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要有度

103. 法要有度

【法法·第四章】君有三欲于民,三欲不节,则上位危。三欲者何也?一曰求,二曰禁,三曰令。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令多者其行寡。求而不得则威日损,禁而不止则刑罚侮,令而不行则下凌上。故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故曰:上苛则下不听,下不听而强以刑罚,则为人上者众谋矣。为人上而众谋之,虽欲毋危,不可得也。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故曰:上无固植,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 也。

这一章是讲立法、司法都要有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会物极必反。君主有三种欲望,这三种欲望不节制的话,君主的地位就会危险。一是要求,要求得到一些东西;二是禁止,不准别人做一些事;第三是下令,指使别人去做一些事。“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有要求,一定想要得到;有禁止,一定希望老百姓遵守;发号施令,一定希望下面照办。从人性来讲,求得的越多越好。但管子说,“求多者其得寡”,求得越多,得到的反而越少。这就是辩证法。“禁多者其止寡”,出很多禁令,不许老百姓做这,不许老百姓做那,结果听话的反而少。秦始皇的禁令多如牛毛,老百姓记不住,动辄得咎,结果干脆就不理会,反正要死要活由不得自己。所以到汉高祖刘邦得天下后就来个约法三章,规定哪些事不能做,很简单,老百姓就会当一回事了。父母教育孩子也是这样,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做,这样的父母很多。讲多了是没有用的,小孩不听。抓住关键的一两条强调到底,就够了。我小时候,父亲教育我,后来我教育我儿子,都是根据一条:不准撒谎。比如打碎一个碗,父亲从来不骂我,因为这是无心之失。有些父母因为小孩子弄坏一样东西就骂孩子半天,我觉得这种事情不必骂。但小孩说假话,问题就严重了。小时候说假话,父母不知道小孩子在想些什么、干些什么,父母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他。小孩子说实话,你就基本上可以掌握他的动态。从小说惯谎话的人将来一定不正直。孩子五六岁时,你还能管得住。到了十几岁,你叫他不要做,他偏做,十几岁的孩子有逆反心理。从教育、公司管理到国家政治,这些道理都是相通的。“令多者其行寡”,整天发命令,最后不起作用了,真正去执行的人很少。试问现在一个县政府每天要收到多少文件?教育部门发的令,广电部门发的令,环卫部门发的令,卫生部门发的令,劳动部门发的令。到后来哪有精力去一一执行?这些道理是老祖宗两千多年前都懂的。

“三欲不节”,不但实效会大打折扣,而且有反效果。“求而不得则威日损,禁而不止则刑罚侮,令而不行则下凌上。”你开了口要求下面人给你,结果他给不了你,你也没办法。一而再、再而三,君主的威信就会受损。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做,不是很严苛吗?下面的人就不听。你加重处罚,下面的人还是不听,最后法不责众,那么等于使刑法变成一纸空文。你天天下令,天天往下发文件,下属不胜其烦,把你的文件当废纸,理都不理睬,那无疑是下级凌驾于上级了。所以说,没有求得多就能得到多的;没有禁什么就能让人不做什么的;也没有下达多少命令就能让人执行多少的。相反,“上苛则下不听,下不听而强以刑罚,则为人上者众谋矣。为人上而众谋之,虽欲毋危,不可得也。”君主过于严苛,臣民反而不理睬。臣民不理睬,君主就加重刑罚去强迫他们执行。结果君主就成为公敌,众人一起图谋推翻他。这样的君主要想太平无事,当然不可能 啦。

管子又说:“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己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朝令夕改,今天下了一道政令,看看不行,明天又收回去。礼仪已经在实行了,忽然又要停止。度量衡制度已经制定了,过几天又要改动了。刑法已经颁布了,不久又被废除了。“迁”和“移”都是改的意思。这样做的话,“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上无固植,下有疑心。”君主自己没有决心,优柔寡断,朝令夕改,臣民就会有疑心、侥幸之心。“植”,声训为志气的“志”。比如中央说要压抑房价,稍微一松动,房价马上趁势而起,因为大家不相信这个政策会推行到底。房地产压了好几次,压了放,放了又压,地方政府就不会坚定地去执行政策。“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国家没有一个稳定长期的法,老百姓一定被弄得筋疲力尽,想跟都跟不上。这是必然的。“数”,劫数,用现在的话就是必然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