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青岛城市建设简史

2.1 青岛城市建设简史

1.青岛早期建设(1891年前)

据编修于1924年的《胡氏族谱》记载:“吾族相传自明永乐初年(1403年)由云南迁居即墨,世居青岛之‘上庄’”,“聚族而居,五百余载”。这就是说,在天后宫还没修建的60多年前(天后宫建成于1467年),胡氏族人就已经从云南迁居至现迎宾馆一带建村居住。胡氏族人建的村落,初名就叫“青岛村”,后来村民繁衍愈众,原来的村址已不能容纳,故又分出一支来,搬迁到了现在的湖南路和广西路一带。这样,原先的“青岛村”就被称之为“上青岛村”,俗称“上庄”;而新建的“青岛村”就被称之为“下青岛村”,俗称“下庄”。“青岛村”就是青岛最早的建设。

2.青岛城市建制初期(1891—1897)

清政府于1891年设总兵衙门,被认定为青岛的城市建制之始,青岛城市建设自此拉开序幕。根据胡存约《海云堂随笔》中记载,1897年青岛口有商铺71家。天后宫里的一块石碑,记载了当时市街和船舶的繁荣景象。衙门、商铺和下青岛村都在东关街旁,所以东关街是当时最重要的街道,是青岛的第一条城镇街道(今大学路)(图2-1)。自此,青岛以总兵衙门为行政中心,以天后宫为文化中心,形成了一种新格局——兵营与市镇,为青岛城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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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青岛城市建制初期部分图

3.德占时期城市建设(1897—1914)

德国占领青岛后,采取了土地强行买断和村庄迁徙政策,对于原有清军建筑设施暂作德国人行政与军事用途,在城市规划建设范围的渔村则被强制迁出。并且在1900年编制的青岛城市总体规划中实行欧华分治。到1902年青岛的城市居住形态和城市规模已经初步形成。(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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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德租初期青岛城市分区图

在以后几年的发展中,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至1907年中国人已达31509人,欧洲人1484人,这其中还不包括大量的临时劳工与商业小贩等流动人口”[1]。尤其是在1910年左右,国内局势动荡不安,青岛作为一处新开辟的商埠,处在偏隅,加上清政府给予德国租界地的种种保护条约,很多德国人和大批满清官僚涌向青岛,城市迅速膨胀并已越过规划区域向西发展。1910年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出城市扩展规划,逐渐取消了华欧分区的禁令。至1914年城市格局初具规模,青岛区、大鲍岛区、港口区已经连片,其外围的台东台西与别墅用地基本形成,城市风貌基本形成。

德占时期,在霍华德提出的“花园城市”建筑思想的影响下,青岛城市建设在第一个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有序地进行,青岛城市风貌建设基本以德国本土城市为范本,在注重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以及城市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的同时,在空间形态、色彩、建筑方面都受到德国国内流行形式的影响。城市整体风貌尤其是青岛区呈现德国情调,而大鲍岛区城市风貌基本属于中西结合风格(图2-3)。德占时期在城市街道、建筑和绿化方面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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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德租时期青岛城市风貌图[2]

(1)道路方面规定:凡欧洲人区每辟一条新路,须同时在道路两侧栽种树木(行道树)和设置路灯。欧洲人区道路口间距一般为80~100米,中国人区道路口间距约40米,道路宽度8米~25米不等。

(2)建筑方面规定:盖房前,必须先向工务部出示详细的房屋图纸和构造设计。欧洲人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宅地面积的60%,邻舍中间之距离至少3米,有窗之面至少相距4米。立面形式不得重复,建筑风格须具有欧洲文化特点(即不准建华式房屋)。

德国人在青岛城市建设中广泛采用低密度、高绿化的花园式住宅建筑,并在以后历史时期不断演化发展出多种建筑类型。如山地庭院建筑,高台地庭院、低地庭院等多种山地庭院建筑形态。这些住宅大多采用独立式庭院布置,屋面配以红瓦折线式坡顶,局部起山墙或塔楼。这些特点明显受当时流行于欧洲大陆的规划设计上的花园式城镇和“新艺术运动”建筑美学思潮的影响。

