旁、让一整天从身边悄悄溜走的感觉。早晨,孩子们吹着喇叭跑过去;下午家家人都穿着节日的盛装到外面散步。上尉夫妇一大早就开车出去了,起火时才刚刚回来。
然而,像这些生活中的偶然事件,却搅乱了正常的生活,扯平了机遇。我不能替艾娃负责,但对于自己来说,千真万确,岁月已失去了它们的特色。从前,曾有过专烤面包的日子,专洗衣物的日子,事件开始的日子,事件结束的日子;而现在呢,千篇一律,彼此雷同。你很难把星期二和星期六区分开来。我若不曾仔细看报,就不知道当天是星期几。如果我猜是星期五,后来却知道其实是星期四。尽管我每天都能得到二十四小时,却感受不到什么很大的乐趣。
大概,这也就是我一直烦躁不安的原因之一吧,我不能肯定。在“箭记”餐馆和阿摩斯家的遭遇实在让人恼火。我本来可以避免吵闹,如果我愿意那么做的话。也许,我已经厌倦于把一天仅仅看成是“我要第二杯咖啡的一天”或“女招待拒绝退回烤焦的面包片的一天”了,所以想让它冒出烈焰,而不顾后果。说不定我渴望着后果呢。烦恼,就像身体上的疼痛一样,使我们敏感地意识到我们活着。当我们所过的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支撑、吸引、激动我们时,我们就会追求它,向往它,甚至宁肯遭受窘迫、痛苦,也不愿变得麻木不仁。
1月3日
一个名叫杰弗逊·福曼的人被列入太平洋遇难者名单。据称他的家在圣路易斯。可是我认识的那个杰夫·福曼是堪萨斯城人。不过在前几年,他也可能搬家了。这个姓并不常见,因此那一定是同一个福曼。我曾听说他在商船队。也许,战争爆发时他调换了工作。谣传大约四年前,他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中高呼一声“打倒”[24]——后面没说名字,就是一声“打倒”——而在热那亚被捕。照台德的说法,领事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使他获释。不过没有人声明他在“打倒”后究竟还说了些什么。杰夫热衷于刺激。他曾因某方面的行为不端而被大学开除。我一直不知道事实真相。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在读一年级时就被开除。一天夜里,他把乔治·柯林打翻在街头,却从来也不想说明原因,仅仅当着系主任的面向柯林道了歉。一个冬天的清晨,他心血来潮想叫醒我,用的办法是把掺了煤灰的雪球往我的床上扔。
据报载,他的军衔是海军少尉;他的船是一艘“卡塔利娜”[25]。我想海底的危险对他来说还嫌不足。我总是疑心,他多多少少已经发现,他按某些方式做人真有说不出的凄凉。其实,他生命的秉赋恰恰是来躲避这些方式的。
1月4日
尽管我们对血肉之躯敬若神明,却容易使自己养成杀戮的习惯。我们或多或少都是那种杀戮的受益者,对受害者难得表现出些许怜悯。这并不是同战争一起来的,战争开始前我们就已经准备好了,只是战争使它更加明显罢了。我们看到残害生命时并不畏缩;假如受害者是我们,而不是那些被杀的人,那他们同样也不会为我们难过。我不愿想我们是受什么力量的支配,不愿考虑这件事。这可不是件轻松的工作,而且也不太安全。最仁慈的启示就是:我们的感知,我们的想象,都有点儿力不从心。这个老约瑟夫,考虑到人生的短暂,反对乱砍乱杀。他说,他感到遗憾的是,人尽管怀着世界上最良好的愿望,却不放过自己给别人的那份创伤……创伤!多么无知啊!是的,他承认,甚至那些一心向善的人也不能指望避免鞭笞他人,而这就算够检点的了。
然而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对生命无常是极为关心的。我们是一个冰箱的帝国。可爱的猫被飞机运到数百英里之外,以便受到稀有血浆的挽救;阿肯色州的乡民夜以继日地守护了一个月,为的是挽救一个九十岁的病人的生命。
杰夫·福曼死了;阿摩斯哥哥贮藏了许多鞋子以供将来出售。阿摩斯是善良的,阿摩斯绝不是吃人生番。他不忍想到我竟然不成器,没钱花,对自己的未来漠不关心。水底下的杰夫超脱了美德、价值、魅力、金钱和未来。我对这些东西既看不清楚,也想不明白,而我感觉到的与其是非正义或无人性,不如说是迷惘。
至于我自己,我宁可在战争中死去,也不愿分享它得来的利益。一旦得到通知,我就立即出发,决不表示异议。当然,我希望活下去。然而,我与其当一名受益者,还不如当一名受害者。我拥护战争。这样说可能是没有理由的;我们有个习惯,喜欢把这些事说成是个人道德和个人意愿的问题,其实它们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就等于说,上帝是否真的存在。是啊,上帝的确是存在的,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他仍将存在。不过,如果在他们的帝国主义和我们的之间,允许充分选择的话,我将选择我们的。选择对象,特别称心如意的选择对象,仅仅长在想象中的树上。
是啊,我将开枪,我将置人于死命;我将遭到枪击,也许会被夺去生命。流血是肯定的,流血的理由却又模糊不清,一切战争都是这样。无论怎样,我不能把它看成是屈待我。
1月5日
今天下午,我把橱内的鞋子全拿了出来,坐在地板上擦皮鞋。周围摆着抹布、洗革皂和刷子——街上褐色的光线挤进窗户,麻雀在枯枝上啁啾——有片刻工夫,我感到非常宁静。我把艾娃的鞋子拿出来摆成一排,觉得十分满意。这是一种假借的满足,是由于我正在做孩提时做过的事情。在蒙特利尔时,正是在这样的一些下午,我常常获准在客厅地板上铺开一张纸,把家里所有的鞋子擦亮,包括黛娜姑妈的长舌头、多扣眼的鞋子在内。我把一只胳膊伸进她的鞋内——居然达到肘部,隔着柔软的皮革我可以感到刷子在挨着我的胳膊擦动。褐色的雾弥漫在圣多明我街上;然而在客厅里,炉火熊熊,火光映在长沙发上、油布上,照着我的前额,绷紧了我的皮肤,十分惬意。我擦皮鞋并不是为了受夸奖,而是由于喜欢干这种事,喜欢这房间的气氛。这房间和街上的潮雾完全隔绝。街上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沿着墙顶的金属管呈现出浅淡的绿色。什么东西也不能把我诱出家门。
我从来也没有发现还有像圣多明我街那样的街道。它坐落在一个市场和一所医院之间的贫民区。通常我老惦记着街上发生的事情,因此总是从楼梯和窗口瞅来瞅去。譬如说,我曾看见一个车夫在尽力扶起摔倒的马,一个送葬行列穿过雪地,一个瘸子在奚落他弟弟,此后再也没有比这种情景更能使我动心的了。街上库房和地窖里发出的刺鼻酸味、霉味;狗,孩子,法国女移民,满身疮疤、四肢畸形的乞丐(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一类人,直到后来我长大,读到维庸[26]笔下的巴黎时才重新见到);还有那狭窄街巷里的阵阵微风,这一切都历历在目。有时候我认为,这就是唯一我可以认识现实的地方。父亲总因为穷,不得不在贫民区抚养孩子而严厉自责,还担心我看见的东西太多。我的确看见了不少景象:在市场附近一个没有窗帘的房间里,一个男人趴在一张床上的什么人身上;还有一回,一个黑人怀里搂着一个金发女郎。然而,尤其不容易忘却的是:装着一只老鼠的笼子被扔进火堆;两个醉汉在吵架,其中一个走开了,血从头上滴落下来,有如夏天大雨初落时徐缓的雨滴,他一路走去,血点在马路上留下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1月6日
阿卜特寄给我一本他写的论述美国准州政府的小册子。无疑,他希望获得一些奉承性的评论,看来,我得凑合几句了。他希望我告诉他,除了他,再没有别人能写出那样的文章了。假如我如实告诉他我的想法,他将会冷冷地回答:“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他有办法避开他不愿了解的任何事物。
我对阿卜特最了解不过了。他总想出人头地。早年,他发现自己比我们大家都敏捷能干,因而觉得在学识和技艺上都能轻而易举地超过我们。他认为,只要他愿意,干任何事情都不在话下。大学一年级时,我们在麦迪逊合住一个房间。一开始,他就才华毕露:音乐方面的,政治方面的,搞班级工作方面的。跟他住在一起,使我的学业受到一种不良影响,因为凡是他所涉足的领域我都退了出来。人们从别的学校来向他请教有关学理的问题;谁也没有他那么多小道消息;他阅读我们大家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外国政治刊物和党代会报告;阅读那些油印在暗褐色纸张上的法国和西班牙国际决议材料;谁对敌手也没有他那样机敏,也没有谁能像他那样引起老师的注意。有的学生怕他,因此学乖了,尽量避免当众招惹他。下午较晚的时候,他弹钢琴。我去吃饭时,常常顺便到音乐楼找他,花半个小时听他弹琴。在成熟过程中,他没有浪费时光,也没有犯过任何明显的错误。他的理解力太好了。那年冬天,他把列宁、莫扎特和洛克融为一体,遗憾的是他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身兼三人之长。这样,到了春天,他碰到了危机:必须作一次抉择。然而,不管他作出什么样的抉择,那都是至关重要的。怎么会有相反的情况呢?他不再参加会议,停止练习钢琴,把党派报告当作垃圾扔掉,决心当一名政治哲学家了。于是他进行了一次大清洗。《反杜林论》和《哥达纲领批判》被贬到书架底层的后排去了,在上层地位取而代之的是边沁和洛克。当时他已经做出决定,而且下狠心想得到成功。自然,他不可能达到他的榜样的水准。他从来也不愿承认他想变成另一个洛克,但确是因为极力模仿而熬瘦了身子。他越来越对自己生闷气,可又不甘心承认他的野心太大,难以实现。
他刚愎自用。从前,若要他承认对自己研究范围内的一本书或一种说法不熟悉,在他看来那简直是一件丢脸的事;现在,他同样不愿承认他的计划已经流产。然而,哪怕让人发现他犯了一些微不足道的错误,他也感到不能容忍。他不愿忘记一个日期、一个名字或一个外语动词的适当形式。他不能有错,这就是他的困难之所在。你若警告他说,他的脚底下有个裂缝,他就回答:“没有,你一定弄错了。”但当这个裂缝变得不可忽视时,他又会说:“你看到了吗?”就仿佛他早就发现了似的。
当然,我们都为无边的贪欲所苦。我们的生命对我们是如此宝贵,我们小心翼翼,生怕虚度。也许代替贪欲的一个更好的名称将是“个人命运感”。是的,我觉得它比贪欲要好。我的生命会比它的最大可能性短少千分之一英寸吗?尊重自己和狂热标榜自己不同。我们有我们的计划和理想,这些也是危险的。它们就像寄生虫一样,能够消耗我们,把我们吃光、喝光,使我们气息奄奄,一命呜呼。然而,我们总是吸引着寄生虫,仿佛我们渴望被吸干,被吃掉似的。
这是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人的可能性是无限的。六百年前,一个人生下来,注定他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撒旦和代表上帝的教会为了争夺他而斗争。而他呢,由于自己的选择,部分地决定了结果。但他死后,是入地狱还是上天堂,他在别人中间的位置是定好了的,这是不能争夺的。但是,既然舞台已重新搭好,那么,人类也只不过是在上面走走而已。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有了需要做出反应的历史。当时,我们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双方在争夺我们的灵魂。现在,我们每个人要为拯救自己而负责,这就使人变得伟大。而这种伟大,正是磨损我们心灵的岩石。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美人、伟大的情侣和伟大的罪犯包围着我们。我们从维特和唐璜们伟大的烦恼和绝望一直到拿破仑们的伟大统治形象,再到杀人凶手——他们有权杀戮受害者,因为他们比受害者伟大;再到感到有特权鞭笞别人的人;再到像革命的狮子一样吼叫的学生和职员;再到那些男妓和地铁上的可怜虫,夜半餐馆里的辩论家——他们相信他们能在背信弃义中变得伟大,相信他们可以抓住那些他们认为在病态的套索中尚且安然自得的人们的喉咙,再到在洁白无瑕的屏幕上热烈拥抱、美得伟大的影子们的梦幻。正因为这一切,我们才会过分地憎恨、过分地惩罚自己并彼此惩罚。怕落伍的恐惧追逐着我们,像阴云一样笼罩着我们,要把我们逼疯,它造成一种内心的阴暗气候。偶尔,一阵仇恨和伤人的暴风骤雨会从我们身上迸发出去。
1月7日
阿德勒的单位派他去旧金山出差两星期。他明天动身。我们的谈话只好推迟。
1月8日
约翰·珀尔来信谈到纽约一家妇女俱乐部举办的他的一次画展。画展很不成功。由于地方不够,他的画被挤到了饭厅里。后来,又举办了很多次红十字午餐会,结果谁也不进去,他一张画也没能卖掉。一位欣赏静物画的太太想为女儿的寝室订购一张花卉画——一只蓝花瓶里插三朵花。“就三朵吗?第四朵会再花你二十五块钱,但它能使画面充实起来。这样是非常合算的。”她考虑再三,最后还是决定三朵就够了。她丈夫在种牡丹,她会叫人把花和花瓶送过来。“对不起。”约翰说,“我想我们说的是玫瑰。牡丹太大,不止这个价钱,每朵花还要多收十块钱。这是直径三英寸的花卉的标准价格。柠檬还要加十元,是没剥皮的;剥过一半皮的加十五块。”
“每样东西都有标准价格吗?”她问,满腹狐疑。
“不妨说有吧。这些价格比我给你说过的略低一些,一九三〇年的琼斯街协定把价格压低了一点儿。不过,由于通货膨胀的原因……”说到这里她跑了。
“艾塞尔说我真卑鄙,但这个女人如此郑重其事,我忍不住想开开玩笑。没想到这使我失去了这笔酬金。”
他仍然在为广告代理公司工作。画画“暴躁的男子和头痛的办公室女职员漫画式的脸孔”。“而且,”他继续写道,口气突然严肃起来,“那是成熟的、讲究实际的、明达的世界;我为自己工作的渺小卑微而感到高兴。这工作真是荒唐,雇主愚不可及。因此,我落得个逍遥自在。这种工作毫无意义。在某种程度上,它就像是你给某个孩子扭动了一下自己的耳朵以换取他手中的一小块面包一样,真是孩子气十足。在这幢五十三层大楼上,我是唯一知道它是多么幼稚可笑的人。别人都是郑重其事。就因为这是一幢五十三层的大楼,所以他们认为事情一定非同一般。‘这就是生活!’嗨,真是荒谬绝伦,不值一文!真正的世界是艺术的世界,思想的世界。只有一种值得干的工作,即想象力的工作。”
这诱人的思想,使他对生活充满向往,使他能够摆脱这五十三层楼的卑劣和沉闷。他没有胡诌,我了解他。他没有理由向我撒谎,只是在告诉我他的感受:他避开了一个圈套。那真是一次值得庆贺的胜利。我被这件事吸引住了,还有点儿妒忌。他能维护自己,就因为他是一个艺术家吗?我相信是的。那些富有想象力的工作挽救了他。可是我怎么样呢?我没有干那些事的天资。我的天资,如果还有的话,就是当一个公民,或者当一个在今天被称之为好人的人——真是抱歉之至。有没有我可以用来取代想象力的个人努力呢?
这,我无法回答。不过当然他的处境比较优越。他在纽约画画,尽管有灾难,有谎言,有道德败坏,还有憎恨和洒落到每颗心灵的谬误及悲哀的屑粒,但他仍能洁身自好,我行我素。况且,这些运用想象力的工作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不单纯是个人的。通过这些行为,他跟人类最好的部分联系起来了。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茕茕孑立,被弃置一旁。他拥有一个团体,而我只有这个六面体的盒子。善不是来自真空,而是从跟人的交往中得来的,由爱伴随着的。我待在这个房间里,与世隔绝,不堪信任。对我来说,面对的不是一个开放的世界,而是一个封闭的、无望的监狱。我的视线被四堵墙截住,未来的一切都被隔绝了。只有过去,带着寒伧和无知不时向我袭来。有些人似乎明确知道他们的机会之所在;他们冲破牢狱,越过整个西伯利亚去追索这些机会,而一间房子却囚禁了我。
当意大利的贝尔贡佐利将军[27](我想就是贝尔贡佐利)在利比亚被俘时,他不愿讨论军事问题与导致他失败的战略问题,而是说:“对不起!我不是一名军人。我首先是一名诗人!”如今,有谁不承认艺术家的长处呢?
1月11日
一天晚上,艾娃翻腾书架,寻找她几个月前收起来的一本书。她唠叨不休,对书的消失感到莫名其妙。
我在修剪指甲,心不在焉地听着,指挥那小小的新月形指甲剪不要伤了下面的嫩肉,而且像我在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上经常表现的那样,我全神贯注于收集指甲。这时候,我突然记起,我曾借给吉蒂·多姆勒一本书。
“你说你找什么来着?”
“你刚才没听见吗?一本蓝皮的小书,《都柏林人》[28]。你看见过吗?”
“一定在附近什么地方。”
“帮我找找。”
“也许夹到别的书中间了。你干吗不读另外一本?书有的是。”
然而艾娃是不会轻易听人劝阻的。她继续寻找,把书堆到我所坐的椅子附近的地板上。
“你是找不到的。”过了一会儿,我说。
“为什么?”
“这些东西有一种障眼法,过几个月就又会重新出现。或许掉到书橱后面了。”
“咱们把它挪过来。”
“我不干。等下一次玛丽大扫除时再说。”我把剪下的指甲一撮一撮捏起来,扔进废纸篓,“按理说,应当把这些东西埋起来。”
“这些东西?为什么?”她站起身来,肩披蓝花披肩,背靠墙歇歇气,“腰弯得太久,受不了啦,老啦!”
“指甲、头发,一切从身体上剪下来的废物恐怕都有妖术。”
“门已经锁了好多天了,他没法子把书拿走。再说,他拿《都柏林人》干什么用呢?”
“万纳克吗?”
“是的。”艾娃仍然确信他跟香水的丢失有关。
“我明天把书找出来。”我说。
“但它应当在这儿。”
“应当是应当。可是如果不在呢,它又不会自己露面,不管你决心有多大。”
“你是说它不在屋子里?”
“我没有这么说。”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与其浪费一个晚上找它,不如另拿本书读读。”
她气愤地说:“是你自己叫我读的。你硬要叫我读的。”
“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好几个月好几个月以前。你本该几个钟头后就读的。”
“是的,”她说,“你对我感兴趣也是好几个月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最近以来,你才没工夫管我呢,也许我倒是不在此处的好。我的话你压根儿听不进去。即使我一星期不回家,你也不会想我的。”
我默默接受了这种指责。
“是吧?”她挑衅地问。
“啊,无稽之谈。”
“这根本不是回答。”
“艾娃,我们的境况就是这个样子。它把我们俩都改变了,但不会永远这样。”
“你是说,你很快就要走了,这种局面也就结束了?”
“啊,”我说,有点恼火,“别唠叨,情况就是如此,你知道是怎么回事。”
“情况当然把你改变了。”
“那还用说,它会把任何人改变的。”
我站起来,从衣钩上取下外衣,冲着门走去。
“你上哪儿去?”
“去透透气,这儿憋得慌。”
“你没看见在下雨吗?不过我想,就是这样也比跟一个唠唠叨叨的老婆过一晚上强。”
“对了,就是强!”我大声说道,耐不住性子了,“掏一毛钱,他们会叫我在下等客栈里睡一夜,什么也不问。晚上你不用等我回来。”
“行啦,你向整个楼房广播好了……”
“像你这样的人才会操这楼房的闲心。去他娘的楼房,现在这样子比全楼房的人都知道还丢人。我管它楼房的屁事!”
