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保护理念

6.1 保护理念

目前,对历史文化街区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发展愈来愈受到社会的重视。然而保护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断层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非常明显,要体现原汁原味的历史传统风貌,并在传统建筑群落与环境中充分表达出来,仅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功能定位、地块划分、交通组织,以及对传统风貌的保护停留在容积率、密度、建筑高度、色彩、形式及绿地等控制指标上是不够的,需要一种能整体协调公共空间并使之有效落实的方法和手段,而城市设计正是这样的一种纽带。

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引入城市设计方法,“建立整体城市设计思想,以高超的城市设计技巧,对重点地段的传统风貌、空间形态作深入具体的探讨”[1]。有助于在保护前提下针对各个街区进行空间整理、规划和界面设计,使其保持传统风貌的一致性。城市设计是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紧密结合并最终落实于实践环节的工作[2]。城市设计从其兴起之时,就开始关注城市中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组织。培根曾指出:“好的城市设计,能在城市的自然形态方面产生一种逻辑和内聚力,一种对赋予城市及其地区以性格的突出特征的尊重。它与保护和开发都有关系,而从不顾此失彼”[3]。美国著名城市设计专家哈米德·许瓦尼把城市设计明确分为三个不同类型,即开发型、保护型和社区型。

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引入城市设计的方法目前也是个备受关注的课题,城市规划资料集第五分册中明确提出,“旧城保护城市设计应体现整体保护和积极保护的原则,城市发展是必然的,但旧城发展应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即保护、继承与发展相结合,而保护性城市设计正好是能解决这些矛盾。并提出‘以人为本’、‘和谐完美’‘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性城市设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