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文化传统在当代的演化和扩展

(四)浙商文化传统在当代的演化和扩展

晋商和徽商的文化传统,是一个产生大商人的传统,而浙商的文化传统,则是一个产生百工手艺人、小商小贩或生意郎的传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产生大商人的传统,在当代中国中断了,产生百工手艺人、小商小贩或生意郎的传统,却得以延续下来,并不断地发扬光大。更耐人寻味的是,这种百工手艺人、小商小贩或生意郎的文化传统,在经过改革开放洗礼以后,在当代社会也成为一个产生大商人的传统。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浙江富豪榜上的人物,有90%出身贫寒,被称为“草根浙商”,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工”与“商”相结合的手艺人、小商小贩开始发家的。在80年代和90年代崛起的第一代新浙商中,这种例子可以说是不胜枚举,比如,鲁冠球以前是打铁匠,邱继宝和南存辉以前是补鞋匠,胡成中以前是裁缝,郑坚江以前是汽车修理工,等等。

“工”与“商”结合的百工手艺人、小商小贩或生意郎的浙商文化传统,在当代社会也成为一个产生大商人的传统这种现象,只有在当代中国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才能予以比较充分的理解。毋庸置疑,大批当代浙江大商人的形成,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大批农业劳动力向工商业领域迁移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的伴随物。舒尔茨认为,劳动力从一个部门迁移到另一个部门的发生,是因为个体期望从迁移中得到大于迁移成本的收益。托达罗的人口迁移模型则表明,人们做出迁移决策的依据是“预期”的(而不是现实的)城市—农村的实际工资差额和在城市取得就业的可能性,并认为城市失业率可能对人口迁移具有制约作用。刘易斯二元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无限供给模型,将传统部门(维持生计部门)看作现代部门劳动力的“蓄水池”,对处于经济低收入部门的人来说,当高工资部门已经确定了所需的资本和技术水平后,其他所有的人必然会尽最大的努力挤入高工资部门中去。但是,所有这些理论都必须以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为基本前提,而这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不具备,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社会也不具备。正如刘精明等学者所指出的,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家为了使重工业的资本、资源得到保证,也为了降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在国家具有绝对权威的条件下,一方面,全部社会资源集中于国家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形成;另一方面,也确立了农业服从工业、农村服从城市的社会资源划分界限。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这种界限最终将农民群体与城市人严格区隔开来。最主要的城乡分割制度是“身份制”。“身份制”虽然建立于一定的经济发展时期,但是沿着自身“权益化”的逻辑发展,并具有相对独立性。这样,在现代化过程中,工业化扩大的劳动力需求就不是按照部门之间的比较利益而自由招募,因为在身份制下,中国就业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户籍制度和福利保障构成了三位一体的体系,在具体的操作上,“户口登记、口粮定量以及安排临时工需要与所在公社商办等措施,卡住了向城市的迁移”[136]。在此情形下,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实际上已经无法自由流动,他们丧失了按照“比较利益”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137]

这也意味着,在改革开放之前和改革开放初期,不仅农民群体难以自由地向城市流动,一个没有手艺的人,事实上也很难离开自己的故土在异乡得以生存。计划经济实行一种特殊的用工制度,只有拥有当地城镇户口这种“社会身份”的人,才可能成为当地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于一个没有手艺的外地人来说,在异乡的唯一可能的谋生途径,就是成为企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毋庸置疑,在当时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临时工,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这不仅因为安排临时工需要与所在公社商办,而且也因为临时工的数额少,成为临时工的门槛高,必须通过走后门、托关系的途径。所以,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国家政策已经将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而予以提倡,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一个放松管制的过程,或者更直接地说是一个还权于民的过程,但包括户籍制度和用工制度在内的长期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事实上又对异乡人的谋生活动或经济活动构成了一种限制和歧视。然而,“工”与“商”结合的百工手艺人、小商小贩,却可能独辟蹊径,冲破计划经济的这种限制,一个手艺人,可以依靠弹棉花、修鞋、打金、裁缝等手艺而融入异乡的城市分工体系,并在国家正式体制外得以生存。

