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下的“讲求实效”精神

(一)计划经济下的“讲求实效”精神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马克斯·韦伯指出,新教伦理在世俗化的过程中,既创造了资本主义的条件,即永不停息的商人和勤勉的工人;又孕育了资本主义精神,即富兰克林式的资本主义精神,人被赚钱的动机所左右,虽然获利并非享受生活的手段。按照韦伯的理论,现代经济组织的理性来自新教盘算式的理性,“谁的行为如果依据的是目的、手段及后果,而且在手段与目的、目的与后果、最终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同目的之间合理思量,那么,他的行为就是目的理性行为,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既不是情感行为,也不是传统行为”[1]。韦伯认为,正是这种新教盘算式的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锻造了资本主义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清教的世界观都有利于一种理性的资产阶级经济生活的发展。它在这种生活的发展中是最重要的,而且首先是唯一始终一致的影响。它哺育了近代经济人”[2]。“通过精益求精地设计合适的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达到某种特定的实际目的”,其标志性含义就是“计划性”。[3]清教徒和商人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别无二致。

在新教伦理中,不倦的劳动是获得上帝恩宠的唯一手段,是对上帝应尽的责任,这也增加了上帝的荣耀,冷却了肉体的贪欲,同时还表达了清教徒的重生和真诚的信念。作为天职的劳动,一旦被勤恳的教徒心甘情愿地实践着,那么,它必定积累财富;但如果不是抱有贪欲之心,不是将财富本身作为目的,不是将财富以一种享乐主义的方式消费,而仅仅是对天职的忠实履行,那么,这种财富就是正当必需的。这种财富,也是上帝对他祝福的信号。因此,新教伦理形成的初始动因,是出于宗教性的目的。但是,当纯粹的宗教热情过后,务实、冷静、理性的经济人取代了满腔热情的朝圣者,“这时,寻求上帝的天国的狂热开始逐渐地转变为冷静的经济德性;宗教的根慢慢地枯死,让位于世俗的功利主义”[4]。这样“西方内在的苦行主义所特有的后果是社会关系的合理的具体化和社会化”[5]。在韦伯那里,从新教伦理中推导出来的资本主义组织方式的理性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发轫点,也是西方的独特性所在。韦伯所谓作为西方现代化发轫点的盘算式的理性精神,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就是一种从虚无缥缈的天国落实到脚踏实地之人间的效率至上的务实文化精神。换言之,在成本和收益、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盘算的理性,正是作为一种增效的手段而被运用的。

将“讲求实效”的浙江区域文化精神,与欧洲新教伦理的理性精神和务实品格作一简单的类比,显然不一定是恰当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浙江人也具有务实、理性的群体品格。这种群体品格,也给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在计划经济时期“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极“左”社会文化氛围下,相当多的浙江人就已以一种务实、理性、灵活的讲求实效态度来对待甚至冲破极“左”路线、方针、政策的束缚,包产到户、务工经商等活动可以说一直屡禁不绝,并被不少地方的群众看成解决温饱问题乃至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在计划经济的严密控制和极“左”意识形态泛滥的情况下,市场机制仍在缝隙中顽强地发挥作用,并与计划控制相抗争。[6]

1956年5月,为了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经过中共温州地委农工部负责人的首肯,永嘉县委根据生产力发展的现状,以一种相当务实的精神,决定在雄溪乡燎原社进行产量责任制的试验,后来定名为“包产到户”。1957年,永嘉全县实行包产到户的合作社已达到255个,温州地区则有1000多个,社员17.8万户,约占全区入社农户的15%。此后,永嘉以至温州地区的包产到户很快受到批判并被“纠正”。但是,在极“左”政治势力高唱“包产到户是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的背景下,1961年,包产到户却在浙江一些地区再次出现,到6月中旬,嵊县全县1880个生产大队、9498个生产队中,包产到户的已有357个大队和1468个生产队,分别占大队、生产队总数的19.0%和15.5%。到11月,新昌全县49个公社、832个大队、4881个生产队中,有46个公社、472个大队、2735个生产队进行包产到户,分别占公社、大队、生产队总数的93.9%、56.7%和56.0%。[7]不久以后,包产到户再次遭到了制止和“纠正”,但是,这种“纠正”违背了民众的愿望,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因而遭到了“讲求实效”的民众的抵制。有的地方则采取明是集体劳动、暗是包产到户的办法应付上级。此后,虽然包产到户被上升到了路线斗争的高度而予以抑制,但其仍在新昌、嵊县等地农村逐步扩展。到1962年5月,仅新昌一县就有67.6%的生产大队、70%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全省大部分土地或全部土地包产到户的生产队,约占生产队总数的2%~3%。[8]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重提阶级斗争的同时,把包产到户批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单干风”,严令禁止,浙江当然不能幸免。1975年至1976年,极“左”政治势力大张旗鼓地宣扬:“人民公社制度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但少数地、富、反、坏、右并没有停止破坏活动,小生产的残余还存在,一部分农民还不同程度上保持着小生产的习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还经常抬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还很激烈。”[9]然而,有意思的是,在这种政治气氛下,浙江人“讲求实效”的文化精神却再次得以呈现。比如,1975年、1976年,温州永嘉县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77%。在1976年冬举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永嘉县被列为浙江省“分田单干,集体经济破坏最严重”的县,而予以猛烈的批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