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活策略的民间文化小传统
文化唯物主义者哈里斯认为,“基础结构、结构和上层建筑构成社会文化体系。这一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变化都会导致其他组成部分的变化。”“不否认主位的、上层建筑的和结构的组成部分有可能从客位基础结构中得以某种程度的自主。”“结构和上层建筑在负反馈过程中显然起着维系体系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过程造成体系得以保存的原因。”[22]一方面,作为一种思想上层建筑,浙东事功学派“工商皆本”以及王阳明“四民异业而同道”等精神遗产,无论其原创者主观意愿如何,都可能会伴随着浙东文化精神的传播,而对历史上的浙江民间社会心理产生影响。杨太辛认为,从南宋到明清,家学、义学和私塾,遍布浙东城乡。不少浙东学者有过执教民间的经历,加上讲舍和书院的学生,除了能通过科举考试的层层梯级进入朝廷之外,多数则往往以塾师执教终生。这些受到浙东学术熏陶的生员童生,融入民间,除了普及儒家要义外,也把浙东学术的价值观念传播于众。浙东学者还致用于化民成俗,除了设义庄、办义学,还通过修订族谱家法,制定乡规民约、民间百业行规等,来解除民瘼,培养民德,提倡团结互助,树立良风美俗。[23]在浙东文化精神作用于民间社会心理的过程中,浙东学者关于“工商”的精神遗产,无疑或多或少也会对民间社会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浙东文化精神不仅通过上述诸种途径,从纵向上影响民间社会心理,而且经年累月,也在横向上溢出了其诞生地,广泛地渗透到了浙江的其他区域。在这一点上,台州可以提供一个例证。台州既非永康学派,也非永嘉学派、金华学派的故乡。在唐朝以前,台州一直作为化外、羁縻之地而存在,文教衰微,唐中叶郑虔至台州时,文教才开始起步,明刘璈任台州太守时,文教之风方盛,以至有“小邹鲁”之称。尽管历史上台州不是浙东主流文化精神的发祥地,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外来的贬官是台州精英文化传播的主力军”[24]。虽然历史上台州缺乏土生土长的儒学宗师,但浙东文化精神仍然通过师友讲贯、口耳相传、寻师问友、书信往来、论辩等多种途径,对台州产生了影响。比如,永嘉学派的陈傅良就曾寓居天台山国情寺讲学,“士友纷然,从之者数月”[25]。叶适罢职还乡后,也曾在黄岩、温岭一带讲学,临海陈耆卿、王象祖、吴子良,黄岩王汶、丁希亮、夏廷简、戴许蔡等皆从其受业,是故,清代台州学者戚学标说:“永嘉之学前梅溪(即王十朋)后水心(即叶适),皆台学渊源所自。”[26]明末清初浙东学派大师黄宗羲也曾寓居台州。在外来事功学的浸润下,台州本地以临海陈耆卿、吴子良为代表,逐渐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台州事功学。这些都是浙东事功学渗入台州的有力证据。另一个例证,是永康学派和永嘉学派跨地域的交相传播和相互影响。永康学派的陈亮曾多次访问永嘉,陈傅良、叶适等人也几度到永康看望陈亮。陈亮密友吕祖谦说,陈亮永嘉之行,“诸公相聚,彼此相互发明”,“相聚计甚乐”。从《陈亮集》中大量写给永嘉学者的信、词、祭文和墓志铭等,亦可以见出陈亮和永嘉学者交往之频繁以及思想交流之密切。
在浙东文化精神的横向传播过程中,浙东事功学“工商皆本”思想和王阳明“新四民论”等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对浙江其他区域产生了影响,如前所说,这一方面的资料很难寻找,因此是一个难以考证的问题,本书无法充分地辨析。粗略言之,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既然在浙东事功学思想体系中,注重工商的思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四民异业而同道”则是王阳明心学体系的一个自然推论,那么,这两种重要的思想不伴随浙东文化精神的跨地域传播而对其他区域产生影响,就是难以想象的。其二,一些浙东思想家的客居地弟子继承和发展了注重工商的思想。如前所述,叶适客居台州临海时的学生陈耆卿,就接叶适“抑末厚本非正论”以及“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之思想余绪,正式提出了士农工商“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的观点。此可以看作“工商皆本”思想伴随浙东事功学跨地域传播的一个有力的例证。
但是,如本书其他地方已经指出的,分析文化传统对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单单从大传统(文化精英传统)出发,仍然是不够的。如果单纯从大传统出发,就难以合理地解释当代浙江经济奇迹是由民间尤其是由那些出身寒微的所谓“新浙商”所创造这一事实。可以断言的是,在历经“文化大革命”尤其是“破四旧”之后,创造了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辉煌业绩的社会群体中的多数成员,在创业之始,不仅不可能读过陈亮、叶适、王阳明、黄宗羲等浙东思想家的著作,而且可能连这些浙东思想家的名字都闻所未闻,更遑论受其思想的浸润了。事实上,迄今为止,我们也还未发现当代浙商直接受浙东思想家工商文化大传统影响的有力证据。
因此,大传统固然重要,但单纯从大传统出发会遇到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在此情形下,引入一种小传统(即民间传统)的分析视野就是必要的。小传统或民间文化传统分析视野的重要性,尤其表现于以下几点:
