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是万能的
2025年08月10日
115. 法不是万能的
如果只是看“五不赦”,触犯就要杀人,似乎管子比法家还要法家。其实,他在讲某一个问题时,会比较强调某一侧面,不可能每篇文章都面面俱到。他虽然看到法律是治国重器,但本身也有缺陷。法不是万能的,仅仅靠法也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如他在《牧民》中说:“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专任刑罚不仅不能达到威慑作用,反而会破坏法令,威胁政权稳定。因此,治国还需要具有自律作用的礼教德治,可以弥补法治的不足。管子在《幼官》篇提出:“成功立事,必顺于理义。”因此要“通之以道,畜之以惠,亲之以仁,养之以义,报之以德,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即使处理君臣关系也不能一味靠法度,也要用礼义教化。《任法》有一段话:“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祥;百官伏事者离法而治,则不详。”君主对百官不用礼义去教育,很不吉利;百官做事背离法度,也很不吉利。这个“详”,是吉祥的“祥”。这段话很典型地代表了管子的思想,既要有礼义,又要有法治,否则君臣上下都“不祥”,都没有什么好结果。所以说,管子的法治思想,既非法家,亦非儒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