“约瑟夫!”她喊道。
我砰的一声关上门,盛怒中已经意识到这样做有失体统,而且我这样回敬她的挑衅也过火了。我扯下帽子,挡住雨水。我们窗户上亮堂堂的窗帘,构成了两个橘红色的方块。这是温暖、舒适的标记,与倾盆大雨、重重黑暗、闪着水滴的树木、满是冰甲的街道,正好形成对照。过去一星期的严寒已有所消减,雾却接踵而来,就像一簇簇灰色的海绵状的花朵,从湿漉漉的人行道上缓缓升起,悬浮在庭院里和由于雨水与暗淡的交通信号灯的色彩变化——绿、黄、红、黄、绿——而熠熠发亮的洼地上空,遮住了街道。万纳克先生的窗户开启了。他手握瓶颈,扔下一只空瓶子。瓶子轻轻落在了泥土地上,掉到其他空瓶子旁边。树丛里堆着几十个瓶子,凸起的瓶肚子上满是水珠,仿佛水银滴从藤条上落到上面似的。窗户又匆忙关上了。
我的皮鞋尖一度非常周正平展,现在已经磨损,鞋尖翘了起来,有六七处漏水,因此一走路,就发出泥水的扑哧声。我向街道拐角走去,呼吸着湿衣服、湿煤、湿纸、湿土的气味,这些气息随着一股股雾气飘散。远方低洼处,一只号角发出低沉的声音——静下来了,又响起来了;街灯弯向路边,有如一个女人,一直在寻找掉在冰上和水沟淤泥中的戒指或硬币,找不到就不肯转身回家似的。我听见身后有女人脚步的咔嗒声。有片刻工夫,我以为艾娃追上来了,然而却是一个陌生人。她从拐角上的商店遮篷边走过,朦胧的灯光和脖子上幽暗的皮毛用品把她的脸映得模糊不清。遮篷晃荡不停,一股股雨水从缝隙中流淌下来。号角又响了,掩去了流水声,这是警告湖面上来往的拖船避开陆岬。也许这里根本没有城市,甚至连湖也没有,有的只是一片泥沼和穿过泥沼的令人绝望的呼叫声;没有房屋,有的只是使人感到荒凉、萧索的树木;没有电线,有的只是藤蔓弯弯曲曲的长茎,这并不难想象。一辆有轨电车的铃声驱开了这一片幻景。我示意让它停下。买过票后,我仍然伫立在门口。现在离吉蒂家已经不远了。如果鞋子不漏水,我宁肯步行。
我的目的不是去要回那本书——当然,到那里时,也不妨叫她归还——而是去看看她。
我想不起吉蒂是怎么向我要那本书的,也想不起我是怎么自愿把书给她的,她本来连书名都没听说过,我也想不出是在什么情况下提起这本书的。这里还有一个我既想不起也说不清的偶合。吉蒂——我不是有意在这里贬低——是一个并不勤奋甚至也不太聪明的女子。她单纯、热情、性格爽快、讲究实际。两年前,我曾替她安排了一次加勒比海之行。后来她告诉我,她玩得非常愉快,并且请我鉴定一下她买来的东西。就因为这件事,我去过她的住所。她漫不经心地听着我对她所采购的旅游物品进行评价,却以那么明显的友好态度接待我。于是,我开始想——并非没有一点儿自鸣得意之情——她对鉴定的兴趣,还不如对我的兴趣大。一有机会,我就有意提到艾娃。然而,从她的反应,或没有反应来看,显而易见,她认为我已经结婚并不足为奇。她说,对于她,婚姻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只是人。后来就开始了一场关于婚姻和爱情的谈话,对此我不愿详细回忆。我开门见山地说,既然愿意谈及这一类事,那就只不过是谈谈而已。然而,我感到沾沾自喜的是,那样一个漂亮女人居然被吸引到我身边来了。她谈及一些女游客和导游以及海滨服务员在一起的荒唐事。她看不惯那种放荡,那些虽则俊俏、但没有性格特征、只充满浪漫色彩的拉丁民族的脸庞,使她厌恶到了极点。那都是一些貌不惊人的男人。
我离开时,她那友好的手在我的肩头做了一个表示——希望我再来叙谈叙谈。下次该由我来说了,她也善于听人讲话。
有一个月光景我没有见她。后来有一天,她到美洲旅游局找我,未及客套,就问我为什么不去看她。我回答说,我一直很忙。
“可是你总能抽出一个晚上吧?”
“当然能的,只要我愿意。”
“那么,干吗星期四不来呢?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艾娃和我总是不够和睦。这也不能全怪她。多年来,她一直由我摆布,现在,她有了反叛的能力(瑟瓦提斯家晚会上的表现就是例子)。我起初不理解她反叛的性质。她竟然不要我塑造、指引,这可能吗?我期待着某种反抗。当时,我本来要说,没有人出于自觉自愿,不经过任何努力,就能认识天国的价值,这是最纯真、最合乎人性的传统。你得学会闯出一条路去接近这些传统。只有倾向是不够的。你先得被人拖出浅滩,才能转动你的螺旋桨。但是,显而易见,艾娃现在是不想叫人拖出去的。那些被布尔克哈特[29]笔下的文艺复兴时代和同样深沉的奥古斯都时代的伟大女性们激起的梦想,留在我的脑海里,而不是她的脑海里。最后,我了解到,艾娃已经不能生活在对我的迷恋之中了。有的是服装、仪容、家具、轻松娱乐、神秘小说、时装杂志、收音机和愉快的夜晚对她的吸引。面对这一切,你能说些什么呢?女人——我这样推理——不具备抵制那些东西的素质。你可以强迫她们读上十年雅各布·伯麦[30]的著作,但却无法减少她们对这些东西的渴望;你可以教她们赞叹《瓦尔登湖》[31],却永远不能让她们爱穿旧衣服。艾娃在十五岁时就已经形成了她自己的好恶观念。就在那年,我遇见了她。由于某种奇怪的原因,我反对她的这些好恶,她便暂时搁置一旁,直到后来她能够卫护,或者单纯地坚持这些好恶时为止。这样,就使我们遇到了困难:经常发生使人激动的口角。她以勇敢的、不稳定的、新的反抗,开始享受她的独立了。我且不去管她,装成满不在乎的样子。
现在,我开始经常去看望吉蒂·多姆勒了。她住在一座公寓里,很像我和艾娃结婚后前两年住的地方,后来我们才租了一套房子。我对套房还有点怨气,因为正是它,才造成了艾娃的转变。因此,我很欣赏吉蒂的单间。她的家具很脏,镜子旁的糊墙纸上涂满了口红,衣服四处乱扔,床从不整理,自己也不修边幅;老想一梳子就把头发梳理好,因而不时总要从结实的脸上往后掠掠头发。她长得浓眉大嘴,有一张含情脉脉、老于世故、放肆豪爽的脸。
我们交谈各种各样普普通通的事情,我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本市。不过,我在他们身上也找不到安慰。这些话,除了吉蒂,我对任何人都不愿讲。不过,我已经学会了观察真正的吉蒂,即语言后面的那个活泼、丰满、艳丽、芳香、放浪的女人。我喜欢她,然而,我和吉蒂的关系并未超出谈话的范畴。她坦白地承认她“喜欢跟男人在一起”,如果他们是使她感兴趣的那一类人的话。而我正是她感兴趣的人。我们彼此感到非常亲切,而且总是在互相微笑。如同我们俩所理解的,亲切和微笑的含义有两层:欲念和对欲念的制约。微笑制约了我们,我继续微笑着。
直到后来,一个初秋的阴雨绵绵、寒意早临的晚上,我进去时发现她在床上,喝着朗姆酒和茶。她被雨水淋透了,浑身发冷。我坐在床边,端着一杯威士忌,杯口上染着口红(这是她的标记:毛巾、枕套、汤匙、餐巾、刀叉,全打上了这种标记)。屋子还是平常的那副样子——饰有青铜叶片的灯、鞋盒子里的绵纸、电话藏在衬裙下的玩偶、装在镜框里的威尼斯风景、挂在蒸汽管弯头上晾干的套裙。不知什么原因,这里不再是通常那个舒适的避风港了。我没有微笑,一进门我就没有微笑。她呷着饮料,头嵌在两个竖起的枕头的凹缝中;当她把杯子放低时,下巴紧贴在另一个凹缝上,这个凹缝是世界上最美的数字图案,把睡衣花边线以上开始隆起的肌肉微妙地分割开来。血很快涌到我脸上。她向我说话时,我全身都酥软了,结结巴巴地回答着。我没有听见她的话:“什么?”
“我说,请你拿一下我的手提包,它在隔壁房间里。”
我笨拙地站起身来。
“我想搽点粉。”
“哦,当然。”
我的鞋在那块圆地毯上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灰印子。
“我把你的地毯踩脏了,真对不起。”我说。
她换了个位置,把杯子端平看了看。
“我应该叫你把鞋子脱掉的。”
“是我不对。你叫人洗一洗,我来付钱。”我说,脸更红了。
“哎,我绝不是那个意思,可怜的东西,你一定湿透了。现在把鞋脱掉,让我看看你的袜子。”
我弯下腰解鞋带,血一下子涌到头上。“全湿透了,”她说,“把袜子给我,我替你挂起来。”我看见我的袜子出现在套裙边。她站在我面前,递给我一条毛巾,“擦擦干,你是不是想得肺炎了?”我屈身要往椅子上坐,她的手从我的头顶伸过去,抓住灯链使劲一拉。在黑暗中,我听见灯链碰在灯泡上的响声。我等待那声音平息下来,然后向上摸,她捏住了我的手指。“这事只有关上灯才行,约伊。”她说。我把手缩回来,开始急急忙忙脱衣服。她摸黑绕过椅子,在床上坐下。“我早就知道你迟早会理解我的心意的。”
“亲爱的!”
我理解她心意的时间持续了两个月,或者直到她开始暗示我离开艾娃为止。她声称艾娃对我不好,我们俩不匹配。我从来没有给过她这样想的理由,但她说,她能够看出来。我对耍花招实在没有兴趣,但脚踩两只船的紧张实在叫人受不了。我不像我自己了,跟自己的个性格格不入。不久我发现,事情的根子在于我不愿失去任何东西。跟一个女人订了合同,这就使别的女人能够让我们享受的东西变得不可企及了,我们想象中的温柔的金发女郎和激发性欲的黑美人就被弃置一旁。难道我们能这样不认识她们就了此一生么?我们一定要这样么?又是贪欲。一认识到这一点,我就开始把和吉蒂的纠葛推向结局。经过一次长时间的谈话,这件事就算了结了。在谈话中,我明确表示:一个男人必须适可而止,不能放纵情欲,什么事都想干,什么人都想做,也不能满足一切人的一切要求。她非常失望,但同时又对我的诚挚、我讲话的语气表示欣赏;还因为我这样谈到她的思想,她的优越天性而感到荣幸。我们同意我要作为朋友继续看望她。这样做该没有什么不对吧?干吗不明智一些呢?她喜欢我,喜欢听我讲话;她已经学到了不少东西。我问她,她是否理解,我的动机与她本人是无关的?在许多方面,我是十分勉强的……我……不是八面玲珑的那号人。为了我,她和和气气把事情了结了。
这是一种极大的解脱,然而事情却没有完。起初,我感到非去看她不可,好像是向她保证,我仍像以往一样尊重她。假若她认为我对她已经失去兴趣,她会极为伤心的。不过,我的造访并非总是尽义务,也不总是单方面的。因为随着晃来晃去的日子开始,不时顺便去看看她,抽几支烟,喝一杯酒,倒也十分惬意。跟吉蒂在一起是非常舒畅的。
丢书这件事提醒我,有几个星期没有去看她了。我想,我要跟她一起度过这个夜晚,省得和艾娃拌嘴,也省得憋一肚子气去睡觉。
吉蒂门上的气窗好像黑着,但是屋子里绝非没人。我未曾敲门,就听见了她的声音,接着是一阵短暂的沉默。我脱掉手套再次敲门。她的气窗涂了漆,因为从楼梯上,人们很容易向她的住处窥望。因此,很难说她的灯是否关着。即便是关着,她也可能在边屋——厨房里。然而,我第三次敲门之后,灯光突然从气窗的刮痕和油漆较薄的地方透了出来。我听见她在跟什么人商量。然后,门把手一转,吉蒂一边系晨衣腰带,一边从门缝中探出身来。当然,她不高兴看见我;而我呢,也有点儿尴尬。我说,我是路过,决定顺便进来拿走我的那本书。她没有让我进去,虽然我用不相宜的讥诮语气提到,我的脚湿了。
“我——啊,眼下顾不上找书,房子里乱七八糟。你明天再过来吧,行吗?”
“不知道明天我能不能来。”我回答。
“忙吗?”
“是的。”
现在该她表现出一种讥诮的眼神了。她开始玩味这种情景,把一只膀子随便伸过去拦住门,朝我莞尔一笑,仿佛对我发现她的隐私丝毫没有不高兴的样子。
“你上班了吗?”
“没有。”
“那么忙些什么?”
“啊,出了点事。我来不了,但我得要那本书。那不是我的,你知道……”
“是艾娃的吗?”
我点了点头,向屋子里瞅了一眼,恰好看见一件男人的衬衫挂在椅背上。如果我再往前凑凑,就会看见一条男人的胳膊搭在床罩上。这房间总是闷热难当;透过烟雾,那浓烈、舒畅而又撩拨人心的香味扩散开来,我已经把这香味同她联系到一起了。这气味传到门厅,传到我鼻子里,在我心中激起了怀旧与妒忌之情。我不禁感到,我像一个傻瓜似的,已经不可挽回地把她在一种缺乏舒适与欢乐的生活中所赐予我的这两种东西全给舍弃了。她向身后瞟了一眼,又回过头来微笑着,但半含鄙夷之色,似乎在说:“挂在椅子上的不是你的衬衣,这并不是我的过错。”
我愤愤地说:“我什么时候能拿到呢?”
“书吗?”
“我得拿回去,这是件要紧事,”我说,“你现在找找不行吗?我可以等着。”
她仿佛感到惊讶。“恐怕不行。明天我寄给你,好吗?”
“看来只好这样了。”
“好吧。晚安,约瑟夫。”她关上了门。
我伫立着,抬头望着气窗,从那里射出的几缕亮光蓦地消失了,窗子呈现出昏暗的褐色。我举步下楼,呼吸着蔬菜和咸肉以及从糊墙纸后落下的尘土的腐败气味。快到二楼时,通过门上开着的挡板,我看见下面房间里一个穿着套裙的女人正坐在镜子前,手拿一把剃刀,胳膊向后弯着。一旁的收音机台板上放着根香烟,从烟头上升起两股袅袅的烟柱。一看见她,我一时裹足不前。接着,也许是我的脚步声停了,或者她意识到有人在窥视她,便抬起头来。她大吃一惊——露出一张愤怒的大脸。我急忙走下剩下的几段楼梯。门厅里挂着不知什么年月、不知什么名目的公寓用帘帷。还有长毛绒坐椅,漆得发亮的高大滑门,还有装在带纹橡木板上的乳状黄铜叫人铃。从楼房的各个部位传来不同的声音:溅泼声、烹炸声、提高了嗓门的争论声、压低了的抚慰声或劝说声,以及唱流行歌曲的声音:
餐车上的正餐
好得不是一般
查塔努加火车呜呜……
还有电话铃的响声,一层楼下看门人的收音机的嗡嗡声。在一个基座上,是一尊青铜的拉奥孔[32]铜像。他痛苦的双手,托着像一顶粗笨的大皮帽子似的灯罩,灯罩饰有流苏,但花边已经变黑。扣紧手套后,我走进外厅。心想,此刻吉蒂一定又钻进被窝,和她的伴侣(我想寻找一个表达方式)“重合”到一起了。这次侵扰大概更加激发了他的欲火。客观地讲,我找不出她不应做她喜欢做的事情的理由。然而,我却在莫名其妙地生闲气,觉得受了侮辱。
雾散雨霁。这是一阵狂风刮出的清朗。在刚才想象的泥沼里,死神在混浊的水中张开蜥蜴般的大嘴等待着,现在却现出一条清洁的街道,还有在猛烈摆动的树木。风在乱云中挖开一个洞,几颗星星从中露了出来。我跳过一个个水坑,跑到拐角。一辆电车轰轰隆隆开过来,拉杆左右摇摆着,从晃动的电线上打出火花来。车还在开动,我就跳了上去,站在门口喘个不停。售票员说,在下雨天跳上开动的车辆可不是件好事,你耍这种把戏可得小心。车拉着我们飞驰而去,车窗不停地颤动,我们迎着强大的气流不停地眨着眼睛,铜锣的嘈杂声淹没在风的呼啸之中。
“好大的风。”售票员说,紧紧地抓着扶手。
一个年轻士兵和一个姑娘上了车,两个人都醉醺醺的;一个上年纪的妇女,长着一张尖尖的狼脸;一个邋邋遢遢的警察,下巴缩到翻领边上,双手插袋站着,仿佛在用双手抱着肚子;还有一个穿短裙短皮上衣的女人,长袜皱皱巴巴地裹在膝盖上,眼睛流泪,紧咬着牙关。
“你想想看,”她走过去时,售票员动了恻隐之心,说道:“像这样一个女人,年纪不算轻了,在这样的夜晚本该待在家里,挨着暖气管坐着,何必坐夜车到处乱跑呢?除非,”他又加上一句,对警察和我说,“她必须出来办事。”他笑了笑,露出一嘴黄牙。
“下一站,多契斯特,多契斯特!”
我跳下车,顶着大风回家,在拐角的遮篷下停了片刻,歇口气。乱云被撕碎,刮走了,繁星在黑咕隆咚的半圆形天穹里絮语。这是宇宙,正在这狂风呼啸的午夜,出来做它永恒的工作。
我发现艾娃还坐着等我。她没有问我到哪里去了。我想,她一定认为我按照吵架后的惯例,到湖滨散步去了。早晨,我们三言两语就和解了。
1月13日
一个阴暗、压抑的日子。今天早晨,我猛然惊醒,不知道该先干什么——是伸手取拖鞋还是立即穿衣服、打开收音机听新闻、梳头、准备刮脸呢。我又躺到床上,用了个把钟头,使自己镇定下来,一边注视着从百叶窗的缝隙透进来的幽幽光线在墙顶端转动。然后我起床了。密云低垂,窗户流水。周围的屋顶——绿色的、赭红色的、发黑的、黄铜色的——在闪光,像阴暗的厨房里的锅盖一样。
十一点,我理了个头,一直走到六十三号街去吃午饭。煎鱼的气味扑鼻而来,我坐在一个白色柜台前一边吃着,一边向外张望,看着街上的铁墩和像巨轮锅炉房地面上的钢板似的大铺路砖。餐馆上方的另一个角落里,一个长胳膊长腿的汉堡牛排在一根火红的铁丝上保持着平衡,身子倾向一瓶芥末。我用一片面包擦掉杯子里甜甜的沉淀物,然后出去,迎着边下边融化的大雪往前走。我信步走进一家小商品杂货店,审视着滑稽的圣瓦伦丁节[33]礼品,忽然想起买信封的事。但我却买了一袋奶油夹心巧克力,然后像饿鬼似的吞掉了。接着,我又被吸引进一个靶场,买了二十粒子弹,打了将近一半,一个也没有中靶。我又回到街上,一个油桶里面熊熊燃烧着什么耐高温的东西。我在旁边停下来,烤烤身子。附近有一个报亭,杂志摞在高架铁下,形成一堵墙。满是爱与恐怖的图画。后来,我走进一座基督教科学派阅览室,拿起一份《箴言报》,却并没有读。我拿着报坐着,竭力要想出经常在《曼彻斯特卫报》头版刊登煤气炉广告的那家公司的名字。过了一会儿,我又上了街,走到库伦体育馆前面,看看拳击手们的照片。“年轻的萨莱米,现在跟别动队员在南太平洋。”多美的肩膀啊!