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初期,手工艺已不单纯是浙江人在异乡的一种谋生工具,而且也是他们进入外地市场的重要手段。北京“浙江村”的形成就说明了这一点。用社会学者的话说,“浙江村”之所以能够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挤上北京“牌桌”,在于“浙江村”人是以与后来的其他民工明显有别的方式进入北京的。“‘浙江村’人既不同于安徽人,他们不用在城里人的家庭中帮佣;‘浙江村’人也不同于江苏南通人,他们没有组成自己的建筑‘铁军’进城承包各种工程;‘浙江村’人还不像各省各地的多数民工那样进入或国营,或集体,或三资,再或个体的企业去‘打工’。‘浙江村’人是以自我雇佣的独特方式进入城市的,这里的‘村民’不是单纯的打工仔,而是拥有一定的技术、资金、有关市场的商品信息、上层同乡关系及劳动力的经营者。”[138]20世纪80年代以后,北京居民对社会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解决“吃饭难”“穿衣难”“服务难”问题以及城市青年的就业问题,北京市放宽了对个体经济的限制,一批个体工商户因而发展起来。然而,北京本市的个体户主要集中在流通领域及饮食行业,“穿衣难”的问题仍然突出。因此,北京市存在着对服装加工业的需求。这就为具有服装加工传统技能的浙江手工艺人提供了机会。然而,在当时虽然北京市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但给外来工商户设置的障碍仍未拆除。北京扶持的是有本地户口的经商者,他们被称为“个体户”,而外来的经商者则被称为“外省来经商的农民”,不拥有和当地人完全的市场进入权。而难以被北京本地人替代的服装加工技艺,此时成了浙江人进入北京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人多地少的生存压力,使浙江人在自主谋生意愿的驱动下,必须离开自己的故土,而具有一定的手工技艺,则使他们在离开自己的故土后,拥有重要的谋生手段,从而有可能生存下来。

在改革开放之初,浙江的百工手艺人、小商小贩或生意郎,有可能在异乡生存下来,这一点对于以后新浙商的形成,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中外商业史表明,许多人都是在离开自己的故乡,在与风俗、生活方式不同的异乡人发生关系后,才成为专业商人甚至大商人的。欧洲早期的商人,几乎都是一些异乡人。在10世纪中期到14世纪中期,除了某些地区,如意大利、法兰西南部和北部、法兰德斯、莱茵兰和多瑙河地带的少数地方以外,西方还没有一个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充当中间人阶级的本地商人阶级。开始时,商人阶级几乎完全是由冒险家和外来人,甚至非基督徒,处在封建社会边缘的犹太人组成的,特别从事于奢侈品和贵金属的贸易,或从事货币放贷,以满足贵族的需要。这些商人通常不是固定住在一处的,他们作为行商,大规模地沿途叫卖,或者作为结队商贩,由一国走到另一国去赶集。“但是尽管这些商业集会被给予各种特权,商人如同所有异乡人一样,仍被看作闯入者,是‘外国人’。”[139]

马克斯·韦伯指出:“最初,商业是异俗集团间的一种事务,在同一个部落或同一团体成员之间是不存在的,它是最古老的社会共同体的一种,只以异俗团体为目标的对外现象。不过商业也可以是异俗团体之间生产专门化的结果。在此情形下,或者是异俗团体间生产者的通商,或者是贩卖他族的生产物。然而,无论如何,最古老的商业通常只是异族部落间的交换关系。”[140]布罗代尔也认为:“中世纪和近代欧洲历史上的政治纠纷和宗教狂热促使许多人离乡背井,他们流亡国外,结成少数人集团。……他们被迫离乡背井,而远离家乡使他们财运亨通。”[141]与西欧相类似,明清时期的中国商帮,大都也是在外地开展经营活动的,在各地经营的大商人主要是作为异乡人的徽商、晋商、陕商等,由本地的农村商人上升为大商人的现象即使有,也是极为罕见的。因此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是:离乡背井,为什么能够使人财运亨通?

