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着陆系统功用和着陆标准

一、仪表着陆系统功用和着陆标准

当机场能见度低、气象条件不好时,飞机只能在飞行仪表系统的引导下进行进近着陆,该系统称为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ILS)。作用是由地面发射的两束无线电信号实现航向道和下滑道指引,建立一条由跑道指向空中的虚拟路径,飞机通过机载接收设备,确定自身与该路径的相对位置,使飞机沿正确方向飞向跑道并且平稳下降高度,最终实现安全着陆。

ILS使用地面导航台和机载设备,为飞机进近到跑道提供水平、垂直和距离引导。其提供的引导信息在仪表上显示,飞机操控人员可根据仪表上显示的信息,操纵飞机沿过跑道中心线的垂面与规定的下滑面的交线下降,直至跑道面以上一定高度,再改为操纵飞机目视着陆。这里,ILS只能引导飞机下降到最低允许的高度。

国际民航组织根据地面设备的精度、机载设备分辨能力、机场净空条件、跑道视距和决断高度等因素,制定了3类着陆标准,这3类着陆标注使用跑道视距(RVR)和决断高度(DH)两个量划分(表4-3)。

表4-3 着陆标准

决断高度是指驾驶员对飞机着陆或复飞做出决断的最低高度。在决断高度上,驾驶员必须看见跑道才能着陆,否则应放弃着陆,进行复飞。决断高度在中指点信标(Ⅰ类着陆)或内指点信标(Ⅱ类着陆)上空,由低高度无线电高度表测量。

跑道视距又称跑道能见度,是指在跑道表面的水平方向上能在天空背景上看见物体的最大距离(白天)。

各类着陆标准的性能如下:

Ⅰ类设施的运用性能:在跑道视距不小于800 m的条件下,以高的进场成功概率,能将飞机引导至60 m的决断高度;

Ⅱ类设施的运用性能:在跑道视距不小于400 m的条件下,以高的进场成功概率,能将飞机引导至30 m的决断高度;

A类设施的运用性能:没有决断高度限制,在跑道视距不小于200 m的条件下,着陆的最后阶段凭外界目视参考,引导飞机至跑道表面。因此也称“看着着陆”(See to Land);

B类设施运用性能:没有决断高度限制和不依赖外界目视参考,一直运用到跑道表面,接着在跑道视距50 m的条件下,凭外界目视参考滑行,因此也称“看着滑行”(See to Taxi);

C类设施的运用性能:无决断高度限制,不依靠外界目视参考,能沿着跑道表面着陆和滑行。

当前ILS只能满足Ⅰ类和Ⅱ类着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