我顺着几条生疏的街道开始往回走,但跟我所熟悉的原来并没有什么两样。两个男人在锯一棵树;一只狗从一个篱笆后跳出来,也不警告一声,就狂吠起来。我恨这样的狗。一个穿着双排扣方格纹厚外套和红靴子的人站在一块地中央,往一堆火里扔盒子。在一幢石屋高高的窗户前面,有一个孩子——一个金发男孩,用一顶纸冠来装扮国王;他肩披一条毯子,纤细的手指握着一根细细的绿色木棍,当作权杖。一看见我,他突然把权杖变作枪,向我瞄准。开火了!他嘴唇一动喊了一声“砰”。我摘掉帽子,颓然指着一个想象中的窟窿。他笑了。
书在午班邮件中寄来了。我要在今晚把它“找到”,但愿这将是强加给我的最后一次骗局。
1月14日
今天,我在五十七号街遇见了艾娃的表哥山姆·皮尔逊。他说:“哈,想不到会碰见你,你还在我们这儿?”他知道我仍在这儿。
我没有好气地说:“我不在阿拉斯加。”
“那你在干什么?”
“什么也没干。”
他笑了,由我随便说俏皮话。“是谁说你在商校听课来着?”
答:“那只不过是谣传。”
问:“那你在干什么事呢?”
答:“靠艾娃养活。”
他又笑了,但已失去自信。
问:“我听说你在学习,还是干什么别的来着。”
答:“没有,我成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
问:“无所事事?”
答:“的确无所事事。”
问:“啊,我看我们不久都要走了,是吧?”(山姆有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答:“如果兵力短缺变得更加突出的话。”
该我对山姆失礼了。他总是想通过提问题对我行使一种社会或家庭的专制,以便查验我和艾娃是否般配。无疑,他会把这件事报告给阿姆斯塔家的。
1月15日
自己关照自己,世界最为满意。
昨天,我跟裁缝范采尔先生谈了一次话。他是阿尔萨斯的一位绅士。去年春天,他一次就买进了二百轴左右的里尔线,每轴两毛五;今天已涨到七毛五,他还不打算抛售一些。上涨的价钱算进了他缝制的服装中,现在他比收入最多的年份——一九二八年还忙。他的一个顾客刚刚定做了六套新西服和两件运动夹克。“我的原料大概很快就光了。我得向前看,因此我提了价。”范采尔先生说。这是他的一种学问,经商的学问。如果人人都能关照自己,总体的福利就有了保障。一年前,范采尔先生免费给我的上衣钉了一个扣子;今年,他收费一角五。可能他用的是昂贵的里尔线,或许,他的时间价值也上涨了,因为现在真是顾客盈门。范采尔先生真是提心吊胆。表面上,他显出一副信心十足、一往无前的样子,但在许多方面却无法掩饰自己的恐惧。他楼上的几个房客四年前是接受救济的,现在却成了工资很高的修防御工事的工人。其中一位,上星期竟来定做了一套价值八十元的服装,他为之愕然。从前,范采尔先生的顾客一直是肯伍德区的阔佬。他滔滔不绝地谈起一个房客,从前一度濒临被赶出门的绝境,而现在呢,周薪一百一十元。范采尔先生只不过是一个使用剪刀和针线的有点名气的工匠,而不是能促成那种变化的伟大命运的主人。战争和摇身一变的房客,也许还有那个坠机身亡的杰夫·福曼的阴影,威胁着他的安全,使他惶惶不可终日。他决定,把价值四十元一套的西服提高到八十元,把原先好心助人缝个扣子改为收费一毛五,以此来保护自己。范采尔先生是无辜的,该谴责的是精神气候。我们享受着杰夫·福曼所给的好处却一点也不替他着想,更别说感恩戴德了。供归供,求归求,人们会满足的,会满足于梳子、横笛、橡胶制品、威士忌、坏肉、豌豆罐头、性或烟草等。由于神奇的造化,对于每一种需要都有一个承办人。你可以找人埋你的狗,搓你的背,教你斯瓦希里语,给你占星算命,谋杀你的竞争对手。在大都市里这一切都能够办到。在苏格兰投机商约翰·劳的时代,有一个巴黎瘸子站在街头,出租他的驼背,给那些没有方便地点做交易的人当写字台用。
可怜的范采尔先生有什么办法呢?他必须趁自己还能动的时候赚点钱,他是小人物中间的一个。在股票猛跌的时候,他几乎保不住自己的家产。虽然他知道我没有工作,但钉个扣子也非收一毛五分钱不可。不然,由于善心,他也许会发现自己处在落伍者之列,虽然魔鬼迄今为止还在先行者中间,但他已经折了回来,会在后面把他抓走的。如果范采尔先生收费低廉,大发善心,那么,谁来给他供应烤肉、蔬菜、卷饼、咖啡、床、房屋、早晨的《论坛报》、电影票、阿伯特亲王牌烟草呢?
他让我看了前任总统胡佛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鼓吹废除对物价的全面控制,这样就鼓励了已经增大的武器生产的积极性。
“你认为怎么样?”他说。
“你认为怎么样呢,范采尔先生?”
“这样的计划会拯救国家。”
“但是,难道我们应当拿钱给他们去拯救国家?他们没有制造这些东西的其他理由吗?”
“他们在经商。”
“他们现在不是在赚大钱吗?”
“赚得越多对大家就越好,这就是生意经。啊,”他大声笑了,向我挥了挥手,“你不懂,他们干得越卖劲,我们的战争就胜利得越快。”
“但是价格会上涨。那样,钱多和钱少就没有区别了。”
“啊,啊,你不懂。”他说,一边通过姜黄色的鼻毛和上髭哼哧哼哧地笑着。
“范采尔先生,你给尊夫人缝衣服时也收费吗?”
“我只做男装,不做女装。”
我在柜台上放下三个镍币,把衣服拿起来。
“你仔细想想,”他对我喊道,“他们不会无缘无故把一个人选成总统的。”
我走开了,手指摸着几个星期以来一直岌岌可危的那颗纽扣,把它的耐久价值同一毛五分钱的价值进行了一番比较:一毛五,代表着三杯咖啡或三支雪茄,一杯半啤酒,五份晨报,或者差点儿可以买一盒香烟,也可以打三次电话,或吃一顿早餐。图书馆给艾娃的支票一直未兑现,因此,我未吃早餐就出去了。这个星期手头很紧,不过少吃一顿也无大妨害。我需要的热量不像活跃的男人那么多,也有的是脂肪可供消耗。我相信,如果范采尔先生知道他已经夺去了我的面包和咖啡,会大吃一惊的。尽管理论上他完全无懈可击,问心无愧。我应当自己照顾自己,他不能对我负责。我想起了《罪与罚》中的起诉人卢仁的话。他一直在读英国经济学家的作品,或者他声称自己在读。“如果我把衣服撕成两半,”他说,“为的是同一个可怜虫分穿,那么对谁也没有好处,两个人都要冻得发抖。”为什么两个人都该冻得发抖呢?一个人暖和些不是更好点吗?一个无懈可击的结论。如果我把此话告诉范采尔先生(不提早餐的事),他当然会赞成。生活是无情的。Vae victis![34]可怜虫必得受苦。
1月16日
较为平静的一天。
1月18日
今天早晨,我坐着看玛丽换被单、擦洗窗户。她在窗前干活尤其让人着迷。她的目光追随着在亮晶晶的物体上擦动的抹布,她把窗框在回响着的框绳上拉来拉去,把那弯曲的水线一下一下地划过斑驳的玻璃。尽管这是她的工作,但她似乎从中得到了一种乐趣。
把一个肮脏的表面擦洗干净——这是一件非常简单而又非常富有人情味的事。擦皮鞋时,我对此有所体会。在擦洗窗户的时候,玛丽完全变了样,她擦玻璃时真是人情味十足。我有时想知道,大扫除是否完全可以成为快乐的源泉。这中间有太多的迫切性,有时候它会使一个人将全部身心贯注进去。“啊,我忧心忡忡地躺着,心想着,明天是什么样的表面需要清扫?”扫除工作自有它的重要意义,能使人产生中心感、平衡感、秩序感。女人在童年时代的厨房里就学会了这种工作。这种工作从排水槽、窗户、桌面,延伸到孩子的脸上、手上,然后,它就像有些妇女所遇到的情况那样,成了神性的组成部分。
1月19日
苏西·法森泪汪汪地来问艾娃该拿她丈夫怎么办。我退出来让她们尽情交谈。苏西和她丈夫无休止地打架。他,瓦尔特,是一个红光满面、金发碧眼、下巴很大的达科他小伙子,正是城市姑娘们常常迷恋的那种人。苏西是艾娃的同学,比丈夫大六岁。他对他们年龄的差异不满,对陷入婚姻的罗网感到恼恨,更重要的是,他对孩子巴巴拉感到憎恶。最近,艾娃曾气愤地想叫我去揍他一顿。因为他嫌孩子打扰他的睡眠,便用一条手绢塞住她的嘴。上星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把孩子的嘴巴紧紧压住,差点儿憋死。这个星期,他又把苏西打得鼻青眼肿。艾娃劝苏西离开他算了,苏西说她也有这样的打算。
1月20日
艾娃和我约定六点钟在闹市区见面。今天是我们结婚六周年纪念日。她决定,我们应当庆祝一番。过年时我们没有搞庆祝活动。过去的一年不是个好年头,因此我们更有理由吃一顿像样子的饭,喝一瓶法国酒。她希望,今晚应不同往常。
我乘高架铁去,在兰道夫-瓦巴什车站下车。街道的一头有一道道弯弯曲曲的红光,另一头,是一条黑色的带子,柔和得像炭笔画的一道印儿。里面嵌挂着临湖的点点灯光。月台上,乘车高峰时刻的人群,消融在迎面开来的列车的灯光下。每辆列车过后便是一阵黑暗,这时,就会看见尾车上的一对彩灯蹒跚着绕过弯道。从下面街道上飞来的火星被裹入沉重的、平伏着的梯子似的枕木中去。落满烟灰的铁皮屋檐下的鸽子已经睡熟了;它们紧紧挤在一起的影子被投射到广告牌上,每当列车开过时,它们便拍打着翅膀,好像有只潜行觅食的野兽从屋顶跳进了它们的栖息处。
我沿着兰道夫东街走去,不时停下来看看香喷喷的蛋糕和热带水果。走到图书馆旁边的一个烟雾弥漫的小巷,只见一辆辆小汽车朝南开去。这时,有一个人摔倒在我面前,立刻就有一大群人围住了我;在看似遥远、实际颇近的一辆“村舍园林”小车前面,一名骑警正站着朝下凝望。
那个摔倒的人衣着讲究,已过中年。他的帽子压在光光的大脑壳下面,舌头从嘴里伸了出来,嘴唇好像肿了。我弯下腰,拽拽他的衣领,一颗扣子绷掉了。这时候,警察已经挤过来。我缩了回来,用一张纸擦了擦手,和他一起注视着这个人的脸。随后,我的注意力转向警察本人的脸。那是一张又窄又长的脸,像一只靴子,轮廓分明,红通通的,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下巴多肉,连鬓胡子有点花白,被他那坚挺的蓝制服帽的带子隔成两段。他吹着钢哨。这个信号并无必要,因为别的穿制服的人也已经朝我们走来。第一个到达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人。他弯下腰,把手伸进摔倒的那人的口袋,掏出一只老式的绑带子的钱包,很像我父亲的。然后拿出一张卡片,把姓名记下来。受害者的宽大的外套后面掀了起来,当他勉强挣扎着、喘着气呼吸时,胸脯与肚子一起鼓了起来。人们给开来的救护车让出一条道。车铃急促地响着。旁观者走开了,显出恋恋不舍的样子。难道那张红脸会变得惨白,那双溅湿的手会停止挥动,下颌也会掉下来吗?也许那只不过是癫痫病发作吧。
当我和别人一起退开时,我摸了摸前额,它早就疼起来了。我的指尖摸索着我在母亲死去的那个夜晚留下的疤痕,那是黛娜姑妈抓破的。当时,看护喊叫我们,我们大家从屋子的各个角落一齐跑来。母亲也许还活着,但眼睛紧闭,黛娜姑妈扑到她身上。母亲的嘴唇似乎弯了一下,在做最后的挣扎,也许她是想说话或进行吻别。黛娜姑妈尖叫起来。我想把她从母亲身边拉开,她猛地把手伸向我,怒不可遏地用指甲抓了一把。随后在一片混乱中,母亲就死了。我一只手捂着脸,看着她,听见黛娜姑妈嚷道:“她想说什么!她是想跟我说话呀!”
在看热闹的人群中,有许多人对躺在地上的那个身影的感受一定跟我相同——像是一种先兆。没有警告就倒下来了。一块石头,一根大梁,一粒子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到头上,头骨就像劣质窑里烧的玻璃一样碎了;要不就是一个更为阴险的敌人逃脱了多年的囚禁,黑暗降临了。我们躺着,脸上压着千钧之力,但还在努力作最后一次呼吸,这呼吸声就像重踩之下砾石的摩擦声一样。
我上了图书馆的楼梯,从那里看到高高的蓝色救护车从狭窄的胡同里滑行而过;那匹安静的马踏着慢步离开了那辆汽车。
我没有对艾娃提起此事。我不想给她徒添烦恼,但我自己却无法避免烦恼。吃饭时,有好几次,那倒下的人的形象浮现在我和食物之间,我只好放下叉子。我们的庆祝活动索然无味。艾娃以为我病了。
1月21日
苏西·法森十分兴奋地过来,说她和丈夫要到底特律去。陆军部让他上一门无线电训练课。她希望能获准进同一所学校。他们将把孩子留给法森的妹妹。珍妮是闹市区一家餐馆的女招待,“她会照看孩子的,她特别喜欢这个孩子。我将写信告诉你我们的境况。艾娃,你有空顺便去看看孩子,我把珍妮的地址留给你。”
“当然可以啦。”艾娃说,但语气冷淡。苏西匆匆离去之后,她说:“这个傻瓜!万一孩子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呢?”
“她不愿失去丈夫。”我说。
“失去他?现在我一枪打死他才解恨呢。再说,她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如果有个一差二错,他会怪她的,而她却相信这样做是为了爱情。噢,你别出声!”
万纳克先生在使劲清喉咙,咳嗽着,憋了一会儿,又咳起来。我们房间一有响动就会引起他的发作。直到后来艾娃用拖鞋砸墙,他才停下来。这对艾娃来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冒火举动。
1月22日
早饭我吃得很多,想不吃午饭熬过去。但到一点钟,就饿得发慌了。我把阿卜特的小册子撂到一边,出去吃午饭。回来的路上,我买了几只橙子和一大块巧克力。不到四点钟已经吃光了。后来在法伦餐厅我又大吃了一顿。过了几个钟头看电影时,又吃了整整一包硬糖块,再加上半袋多薄荷糖。现在十一点,我还是觉得饿。
1月24日
昨天,我们和阿姆斯塔一家共进晚餐。山姆舅子还没有提起我的事。我已经把我们谈话的内容告诉了艾娃,叫她做好准备,然而,根本没有人提起这件事。阿姆斯塔老头独自谈个没完,说要不是货源不足,他准会大赚一笔。我的丈母娘这些日子也忙得不可开交。上星期她为俄国义卖市场烤了一块蛋糕。这个星期,她所在的俱乐部的全体女士给红十字会献血。她一个星期织一条围巾,还曾试着织手套,但没有成功,因为手指部分她没办法。阿尔玛和罗丝姑娘抱怨说,小伙子们都当了兵,不见了,剩下的只有中学的娃娃。阿姆斯塔太太再次提到,我入了伍,她希望艾娃过去同她住在一起。我说,以后决定还来得及。我太爱艾娃,不愿把她交给他们。
下个星期我们要到我父亲家去。有几个星期我们都谢绝了我继母的邀请,她要生气了。
1月26日
患感冒卧床不起。早晨玛丽为我沏茶,午饭后艾娃回家照顾我。她买了一盒路易斯安那草莓,拌上砂糖,就算请我一次客。结果弄得床罩上到处是绿色的草莓梗。现在,她表现得极为慷慨大方。她给我读了一小时书,然后我们一起打盹儿。我在下午醒来,她仍然睡着。我抬头凝视着这间舒适的房间,听着她和我交织在一起的轻微的有节奏的呼吸声,这使我对她产生了深深的爱恋,别的任何恩爱都远不及此。窗户上的冰柱和霜花变得璀璨夺目,树木好像乐器一样,在风中发出了它们的全部声音;天、雪、云那清晰冰冷的色调反射出耀眼的光彩。这一天是献给一个没有丑恶、没有破坏、没有威胁的世界的。我对天气的兴致更浓了,因为它保持了自己的美,只拥有自己,别无其他。这种光辉给房间里一些普普通通的东西添上了一种纯真的气氛,把它们从丑恶中解放了出来。我失去了对这些东西的反感:床脚下长方形的红地毯、暖气片座上的那块花毯、白色过梁上的油漆泡、梳妆台上的六个球形把手,我原先把它们比做六个侏儒弟兄的丑鼻子。在地中央出人意料地放着一截红绳子,平添出一派宁静气氛。
需要承受的巨大压力,使我们低估了我们自己。另一方面,文明又教导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于是,就有了这两种准备:一种是生的准备,一种是死的准备。因而,我们重视我们自己,却又羞于重视自己;我们老于世故,不动感情,我们学会了不声不响。如果我们当中有一个人偶然审视一下自己,他也只能采取一种十分冷静的态度,仿佛是在察看自己的手指甲,而不是灵魂。他对自己所发现的不完善之处蹙额以对,好像人对着粪土皱眉头一样。因为我们被迫接受种种虐待:在炎炎烈日下排队等待,在喧闹的海滩奔跑,当哨兵、当侦探、当工人,火车爆炸时不能脱身,访问他人时被拒之门外;显得无足轻重,或者去送死。结果便是我们学会了对自己麻木不仁,对一切漠不关心。猎人们知道自己反过来也是猎物时,谁还会去做追猎自己的热心猎手呢?或许还不像猎物那样引人注目,只不过是被赶向鱼梁的鱼群中的一尾鱼。
然而,我必须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什么。
醒来,躺在床上,不做梦,这倒挺不错的。整天足不出户,无所事事,晚上有气无力地躺下,这样我就睡不好觉。我从来也没有睡过不做梦的觉。过去由于梦境冗长无聊使我惊恐不安。在梦中我出去办一些蠢事,进行一些更为愚蠢的辩论,解决、处理一些最乏味的事务。而现在,我的梦更赤露、更不祥,有一些简直怕人。前几天的一个夜晚,我发现自己在一间陋室里,里面有一排排很大的小儿用床,或许是柳条摇篮,上面躺着在一场大屠杀中的罹难者。我肯定他们是一场大屠杀的受害者,因为我的任务是为一个家庭认尸。我的向导拿起一张标签说:“这一个是在某某地方找到的。”我记不清地名了,但最后两个音节是“坦察”。那一定是康斯坦察了。要么就是在那个地方,要么就是在布加勒斯特,这些被铁卫队[35]杀害的人在一座屠场里被吊在钩子上。我看过一些照片。我看着那半侧着的脸,嘴里念叨着说,我跟死者本人并不相识,我仅仅是作为一个局外人被请来办理这事的……我甚至跟这一家人也不熟悉。听了这话后,我的向导转过身来,微笑着,我猜到了他的意思——在地下室里,光线不足,不可能完全看清楚他微笑的含义之所在;但是我想,我懂了——“在这种事情上,一个人还是讲明白的好。”这也就是他对我的告诫,他赞成我的中立态度。只要我扮演人道使者的角色,我就不会遇到危害。然而,同这样一个人达成谅解,从他的尖脸上看到那种狼狈为奸似的微笑,令我十分反感。我能是那样一个伪君子吗?“你认为能找到他吗?”我说。“他会在这儿吗?”我表现出怀疑的样子。我们继续沿着甬道朝前走。它与其说是像地板这样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不如说更像一条灰色的通风道。如我所说,尸体躺在小儿床上,看上去稚气十足,他们的脸显得痛苦不堪、伤痕斑斑。我记不起更多的东西了,我只能记得:那个低矮的长方形房间很像杰克逊公园工业展览馆里的展室;那些孩子般的尸体的头颅和四肢都被刺穿了;我的向导在由他主管的骨骸中窜来窜去,轻快得像一只耗子似的;还有一种多年以前我父亲能够召唤来的恐怖气氛,当时他把地狱和被打入地狱的人描绘得有声有色,吓得我尖声喊叫,求他别再说了;还有“坦察”这两个字。
别的一些梦都差不多同样可怕。在另一个梦里,我在驻北非的陆军中当一名扫雷工兵。我们到了一座城镇。我的任务是排除一座楼房内的手榴弹网。我爬进窗户,从泥土窗台上跳下去,看见一枚手榴弹,导线连在门上。中间凸起,样子很难看。可我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先动哪根线。时间有限,我随后还有别的任务。我开始哆嗦,浑身冒汗,走到房间的尽头,用手枪仔细瞄准手榴弹隆起的部位,瞄了好久好久才开了枪。响声平息后,我才意识到:如果命中,我自己也就完蛋了,但我没有时间来宽慰自己。我手里拿着钳子,上前去剪第一条导线。
在第一个梦的向导身上,我认出了一个古代的人物,他暂时伪装起来,为的是在暴露身份以后加深我的恐怖。
我们是在一条泥泞的僻巷里碰见的。白天,这里车水马龙,但到了晚上,只有一只山羊在冰冷的车辙上踯躅,这车辙已经变得像碾成它们的钢轮箍一样坚硬。突然,我听见另一阵脚步声跟我的混在一起,越加沉重,更为刺耳。我的预感突然变成恐惧,随后才感到有人在拍我的背。我转过身来,那张肿脸便迅速向我的脸靠过来,我都能感到那脸上的胡碴儿和冰冷的鼻子的挤压,双唇在我的鬓角亲吻,同时大笑一声,呻吟一声。我漫无目的地奔跑着,又听见沙沙作响的靴子声;七长八短的栅栏板背后,受惊的狗拼命狂吠。我踉踉跄跄跑过一个个灰堆,进了大街。
莫非是上星期摔倒的那个人,恰巧睁开眼睛,在躬身看他的警察脸上看见了自己的死亡?我们知道我们是在被人寻觅,而且在等待被人发现。这个杀人犯,他能变多少花样呢?坦白,单纯,或者城府很深,或者平庸乏味,毫不出众,然而他就是那个杀人犯,那个陌生人。有一天,他会收起礼貌或习惯的笑脸,向你晃动手里的屠刀,这就是置你于死地的工具。他就是在街道上和楼梯口打量你的那个人。如果你闭上眼睛睡着了,在黑暗的房间里可能会忽略了他的存在。他就是用最后的无情举动把你带进虚无的那个代理人。谁不认识他呢?谁不敞开大门恭候他呢?童年过后,当他光临时,谁能想到逃跑、抵抗或者按住他的肩膀呢?你伸出去的手除了表示啼笑皆非,抑或表示欢迎外,还有什么用意呢?时刻任他挑选,他也许是在极度欢乐或极度悲哀的时候来到;也许就像一个修收音机或水龙头的人那样不出声地走来;也许打个招呼,玩上一把牌;或者不叙客套,怒形于色,伸出一只杀人的手;或者假装镇静,催促你快咽掉最后一口气,那是你断断续续叹息着,从他的阴影中吸进去的。
这一切将如何发生?怎样发生?是掉进波光浩淼的大海一英里深的地方吗?还是像我做的梦那样,在剪一根导线?或者是在一条芦苇都被砍断到处是回流的河里遭到扫射,血从衣服袖子和肩膀上渗出来?