(3)非常重视城市绿化建设,殖民当局设立了专门的“林务署”,在德占17年期间建成中山公园园蒲,封山育林19800余亩,引进培育650种树木,极大地改善与提高了城市环境质量。[3]

这些特点逐渐奠定与形成青岛城市独树一帜的空间景观特色,对后来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布局、建筑风格和绿化景观等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4.第一次日占时期城市建设(1914—1922)

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在以后的8年中,城市建设基本按照1910年的规划扩张进行。有资料将其归结为以下六片城区:

一是大鲍岛区以北胶州路与上海路之间包括小港一带,多为日侨居住和商业金融中心称为新市区。二是热河路、辽宁路一带的住宅区和商业区。三是火车站与台西镇之间的居住区。四是南部沿海的鱼山一带建起日人高级住宅区,将德占时期别墅区加以扩展而形成。五是台东东北部和大港填海区形成了以仓储和日人开办的小型工业为主的仓储工业区。六是沿胶济铁路的四方至沧口以纺织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区[4]

第一次日占时期的8年时间比德占时期的17年时间里,城市规模扩大了3倍,青岛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时期,为青岛成为以轻纺工业和商业贸易为主的工商业城市奠定基础。

5.北洋政府时期城市建设(1922—1929)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1922年青岛主权得以收回。收回后,由北洋政府统治,市区改称“胶澳商埠”,由殖民地变为半殖民地。北洋政府接管后,统治青岛的军阀只知扩张势力,日本人处于经济垄断地位,除在台西和太平角地区进行少量城市建设外,到1929年国民政府接管青岛的7年间城市建设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6.第一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市建设(1929—1938)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改称“青岛特别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青岛地区远离战火,外国资本大量涌入,民族资本和官僚资本得到发展,城市经济迅猛发展,城市人口迅速膨胀,城市建设在继续完成与充实原市区的同时,开展以居住与工业用地为主的新区建设。

“新辟齐东路大学路间、登州路西山路间及台东镇东南之住宅区,台东镇西北工场地,荣成路东特别规定建筑地,四方沧口间之大工业区以及湛山以东住宅区,次第放租建筑成立市街,截至“民国”二十四年,市区全部面积(道路及山林地带在内)约为三千五百余万平方公尺。”[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城市进一步发展时期,整合城市旅游资源,更新改造旧城贫民窟,增建扩建城市文教、金融等公共设施,强化城市旅游功能,增加其为公众服务的职能,城市功能日趋丰富与完善,青岛逐渐成为省内和国内的一座著名文化旅游城市。

“荣城路特别规定建筑地”就是今日的青岛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

7.第二次日占时期城市建设(1938—1945)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并将即墨、胶县划入青岛,统称“大青岛市”。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8年时间,仅将青岛作为军事基地和经济侵略据点,大量掠夺资源,“以战养战”。这时期的城市建设活动很少,主要在原有街区插建,重点建设与军事和经济侵略相关的公共设施,兴建了黄埠水源地和四方山水池,筹建白沙河军用机场。

8.第二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市建设(1945—1949)

1945年9月,南京国民党政府再次接收青岛,仍称为特别市。这时期国内正处于解放战争时期,城市建设活动极少,重点进行小规模的城市设施修缮与恢复,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城市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9.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建设(1949年至今)

1949年6月2日青岛全面解放,1950年正式成立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展开:自建国至“文革”前重点进行的是住宅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工业区建设;文革十年间城市破坏大于城市建设,尤其是风景园林和名胜古迹等被当做“四旧”横遭破坏;1978年开始修订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80年代城市结构开始调整与展拓,初步形成“一园三区三线”的开放格局;90年代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城市行政中心东移,拉动和促进了东部新城区的建设,环胶州湾的大青岛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八大关进行了全面修缮,使其为我国重要的疗养区之一,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的国际友人,曾在这里下榻。改革开放后,修建了很多公园绿地,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逐渐成为青岛市民和外地游客游玩的首选地。

综上所述,德占时期、第一次国民政府时期、20世纪90年代开发东部后三个阶段,被认为是“青岛城市发展史上的三次飞跃”[6]

表2-1 青岛城市建设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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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表根据上述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