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例
43.一份尽职调查带来的索赔之诉
对于大多数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尽职调查报告是公司法务人员着手工作时的第一步,也是最需要去锤炼的扎实的功底,对于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识别更是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下面的案例,足以说明尽职调查失职的后果,不得不引起法务人员足够的重视。
或许谁都不会料到,因为受委托的律师实施尽职调查业务失职,导致委托客户被骗走1亿元资金,3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被法院一审判令要求返还100万元律师费,并判决赔偿客户800万元损失。这是国内律师行业迄今为止遭遇的最为高昂的赔偿。“打错一起官司,律师赔得倾家荡产”不再是危言耸听,律师尽职调查业务的风险所在也引起律师界的极大关注。
2001年7月,河北甲公司准备与北京乙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A住宅小区项目。为查清对方底细,甲公司聘请北京市丙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展开调查。在一番“尽职调查”之后,丙律师所草率地作出了一个看似十分尽职的结论:A住宅小区项目确实在乙公司名下。甲公司这才放心地向乙公司支付了1亿元项目转让费,买下了A住宅小区项目的开发权。作为对法律顾问的回报,甲公司向C律师事务所支付了100万元的高额律师费。可到了2002年5月,甲公司惊讶地发现在A住宅小区项目的土地上,另一家公司已开始施工建设。甲公司展开了紧急调查,结果让他们震惊不已:乙公司根本不是A项目的所有权人,甲公司拱手交出的1个亿被人“空手套白狼”了,可谓损失惨重!
原来乙公司的一个股东确实签订过A项目的受(转)让协议,还私自上报立项申请,骗取了项目所在市计委对该项目的批复。但因为乙公司一直没支付转让款,乙公司的3个股东最终退出了项目。A项目被转让给了其他投资商。可在此情况下,乙公司的股东刘某等人还打着A项目的名义,凭借失效的规划文件,与蒙在鼓里的甲公司签订继续开发A项目的协议,诈骗A公司人民币1亿元。目前,刘某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项目所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警方至今发还了甲公司2140多万元人民币,但仍有8000万元投资没追回。
这个亿元骗局其实并非天衣无缝,但甲公司花百万元请来的法律顾问——丙律师所却没能尽职调查而识破此骗局。
按尽职调查的行业惯例,法务人员起码应对乙公司开展以下尽职调查事项:首先要采集获得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应的资质等级、资格证书;其次要采集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政府批复文件;最后要采集取得房地产公司获得项目使用权所对付的对价,如银行转账单,还有要获取相关的合同及合同的履行证据。当然尽职调查人员还要针对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到相应政府部门进行确权,要到工商登记部门实施尽职调查,采集目标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出资情况及历次股权变更登记情况,并对公司重大资产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并对评估情况进行确认。甚至还要对重大资产的涉案情况进行采集。但丙律师所既没对A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状况进行审查,也没对乙公司是否具有资质等级进行审查。更没有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确权。在甲公司被骗之前1个月,组成乙公司的3家股东公司就一致声明退出A项目,并已向项目所在地计委递交了终止项目开发的请示。而丙律师所仅仅依据失去效力的市计委批复,就认定了乙公司仍拥有A项目。如果律师确实尽职尽责,并勤勉敬业到政府部门去确认一下,采集到与A项目资产相关的资料,这风险就能得到有效控制,也才称得上尽职尽责、勤勉敬业。
法院最终支持了甲公司的诉求,认定丙律师所提供法律服务时存在重大过错,履行《委托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对甲公司支付10000万元定金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考虑到甲公司自身也有失察之责,法院判决已撤销的律师事务所3名合伙人共同赔偿甲公司800万元,并返还100万元律师费。
在过去,因遗失重要证据、泄露商业秘密、超越代理权限,律师被委托人告上法庭的事情偶有发生。如今,律师在以法治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相应的执业风险也越来越高。在现代公司中,律师提供的专业调查分析和专业判断已成为公司决策的前提和重要依据。如果律师的工作过程或者工作结论出现错误,就可能面临高额赔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