在这样一个光辉灿烂的下午,我才能安然悠闲地想着这些事情。夜里想起时,心就像一只癞蛤蟆一样,用一声令人讨厌的喘息来排遣恐惧。然而到了早晨,我就有一种自我审问的办法,那是更加难以忍受的。我有意无意地调来有关我的案情的各种证据,跟自己一生的错误、谎言、耻辱和恐惧对质。我被迫对自己作出裁决,被迫问自己绝不想问的问题:“这是为什么?”“我是为什么?”“我就是为了这个吗?”我的信念是不坚定的,它们不足以卫护我。我总是想到那个拐角上商店的遮篷,它给我挡风遮雨的力量,就像我的信念抵挡我被迫面对的混乱力量一样。“上帝不爱那些睡不好觉的人。”古话这么说。早晨,我穿好衣服去跑我的“事”,我又过了一个跟其他日子毫无二致的日子。黑夜来临了,我面临着又一次睡眠——那“晦气的历险”,波德莱尔[36]是这么称它的——然后通过账单或财产目录的梦魇,渐渐醒过来。我的心像寒风中晾衣绳上的一块破布那样抖动着。
我们看到了一次壮丽的日落,艳丽的色彩,启示性的红色、紫色,浓重、鲜亮的蓝色。大圣徒饱受磨难的躯体上出现的一定是这些颜色。我叫醒艾娃,我们手拉手观赏着。她的手清凉、温柔。我微微有点发烧。
1月28日
我们在父亲家里过得还算愉快。继母非常热情,父亲也不问长问短。十点钟我们离开。艾娃直到今天才告诉我,她准备走时,继母给了她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个祝贺我们结婚纪念日的贺卡和一张支票。
“啊,约瑟夫,别生气,”艾娃说,“这钱我们可以用,我们俩都需要添点东西。”
“我不生气。”
“他们想给我们一份礼物。他们真好。你需要一件新衬衫,还需要几条裤衩。我不能老是补这些东西,”她笑了,“再没有打补丁的地方了。”
“你看着办吧。”我一边说,一边把她的一缕头发拢到耳后。
能逃脱跟父亲的老一套谈话,我感到非常高兴。在这种场合,他照例先把我拽到一边说:“我不是给你讲过加特纳的孩子么?就是最小的、学化学的那一个。他们不让他上学了,他现在在一家兵工厂干一件顶呱呱的工作。你记得他吧?”
我的确记得。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本来也应当做一名化学家,或物理学家,或工程师。一种学无专长的教育是中产阶级所负担不起的,那是一项注定要失败的投资。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那并不必要,因为任何聪明人都能随便获得他需要知道的一切知识。譬如,我父亲就没有上过大学,然而,他能引用莎士比亚的名言把话说得头头是道——“停停,用一只公平的手掂掂你的分量”“借钱给人丢了钱又丢了朋友”,还有《约翰王》以“是的,小伙子”开头的那一段。
他承认,我的造诣比他高,机遇比他多,然而首先得考虑生计。何况,有专长的人有时也会是有修养的。就拿乔治·撒克斯(我们在蒙特利尔时的家庭医生)来说吧,他现在是一名学者,甚至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一本书(给魁北克音乐协会写了一本小册子:《关于贝多芬耳聋的医学论据》)。我父亲振振有词地说,我永远也无法过我为自己设计的那种生活。我原先一心想实现我的计划,现在才知道我只能量力而行,得过且过。也就是说,我必须适可而止,因为为所欲为是不可能的。这些年月,个人选择是不算数的。
1月29日
当我走过万纳克最爱扔垃圾的地方时,瞅见瓶子中间的一丛灌木上有一双袜子,看上去似曾相识。我拿起一只,仔细看了看,那是我的,毫无疑问。大约一年前,我买了好几双这种花色的袜子。为了进一步确定,我把一只拿回家和别的比较一番,一模一样。也许他真的偷了艾娃的香水,以前我还一直不大相信。布里格斯太太告诉我,万纳克先生在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个相当不错的工作。每个星期天早晨,我们看见他上教堂时,穿得也很讲究。是什么激发他偷我这双破袜子呢?我没有对艾娃说起此事,只是把证据包在一张纸里扔掉了。
1月30日
我给阿卜特写信,但未曾提及他的小册子,他肯定会生气的。
1月31日
严寒稍减。下决心搞搞卫生。洗衣店送回了我的衬衣,其中一件一个扣子也不剩了。我得抗议。
2月1日
在六十三号街和石岛附近,我碰到了阿尔夫·斯泰德勒,我有好几年没见他了。我们俩都听说对方应征了。“他们把我给刷掉了,”他说,“牙不行,心脏不行,情绪不对头。最后这一条最要紧。不过杰克·布里尔倒被接受了。”
“他们收下他了?”
“那是十二月的事。他要当投弹手了。”
“你从休伦街跑这么远来干什么?”
“我是到医院里来看哥哥的,上星期四他把车撞坏了。”
“太不幸了。伤势重吗?”
“啊,不要紧,脸上伤了一点,其他没什么。”
我说听到这消息我很难过。
“这就是横冲直撞的结果,”斯泰德勒说,“现在他结婚了,但还是老样子,结婚并不能阻止他胡闹。”
“我还不知道他结婚了。”
“你怎么能知道呢?这事又没有成为头版消息。”
“我是说我感到吃惊。谁是……”
“威尔玛,他就跟那个小妞儿结婚了。”
“就是我在巴克斯顿俱乐部看见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姑娘吗?”
“正是她。”
什么时候遇见斯泰德勒,我就想起拉摩的侄儿,狄德罗把他描绘成“……一个既高贵又卑鄙、思想健全而又缺乏理性的人”。[37]不过稳健不足,多情有余(按他自己的方式),还稍欠精明。
他擦了一根火柴凑到雪茄烟头上,用劲咂着。他的一头黑发刚刚理过,还是老样子,梳到脑后,紧贴在脑袋上的那块隆包上,就像漆上去似的。两相对照,就使那长长的脸颊、突出的颧骨、肉囊囊的鼻子和嘴唇所构成的面庞,有了一种奇异的光秃秃的感觉。他看上去非常苍白,被高架铁柱下满是灰尘的阳光一照,简直像白石灰一样。他刮了脸,扑过粉,系一条有条纹的新领带,然而曾经笔挺的外套现在连衣边都磨损了,那条棕色的腰带也呈现出淡绿色。
“我们的老同学莫利斯好吗?”他问。
“阿卜特?他干得不错,现在在华盛顿。”
“你呢?”
“我等着入伍通知。你在干什么,阿尔夫?”
“一个样,还在设法过一种文雅的生活。公共事业振兴署垮了,你知道,这个机构红火了几年。我是共和国的荣誉艺术家。你记得,我起初在戏剧界工作,后来为公园系统组织了一次水上芭蕾舞,此后又在一家社会福利院领导一个合唱队。嗯,我可是从底层开始的,我的第一个工作是挖街道。有人问我在干什么,我就说我是个地质学家。哈哈!接着,我当了监烟员。”
“我不明白。”
“在西城工厂区,我坐在屋顶上,手拿一张标有烟雾的六种浓淡颜色的图表,看着烟囱,一天观察八个小时。再就是戏剧事业,可是整个事业都垮了,我就跑到西海岸去。嗨,前面有一家汤普森餐馆。喝一杯咖啡怎么样?好,我好几年没见过你了。那欢乐的老西海岸呀,我是怀着一些想法到那里去的,我想见见卢比奇[38],可是找不到人引荐。基督,那里可是个疯狂的地方,那是世界上最大的疯人院。你到过西海岸吗?”
“从来没有。”
“基督,千万别去,那里可真要命。不过,如果你想看看这个国家的生活究竟堕落到何种地步,那就去走一趟吧。我已经周游过一番。但在洛杉矶,被敲掉了五十块,好像我是个吃奶的娃娃似的。当然,我跟五花八门的人厮混过,跟你不同。嗯,我破产了。因此,我给母亲打了个电报,她寄来二十块钱和一封短信,说的是美容生意如何萧条之类。那是非常棘手的一星期。我得工作一段时间,筹点资金。”他阴郁地看看我,一副落魄的西班牙王子的样子,“我可吃了些苦头。”他的蓝眼睛黯然无光了,鼻子歪着,长长的上唇上满是胡子碴儿。
“不过西海岸倒有一件有意思的事,”他接着说,兴致又来了,“凡是大兵不多的地方,吃花酒挺方便,只要吹声口哨就行。你在报纸上看到过那次荒唐的审讯么?嗨,真太有意思了,要是我们的文学素养高一点,准能把它搬上舞台。一个加拿大军官把一个姑娘养在旅馆里。但那只不过是兄妹之情,她说。他管她叫他的小婊子。‘饼子[39],你是说?’检察官问道。至此,他一定明白这件案子已经了结。‘不,’她坚持说,‘婊子,这是一种英国人喜欢的饼干。’”阿尔夫大声笑了,把糖瓶和汤匙悬在了杯子上面。“嘿,依靠那种证据,他们是不会给任何人判罪的。”他伸手把糖递给我,外衣口袋里露出一本卷着的《剧艺报》[40]。这个笑话使他平静下来。他沉思着,笑呵呵地搅了搅咖啡,一小口一小口呷着,然后用下唇弄湿一根新雪茄。
二十八岁时,他是一个守旧派,具有行将消亡的一代剧坛人物的所有派头。上中学时,他旷课到俗艳的东方剧院去欣赏上年纪的喜剧演员演出。他是在母亲的美容院后面长大的。我跟他熟悉时,他十六岁,已经是个舞台行家了;每天两点钟起床,喝茶、吃沙丁鱼算是早餐。他在“箭记”餐厅消磨晚上的时光,和一些业余戏剧爱好者谈论《玛格达》和《榆树下的欲望》。在当地所有演出中他都扮演角色:在《朱诺与孔雀》中演乔克塞,在学校礼堂参加演出了一个星期的《西哈诺》[41],轰动一时,使他终生难忘。
“我本不想离开西海岸,”他说,“但我的号到了,征兵委员会叫我。我被刷下来对这个国家倒是好兆头,如果他们硬把我塞到部队里,他们可就该倒霉了。精神病医生问我做过些什么事,我回答:‘直言不讳地说,我一直都是个混混。’他说:‘你想你在军队里该怎么混?’我答道:‘那你怎么想呢,医生?’”
“你就那么说?”
“当然,我决不撒谎。我对他们绝无好处。我创造了吊儿郎当的空前纪录。仗,要靠你们这些正常的杂种们去打。我说:‘你怎么想呢?’他又看了看我的材料,说道:‘你心脏不好,被刷下来了,哦,就这么定了。’他写下了‘精神分裂型’几个字。我瞅了瞅,这就是说,我是疯子一类的人了,是吧?你认为让一个人看看你就能说出个所以然来,或者就因为你告诉了他你是个混混?那是不够的,你说呢?”
“对。”我说,“需要更多的证据;那是不够的,别为此担心。”
“嘿,我不担心。不骗你。”他又划了一根火柴,眼镜映照出那三角形的火苗,“他们不知道拿我怎么办,因为我不是和你们一样的正常人,我知道这个。哎,我打不成仗,那不是我的专长。我的专长是混日子。”
“你怎么混呢,阿尔夫?”
“我觉得这是一件怪事。可是每个元月都晃过去了,我仍在这里;我是混过来了,可我不知道是怎么混的。我干点活,揩点油,赌点博。我想我是个混混。要不,直到我成为我想当的那号人时,才真正是个混混。哎,我把那些人逗乐,然后从他们身上捞点油水,反正就那么回事。”
“你想叫我给你付咖啡钱吗?”我说。
“你,约瑟夫?各人掏各人的。这是哪儿的话!”他面有愠色了。
“我是指逗乐的事。”
“啊,总有一天,我希望打开……”
“我的话没有任何用意。”我说。
“算了吧,谁再用你的蹩脚笑话讽刺你?你见过我在联邦剧团扮演的角色吗?”
“没见过。”
“我这一向不错,比从前强多啦。《罗克桑》!记得吗?哈哈!这可是家传。你听过我的老娘唱歌么?她唱的时候,你在场么?哦,你错过机会了。我哥哥也作曲。他刚刚为联合国写了一首歌,名字叫《让我们跨过大洋携起手来》,他一直纠缠不休,叫我想点办法。他相信,这首歌一定会红极一时。现在他要我靠那笔保险金到纽约去,但威尔玛反对。”
“你打算去吗?”
“一年前我会一溜烟跑去的,但是既然威尔玛反对……我是欠了这姑娘的情的。几年前,我给她惹了乱子。那时,菲尔和她住在一起,因为口袋里少了二十块钱,他把她打得眼圈发青。只是那钱不是她掏的,是我掏的。”
“你承认了吗?”
“承认!那我在他心目中可就信誉扫地了。我相信,不久他们会和解的。他狠揍了她一顿,她哭叫着……”
“事情发生时你在场吗?”
“就在房子里,但我不能搅和进去。”
“钱怎么办了?”
“我想就算了。大概你认为这真不像话。嗯?嘿,这事听起来不痛快,可信不信由你,他们打起架来,却更有人情味,那简直像一场电影。他过后极为悔恨,她也饶恕了他,因为他是她的情人,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自己在这中间得到了极大的乐趣,我知道,是我把他们拉到一起的。但是现在,她说她应当是把那首歌带到纽约去的人,如果有人应当去的话。我猜,她一定是在叮砰巷[42]里认清了自己,当时她满面泪痕……”
“啊,事情不会那样糟吧?”
“不会?你了解这种坯子,让我给你讲讲。她在一位出版商的小贮藏室里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把斯奈思-豪金斯先生吓了一跳:‘你在这里干什么?’‘啊,看在我的面上,先生,听听这个,是我丈夫写的。’当他断然拒绝时,她扑通跪在他的脚下,他说:‘好吧,姑娘。’你看,还是个挺不错的人。‘不仅看在我的面上,而且看在民主的面上,还有……’她继续往下说时,斯奈思-豪金斯先生动了恻隐之心,‘不要趴在地上,亲爱的。来,坐在这把椅子上。我叫特鲁勃谢夫斯基把它过一遍(乐谱)。’”“——稍等一下”(我想打断他的话)——“特鲁勃谢夫斯基演奏,斯奈思-豪金斯眉头紧皱,手捋胡须,可表情在变化,特鲁勃谢夫斯基弹得如醉如狂。他们一起唱着:‘让我们携起手来’,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妙极了,实在妙极了!’斯奈思-豪金斯大声说,而特鲁勃谢夫斯基呢,激情满怀,目光炯炯。‘你的丈夫是个天才,太太,确确实实。’‘啊,别哭,亲爱的。’斯奈思-豪金斯说道。‘啊,先生,你不知道他这些年来的奋斗,开着一辆出租汽车,晚饭后就一直埋头于音乐。’他们被征服了。你明白吗?”斯泰德勒说,“他们就是那么想的。她也许要去,是去扔钱。除此之外,他不会满意的。”
“真不像话。”
“没什么不像话的,这也无妨。想想看,如果人们的梦想都变成现实,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如果你的梦想变成现实,我很想说。
就这样,我过了整整一天。他跟我一起步行回家,一直待到五点钟,滔滔不绝地谈着,抽了那么多雪茄。他走后,我不得不让房子通通气。我累极了,仿佛我和斯泰德勒沆瀣一气放荡了一天似的。我没有给艾娃讲这次造访,她是不喜欢这个人的。
2月2日
仍然没有硕果,没有鲜花。我懒得动一动,但是,我知道自己不懒。这是一种无法估量的骗局。我们并不懒。当我们变得好像懒惰时,我们的奢望便受挫了,自尊心要求我们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
埃及人把猫供为他们的一个神,这是有道理的。供奉者知道,只有猫的眼睛能窥进他们内心的黑暗。
报纸称自从去年夏天以来,没有从伊利诺伊州征用已婚男子。但是现在兵源较缺,不赡养亲人的已婚男子将很快被征用。斯泰德勒问我在如何利用我的自由,我回答说在做精神准备:我愿意当部队的一个成员,却不愿当部队的一个部件,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机智的问答。他相信我是个天生的喜剧演员,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会笑。我越是严肃,他笑得越凶。
现在他透露,去年他曾在县医院住过三个月,跟实习医生住在一起,当官的对此一无所知。他的朋友沙勒当时住在医院,就把他领了进去,其他实习生一致同意保守秘密。他在饭馆里吃饭,在医院洗衣房洗衣服。他赌牌赚点零花钱,有的是恶作剧和俏皮话,还被当作专家介绍给病人;他也提了一些建议,实习医生对他亲热而又钦佩。他是个制造热闹的人。沙勒的房间通夜都让人挤得满满的。在去加利福尼亚之前给他在医院里举行了一个告别晚会。我想这一切都是真的,他虽然言过其实,但并没有撒谎。
2月3日
跟“替身精灵”待了一小时。
“咱们谈谈好吗,约瑟夫?”