殷海光认为,传统人际关系具有将经济交易限制在传统关系范围之内的作用。当他们相互进行经济交易时,“满脑子盘算的都是人情方面的亲疏厚薄,满身缠绕的都是人事牵连,一天到晚小心留意的是人际的得失利弊”[142]。这便使交易者们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时刻面临着对家族、邻里、朋友、亲戚等的道德责任与盈利目标的冲突。所以,大规模的交易活动,需要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距离。正如王询所说:“传统社会中的交易要求商人与顾客保持一定的社会距离,而主流社会的成员却陷入相互之间密切的人际关系之中,无法放手按商业原则经营。因此,只能是社区内的人们认可的‘特殊身份者’或‘外来者’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才能成为专业的商人。”[143]费孝通也认为,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难以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系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社会关系越亲密,对等的交换也越少,普通的情形是在血缘关系之外去建立商业基础。“寄籍在血缘性社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144]“外来者”“异乡人”能够突破传统人际关系的束缚,这是他们能够成为专业商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地球上的各个区域气候、地貌诸自然条件差异巨大,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不同的物产以及相同物产之间的价格差异。按照经济学的原理,“职能的专业化使得每个人和每一个地区都能最有效地使用其特殊的技能和资源的有利之处”[145]。因此,“两个距离相当远的市场可能具有不同的价格”[146]。当经济的交换者进行交换时,一般是以用相对优势资源生产的产品交换相对劣势资源生产的产品,这种交换给他带来了“比较成本”的概念。交换使他发现,一些产品和另一些产品的单位生产费用有着明显的差距,用单位生产费用低(即有相对资源优势)的产品交换单位生产费用高的产品是有利的。因此,不同地区在物产方面互通有无,用一个地区相对优势资源生产的产品交换另一个地区相对劣势资源生产的产品,便形成了一种商业机会。而这种幸运的商业机会,在现代传媒手段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只有离乡背井的异乡人才能发现,而绝不可能降临于一个终身固守于故土的人。因为只有异乡人才能知道“故乡”和“异乡”在物产及价格方面存在哪些差异,而一个终身固守于故土、“生于斯,终老于斯”的人,是无法将“故乡”和“异乡”进行比较的。布罗代尔因此认为,“远程贸易肯定创造超额利润:这是利用两个市场相隔很远,供求双方互不见面,全靠中间人从中撮合而进行的价格投机。……远程贸易固然要冒风险,但往往能获得超额利润,就像开奖中彩一样”[147]

因此,石刻、竹编、弹花、箍桶、缝纫、理发、厨师、小五金、补鞋以及挑担卖糖、卖小百货等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手工艺和小商小贩活动本身。如果浙江人永远停留于手工艺和小商小贩活动本身之中,那么今天就不可能有辉煌的浙江民营经济了。手工艺和小商小贩活动在中国工商史上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这些活动能使浙江人在改革开放之初的艰难环境中,作为“异乡人”在外地生存下来,从而能够发现各区域的不同物产和相同物产之间的价格差异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在此情形下,浙江的工商文化传统会自然而然地发生裂变和创新。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弹花者、箍桶者、缝纫者、理发者、打金者、补鞋者以及挑担卖糖者、卖小百货者,在掘了第一桶金,积累了一定的原始资本以后,可能选择回家兴办与原来工商活动有关的家庭工厂,如补鞋者办起了皮鞋厂、打金者办起了五金厂等,也可能选择不再弹花、箍桶、缝纫、理发、打金、补鞋和挑担卖糖、卖小百货,而是去从事在异地发现的能够带来更大利润的新的行当。

在这方面,北京浙江村的兴起过程,便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北京“浙江村”的创始人据说是原在内蒙古包头从事服装生意的乐清虹桥镇附近的雁芙乡的农民卢碧泽、卢碧良两兄弟,也有人认为是原虹桥区南阳乡(现属虹桥镇)的钱某。1983年,因经营蚀本被迫返回浙江的卢氏兄弟在途经浙江换车时改变了主意,他们租下了地处海户屯的一间当地农民的房子,摆下缝纫机、搭起裁剪台,在北京重操旧业,并很快立住了脚。而几乎与此同时,原先在天桥商场门口设摊补鞋的钱某,也因发现商场里的一种人造棉总是供不应求而决然改营布摊。这以后,卢氏兄弟和钱某们依仗“宝地”发了财的消息不断刺激着对市场有着“天生”敏感的虹桥人及温州人,他们开始以一带一、以一带几的“连锁迁移”的滚雪球形式奔赴北京城。[148]永嘉桥头纽扣市场的兴盛,同样具有说服力。1979年,据说是一位王姓的弹棉花郎在江西弹棉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商机:一批处理纽扣。从此,他不再弹棉花,而是将处理纽扣带回桥头摆起了纽扣摊,这一摆竟然形成了一种大气候。一年以后,镇上的纽扣摊子发展到了100多家。1983年年初,县政府批准桥头镇为纽扣专业市场。1986年全镇有700多个纽扣店、摊,全国300多家纽扣厂生产的1300个品种的纽扣在这里都有销售。1985年,桥头镇人不再满足于单纯做买卖,他们开始用经营积累的资金办厂生产纽扣。1986年全区有430家纽扣厂,其中300家是家庭工厂。[149]桥头纽扣市场的兴起过程,可以看作当代浙江工商演进路径的一个缩影。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浙江,一家企业的兴起、一个专业市场的崛起,都可能与手工艺和小商小贩活动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联。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的勃起,如果离开了义乌人鸡毛换糖的经历和永康人打金的历史,便会变得难以理解。

