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信任、关系网络与私营企业组织
特殊主义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信任关系,是浙江私营企业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关键的资源。浙江私营企业组织的成长轨迹,尤其明白地显示出了建立在亲缘和亲缘式关系基础上的特殊主义文化的印记。1985年对温州31家雇工大户的一项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主主要来自购销员、社队企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者原生产队、生产大队的队长、会计,以及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支边回乡青年。他们不仅是当地农村社会中的精英人物,还在多年来与本社区及外界的相对频繁的社会互动过程中,建立起了广泛的社会网络基础。[77]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大多数私营企业正是通过诸如此类的社会网络而获得了支配如权利、地位、资金、财富、学识、机会和信息等社会稀缺资源的能力。
在浙江的私营企业中,以亲缘或准亲缘网络为基础的企业比例非常高。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浙江尤其是温州、台州、金华等地的多数私营企业,是在以亲缘为原则的家庭工业、家庭商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比如在私营企业比较发达的温州,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改革开放的浪潮,温州家庭手工业作为历史传统的翻版应运而生,其形式是前店后厂式的家庭手工业作坊。在“顶天立地”式的城镇街道两旁的民房内,一间房住一户,一户就是一个家庭生产单位。在底层的铺面房,临街的一半是店,后面一半为厂(作坊),产品就摆放在店内。据统计,早在1985年,温州家庭工业就已发展到13.3万户,产值11.3亿元,占农村工业总产值的61%。[78]此后家庭工业不断发展壮大,有的成长为比较大的私营企业。这充分显示了亲缘网络在温州乃至整个浙江私营企业创建中的作用。据王晓毅、朱成堡的归纳,在浙江私营企业中,亲缘或准亲缘网络型企业又可以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家庭网络型,这种企业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为家庭成员共同管理;二是家族网络型,它是由同一宗族不同家庭合作构成的企业,构成企业基础的家庭通常由一人在企业中作代表,参与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三是姻亲型,这种企业建立在姻亲的基础上,由具有姻亲关系的家庭共同出资组成;四是准亲缘网络型,这种企业是由不具有亲缘关系的家庭共同出资构成,它或者是建立在业缘基础上,或者是建立在朋友的感情基础上。在浙江真正脱离亲缘和准亲缘社会网络建立起来的私营企业几乎没有。即使企业最初是由纯经济联系组成,企业要获得发展,也要逐渐发展出一组社会网络。常见的现象是先发展一种社会关系,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经济联系,或者两者同时进行。
在浙江私营企业的成长过程中,由家庭往外推的亲缘和准亲缘关系或费孝通所谓的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差序格局”确实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科尔曼认为,任何人际关系和组织关系都以一定的信任关系为基础。最简单的信任关系包括两个行动者: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超越个人之间的交换是复杂的社会交往和组织关系。简·弗泰恩和罗伯特·阿特金森指出:“当科研合作机构与联营企业获得成功,将它们维系在一起的那种‘胶合剂’不仅是就这种复杂而富有活力的关系做出详尽规定的合同(当然合同也很重要),也不仅是将各个机构连接起来的信息系统(当然这些网络促进了信息共享)。在新经济中,促成这种合作的因素主要由网络内部决策者之间的相互信任、互惠准则或开明的自我利益组成。”[79]布劳认为,不管是在微观领域中,还是在宏观领域里,交换都需要有一种“共同价值观”作为媒介。这种价值观在社会活动过程中逐步产生,在组织中逐渐形成,并通过社会化过程在社会各成员中逐渐地内在化。[80]布劳所谓的“共同价值观”,是包含在非正式制度安排之中的。因此,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建立起普遍主义的人际关系,而特殊主义人际关系又大行其道,那么,特殊主义就有可能成为布劳所谓的“共同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并为社会成员的交换和组织提供一种基本准则。在浙江私营企业发展过程中,达成交换和组织信任关系的“共同价值观”,无疑既包括人们对亲缘和地缘关系的认同,也包括费孝通所说的对“圈内人”的认同。这两种认同显然都是特殊主义取向的,而它们对浙江私营企业成长的意义却十分突出。
