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函审核的原则立场
现代公司在合同风险控制中,有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合同保函的管理。通过几年的实践,作者为所任职的公司不断完善了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与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标准格式(该系列标准格式以2008年版、2010年版形式发布在个人博客主页http://yly.fyfz.cn,其内容被全国各大银行同行基本认同)。财务人员接收的所有保函文本必须事先经法务人员严格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合格的保函,这成为一项严格的保函管理制度。在保函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往往由于对方或承保银行法务人员风险审核时,要求对其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这样就要求法律审核人员保证保函审核中的灵活性与原则性,答复是否接受或拒绝对方的修改意见要认真仔细,不得有半点马虎,否则就可能形成谈判的僵持或者隐瞒保函管理中的风险。
现以二份质量保函的审核为例,谈谈保函审核的原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