哈耶克认为,一些创新性的惯例一开始被采纳,是为了其他的原因,甚至完全是出于偶然,尔后这些惯例之所以得到延续,是因为它们使产生于其间的群体能够胜过其他群体。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应对特定的环境时,偶然地或出于其他原因采纳了某个规则,导致他在后来的竞争中获得优势,那么该规则作为优胜劣汰的结果被延续下来;同时,其他当事人会通过模仿该规则增加自身竞争力,使该规则得以广泛传播。演化经济学也认为,在创新阶段,如果大数定律发挥作用,创新很可能被扼杀;但如果系统是开放和远离均衡的,由于自增强(正反馈)的作用,创新就会通过系统的涨落被放大,从而使之越过某个不稳定的阈值而进入一个新的组织结构,在这个突变过程中,大数定律失效了。但当新结构形成后,自增强又会启动大数定律,新思想和新的做事方式进入扩散阶段,逐渐成为社会流行的状态。

哈耶克以及演化经济学的上述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当代浙江现象。在改革开放之初,大多数浙江的手艺人、小商小贩流动到异乡,并非志在成为大商人,他们的动机其实十分简单,即如他们的祖先一样迫于生存压力而去谋取糊口之资。但是,一个可能是非常偶然的因素,改变了他们的传统路径。当在外地谋生的手工艺人和生意郎发现了新的商机,不再弹花、箍桶、缝纫、理发、打金、补鞋和挑担卖糖、卖小百货,而是去从事能够带来更大利润的行当时,事实上的创新活动便已经悄然发生,新的惯例也开始形成了。毋庸置疑,在当代浙商中,并不是每一位都具有手工艺和小商小贩活动的直接经历的。同时,由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面临有限理性的约束和知识分散化的环境,个体的异质性和知识分布的差异性,导致获利机会的发现和获取的不同,其中一些人获得成功。但是,在外地谋生的手工艺人和生意郎的创新性惯例,在赚钱效应的作用下,会急速地向其他人群扩散。由于自增强(正反馈)的作用,在外地谋生的手工艺人和生意郎的创新,就会通过系统的涨落被放大,从而使之越过某个不稳定的阈值而进入一个新的组织结构。也就是说,当那些闯荡异乡的人财运亨通时,浙江的其他当事人会通过对他们的模仿,以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增加自身竞争力,闯荡异乡的人的新思想和新的做事方式从而进入扩散阶段,逐渐成为社会流行的状态。这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浙江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区形成的原因,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浙江专业市场形成的原因。正如一位浙江学者所说,源自邻里效应、一村一品的浙江特色产业区,天然就是众多参与者信息共享、互教互学、提高整体竞争技能的“学习型社区”和“创新型组织”,“浙江的特色产业区表面看是从小产品、简单产品起步,而其实质则是从土地中转移出来的一批批农民只能从这类产品生产开始,借助邻里效应,逐步扩散,形成星罗棋布的一村一品圈”。[150]很明显,今天在义乌中国日用商品城以及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中的经商者,并非每一位都是具有“鸡毛换糖”或“打金”经历的,但是,“鸡毛换糖”者或“打金”者的新思想和新的做事方式,无疑对他们产生了一种“示范”的效应,从而使“新思想和新的做事方式”进入了迅猛扩散的阶段,因此,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起眼的“鸡毛换糖”会演变成波澜壮阔的“国际商贸城”,涓涓细流的“小五金”会演变成波涛汹涌的“中国科技五金城”。

事实上,艺商的影响还不单单表现于其巨大的示范效应及其所引起的广泛学习效应上,更具意义的是,走南闯北的艺商还对拓展浙江市场空间从而促进分工和专业化,具有难以低估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在改革开放初期,艺商是联系浙江市场和全国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艺商的活动对浙江市场的孕育以及市场范围的拓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按照经济学理论,市场范围的拓展和分工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关于这一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3章的标题中已做了明确的表达:“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斯密指出:“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身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151]反之,只有当对某一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随市场范围的扩大增长到一定程度时,专业化的生产者才能实际出现和存在,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才会不断地提高。因此,市场范围的扩展是分工发展的必要条件。斯密的观点表明,市场扩张于前,分工发展于后;也就是说,可以用市场扩张说明分工发展,但不能用分工发展说明市场扩张。如盛洪所说:“尽管分工发展带来的生产费用的下降会进一步促进市场的扩张,但既然市场范围的扩展是分工发展的必要条件,很显然,分工发展起码不能说明市场的最初扩展。”[152]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浙江各地“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分工和专业化现象的形成,不仅源于“邻里效应”“学习效应”,走南闯北的艺商活动对市场空间的拓展,无疑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注释】