“非常高兴。”
“咱们都想办法使自己舒服点儿。”
“在这里你不会很舒服的。”
“这样就挺好,我是喜欢吃点儿苦的。”
“你会发现所需要的一切的。”
“别替我操心。你是个忧心忡忡的人。”
“嗯,其实我很高兴有这次机会,但我不大认识你。”
“叫不出名字吗?”
“那倒无妨。”
“当然,我有几个名字。”
“说说看。”
“哦,‘另一方面’,或‘你也有理’。我总是知道我是谁,这才是重要的。”
“这种状况令人羡慕。”
“我常这么想。”
“吃一只橙子吧?”
“啊不,谢谢。”
“吃一个,拿去吃吧。”
“橙子现在挺贵的。”
“我情愿。”
“啊,噢……”
“我对你很有好感,我喜欢你的风度。”
“我们一人吃一半。”
“好极了。”
“那么,你喜欢我了,约瑟夫?”
“是的。”
“这是恭维吧?”
“不,真的喜欢。我很欣赏你。”
“你一下子就会产生好感或是反感吗?”
“我尽量要通情达理。”
“我知道你是这样。”
“这错了吗?”
“为了理解?”
“你要我信任非理性?”
“我什么也不要。我建议……”
“情感吗?”
“情感你有,约瑟夫。”
“本能吗?”
“本能你也有。”
“我知道这种议论。我明白你所追求的东西。”
“什么?”
“人力太微小,不足以同无法解决的事物相抗衡;我们的性格,思想的性格,十分软弱,只有感情尚可依赖。”
“你太冒失了,约瑟夫。我并没有那样说。”
“但你一定有这个意思:理性必须征服自己。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理性呢?为了发现非理性的神圣么?这是一个站不住脚的理由。”
“你在编造事实反对我。会有人来祝贺你的结论的,但这些都不得要领。不过,你过去的日子不好过。”
“现在也不好过。”
“差不多。”
“我愿意继续过苦日子。”
“当然,你必须有所准备。”
“是的,是的。”
“你期望不多,这倒很明智。”
“但很可悲,你得承认。”
“要弄明白到底该提多少要求。”
“多少呀?”
“我谈的是幸福。”
“我是谈要有人情味。我们不比其他人坏。”
“什么其他人?”
“那些证明可能有人情味的人。”
“啊,过去是这样。”
“听着,‘你也有理’,我们把现在滥用了,你说是吗?”
“你不大喜欢现在。”
“喜欢!什么话?”
“那么就是异化了。”
“那也不好。”
“这种说法很风行。”
“人人奢谈异化,这是傻瓜的口实。”
“是吗?”
“你可以同老婆离婚,把孩子抛弃,可是你怎么对待自己呢?”
“如果世界在你心中,你就不能用法令取缔它。是吧,约瑟夫?”
“怎么能呢?你已经上了它的学校,看了它的电影,听了它的广播,读了它的杂志;如果你宣称你异化了,说你摒弃好莱坞的迷梦、肥皂剧、廉价的恐怖小说,那又怎么样呢?这种否定就把你牵扯进去了。”
“你可以下决心忘掉这些东西。”
“世界就跟你形影不离。它送给你一支枪或一把机械工具,它把你挑选出来干这干那,给你带来关于灾祸和胜利的特大新闻,把你推来搡去,剥夺你的权利,断送你的未来;世界笨拙幼稚,诡计多端,暴虐成性,背信弃义,杀气腾腾,邪恶淫荡,贪赃枉法,漫不经心或天真可笑;不管你做什么,都无法排除它。”
“那怎么办呢?”
“弱点也许在我们,在我身上。一种目光的短浅。”
“你对自己不是太苛求了吗?”
“我很认真。”
“我该把橙子籽儿放在哪儿?”
“对不起。你一直捏在手里吗?给,放在烟灰缸里。听我讲,宣布跟它断绝关系或对它深恶痛绝是太容易、太狭隘、太胆怯了。”
“如果你能看见,你想你会看见什么呢?”
“我说不准。也许会看见我们是低能儿或是安琪儿的。”
“你不过在聊以自娱罢了,约瑟夫。”
“对了,我要看到我们曾经使自己出类拔萃的那种能力在什么地方。”
“那就可悲了。”
“我没有说不。你有烟丝吗?”
“没有。”
“纸呢?如果我有纸,我可以用这些烟蒂卷支烟。”
“对不起,我是空手来的。如果你没有异化,干吗跟那么多人吵架呢?我知道你不是恨世者,只是因为人们强迫你承认你属于他们的世界吗?”
“我错了,要不就是我没有说清楚。我并不是说没有异化的感情,而是说我们不应当把我们的感情变成教条。”
“这是一种公众的信仰还是个人的信仰?”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政治怎么样?”
“你要跟我讨论政治吗?跟我?现在?”
“既然你不赞成异化,也许你对变化着的存在有兴趣。”
“哈,哈,哈!你有什么想法吗?”
“这的确不是我的所在,你知道……”
“我知道,但是你已经开了头。”
“我的立场,你不懂。”
“啊,我懂。”
“这样,关于变化着的存在……”
“我向来不高兴当一个革命者。”
“不吗?你没有恨过什么人吗?”
“我恨过,但我不高兴当革命者,其实——”
“对了——”
“你是这样专心致志——我把政治看成一种低级活动。柏拉图告诉我们:如果一切都像应该的那样,最优秀的人物就会退隐,而不是争着当权。”
“他们从前就是争着当权的。”
“是的,官场生活令人讨厌,那是强加在人身上的。”
“我常常听到那种抱怨,但就采取的措施而言,这些都解决不了问题。”
“但这是对谁而言?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目的何在?”
“啊,问题正在这里,不是吗?就是对谁而言。”
“你不相信阶级的历史作用,是吧?”
“你一直很健忘。我的本意是……”
“替换。对不起,继续往下讲。对谁,一个可怕的无法回答的问题。对驱散在各个角落的人、不得与他人接触的人吗?他们的自由已所剩无几,其中有一个就是想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的自由。”
“不过,你如果有分辨能力……你就会说导致异化的是想象力的软弱,但在政治上损害你的,并不是一种类似的软弱。如果你能看得面面俱到……你上哪儿去?”
“在我上衣口袋里找支香烟,说不定还剩有一支呢。”
“如果你能那样看。”
“屋子里一支香烟都没有。”
“面面俱到……”
“你是说,如果我是个政治天才就好了,可我不是。现在你面临着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的问题。”
“设法活下去。”
“怎么个活法?”
“‘你也有理’,你帮不上多少忙。借助于一个计划,一个纲领,也许是一种迷恋。”
“一种理想结构。”
“一个德语名称,而你却用一个法国名字[43]。”
“我必须超越那种偏见。”
“嗯,这是一个很妙的名称。一种理想结构,一种令人迷恋的设计,一直有不可胜数的花样:有学习方面的,智慧方面的,勇敢方面的,战争方面的,残酷的利益方面的,艺术方面的;有为古代文化神人的,为人文主义完人的,为宫廷情人的,为骑士的、教士的、暴君的、苦行者的、百万富翁的,还有为管理人员的。我可以说出千百个这一类的理想结构。每一个都有它的主张和象征;每一个——在行为中,在艺术中,在金钱中,在上帝身上——都发现了自己的特殊答案;每一个都宣告:‘这是对付混乱的唯一可行的手段。’甚至像我的朋友斯泰德勒这样的人也受了一种低级理想结构的影响。说它低级,是因为它结构松弛,考虑不周,然而,它却是真的。他愿意放弃他生活中非戏剧性的一切,虽然他恐怕只有一点肤浅的戏剧观念。对他来说,简单而不可避免的事物戏剧性是不够强的。他对令人赞赏的风度自有一种观念。那是可怜的货色,他向往的东西是举止的高贵。尽管他奢谈惰性,但他一心追求他的理想,直到他肝脑涂地,粉身碎骨。”
“你要一种这样的结构吗,约瑟夫?”
“我们是不是需要它们?”
“我不知道。”
“没有它们就没法生活吗?”
“如果你那样看问题的话。”
“显然我们需要献身于某种唯一的中心,要有火样的热情,摧枯拉朽的气概。”
“可以这么说。”
“但是理想结构与现实世界——真相之间的差距如何呢!”
“是啊……”
“它们的关系怎样?”
“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那么就出现了这样的事:迷恋把人的精力耗尽,它反而会成为人的仇敌,常常如此。”
“嗯。”
“对这一切你有些什么可说的呢?”
“我有什么可说的?”
“对了,你是怎么想的呢?你只是坐在那里,眼望天花板,做模棱两可的回答。”
“我没有回答,我不该给答案。”
“是的。你选择了一种四平八稳的职业。”
“你忘了应该理智。”
“理智!得了吧,你让我讨厌!看见你就叫人恶心。你那谄媚的虚伪的小脸真让人作呕。”
“约瑟夫,看这儿……”
“啊,滚开,从这儿滚出去!你这个两面派!你不堪信任,该死的玩弄权术的东西,你骗人!”我怒不可遏,抓起一把橙子皮向他扔去,他逃出了房间。
2月4日
房东吉弗太太昨天又中风了,结果双腿瘫痪。布里格斯太太雇用巴特利特太太为护士。按巴特利特太太的说法,她活不了几个星期了。窗户都遮暗了,门厅和楼梯弥漫着消毒剂的气味。因此,一走上装有彩色玻璃窗的楼梯平台,人就觉着自己进了一所教会医院。除了万纳克跑来跑去的时候之外,整幢楼房静悄悄的。他仍然吵闹不休,到门厅那儿去时还是没有学会关门,为了提醒他,我只好出来,怒形于色地走向洗澡间,他这才砰地把门关上。有几次我泛泛地,却又是高声地、带恐吓性地谈到体统和礼貌,然而仍无济于事。也许他是喝醉了,也许是糊涂。我这么做时,把自己都气病了。当我出门去斥责他、阻拦他时,纯粹变成一个神经质的、浮躁的年轻人。我感到自己肝火太旺,蛮横无理,我讨厌别人有这种表现——不论是顾客对店员,或是父母对孩子。艾娃也成了这个样子。当我走进门厅生气地拉门时,她恶狠狠地说:“啊,这个笨蛋!”我想她指的是万纳克,可是会不会也是指我呢?
2月5日
我现在的坏脾气是前年冬天露头的。我们尚未从套房里搬出时,我同房东格塞尔先生打过一次架,十分丢脸。
打架的苗头早就有了。整个夏天我们的关系都不错,我们对格塞尔和他的太太表现得很有礼貌。格塞尔太太是个雕塑爱好者,她在楼下的铺子里用机动凿搞得整天嘈杂不休,房子经常在颤动。她借去我们的书,还回来的时候书页上落满了石粉,我们没有说什么。
开始降霜时,房子里温度太低,晚上我们不能洗澡。到十二月份,我们不得不在九点钟睡觉,因为那时暖气已经凉了;后来在元月份,有一个星期光景锅炉坏了。格塞尔先生本人是个电工,为了省钱,他就自己修理,可是他还有工作要做,所以只好在晚上和星期天修。我们设法使用壁炉,可它真能把人呛死,因为被砖堵住了。下面,格塞尔太太在热灯的包围中,不停地凿一个隧道工人的雕像,这是她为新的地铁设计的——她要参加一次竞赛;我们下去抗议时,她连门都不开。我们只得穿着厚毛衣吃晚饭。
厨房里的煤气炉现在是我们唯一的热源,它也开始使我们头疼。我们和麦伦住了一星期,三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我终于撞见格塞尔先生,当时他正在给狗放风。说到冷,他开了一个玩笑,说我是个彪形大汉,很耐寒。他敲打着我的胳膊闹着玩,把狗也惹兴奋了,我赶忙缩回来。格塞尔说:“你行呀,你是个壮汉子,却过着一种软绵绵的生活,你要干我的工作,连一天都挺不住。”他是个体格魁梧的汉子,四十岁左右,穿着旧裤子和法兰绒衬衣。他老婆穿的是同一类型的服装——牛仔裤、衬衣,打着个领结。他开始说,在大萧条期间,他们两个差点冻僵在湖园路一间光秃秃的一室公寓房里。他们烧橙子篓取暖,等待救济所发煤;他们把窗帘取下来塞住窟窿挡风。“萧条已经过去了。”我说。他笑得前仰后合,以至于抓住我的胳膊才不致摔倒。“嗯,你说得对,完全对。”那只狗眼睛红得可怜,瞅着街上来回打旋的雪花。“我们看看能为你做点什么。”格塞尔说。
有了一丝热气,但房间还是暖和不起来。艾娃想出了停交房租的主意。那一月的五号,格塞尔摆出一副好斗的架势,艾娃愤然回嘴说,她不指望一个搞艺术的成为一个好房东。“可是你,格塞尔先生!一个艺术家!”我哼着鼻子说,想起了那个可怜的隧道工人的鼻子与粗短的腿。很可能格塞尔把这话端给了贝丝·格塞尔,因为她不再跟我讲话。就这样,大家伤了感情。
二月份情况有所好转。我们从房子里出出进进,碰面时开始彼此打打招呼。房租付了,暖气有了,热水恢复了。一天,我拿着一张支票走进格塞尔家,发现他们夫妇正在一个桌子旁吃早饭。这种桌子你只有在小木屋里才会见到。那只达尔马提亚狗过来在我身上擦痒——真让人为难——可怜的畜生,一个没有自己生活的附属品。格塞尔接过支票,一边说着感谢的话,一边开始写收据。贝丝用手背托着下巴,向窗外张望,凝视着雪花飘飘。她是个胖女人,红头发按男发式剪得方方正正,像只盒子。我开始想,她仍在生气,大概不想跟我说话。然而她凝视着柔软沉重的雪片降落,冷不丁儿地说:
“小时候,我们在蒙大拿,常说这是有人在天上拔鹅毛,不知道人们现在是不是还这样说。”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我说,一心想和解。
“也许现在没有这种说法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会太久吧。”我气度宽宏地说,赢得淡然一笑。
“不,够久的了。”
格塞尔继续笑吟吟地写着,也许想到了妻子的少年时代;也许想到了自己早年类似的神话;那只打着呵欠的狗怪吼一声合住了嘴。
“还有雨。”贝丝说。
“我知道。”格塞尔说,“是天使吧?”
“啊,去你的,彼得。”她大声笑了,红色仿佛从头发蔓延到面颊上,“是开采砂矿。”
“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我说。
“给你。”格塞尔抖动着收据说。
我们三个都坦然地笑了。
然而过了不久,一个星期天下午,房间又开始冷起来。两点钟断了电。那是一个温和的日子。寒气倒容易忍受,可是我们正在听一首勃拉姆斯[44]的协奏曲。我急忙跑下楼按格塞尔的门铃。那只达尔马提亚狗愤怒地扑到门上,用爪子抓着玻璃。我绕到地下室入口,没有敲门就进去了。格塞尔站在工作台前,手里拿着一截管子。就是一支手枪也拦不住我了。我迈开大步朝他走去,把棒子、扳头、铁丝都踢到一旁。
“你为什么断了电?”我说。
“我得修这台加煤机,就这么回事。”
“你到底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星期天?为什么事先不打一声招呼?”
“我修加煤机用不着得到你的允许。”他说。
“电你要断多久?”
他毫不理睬,绷着脸回到工作台旁去了。
“喂,多久?”我重复了一句。看到他不打算回答,我就把管子推开,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扭过身子,揍了他一拳。他倒下了,管子在他身下的水泥地上嘎嘎直响。但他立刻又站起来,挥舞着拳头嚷道:“看来你欠揍!”他打不着我。我把他推到墙上,拳头噼里啪啦地朝他的胸口、肚子打去,还在他大张着喘气的嘴巴上碰伤了我的指关节。打了几拳,我的气消了。我感到疲倦,还有一种自我谴责的心理,于是就把他按到砖墙边靠着,听他粗声粗气地叫嚷。我抚慰他说:“别激动,格塞尔先生,真对不起。别激动。”
“你这该死的傻瓜!”他嚷道,“有你好受的!你这发疯的该死的傻瓜!”他又怕又气,声音发抖,“贝丝!贝——丝!你等着瞧!”我把他从墙边拧过来,然后推开。“我要找人逮捕你。贝——丝!”