其一,小传统或民间传统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社会生活的支配力量,也就是说,人类在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形成之前就已经生活在民俗中了。正如萨姆纳所说,人类的生活不是来自任何伟大的哲学和伦理思想。恰恰相反,“世界观、生活策略、是非、权利和道德都是民俗的产物”[27]。从根本意义上说,不是小传统来源于大传统,而是大传统来源于小传统。大传统最初体现于小传统中。在小传统中,世界观、宗教和哲学等还很粗糙、很含混,因为在主宰生活的小传统中,它们自然显得是真实和正确的,由于人们反复印证促使它们上升成作为福利范式的德范。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思维的扩展,直至思想家的诞生,相应于对它们进行反映和概括的时代方式、个人能力,从中产生出信念、观念、训诫、宗教和哲学。因此,“可以说哲学和伦理是民俗的产物,它们是从德范中抽象出来的,而绝不是本源性的和首创性的;它们是第二位的和派生的”[28]。
其二,文化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综合体。按照泰勒在《原始文化》中的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尹恩·罗伯逊则进一步扩大了文化的内涵。在罗伯逊那里,文化包括人类社会共享的全部产品,这些产品分为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种基本形式。物质文化包括人类创造并赋予意义的全部制品,或者说有形物品,如车轮、衣服、学校、工厂、城市、书籍、宇宙飞船、图腾柱等。非物质文化包括更为抽象的创造物,如语言、思想、信仰、规范、习俗、神话、技术、家庭模式、政治制度。文化由社会所共享的产品构成;而社会由共享某种文化的相互作用的人构成。尹恩·罗伯逊的文化定义兼取文化的精神形态和物质形态,并且将社会制度也归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文化不仅指人类优秀的思想和言论,而且还包括其他的知识形式、制度、风俗、习惯等;不仅包括精英的文化,而且也包括民间的文化。对文化的这种理解,显然有助于纠正文化精英主义的偏颇。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说,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更好地领会社会和文化的发展”[29]。
其三,思想家所创造的文化即所谓“大传统”固然重要,但对普通大众思想观念产生更直接影响的,却是他们所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即所谓“小传统”或民俗。正如萨姆纳所说:“民俗是一个具有各种不同程度的重要性的习惯组成的巨大集合,覆盖了所有的生活利益,构成了对年轻后生的一整套教育材料,体现着一套生活策略,塑造着人的性格,包含着一种还很含蓄,还未被系统整理的世界观,并受到鬼灵崇拜的强化,以至不可改变;民俗总是靠那种强迫性和制约性的力量支配着社会成员。”[30]民俗或“小传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是“合宜”的,是过去的或长者的经验的结晶,是民间“正确的”生活策略,赋予民间生活以规律。“民俗是实现所有利益的‘正确’模式,因为它们既是传统的,也是实际存在着的。整个生活中它们无所不在。诸如捕猎、娶妻、装扮、治病、敬鬼、待人接物,遇到生孩子时如何处事,在征途或会场应该怎样等等,都各有一种正确的模式。从否定的方面来限定这些活动的模式,即为禁忌。”[31]民俗或“小传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都必须首先通过社会化的途径接受社会文化,学习生活的技能,掌握社会生活的方式,才能适应社会并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生存。通过社会化,民俗(习俗)内化为人的习性。布迪厄认为,习性论高于理性论在于前者“拒斥了所有概念性的二元论”,兼顾了个人和社会、当下和历史。他说:“谈论习性就是宣称个体、个人、主体都是社会的、集体的。习性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体性。理性之所以受到限制,不仅因为现有的信息被衰减,更重要的是因为人类思维在社会性方面是受到限制的。”“社会行动者是历史产物。习性是用它所孕育的有关习性的整个历史来选择和扩充刺激的。”[32]民俗或社会文化环境(“小传统”)通过人的社会化过程,潜移默化地对每一位成员产生作用,使人们认同并接受这种文化价值所传递的规范与生活方式,通过文化固有的辐射与传播方式渗入到人们的思维结构、心理模式、道德理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之中。
接受上述观点和方法论的引导,研究区域工商文化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便不仅应分析浙东思想家所提出的关于工商文化的观念即思想家的工商文化大传统,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研究民间工商的社会文化环境,即民间的工商文化小传统。在区域工商文化传统中,只有后者才构成了浙江民间工商活动的“生活世界”,也即胡塞尔所说的“作为唯一存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日常的生活世界”[33]。生活世界是人类本来的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基本领域,人类的整个实践活动是在这个世界发生的,浙江民间工商实践活动也是在这个世界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