[1]郑勇军:《内源性民间力量推动型经济发展:浙江经验》,《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2]费孝通:《小商品 大市场》,载何福清:《纵论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0页。

[3]参见朱康对:《来自底层的变革——龙港城市化个案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4]《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六十六《理财》。

[5]《临川文集》卷六十九《风俗》。

[6]《龙川文集》卷十一《四弊》。

[7]《习学记言》卷十九《史记》。

[8]《习学记言》卷二《易》。

[9]《水心别集》卷二《民事下》。

[10]《习学记言》卷十九《史记》。

[11]嘉定《赤城(台州)志》。

[12]《汉书·食货志》。

[13]见叶盛《水东日记》卷十五《陆放翁家训》。

[14]袁采:《袁氏世范》卷中《子弟当习儒业》。

[15]王夫之:《传家十四戒》。

[16]《传习录拾遗》第十四条。

[17]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78页。

[18]《阳明全书》卷二十五。

[19]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0页。

[20]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98页。

[21][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张庆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88页。

[22][美]马文·哈里斯:《文化唯物主义》,张海洋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83、76、85页。

[23]杨太辛:《浙东学术精神的传递途径和传承机制》,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东学派与浙江精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24]高飞、倪侃:《“草根文化”与台州社会经济发展》,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东学派与浙江精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25]吴子良:《荆溪林下偶谈》。

[26]戚学标:《台州外书》。

[27]转引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

[28]转引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6—87页。

[29][英]雷蒙·威廉斯:《文化分析》,赵国新译,载罗钢、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页。

[30]转引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3页。

[31]转引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3页。

[32][法]皮埃尔·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3—174页。

[33][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张庆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58页。

[34]钱易:《南部新书》卷九。

[35]《南史》卷七十《循吏传》。

[36]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九三《江南东道五·杭州》。

[37]参见林正秋:《南宋都城临安》,西泠印社出版社1986年版,第233—235页。

[38]费孝通:《小商品 大市场》,载何福清:《纵论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0页。

[39]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与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铺席》。

[40]转引自周梦江:《叶适与永嘉学派》,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页。

[41]《清波别志》卷上。

[42]弘治《温州府志》卷七《物产》引旧志。

[43]范浚:《范香溪先生集》卷十八《赠墨客吕云叔》。

[44]包伟民:《浙江区域史研究》,杭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196页。

[45]包伟民:《浙江区域史研究》,杭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页。

[46]旭文:《清代的东阳木雕》,《文物天地》1989年第3期。

[47]包伟民:《浙江区域史研究》,杭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页。

[48]浙江省市场志编辑部:《浙江省市场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49][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50]《全唐文》卷三一六。

[51]罗隐:《杭州罗城记》。

[52]以上关于杭越两州商税的资料均引自《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六之七。

[53]参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顾良、施康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4页。

[54]叶适:《水心别集》卷二《民事中》。

[55][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方健、何忠礼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页。

[56][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方健、何忠礼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93页。

[57][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方健、何忠礼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30页。

[58]朱熹:《朱子大全》文集卷九十九《社仓事目》。

[59]浙江省市场志编辑部:《浙江省市场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50—251页。

[60]戴栩:《浣川集》卷五《江山胜概楼记》。

[61]明天启六年(1626)《毕侯去思碑》拓片,温州博物馆藏。

[62]《光绪永嘉县志》卷六《风土》引录(清)孙纩《温州好》。

[63]方鼎锐:《温州竹枝词》。

[64]《光绪乐清县志》卷三《规制·街市》。

[65][美]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莫扶民译,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15、116页。

[66][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33页,第61页。

[67]叶大兵:《民间“呈会”习俗与现代股份所有制——论浙江经济发展与浙江民俗文化的关系》,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东学派与浙江精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68]叶大兵:《民间“呈会”习俗与现代股份所有制——论浙江经济发展与浙江民俗文化的关系》,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东学派与浙江精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69]转引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3页。