“这样做没有你的好处。”我说。然而我感到自己的威胁软弱无力,反而觉得更加丢脸了,于是便上了楼,用绷带扎好手,坐下来等警察。艾娃对我的恐惧感到好笑,说我大概要长期等下去。她说得不错,那一个星期我一直在准备上法院,因行为不端去付罚金。艾娃猜想,贝丝是不愿意破费去弄一张拘捕证的。艾娃和贝丝把一切都安排停当,一个月后我们搬走了。我们多交了几个星期的房租就脱身了。
这事“不像”我干的;这是一种早期症状。过去约瑟夫有意要显得脾气平和。当然,我早就知道我们遗传了一种疯狂的恐惧,生怕遭到轻蔑,这是一种加深了的“荣誉感”,并不完全是一百年前决斗者的疯狂。然而,我们是一个好发脾气的民族。电影院或别的什么大庭广众之中,一句话不投机,彼此就会大闹一场。只不过在我看来,我们的愤怒是骗人的;我们太无知,精神上太贫困,因此不知道自己是出于爱、孤独和混乱动机而袭击“敌人”。也许还有自卑的成分,但大部分是孤独。
艾娃非常吃惊,虽然当时她掩饰住了。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这是对我自己的原则的一种反叛,它使我惊恐不安;我在瑟瓦提斯家晚会上看见的背叛也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当时我也不得不承认。
2月8日
温度计仍然在零度上下摆动。寒冷是邪恶的一部分。当战争的消息传来时,我就想到它们真是沆瀣一气。你必须尊重那样的一个冬天,因为它有地地道道的冬天的气息。“我不责怪你的无情,暴风雨啊。”李尔喊道,他祈求暴风雨的“可怕的欢乐”。他也是很有道理的。
2月9日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枚引信已经拉开的“人弹”。我知道我即将爆炸,而且一直在期待着这个时机,并死心塌地地喊着“轰隆”,但总是喊得太早。
歌德的感受是对的。他说活着就是希望,死亡则结束选择;选择的余地越小,我们就离死亡越近。最可悲的莫过于希望已经断绝而生命尚在苟延。终身囚禁就是如此,某些国家的公民也是这样。看来最好的办法是得过且过、盲目地活下去,仿佛那平凡的希望并未动摇似的,然而这需要惊人的自我克制。
2月10日
过去这一星期内,斯泰德勒来过这里两次。他似乎觉得和我志趣相投。我敢肯定地说,这就意味着:他认为我们境遇相同。要不是因为过了几个钟头之后,我仍然感到我们好像在一起干着某种可怕的勾当似的,我倒不介意他的来访,也不在乎他的这种假设。我们抽烟,聊天;他给我讲他在西海岸、医院里的奇遇和他目前的情况。我已经得知,他每星期从母亲那里要十元,从哥哥那里要五元。他精打细算,设法靠十二元维持生活,其余的花在赛马上。偶尔他赢一次,但他估计在过去十年里,他已输了四五千块钱。
他不愿谈那种事,只是顺便提提。他对这些事的卑劣洞若观火。他只不过认为它们非那样不可罢了。任何地方都没有尊严可言,有的只是荒谬和虚伪,想方设法掩盖是没有用的。它会重新出现,把你嘲弄一番。他喋喋不休地说这些事。若是你问及他的生活细节,他只是不胜惊讶地望你一眼,并不生气;只是觉得不可理解,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使你感兴趣。他倒宁肯给你讲一次输掉的或赢了的打赌,一回骗局,一个聪明的答案,一次有趣的报复,一封他寄给债权人的侮辱人格的信,或是一次风流韵事。
上一次,他给我讲了一个又长又曲折的故事,说的是他如何设法征服住在他的旅馆里的挪威姑娘莱尔德·陶丝的事。他是在感恩节那天在门厅里遇见她的。夜班职员哈特利给他使了个眼色,于是他便发起了进攻。当然,她不喜欢他,事情开头总是这样。圣诞节前后,她开始令人鼓舞地注视他了。不幸的是,他囊空如洗,拿不出钱来。但他注意到了,那个旅馆里别的男人对她进展顺利,哈特利给他提供的情报太详细了。“他用不着给我讲。一开头我就明白,她是个爆炸性的人物。”
节日期间,他在一匹名叫“花牛”的小马驹上突然大捞一把;它把其余的马甩下两马身的距离而轻易取胜。他把挪威姑娘请出去在菲奥伦萨餐馆吃了一顿面条。
“我想,我们进展得十分顺利。十一点她说她失陪几分钟。我安静地吸着我的王后牌雪茄,心想:这下子十拿九稳了。她一直在喝“粉红佳人”鸡尾酒,喝得有些过量了。她出去时踉踉跄跄的,我等着。十一点一刻还不见她的影子,于是我想:也许她昏倒在盥洗室里了。我便出去请那位女总管去看看。但是等我走到乐队那儿,却看见她正坐在一个家伙的膝上。嘿,我竭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天不早了,我们该回家了。’但她就是不起来,我也不想把自己弄成个傻瓜,只好走开。”
有两个星期他一直在给她写信,她不予理睬。赢来的钱快花光时,他在闹市区碰见了她。那天是她的生日,她说。他请她到黑鹰酒馆喝了几杯。不一会儿,几个面貌英俊、穿着讲究的小伙子进了酒吧,其中一个穿着海军服。阿尔夫站起来付了酒钱,把剩下的零钱放在桌子上,说道:“我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不如人。”于是口袋里不名一文,走回旅馆。
这个故事最后稀里糊涂地有了它必然的结果——那个挪威姑娘终于学会了区别他的高贵品质和一般外表,于是在喝醉时半推半就委身于他,过后又发现她得到的比预期的还要多,如此等等,征服就此结束。如果阿尔夫知道这个故事使我心烦,他一定会感到震惊的。因为他认定自己是第一流的娱乐家。任何夜总会有了他都会感到幸运,他能非常地道地讲几种方言。但我宁肯不享受娱乐。我起初欢迎他,现在仍然喜欢他,但希望他不要来得这么勤。
2月11日
麦伦·阿德勒回来了。他今天早晨来电话说一旦能分身,就来看我。罗比·斯梯尔曼在军官学校待了半年之后也回来了,他当了一名工程师,工作是修建机场。他说,你一旦习惯了纪律,部队生活并不苦,你得学会服从。
他的哥哥本在巴西内地的什么地方。十月以后,再没接到过他的来信了。
2月14日
不见麦伦的影子,其他人也不来,甚至斯泰德勒也仿佛抛弃了我。两天没有客人,没有谈话,没有乐趣,什么也没有。两张完全的空白从日历上扯走了。这就足以使人祈求变化,仅仅是变化,任何变化,也足以使人崇拜经历本身。如果我不那么固执的话,我将会承认失败,并说,我不知道该怎样利用自己的自由。
2月15日
接到阿卜特的信。他大讲特讲华盛顿的流言蜚语,对现行政策进行解释:为什么我们在北非这样行动,又这样对待西班牙、戴高乐、马提尼克岛。发现他在提到跟华盛顿要人的亲密关系时的飘飘然的态度,真使我感到好笑。(我估计,这些人是官场要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
2月16日
吉弗老太太,按巴特利特太太的说法,是“急转直下。她只能拖一两个星期,这”——她用手势表示给她胳膊打针——“不能一直保全她”。我们小心翼翼地穿过楼房。布里格斯上尉晚上也不再出去抽烟了。天气太冷。
2月17日
我和艾娃变得亲近起来。最近,她引人注目地摆脱了我一度极为厌恶的事物:她不反对这种公寓生活;似乎对衣着不太感兴趣了;不再挑剔我的外表。我的内裤破得不成样子——穿裤子时往往把腿伸到破洞里,她似乎也不在意。还有,我们吃廉价餐馆的饭,缺零用钱。然而,她依然离我对她的期望甚远,我怕她是无能为力了。现在,我对我的傲岸感触良深,我以这种傲岸态度把人分为两类:有高尚思想的人,没有高尚思想的人。
2月18日
昨天,走过我曾经发现那双被盗的袜子的灌木时,又看见了一双。万纳克一定偷了好几双。今晚路过时,我指给艾娃看,她也认出来了,说我们应当想个办法,表示我们对偷盗有所察觉。
2月19日
又收到约翰·珀尔的信,打听芝加哥的消息,好像我能给他提供什么似的。其实我知道的并不比他多。过去他想到纽约去,可是现在字里行间却流露出怀旧的情绪,对他的“剥皮环境”大为反感。
“剥家具皮,剥墙壁皮,剥广告、桥梁皮,南布鲁克林的一切都在剥皮、刮鳞。我们搬到这里是为了省钱,但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省下我们自己,再搬出去。缺少树木,少得不能再少了。这种没有自然、人又太多的死气沉沉的景象使我伤心。”
我为他难过。我知道他的感受。他在人太多的环境中感到了缺乏人性的那种恐怖,那种危险。我们发现了这种危险,我们的前人在过去两百年内同样也发现了这种危险。我们追求“大自然”。所有的城市都有这种现象发生,而城市也是自然界的。他认为在芝加哥他会安全一些,那里是他长大的地方。感情用事!他指的不是芝加哥。芝加哥同样没有人性。他指的是他父亲的家,和邻近的少数几个街区。离开了这些地方和其他寥寥几个孤岛,他会同样不安全。
但即使是这样的一封信也鼓舞了我。它给了我这样一种感觉:也有人在对其他人来说完全是中性的东西——环境中,承认了困难,承认了悲哀。
2月22日
今天,如果“你也有理”在我这里,那我就要告诉他,我的最高理想结构就是求得自我的解放。
我们奋斗终身以求自我解放,或者,换句话说,当我们似乎在专一地甚至是在拼命地保存自己时,我们倒宁肯抛弃自己。许多时候,我们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抛弃着自己。许多时候,我们的思想不够纯洁,我们对外界不甚了解,我们在转向内心,作茧自缚,因此,那时候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停止这种我行我素、碌碌无为、专为自己的生活。
我此刻又开始思索“追求”的意义。我认为,不论追求金钱、名声、荣誉还是自尊,不论这种追求导致了盗窃、屠杀还是牺牲,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一切努力都为着一个目的。我不太理解人们为什么有这种追求的冲动。但在我看来,追求的最终目的,就是渴望得到纯粹的自由。为了弄清我们的身份如何,目的何在,目标是否明确,为了寻求美德,我们统统被引向同一种精神火山口。各人不同的经历,虽然迄今为止对我们有很大意义,但是,如果追求是相同的,那些不同也就微不足道了。
2月24日
昨夜大雪。我没有去吃午饭,省得一日三次湿脚。
2月28日
再有二十二天就是春天了。我发誓到第二十一天,就要换掉冬装,不管天气如何,就是风雪交加,我也要不戴帽子,不戴手套,穿越杰克逊公园。
3月1日
阿德勒终于露面了。他是下午来的,当时,我并没有料到他来,巴特利特太太把他放了进来。我估计,她还提醒他别出声,因为我看见在楼梯平台上时,他是踮起脚尖走着的。
“谁病了,约瑟夫?”他回头瞅了巴特利特太太一眼,然后问道。巴特利特太太正在轻轻地带上临街的门,关门的气动臂失灵了。
“房东太太,她很老了。”
“哎呀,我按了两次铃。”他内疚地说。我示意请他进来,他十分不安。“你认为我不应该吧?”
“人人都按铃。你想人怎么进来呢?别担心。”
阿德勒非常潇洒,穿一件宽肩外套,花呢西服,款式新颖,裤脚没有翻边。他看上去精神饱满,身体健康。他那圆顶礼帽也是新的,很硬,在他的额部压了一道红印。
“坐下,麦伦。”我说,给他腾出一把椅子,“你从来没到这儿来过,是吧?”
“没有,”他说,察看着这间屋子,几乎无法掩饰自己的惊讶,“我想你们有一套房子的。”
“我们的老房子吗?早就不住了。”
“这我知道,但是我想你们是住在一套备有家具的套房里。”
“这儿挺舒适。”
诚然,这房间看上去并不好。玛丽已经马马虎虎清扫过,但床罩皱皱巴巴,毛巾架上的毛巾看上去几个星期没有换了,床底下露出艾娃的鞋来,后跟成一条弯弯的曲线。天气也不太讨人喜欢:天幕低垂,云朵松散,从路边到天际散布着一些斑驳陆离的影子。这种天气也闯进了房间:暖气片上方的墙壁像院子里的雪一样脏,亚麻织物——梳妆台上的台布和毛巾好像和天空一样,是用同样材料织成的。
“去年秋天以来你一直住在这里,是吗?”他说。
“从六月份起,”我纠正说,“将近九个月了。”
“有那么久吗?”他说,似乎有点不太相信。
“现在差不多是第十个月了。”
“没有什么新东西吗?”
“难道我看上去像把什么新东西藏起来了不成?”我大声说,使他吃了一惊。于是我又以温和的语气补充道:“什么也没有改变。”
“你不会因为我问你就扭掉我的脑袋吧?”
“嘿,你看,人人都问同样的问题,简直懒得回答,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这一套。问题像连珠炮似的向我打来,我就应当像一只衔回猎物的猎犬,赶快行动,找出答案。为什么?如果我不这么做,我就得不到一张礼貌证书。见鬼!”
阿德勒的脸色变了。这样一来,他的帽子在眼睛上方压出的凹痕显得很白。
“你的气量不够大,约瑟夫。”
我没有回答,低头望着街道、院落,望着一堆堆像肥皂溶液似的雪。
“你变得厉害,人人都在这么说。”他更加平静地说下去。
“谁?”
“呃,认识你的人呗。”
“我什么人也没见到。你指的是‘箭记’餐厅的那回事?”
“不,不,那仅仅是一个例子。”
“在‘箭记’餐厅我也并没有全错。”
“你脾气变坏了。”
“对了,我就是这样。那么,你要我怎么办呢?难道你是来告诉我我脾气不好这件事的吗?”
“我是来看人的。”
“那你就太好了。”
他怒火中烧,紧抿着嘴,凝视着我。我大笑起来。他站起身向门口走去,我把他拉了回来。
“哎,别走,麦伦。别犯傻,坐下。我不是在笑你,我正好想到我总希望有人来看我,但人一来我就骂。”
“我很高兴你明白事理了。”他喃喃地说。
“我明白,当然我明白。”
“干吗要责骂人呢?仁慈的上帝……”
“就这么回事。正像法国人说的:‘这由不得我。’[45]难道这就能证明我不高兴见你么?绝不是那么回事。这其实并不矛盾,很自然。可以说,差不多是一种欢迎。”
“什么样的欢迎?”他说,态度似乎和缓了一点。
“我难得见人,我已经忘了如何待人接物。我并不想把脾气变坏。可是另一方面,这样责难我的人身在搜索队里,却并没有真正搜寻。情况有了变化,麦伦。你又是个忙人,一帆风顺——祝你走运。我们不妨以诚相见。”
“到底怎么回事?”
“我们暂时属于不同的阶级,这就对我们产生了影响。啊,的确是这样。譬如说,你在这屋子里的神气,你东张西望的样子……”
“我不明白你说些什么。”他大惑不解地说。
“你明白,你不笨。不要像阿卜特那样行事,说什么‘我听不明白你的话’。我们是属于不同的阶级的,差异从我们的衣着上就表现出来了。”
“多么大的变化,”他说,“多么大的差异,”他在追忆往事,遗憾地摇了摇头,“过去你是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
“我还很合群。”
“现在你讲起话来野腔野调的。”
这个话题不容进一步讨论了。“你一路上好吗?”我问。
他待了整整一个下午,极力想使这次拜访的气氛跟从前一样,但经过这样一个开头之后再不可能了。于是,他转而采取稳健和认真的态度,不想进一步给我造成烦恼。这样,我们随便闲聊,涉及各式各样的话题——舆论呀,战争呀,我们的朋友呀,又是战争呀;敏娜·瑟瓦提斯快生孩子了,我已经听说过此事;乔治·梅莎盼望着海军授衔令,这我也听说了;谣传说,阿卜特要被派往波多黎各,阿德勒说,下个星期他将会把此事弄个水落石出,他要到东部去。
“你看,约瑟夫,”四点钟时,他说道,“我们能像过去一样在一起聊聊真是再好不过了,但现在这都成了往事,我们很忙。有一天,你也会忙起来,忙得你会不耐烦的。”
“是的,情况在变。‘这就是战争,这就是生活[46]’。古语讲得多好呀。”
“你变成一个地道的法国人了。”
“喂,你可记得杰夫·福曼?”
“我看到过有关他的报导。他被追赠了一枚勋章,可怜的杰夫。”
“这就是生活[47]。”
“那并不可笑。”阿德勒不赞成地说。
“我只是摘引上一次战争中的话,并不是说它滑稽可笑。反正,我们拉长脸也不能替杰夫办任何事。能吗?”
“恐怕不能。”
这次访问便以这种方式告终。
“你到东部去的时候,”我说,“看望看望约翰·珀尔,他要听听芝加哥的信息,你应当顺便去看看他。”我笑了一声,接着说下去,“也许你在纽约会碰见另一个芝加哥人——斯泰德勒,他好久没来这儿了。我猜他拿了他哥哥的钱。”
“阿尔夫?”
“他哥哥写了一支歌,想叫阿尔夫替他送到纽约去,他在寻找一个出版商。”
“如果我知道有机会碰到斯泰德勒,我就不愿见到珀尔了。为什么他没有当兵呢?”
“他说,仗要靠我们这些正常的杂种去打。”
“你常见到他?我可不愿见他。他不是你这种人,离他远点。”
“啊,不必!他伤害不了我。再说,要饭的哪能挑肥拣瘦?——我在引用我侄女的话,这是冲着我讲的。”
“真的吗?阿摩斯的女儿?”
“是的,”我说,“她不小了。”
麦伦就这样离开了,显然对他的访问结果不满意。我下楼去把他送到街上。我们踩着污染过的雪走到拐角处,在等待穿过马路到汽车站去时,麦伦拿出钱来要借给我。
“不,”我说,轻轻把他的手推开,“我们的钱够花,我们过得不错。”他把钱又放回钱包。“五十五号车来了,跑吧。”他最后在我肩膀上一拍,冲过去,一边跑一边摘掉帽子,招呼司机。
3月3日
朵丽来电话请我们下星期天去吃饭,我说我们已经接受了别人的邀请。
法森夫妇从底特律回来了,他们的训练已经结束。苏西顺便到图书馆来看艾娃。孩子患了流感,病情倒不严重。他们决定把她送到达科他州法森的父母那儿去,他们自己则要到旧金山一家飞机制造厂工作。苏西兴高采烈,很愿意到旧金山去。瓦尔特比她更想孩子,他们打算一旦安顿下来,就立即把孩子接去。
3月5日
有一个女人提了满满一购物袋基督教科学印刷品穿过这里的街道,她拦住小伙子们攀谈。既然我们走的是同样的街道,我也就常常碰见她了,但她总是记不住我,我也不可能老是躲着她。就她而言,她根本不懂拦人的艺术。她匆匆忙忙跑过来用身子笨拙地挡住你,几乎到了绝望的程度。万一挡不住,她就追不上你了。如果你成功地避开了她——如果你想避开她,如果你有决心一而再、再而三地这样做——她就只好站着认输,目送你的背影远去;要是你停住,她就掏出小册子,唠叨起来。
她一定快有五十岁了,这是个高大而蠢笨的女人,但满面病容——皱裂的薄嘴唇,方方的黄牙齿,凹进去的褐色眼睛,你怎么看也不明其含意。眼睛下的皮肤上,显露出交叉的紫色细小血管来。她头发花白,前额宽阔,上面有一个亮晃晃的疤,很像子弹留下的伤痕。她说话声音很低,但速度很快。我听着,等待时机好溜之大吉。
她的话都是背下来的。我观察着她那皱裂的双唇,发现从中流出的话语是那样枯燥、迅速;虽然她把话说了出来,但好像她自己也不知所云。这些话磕磕绊绊地表露出了她的热情。她说,她跟许多要上前线的小伙子谈过话,他们是去面临毁灭的。她的责任是告诉他们自救的办法近在咫尺,如果他们需要的话。除了信仰,什么也救不了他们。她跟许多从热带丛林和散兵坑里回来的另一些人谈过话,这些人之所以躲过致人伤残的炮火活了下来,就是因为他们有信仰。科学的教义并不是迷信,而是真正的科学,这是事实已经证明了的。她有一本证明材料编成的小册子,是由知道如何信仰的士兵写的。
在此期间,她的脸和眼睛的褐色硬壳毫无改变。她一边谈话,一边在便笺簿上写,写完就把那张纸交给你——上面有这一带各个教堂和阅览室的名称和地址——这就完了,现在她就听你的了。她等待着,双唇合在一起,就像一个缝合不好的垒球上的线缝。她的脸在你的眼睛下燃烧、消融,嘴角上的汗毛似乎已经萎缩了。停了好久,你又不愿破费买一本小册子,她就走开了。她那双破烂的鞋子在马路上敲打着,手上的重负晃荡着,沉得像一袋沙。
昨天,她似乎比以往病得更厉害。皮肤呈砖灰色,气息里有一种酸味。戴着那顶旧的宽边无顶圆帽,将额上的疤遮住了一半,那粗糙发黑的上衣扣子直扣到脖子上,使她具有一个流放中的小政治领袖的风度:不受欢迎,破破烂烂,极度狂热。
她和往常一样,压低嗓门跟我讲话。
“两星期前你已经对我讲过了。”我说。
“啊,嗯……我这里有一本关于科学信仰的小册子,还有证明,是……”她摸索着。于是我肯定,听我已经讲过的话额外花去了她几分钟的时间。我准备要问:“你感觉不舒服吧?”但由于怕得罪她,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的双唇比以往皱裂得更加厉害,上唇的突出部分已经结了一个痂。
“从巴丹[48]来的士兵写的,”我说,“上次你给我讲过那个。”
“是的。五分钱。”
“你要让我买哪一种?这一种,还是那一种?”
她拿出有老兵证词的那一种。
“你也要参军了吧?正是这一种。”她接过那枚硬币,把它滑进口袋里,口袋的贴边是由一种焦毛皮做的,然后说道:“你要读读。”
我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妨碍我没有说出“是”来。
“我想法子找时间读。”我说。
“不,那么说你不打算读了?那我就收回。”
“我想把它保存起来。”
“把你的钱拿去,书我拿走。”
我拒绝了。她像个孩子似的摇了摇低垂的头,一副悲伤的样子。
“我要读的。”我说着就把小册子塞进上衣里。
“你可别骄傲。”她说。她把我的微笑理解错了。此刻,她看上去病得更加厉害,虽然她的深褐色眼仁还没发生多大变化,但眼白已经失去了湿润,里面现出干涸的血丝。
“我答应你,我要读的。”
她刚才僵硬地动了一下胳膊伸出手来,要把小册子收回,现在,她的手又缩回去垂在体侧。有一会儿我注视着她的脸:小小的下巴,大而有伤的前额;我想恐怕她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不晓得,可是她很快提起袋子走开了。
3月10日
昨天下雨,夜里又变成雪,一夜未停。又冷起来了。
3月12日
收到吉蒂的一封短笺,问我最近为何不去看她。趁艾娃还没看见,我就把它撕了。最近我没有想过吉蒂,我不会十分思念她的。
3月15日
星期天。暖洋洋的,有几分春意了。我们到阿姆斯塔家去。晚上,我在洪堡公园散步,绕过澙湖,跨过通往游艇停放处的桥。在这里,过去我们经常讨论《人与超人》[49],更早的时候,我跟约翰·珀尔一道,扔酸苹果砸坐在阳台下凳子上的情侣们。空气中散发出潮湿的树枝和腐烂的棕色荚果的难闻气息,但却很柔和,一片片草地、一簇簇树丛、蓝色和赤褐色的石头,以及反光的水洼在空气中浮现出来,尽管隐约模糊,但却是激动人心的现实。天黑以后,我往回走,突然下起了温暖的大雨,天好像喘了一口气,再无任何预兆。我跑了起来。
3月16日
跟“替身精灵”再次会谈。
“能见到你回来,我简直说不出有多么高兴。”
“是吗?”
“我得道歉。”
“那倒不必。”
“解释解释。”
“我叫人骂惯了。这是分内的事。”
“不过我要说——我是一个被弄得体无完肤、一败涂地的人。”
“容易暴跳如雷。”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饱受蹂躏,被推来搡去,纠缠不休,烦恼无穷,经常挨骂,横遭诘难……”
“叫什么弄的,良心?”
“嗯,是一种良心。我尊重它还不如尊重自己的良心。它是我公开的一面。它根深蒂固。一句话,它是内化了的世界。”
“它要干什么?”
“它叫我再不要这样活了,它把我逼到无所顾忌的地步。”
“你什么时候投降呢?”
“对了,问题就在这里。”
“嘿,你为何不放弃呢?你还准备继续活下去吗?”
“你认为我应当了结了?”
“你一生极其广泛的经历也无助于你活下去。你想过准备放弃生命没有?”
“你说的是死吗?你生气了,因为我扔橙子皮。”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有什么准备的呢?除了活下去,你什么也准备不成。要去死,你用不着知道任何事。你要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死的,这就行了。我早就知道了。不,我们在开玩笑。我知道你的用意并不是这样。”
“不管我用意何在,你全部曲解了。”
“没有,我还有一半是认真的。你要我崇拜抗生主义吗?我说生命之外没有任何价值。生命以外,什么也没有。”
“我们不要争论了。不过,你的目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别人也都在晃来晃去。当你活下去——如果你能活下去,你就可以振作起来了。”
“可是,‘你也有理’,这一点很重要。急什么?这里头有要紧问题。有我作为一个人的真正而不是表面的职责问题。”
“哦,真的。你怎么想到你自个儿能处理这些事情?”
“除我而外还有谁呢?”
“哼,笨蛋!”
“不,这些问题必须回答。”
“你难道不讨厌这间房子吗?”
“腻烦透啦。”
“你出去找个地方活动活动不行吗?”
“有时候我觉得这再好不过了。”
“你真以为你能处理你自己的全部问题吗?”
“我不敢保险。”
“看来你的立场还不够坚定。”
“唉,有时候,我觉得最聪明的办法还是到征兵委员会去,要求马上点我的号。”
“噢?”
“如果我说我有意回避或淡漠我这一代人的遭遇,那是昧良心的。我不想竭尽全力保全生命。我还没有腐化堕落、冷酷无情到眼看自己命在旦夕时才来玩味它。可是另一方面,在这间房子里生命的价值日益下降,不久它将使我感到索然无味。”
“那你自己看出来了。”
“等一等,此刻我百感交集,忧心如焚。我曾经自认为趋于大彻大悟,对这种虚荣心我有点害怕。更为重要的是要知道我是否有权在死亡的洪流中保存自己,这洪流已经把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人冲击裹挟而下,统统是未受考验的心灵,一无所用的筋肉——无数的渣滓。问问我是否有办法逃脱同样的命运倒挺合适。”
“回答呢?”
“我记得斯宾诺莎[50]写道:‘自我保存,万德之首。’”
“自我,不惜一切代价?”
“你不明白。自我。他不说自己的生命,而说的是自我,你知道其中的区别吗?”
“不知道。”
“他知道人难免一死,他不叫我们用移植新腺体和吃鱼肠的办法来活三百年。我们不能长生不老,我们只能管我们该管的事。别的就无能为力了,总而言之,他不是指动物保护。”
“他在谈灵魂、精神吗?”
“他谈的是心灵。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控制自我。机缘不可控制它,事变不可控制它。我们为自我负责,才是我们的人性所在,我们的尊严所在,我们的自由所在。现在,像我这样的情况,我不能要求避免战争。我必须冒险求生,就像我以前抵御了童年的种种疾病,重重危险,件件事故,才设法变成了现在的约瑟夫。你明白吗?”
“不可能全部听懂。”
“我们害怕控制自己。不用说,那是极其困难的。不久,我们将放弃自由,那并非真正的自由,因为它无法使人理解。那只是自由的前身。但是我们憎恨它,而我们不久将跑出来,挑选一位主人,在地上打着滚,请求他用缰绳拴住自己。”
“啊!”“你也有理”说。
“就是这么回事。使人厌世的并不是爱情,而是我们不能享受自由。”
“难道你害怕得到自由吗?”
“是的。”
“那么,从概念上讲,你怎么看待战争?”
“我把它看成一起事件。”
“仅仅是一起事件吗?”
“一起极其重大的事件。也许是史无前例的重大事件。不过仍然是一起事件而已。难道它改变了世界的本性吗?没有。这能最终决定生存的重大议题吗?不能。它们会在精神上拯救我们吗?还是不会。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它们给我们自由吗?也就是说,仅仅允许我们呼吸、吃饭吗?但愿如此,但我不敢保险。它没有本质的影响——如果你接受我的本质的含义的话。假设我有一种完整的人生观,我就不会在本质上受影响。战争能够从肉体上毁灭我。它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可是细菌也可以做到这一点。自然,我要小心它们。我们必须重视它们。它们会消灭我的。可是,只要我活着,我就不顾及它们,而要一心追随自己的命运。”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否有一种和别人不同的命运。啊,你是个滑头,”“你也有理”说,“可是我一直等着你过我这道关呢。喂,你想说什么?”
我想,我一定面色苍白了。
“我不准备回答。对此我无可奉告。”
“你多么谨慎啊,”“你也有理”喊道,“只不过讨论讨论。你小子的牙怎么直打颤,你感到冷吗?”他跑过去从床上拿了一条毯子。
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很好。”他用一条毯子裹住我的全身,十分担忧地擦擦我的前额,陪我坐到天黑。
3月17日
洗脸,修面,乘车到城里去见艾娃。在蛰居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后,我从范布伦街出发,经过美术馆的狮子雕像,步行到与密歇根林荫公园一侧毗邻的兰道夫街。在如水的阳光下,在飘忽闪烁的废气中,人们体味着吸烟的乐趣。有些地方被淋洗过的小草开始转成嫩黄,几株鸢尾开始露出绿色的头,使我几乎要说:“回去吧,你们并不知道自己在进入一个怎样的世界。”
3月18日
邮箱里没有邮件。除了乱撂在床上的报纸,除了偶尔经过街头的一个士兵或一辆军用卡车外,我们这儿几乎与战争隔绝。如果愿意,我们可以拉下百叶窗,把报纸扔进门厅,叫玛丽收拾起来,这样就把战争完全置之度外了。
3月19日
虽然如此,春天仍将在星期天开始。每年的三月二十一日我都能体会到一种感情的奔涌,“谢谢苍天,我又成功了!”
3月22日
我实践了我的计划:身着春装在公园里散步,而这下子可吃了苦头。天色灰蓝,刮着风,雪块从树上滑落下来。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酒店歇了一下,享受了一杯黑麦威士忌。
由于吉弗太太的缘故,下午我们不能听爱乐乐团的演奏,因此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吃橙子、读杂志和星期日报纸特辑。四点钟出去看电影。我们正站在门厅里扣外衣扣子,万纳克走了进来,戴着圆顶高礼帽,围着圆点花围巾,提着一个袋子,瓶子在里面嘎嘎直响。
“酒季的祭礼。”[51]我笑了笑。
晚饭我们吃得很晚,十一点钟才转回家。万纳克喝多了,整夜都在咳嗽。天快亮时,砰砰的关门声、习惯性的哗哗泼水声把我吵醒了。
3月23日
上星期林霍姆先生搬出去了,他的房间由一个中国姑娘租用。她的皮箱今晨从国际旅社送来,我读了一下标签——奥利芙·林小姐。
3月24日
今天早晨,门厅桌子上放着斯泰德勒寄来的一张印着时报广场照片的美术明信片,上面写道:“我想无限期地待在这里。”也许,他已经把他哥哥的钱花光了。
我正要上楼,巴特利特太太向我打招呼,问我能不能帮她从贮藏室抬一张帆布床上来。从今以后,她打算同吉弗太太睡在楼下。我跟她下去,她已经把那张折叠床从发霉的木房子拖到地下室半中腰。在炉火的映照下,她的脸十分惹人喜爱。这是一张长得大大的农村姑娘的脸,微微突出的大门牙给这副脸庞平添了一种天真的神气。她请我帮忙,我非常高兴。“从底下抓住,就这样。好,起!我走前面。”她气喘吁吁地指挥着。“天哪,他们应该用木头做这些奇妙的玩意儿呀。”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抬起来,搬到老太太躺的房间里。她的白发梳成刘海,几乎碰到眉毛上;吉蒂的头发也是这么个梳法。吉弗太太双颊下陷,脸上汗津津的,使我想起一块涂好蛋清、尚未放进烤炉去的面包。我很快走进了门厅。
“谢谢。”巴特利特太太在下面门厅黑暗的方形入口处低声说道,但声音还是很响。“多谢了。”她的牙齿朝我闪现出和蔼的光。
3月25日
清晨开始时天气灰暗而沉闷,后来奇迹般地亮堂起来。我在附近街道上转悠。一点钟时相当暖和了,从牲畜围栏和下水道飘来一阵阵夏天的气息(这些气息在这个城市的记忆中是如此古老,因此不再令人厌恶了)。
灿烂的天空中,美丽的小云朵在滚动。相形之下,街道像烧毁了似的:烟囱张着大嘴,精疲力竭地指向天空。和人行道纵横交错的草皮被整个冬天的沉积物——枯枝呀、火柴盒片呀、香烟呀、狗屎呀、碎砖烂瓦呀——糟蹋得不成样子;木栅和熟铁花栏后面的草仍然发黄,不过有许多地方已被太阳晒成嫩绿;房屋门窗敞开着,吸入新鲜空气,像是老醉鬼和肺结核患者在接受治疗似的。的确,房屋的气氛——外面的砖、灰泥、木头、柏油、管道、栅栏、取水管,室内的帷幕、被褥、家具、条纹糊墙纸、角状天花板、残破的喉状门厅入口、肮脏的瞎眼似的窗户——我以为这种气氛体现了一个无法实现的希望,不可能回春的希望。
然而,几只大鸟,旅鸫和鹩哥在树林里出现了;有一些树木自己也发芽了;那些又大又粗的树梢绽裂开来,里面露出绿色的黏液;还有一棵树高处的树枝现出鲜红色。我甚至在一条砖巷里看见一只不合时令的蝴蝶;它出现在这个季节,出现在市中心,都是不合常理的。跟本世纪的整个状况有点儿格格不入。
还有孩子们,有的滑冰,有的骑自行车,有的在路边搜寻一些废物,打球或者在粉笔画的方框里踢玻璃片跳房子。尽管定量配给大煞风景,但仍有蛋卷冰淇淋出售,还有星星点点的春季时令商品。不过婴孩们仍然穿着羊毛裹腿,老年人的衣服扣得严严实实,戴着深色帽子。声音放大了,眼界开阔了,红色刺目,黄色清淡,蓝色愈见温暖。只有太阳的黄色光亮几乎把每一条街在中间划破,把竖立的每一件东西一分为二——实体和阴影。
当我回屋时,里面也充满了这种黄色,就像鸡蛋里有蛋黄一样。为了庆贺天气的好转,我决定收拾整洁去吃晚饭。当我站在明亮得不同寻常的镜子前换衬衣时,注意到我的嘴巴附近、眼睛周围、鼻子根部的新的皱褶,这些记号一年前是没有的。发现这些变化不能令人愉快。但是我系领带时耸耸肩,不再为此感伤了,只是把它们当做不可避免的,是经历的代价,是一笔需要毫不吝惜付出的费用。因为这种花销无论如何都是必须交付的。
3月26日
有好几天了,我们手头拮据。星期四,艾娃收到了她的支票,不过并没有兑成现金,而是拿回家来放到我的桌子抽屉里,叮嘱我把它拿到银行去兑现金。她之所以不拿到商业区的货币兑换所去,理由像通常一样,是本星期她在资料室值夜班,不想冒险带那样一笔钱回家。她已经听说过拦路抢劫的种种传说。
但是我就是不肯把它拿到附近的那家银行去。
我拿着艾娃的支票在那里打过几次交道了。去年秋天我碰了两次钉子。头一次是我的身份证明不足。第二次,那位副行长的目光从我的身份卡转到我本人,又从我本人转向身份卡,再次说道:“我怎么知道你就是这个人呢?”
我回答说:“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嘛。”
他没有笑。我不值得一笑。但是迹象表明,如果换种情况,比方说,如果我的脸刮得精光,衬衣的衣边没有磨损,或者,如果撕破的衬里碎屑没有从我外衣的袖口里露出来,我的话会博得一笑的。他一本正经地坐回原位,凝视着支票。他长得挺胖,三十岁左右,嵌着黄铜字“弗林克先生”的木牌就放在他的指头尖儿旁。他那干净的、浅棕色的头发已开始脱落,额部形成了两个宽阔的弓形,上面长着雀斑,过不了几年,他会秃顶,光头上就会点缀上那些浅黑的雀斑。
“这是一张市内支票,你是……弗林克先生,是不是?”他承认就叫这个名字,“接受一张市内支票不会有多大危险的。”
“如果你知道持票人是谁就好了,”弗林克先生说,放下笔,一只手非常熟练地翻查我的证明卡,“那么你在哪儿工作呢,约瑟夫?”
在这种情况下,我一般都回答我在美洲旅游局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证明,何况也不全是捏造。我确信,马德伦先生会给我做后盾的。但因为他用我的教名称呼我,好像我是个移民,是个小孩,或者黑人,我说——不假思索地抛弃了外交辞令——“我现在哪里都不工作,我正等着应征入伍。”
当然,这就打消了我的希望。他重新提起笔来,立即说道,该银行不办理兑现非储户支票的业务。他表示遗憾。
我把证明卡收起来。
“喂,你会注意到我有姓的,弗林克。”我把一张卡片举起来说:“我认识到跟公众既要高效率、又要有礼貌地打交道十分困难。谁都一样,不喜欢被别人当一个可疑人物对待,也不愿让人用屈尊俯就的态度对待。”说这些话时,我极力控制着自己,但说完时,我看见几个看热闹的人在注视我。使弗林克感到惊恐的,与其说是我说出来的话,不如说是我说话的语气。我不能肯定他是否理解这番话,但他盯着我,仿佛表示:我这是在恐吓他这样一个勇敢的人,这是一桩蠢事。一年前,我会彬彬有礼地听完他的解释,然后走开。
太晚了。我把支票塞进口袋,再也不扫弗林克一眼,扬长而去。
自然,当我说明再不去那个银行的理由时,我不能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讲给艾娃听。我只是说,我已经碰过两次钉子,不想再碰第三次。
“噢,约瑟夫,为什么这件事会有麻烦?我兑过几百张支票了。”
“但是他们把我碰了回来,这比什么都难堪。”
“我把我的身份证给你,你只消出示一下就行了。”
“我不干。”我说。
“那就再换个地方,到货币兑换所去,就是湖园路附近的那一个。”
“办事之前,他们先叫你填一份老长老长的表格。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你在哪儿工作呀?如果说我没有工作,他们会大笑一通,使你只好走开。‘什么?没有工作?这年头谁都会找到工作的。’不,我不去。你干吗不在商业区兑掉?”
“我不想深更半夜把这些钱都带在身上,这绝对不行。万一有人把钱抢了,我们就只好向你父亲或我父亲借,再不就向阿摩斯借。”
“你被抢过吗?”
“你知道没有。”
“那你突然担这个心干吗?”
“你一天读两份报,从头到尾。你该知道的,一直有人拦路抢劫。”
“呸!两个人,又不在附近,而是在几英里路之外,六十号街上。”
“约瑟夫,你去还是不去兑这张支票?”
“不去。”我说。
也许我应当告诉她我跟弗林克先生打的交道。这样一来,无论如何我不去的理由就清楚了,但是她同样会生气的。那样她就占住理了,会变得非常厉害。虽然她不会让我再到那个银行去,但可能在其他方面刁难我,所以我根本不提这件事。
“好吧,”她说,“那支票就待在抽屉里好了,我们不要吃饭了。”
“你能挨,我也能挨。”
“我相信你能挨。不等你让步,就像……像甘地一样有气无力了。你这犟驴。”
“我认为你没有权利管我叫犟驴,恐怕你比我顽固得多。我不想为这事吵闹,艾娃。说真话,我不能去,我有我的理由。”
“你总是有你的理由,有你的原则,你的原则总是神圣的[52]。”她说着,用指头在空中划了个“P”字。
“别犯傻。你认为走到一家银行窗口前碰钉子是一件痛快事吗?”
“你肯定你在那儿没有吵闹过吗?”她狡黠地问道,“我就有点怀疑……”
“你怀疑错了。你老是灵机一动就乱下结论。如果我想那么做……哼。”
“哼?”
“我的话就多了。”
“你说说看。”
“你要我干一切从前不指望我干的事。嗨,怎么突然怕被人拦劫?我说你在瞎吹一通。多少年来,你一直在身上带着钱,而且数目比这还要大。突然,这事把你给吓住了。嗯,恐怕你想叫我跑跑腿吧?”
“跑腿?”
“不错。”
“咱们把话说完。你一定有一条原则藏在什么地方。”
“别开我的玩笑,艾娃。情况变了,你成了养家糊口的人,不管你是不是这么想。反正我待在家里,你每天一早去上班就不高兴。所以想给我出一些花花点子,你要我自己养活自己。”
“千说万讲,”艾娃脸色发白了,“我从来也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你本来好端端的,却冷不丁地冒出一些、一些……说起来真可怕。”
“好在这是实话。”
“不见得。”
“你自己也不明白这种事,艾娃,我不是怪你,可你是个养家的人。毕竟,这种事一定会对你产生影响的……”
“你在对我产生影响。你真让人恶心。”
“别这样。听我说,艾娃,”我继续往下讲,“我不是在瞎编乱造。我总是看得见,感觉得到,我知道你不希望这会是真的,但它千真万确:你认为我无所事事,每天早晨你给我下五六道命令,刚才你还提到我看报的事。”
“你怎么能胡搅蛮缠呢?”艾娃刻薄地说道。
“并不像你想得那么严重。”
她伸手拿她的手绢。
“我一提起你不喜欢的事,你就哭。难道你不要我说一句话吗?”
“当你认为你受到冤枉时,我相信你不会不声不响的。你认为人人都在利用你,连我……”她再也说不下去了。
“只要我提起一件不太愉快的事,就老是这个样子。我只是想指出一些我认为你还不明白的事情。我认为你想让我把那些事讲给你听,你过去从来不反对的。”
“过去你从来没有这样卑鄙,脾气这样暴躁。你……”这时她突然停止讲话,放声痛哭起来。
“天哪,天哪,我们能不能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谈上一次话?你哭哭倒容易,可我怎么办?我要走了,我应当一去不返。这简直不是生活。别哭了!”她的确想忍住不哭,她努力遏制住自己,嗓子眼里发出一种怪声,滚到床上把脸捂住。
在我们吵架时,万纳克咳嗽过几次表示抗议,这时我听见他的脚步声在门厅里响,他上浴室去了。然后,不出意料,哗啦哗啦的溅水声从开着的门里传来。在他把水流对准积水最深的水池中央时,这声音就更大了。我脱去拖鞋蹑手蹑脚走出去,来到了他的身边。听见我的声音,他转过身来时,我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门了。他忘了开灯,但借助外面小灯泡的光亮,我看得清清楚楚:在半明半暗中,一种惊恐的表情忽然出现在他湿漉漉的醉眼里。他推了我一下,但我屹立在门槛上,稳如磐石。
“总算把你给逮住了,对吧?”我大声说,“你这该死的老酒鬼。天哪,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楼下有一个快死的女人,你却在这儿乒乒乓乓地响个没完,喝得肚皮发胀,吵得天翻地覆。”
“约瑟夫!”艾娃声嘶力竭地喊道。她已经走到门厅里了。“约瑟夫!”