[70]转引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3页。

[71]叶大兵:《民间“呈会”习俗与现代股份所有制——论浙江经济发展与浙江民俗文化的关系》,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东学派与浙江精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

[73][英]K.J.巴顿:《城市经济学》,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室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4页。

[74]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75]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6页。

[76][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潘源来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13页。

[77]赵立行:《商人阶层的形成与西欧社会转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3页。

[78]赵立行:《商人阶层的形成与西欧社会转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5页。

[79]张海鹏、张海瀛:《中国十大商帮》,黄山书社1993年版,第2页。

[80]汪道昆:《太函集》卷六五《虞部陈使君榷政碑》。

[81]《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

[82]许承宣:《赋差关税四弊疏》,《清经世文编》卷二八。

[83]王茂荫:《王侍郎奏议》卷六《再议钞法折》。

[84]《东华续录》卷二六。

[85]汪道昆:《太函集》卷五十五《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86]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4页。

[87]《传习录拾遗》第十四条。

[88]《传习录拾遗》第十四条。

[89]汪道昆:《太函集》卷六四《督课黄明府政绩碑》。

[90]民国《平阳县志·风土志》。

[91]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0页。

[92]汪道昆:《太函集》,卷五四《明故处士溪阳吴长公墓志铭》。

[93]汪道昆:《太函集》,卷七七《荆园记》。

[94]汪道昆:《太函集》,卷五二《海阳处士金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

[95]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

[96]汪道昆:《太函集》,卷一六《阜成篇》。

[97]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一《赠程君五十》。

[98][日]重田德:《清代社会经济史研究》,岩波书店1975年版,第294—349页。

[99]赵荣达:《从历史广角析晋商》,载穆雯瑛:《晋商史料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100]刘大鹏:《退想斋日记》。

[101]刘大鹏:《退想斋日记》。

[102]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3页。

[103]葛贤慧:《中国近世商人伦理及其现代价值》,载穆雯瑛:《晋商史料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8—309页。

[104]杨红、林娃:《榆次车辋常家儒商融合现象简析》,载穆雯瑛:《晋商史料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6—328页。

[105]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0页。

[106][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方健、何忠礼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14页。

[107]严慎修:《晋商盛衰记》。

[108]乾隆《宁武府志》卷九《风俗》。

[109]张正明、薛慧林:《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9页。

[110]梁启超:《莅山西票商欢迎会演说辞》,载《饮冰室文集》,中华书局1936年版。

[111]姚士麟:《见只编》卷上。

[112]嘉庆《嘉善县志》卷六《风俗》。

[113]乾隆《杭州府志》卷上。

[114]光绪《塘栖志》卷六《风俗》。

[115]赵荣达:《从历史广角析晋商》,载穆雯瑛:《晋商史料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116]民国《歙县志》卷一《风土》云:“邑中商业盐典茶木为最著,在昔盐业尤兴盛焉。”

[117]陈去病:《五石脂》。

[118]唐力行:《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0页。

[119]南宋《新安志》,卷一《州郡·风俗》。

[120]康熙《婺源志》,卷二《风俗篇》。

[121]费孝通:《小商品 大市场》,载何福清:《纵论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0页。

[122][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90页。

[123][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92页。

[124][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93页。

[125]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

[126]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三十五。

[127][日]宫崎市定:《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编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128]张瀚:《松窗梦语》卷四。

[129]许承尧:《歙事闲谭》第十八册《歙风俗礼教考》。

[130][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顾良、施康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322页。

[131]张正明:《晋商兴衰史》,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70页。

[132]秦佩珩:《明清社会经济史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73页。

[133][美]理查德.R.纳尔逊、悉尼·G.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胡世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0、93页。

[134]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

[135][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潘源来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84页。

[136][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比较现代化”课题组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70页。

[137]刘精明:《向非农职业流动:农民生活史的一项研究》,《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6期。

[138]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58页。

[139][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潘源来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63页。

[140][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康乐、吴乃德等译,广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页。

[141][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顾良、施康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60页。

[142]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

[143]王询:《文化传统与经济组织》,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144]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76—77页。

[145][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上,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92页。

[146][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下,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816页。

[147][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顾良、施康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437页。

[148]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60—261页。

[149]事例参见费孝通:《小商品 大市场》,载何福清:《纵论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50]颜春友:《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与特色产业区》,载何福清:《纵论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9页。

[15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页。

[152]盛洪:《分工与交易——一个一般理论及其对中国非专业化问题的应用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