“该我来打发他了。我烦透了。你认为你能永远干坏事而不让人知道吗?”我冲着他嚷道,“半夜三更大吵大闹,你干什么事都非得叫我们听不可吗?你这害人精!你上厕所就永远学不会关门吗?老天在上,你在房子里放火的那天晚上把门关得可够紧的!”
“先生!”我听见巴特利特太太在楼梯上喊。一扇门关上了,艾娃回屋去了。类似的一些声音告诉我,费斯曼太太或者林小姐也出来听过,然后很快又缩回去了。布里格斯上尉的住处传来更进一步的嘈杂声,我听见在楼上走廊里有个男人的脚步声。
“还偷东西。”我继续说道。
“偷东西?”他有气无力地说。
“就是偷东西,”我又重复说道,“然后就到使徒圣多马教堂的牧师面前去,穿上我的袜子,洒上我老婆的香水,站在那儿;我有心要去把这件事讲给他们听。你觉得怎么样?”他哑口无言,两眼发呆,他的头在药品柜光洁的镜面上成了一团长长的黑影。随后他满怀希望地上前一步,因为上尉穿着晨衣站在我身后。
“你在干什么?”他板起面孔说。布里格斯太太出现在他旁边。“把自己收拾得严实点。”他命令万纳克,后者立即躲到门背后。
“要么他搬走,要么我和我老婆……我不能再容忍他了。”
“喂,”上尉说,“你也吵得够呛,安静点吧。全楼的人都能听见你。”
“真不像话,”他老婆低声说,“我母亲在楼下呢。”
“对不起,布里格斯太太,”我压低了声音说,“不过,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承认我一时激动。”
“这就对了。”
“等等,米尔,”上尉打断了话头,然后对我说道,“我们这儿不能允许这样的行为,而且……”
“那么他的行为又怎么样?”我激动地说,“好像他可以胡作非为,而如果我表示抗议,倒成了罪人。你为什么不问问他呢?他为啥在那里绷着脸一声不吭呢?”
“如果你要抗议,你应当先对我或者我妻子讲,总不能大吵大闹呀,这里可不是酒店……”
“我受够了他的下流行径,我不管。根本不替别人着想。”我语无伦次地说。
“讨厌,可耻。”布里格斯太太说。
“这样子不行,”上尉说道,“这样决不允许。这是糟糕透顶的流氓作风!”
“霍华德。”布里格斯太太抗辩说。
“现在吵闹的是你,上尉。”我说道。
“别教训我该怎么讲话。”上尉发火了。
“我不是你的部下,我是个平民百姓。我才不吃你这一套。”
“天哪,过会子我叫你尝尝拳头!”
“来吧!”我说,向后退了退,捏紧拳头。
“霍华德,别这样。霍华德!”布里格斯太太说。
“约瑟夫,”艾娃出现在门口说,“回来,进屋来。”我侧着身子慢慢从他们身边走过,一边小心提防着。“进来!”艾娃命令道。
“只要他碰碰我,我就宰了他。管他穿军装的还是不穿军装的。”我一边进屋一边吼叫着。
“啊,冷静点,”艾娃说,“布里格斯太太,请等等。”她急急忙忙向他们走去。
我穿上鞋,从衣橱里抓了件上街穿的衣服,飞奔下楼。我穿过蒙蒙细雨快步向前。天还不晚,肯定不过十点。夜色浓重黑暗,紧压在街灯构成的沙漏图案上。我无法放慢脚步,我对自己的腿没有把握,所以继续前行了一阵子,一直走到一个开阔地——有打棒球的铁丝网屏障的地方。地面被水漫过了,微风吹皱一片积水,四周一片漆黑。屏障后面是白色的喷嘴式饮水龙头。喷出的水飞进温暖的空气里。我喝了点水,继续向前走去,不像刚才那么快,但同样漫无目的。我朝着前面街头静止的簇射灯光走去,一股散射的光悬在亮晃晃的马路上空半中央,然后我转身往回走。
我简直想象不出艾娃的难堪处境,也想象不出楼房里的情况。艾娃一定在极力解释;布里格斯太太一定冷冷地听着,如果她还在听的话;万纳克一定回屋去了,态度温顺,但问题被澄清了,也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如过去一样,他又一次显得头脑简单,也许有点不正常。
我走过一个校园的煤渣路,进了一条通向我们窗户的小巷。我在百叶窗上寻找艾娃的身影,她不在那里。我在一堵篱墙附近停下来,一棵树斜靠在这篱墙上,刚刚发芽,在雨水中骚动着。我设法把脸擦干。过后,突然想起,我之所以看不见艾娃,是因为她又在床上躺下了。我的皮肤忽然被汗水湿透,就像刚才被雨水浸湿那样。我转过身去,沿着校园的篱墙开始往回走,绳子上的一个铁环碰击着旗杆,发出很大的响声。有一刹那,一辆汽车的灯光射到我身上,我赶忙闪开让它过去,然后跟着它模模糊糊的红光前进。车消失了,什么东西在罐头盒和废纸中跑动。一只耗子,我想,感到厌恶,走得更快了。我绕过街头的一个水池,一把破伞扔在混着煤灰的水里。我深深吸了一口暖洋洋的空气。
我相信有段时间我知道,我等待的时刻已经来到,再抵抗是不可能的。我必须投降。我承认温暖的气息同时也是为我决定投降松出的一口气。我完了,然而认输并不痛苦,一点也不痛苦。即使当我以责备的口吻念叨着“缰绳”来考验自己的时候,我也不感到痛苦或羞辱。我本来能够为我的投降挑选一个更为粗鲁的象征,但那也不会伤我的心,因为我只感到满足和一种使我的决定立即生效的欲望。
现在不会迟于十点半。招兵委员会常常在晚间开会。我向塞维尔饭店的招兵办公室走去。当我穿过那老式门厅,想记起办公室在哪一边时,办事员把我叫过去,他猜出了我的来意。
“如果你要找招委会的话,”他说,“大家都回家了。”
“我可以留个条子吗?啊,没关系,我可以寄出去。”
我在角落里靠近门帘的写字台旁坐下,在一张信笺上写道:
我特此申请
尽早参军。
我在上面签上全名,写明电话号码,在底下又写道:
我随叫随到。
寄出去以后,我拐进一家酒店,喝了一杯,花去了我最后的四角钱。
“我要去打仗了。”我对服务员说。他的手在钱上盘旋了一下,然后把它捡起放进现金出纳机。这地方毕竟挤满了士兵和水手。
3月27日
今天早晨我把自己做的事情告诉了艾娃。她只发了一句评论——我本应当跟她商量一下。但是我说:“在这里对我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对此没有回答。她拿着支票到闹市区去兑换现金,我坐在图书馆台阶上看着报等她,周围有一群鸽子。她正午才回来,我们一起吃了午饭。她看上去气色不好。每当她心神不安时,脸上就有一块痣显露出来。我站在阳光下,感到自己很虚弱。
布里格斯太太叫昨天丢脸的双方都搬走。
“你可以单独留下来,”我对艾娃说,“她不会反对的。”
“我等着瞧瞧。你认为什么时候会征招你呢?”
“说不准。我想一星期以后该差不多了。”
“我看你不必把最后一个星期用在搬家上,”她说,“我们再待一段时间吧。我相信布里格斯太太会允许的。”
关于她自己的计划,她只字未提。
3月29日
吉弗太太夜里死了。我出去吃早饭时,看见她的门大开着,帘子高卷,床空了。后来布里格斯太太来了,身穿黑衣。下午,其他吊丧的人也来了,聚集在客厅里。五点钟,开始全体出动,他们沿着安静的街道向殡仪馆走去。从厨房里飘散出咖啡的气味。
那天晚上,我们走出餐厅时,看见巴特利特太太在路对面。她的白制服换成了一件绸袍和一件短皮外套。她的帽子非常奇特:平顶,有一个帘子或是头巾吊在脖子上——这是一种许多年前就消失了的式样。我们猜,她长期囚禁在吉弗太太的床边现在总算解放了,大概看电影去了。她的一只胳膊弯起来把那只亮闪闪的、长长的黑手袋紧夹在腋下,她扭动着沉重的臀部,迈着矫健的步子,朝着灯火辉煌的大道走去。
3月31日
今天举行葬礼。上尉开了他的车来,车上有一个花圈。一个女人向他走过来,身穿有羽饰的斗篷,短腿上绑着罗纹长筒袜。她的一只脚踩到踏脚板上,仿佛站在一个酒吧柜台前似的,然后她跳进去,一起驱车离开。整个上午送电报的络绎不绝。我不知道老太太有多少儿女。玛丽曾经告诉我,加利福尼亚有一个儿子。一家人都集合在门廊上。女眷们脸上泪痕斑斑,男人们愁眉不展。中午,参加葬礼回来,他们在客厅的一张长桌上吃午饭。我下楼去取中班邮件时看见了他们。上尉看见我朝里张望,皱了皱眉,我立即走开了。
邮差正往隔壁的邮件箱里放一封信。他神气活现地指着我,用指头抹着脖子。我收到了通知。“你们居委会……”我定于九号报到。星期一验血。我把函件从信封里拿出来,竖起来放在梳妆台上,这样,艾娃一进门就一目了然。
当天晚些时候,我正坐着读书,玛丽拿着新洗过的毛巾来到门口。她也穿着一身黑衣服,在楼上走来走去,面色阴沉,神情冷漠,仿佛她和吉弗太太及吊丧的人分享着关于死亡的某种不寻常的秘密。我趁此机会告诉她我要走了。
“你太太要住下去吗?”
“我不知道。”
“啊——,嗯,祝你走运。”她用一块黑边手绢忧伤地擦擦面颊。
“谢谢。”我说。
她拿走脏毛巾,关上了门。
4月2日
人人如释重负。正如阿姆斯塔老头说的,既然非走不可,早走早省心。我父亲也说:“啊,至少你不用再等待了。”昨天,我告诉了阿摩斯,他请我在他的俱乐部吃饭。我说我要忙起来了。我知道他要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说“这是我要从军的弟弟”,从而以一个“局内”的人而知名。
4月4日
万纳克今天上午搬走了。他走之后,我听见玛丽在他的房间里,于是走了进去。她在废纸篓里发现了两个空香水瓶。我想得不错,他留下了一批有趣的东西,搁在有股陈味的柜子里。当然有瓶子——由于某种原因,他觉得还不适合往院子里扔;印着裸体像的电影杂志、手套、脏内衣、一个烟斗头、一块油渍斑斑的手绢、一本《天路历程》[53]和学生版的《著名叙事诗百首》、一包火柴、一顶呢帽、一条沾有污物的领带。全部家当都收进一口箱子,玛丽把它们搬到了地下室。
花了几个小时往皮箱里装东西。
4月5日
早上,天还黑乎乎的,我就离开家去验血。几个月来,我从没有这么早出过门。汽车上挤满了工厂的工人。我对售票员说我下车的地方是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小公园。他说:“待着,到时候我叫你下去。”我们在宽阔的大街上颠簸了一两英里路,他才用胳膊肘碰碰我说:“到了,下车。”他带点开玩笑的样子,把我推向车门。别的人看上去睡意蒙眬,面色阴沉。
我在体育馆前排队等候,站在几棵细弱的树下。在体育馆里,我脱掉衣服,跟其他人一起光着身子,在地上转圈儿;我们相互观察着,看对方身上有无伤疤和斑痕。年轻小伙子很少,大部分三十多岁。身有残疾的马上被剔了出来。一个医生摸摸我的腹股沟。另一个上年纪的医生抽着雪茄,挥动着针管,敷衍塞责地说:“握拳,伸开,好啦。”你把一个棉球压在胳膊上,好奇地看着流进针管里的血,然后鱼贯而出,就解散了。
早晨八点,清爽明媚,是我通常起床的时候,我在自助食堂里吃罢早点,便回家整天读书。
4月6日
艾娃把她认为我在部队里必需的物品集中起来——刮脸刀,几条手绢,一支钢笔,一叠信纸,还有胡刷。我不想享用十天的例假。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想把时间攒下来,以后补休。当然,艾娃觉得这是我对她不热情的表现。其实,我只是不想再拖延。她将回阿姆斯塔家去。她父亲十号就过来搬家。
4月8日
昨天,我去看望父亲时,上楼看了看我的旧居。我结婚后有一段时间,女佣住在这里。现在无人占用。我在里面发现了我十年前身边的许多东西,那时我还没有离家求学。床上方有一张波斯画,画的是一个女人把一朵花投到她的埋葬了的情人身上——可以看见他穿着葬服躺在乱石下面;一只我母亲给我买的书橱;一幅拙劣的水彩画,画着一只罐子和一个杯子,那是一个几乎被人忘却了的姑娘珀莎的手笔。我坐在摇椅里,感到我的一生已经非常漫长,包含了许多几乎已被忘却的时光,许多零零落落、千篇一律的岁月。近来,我开始感到老之将至。我想我对年龄如此关切,也许就因为我不会高寿。也许在我们身上有一种机制,当我们生命垂危之际,它会赐予我们终生。我知道,对我来说,考虑“年龄”十分荒唐。显而易见,我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时间的限度对我来说比不久前更小了。我开始领会到“小可弥补”的真义;这间十分平凡、在某些方面又非常简陋的房间,十二年来,一直是个标准住所,圆石下长胡子的波斯人、水彩画,都是我青年时代的陈设。十年前我在上学,那以前……突然,我经历了一种我们大家都会定期遇到的完美的一瞬。房子虚幻地缩小了,变成了一个小方块,倏然缩回去,我自己和屋内的东西都慢慢变小了。这不单纯是视觉上的幻象。我把它理解为那些短暂的协议的一种展示。我们就是根据这些协议生活,并为自己定下步调的。我环顾恢复了原状的墙壁。这个我通常回避的地方对我本人来讲意义太重大了,但三十年前它并不存在。鸟儿在这里飞来飞去。五十年后这块地方也许会消失。这种现实,我想,实际上是危险的,不可靠的。它是不堪信赖的。我从摇椅上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感到在常识构成的事物中却有一种背叛常识的成分。除非通过广泛的协议,这些事物仍然是不堪信赖的。而我违背了那种协议,也就使我危险地远离了那种必要的信赖。而这种信赖是有助于心智健全的。我独自一人干得不好。恐怕别人也不见得能干好。把一切都推到一个人身上,就等于对简单生存的事产生了怀疑。也许战争能用暴力教会我在斗室里数月来学不到的东西,也许我能通过其他手段探测造物。也许。可是现在事情就由不得我了。下一步的行动是世界的行动。对这种行动我是不会后悔的。
我进去吃饭时,阿摩斯、朵丽、艾塔和艾娃都已就坐。父亲赠给我一块表。阿摩斯给了我一只手提箱。他说,当我回来时,晚上旅行用起来挺方便。艾塔和朵丽送给我一只皮革针线包,里面装着剪刀和纽扣。
4月9日
这是我平民生活中的最后一天。艾娃已经打点好行李。显而易见,她想看见我表现出更多的离愁;为了她,我愿意这样做。离开她我心里难过,可是离开别的一切我却一点都不惋惜。我不再对自己负责了,我为此而喜悦。我掌握在别人手中,卸下了自决的包袱,自由取消了。
为有规律的生活而欢呼!
为精神监督而欢呼!
兵团组织万岁!
[1]亚历山大大帝(前356—前323),马其顿国王。
[2]湿婆: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主神之一。
[3]狄德罗(1713—1734),法国哲学家及百科全书编纂者。
[4]奥兰:阿尔及利亚城市。
[5]卡斯巴:阿尔及尔古老的土著人区。
[6]一部1936年出品的法国电影,描写一名歹徒在阿尔及尔的卡斯巴区藏身的情况。
[7]一首歌曲。
[8]《一报还一报》:莎士比亚所著喜剧。
[9]马基雅维利(1469—1527),意大利政治家兼历史学家,善玩弄权术。
[10]简·亚当斯(1860—1935),美国社会改革家,曾获1931年诺贝尔和平奖。
[11]罗伯斯庇尔(1758—1794),法国大革命领袖。
[12]霍布斯(1588—1679),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
[13]夏加尔(1887—1985),居住在法国的俄国画家。
[14]格里斯(1887—1927),居住在法国的西班牙画家。
[15]阿米尼乌斯(前18?—19),日耳曼英雄,在公元9年打败罗马军队。
[16]塔西佗(约55—约120),罗马历史学家。他的作品之一《日耳曼尼亚志》讲述古日耳曼人的生活习俗和社会制度,影响很大。
[17]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从教堂出来后,我们站在一起谈了一会儿,贝克莱证明物质是不存在的巧妙的诡辩,他认为宇宙里的万物都是观念上的。我说虽然我们相信他的学说是虚妄的,但要驳斥它,却是不可能的。我永远不会忘记约翰生回答时的那种敏捷劲儿。他用力把一块大石头踢了一脚,被反弹回来后说道:‘我就这样驳斥它。’”
[18]古希腊城市。古希腊人每年在此集会祭神。
[19]见《圣经·旧约·以赛亚书》第三章。
[20]皮亚季戈尔斯基(1903—1976),生于苏联的美国大提琴家。
[21]哈维尔·库加特(1900—1996),西班牙裔乐队指挥,他帮助在美国普及古巴舞曲。
[22]原文为德语。
[23]原文为德语。梅菲斯特系欧洲中世纪关于浮士德传说中的魔鬼。哈沙太太没有把梅菲斯特的名字念全,故有了下文两词的对比。
[24]本段的三个“打倒”都是意大利文A basso。
[25]一种双引擎飞船。
[26]维庸(1431?—1463以后),法国诗人。
[27]1941年1月5日,安尼巴莱·贝尔贡佐利将军率领意大利第23军团在利比亚的拜尔迪亚向澳大利亚军队投降。
[28]爱尔兰小说家乔伊斯(1882—1941)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写的是城市下层居民的日常生活。
[29]布尔克哈特(1818—1897),瑞士历史学家。
[30]雅各布·伯麦(1575—1624),德国泛神论者,神秘主义者。
[31]《瓦尔登湖》:美国作家梭罗(1817—1862)的代表作。记述作家隐居瓦尔登湖畔森林中的简朴生活及那里的自然风光。
[32]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亚祭司,因警告特洛亚人勿中木马计而触怒天神,连同两个儿子被海中巨蟒缠死。于是产生了表现拉奥孔父子与巨蟒搏斗的著名雕像,这里说的是仿造品。
[33]在二月十四日,又称情人节,这一天情人互赠礼品,以表示爱情。
[34]意为“失败者就该遭殃”。见李维著《罗马史》第5卷第48章。
[35]罗马尼亚反犹太法西斯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消灭。
[36]波德莱尔(1831—1867),法国象征派诗人。
[37]原文为法文。《拉摩的侄儿》系法国作家狄德罗的一部名著。
[38]卢比奇(1892—1947),德国电影导演,1923年移居美国。
[39]这两个英文词形与音相近,strumpet意为妓女,rumpet是一种酥饼。
[40]纽约的一家戏剧杂志。
[41]《玛格达》是德国戏剧家苏德尔曼的剧作《故乡》的英文版;《榆树下的欲望》是美国大剧作家奥尼尔的作品;《朱诺与孔雀》是爱尔兰作家奥凯西的剧作;《西哈诺》是法国戏剧家罗斯丹的作品。
[42]纽约等城市流行音乐作曲家和发行人的聚集区。
[43]“你也有理”,在原文中是法文。
[44]勃拉姆斯(1833—1897),德国作曲家。
[45]原文为法语。
[46]原文为法语。
[47]原文为法语。
[48]菲律宾地名。
[49]萧伯纳的戏剧。
[50]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
[51]原文为法语:Sacre du Vin Temps。这是对俄裔美籍音乐家斯特拉文斯基的Le Sacre du Printemps(春季的祭礼)的戏拟。
[52]此处的原文是“Capital P”,字面意思是“大写的字母P”,“P”是“原则”(principles)的首字母,艾娃在这里强调“P”是大写的,意在讽刺约瑟夫。
[53]17世纪英国作家班扬的一部寓言式宗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