在以自我为中心,由“己”到“家”、由“家”到“国家”、由“国家”到“天下”的特殊主义关系网中,对私营企业成功具有重要作用的,是与业主本人来往最密切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同乡等。王晓毅、朱成堡在温州苍南项东村的调查表明,在问及村民建立企业时会与什么样的人合伙时,19人中10人(占50%以上)以上回答要与兄弟姐妹合作,6人回答要与朋友合作,3人回答要与亲戚合作。在回答“谁是你最信任的人”这一问题时,15人中有8人(占50%以上)认为是兄弟姐妹,有3人认为是家族成员,有4人认为是朋友和亲戚。在问及“如需要钱会向什么人去借”这一问题时,26人中,有5人回答会向兄弟姐妹借,有13人回答会向亲戚借,有8人回答会向朋友借。[81]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网络,往往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私营企业筹集资金的最有效的渠道。在这方面,最为典型的,是流行于全省各地的“呈会”这种民间企业筹集资金的形式。所谓“呈会”,在杭州、温州、金华等地称作“摇会”,在绍兴、舟山称为“纠会”,有的地方称为“兜会”“助会”“合会”“拼会”等。它们虽然名异实同,但都是浙江传统民间经济互助民俗。而“呈会”这种民间资金筹集形式的运作,往往需要借助一种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网络,以特殊主义的信任作为润滑剂。叶大兵在对温州从“呈会”到民间筹资、股份所有制的演化历程进行分析后认为,从“呈会”习俗的诞生到初期的股份所有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融入了社会伦理这条无形的民俗潜流,是它自始至终支撑着这一民俗的形成和发展。“在它的初期,‘呈会’是在小农经济社会中,人们基于传统伦理观念(包括道德、亲缘、地缘关系等)和人情关系支配下的一种互助借贷行为。当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在市场机制下,人们更加积极地运用伦理观念,对生产资金进行补充。通过伦理+利息这一公式,调动了参与的积极性。”[82]实践证明,浙江人利用和继承“呈会”习俗,实际上就是将特殊主义的社会关系网络作为资金筹集的方式。比如,温州的一种“呈会”形式,称为“玉成会”,也叫“人情会”。这是一种既体现团结互助,又平等拿取低利的经济互助形式。如每份50元的称“50会”、每份100元的称“单百会”。“玉成会”或“人情会”发起人大都因生活所迫或为解决生产资金周转困难,所以邀集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而设“会”。改革开放以来,以社会关系为中介,“呈会”从过去少量的互助借贷,逐步发展为生产中缓解融资困难和提供社会企业经营资本的一种方式,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润滑剂。
在经济体制转换和社会转型时期,如果将双轨制以及社会对私营企业的“歧视”还未完全消除等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其中对私营企业成功相对更具重要性的关系对象,则是作为国家干部的朋友、亲戚、同乡、同学等。比如,由温州进京农民组成的“浙江村”的“村民”在北京遇到棘手的事找的还是温州籍或浙江籍的京官。北京“浙江村”南方皮鞋批发市场的张安乃经理坦言,他为经营的事甚至找过担任部一级领导的同乡。[83]因此,企业及其经营者非经济的社会交往和联系,往往是企业与外界沟通信息的桥梁和与其他企业建立信任的通道,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资本,是获取稀缺资源和争取经营项目的非正式机制。就像浙江的一些私营企业主所说,企业经营者不但要头脑灵、点子多,而且要路子广、朋友多。
李路路在20世纪90年代中晚期的一项研究,显然是在更广阔的背景下进行的,但它对于我们理解亲缘和亲缘式社会关系网络以及家族文化对浙江私营企业的意义,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第一,对那些曾从银行、信用社等机构获得贷款的业主的社会关系进行分析,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人来往最密切的朋友中,50%以上是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的干部;来往最密切的亲戚中也有40%以上是城镇干部。虽然统计数据并没有直接揭示出这些业主的贷款是如何通过他们的亲戚、朋友,特别是那些当干部的亲戚、朋友获得的(也许永远无法搞清楚),但网络如此集中在特定人群上,而这一人群又具有特殊的社会权力已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问题。第二,私营企业主建立或维持特殊人际关系网的意义在于,通过朋友或亲戚关系可能将计划经济和私营经济部门联系起来,进而借助这一渠道,使体制内资源和权力对私营企业的成功发生影响。第三,在私营企业成功的诸变量中,“关系”的意义超过本人原有社会地位的意义,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体制内经济的结构性优势在私营经济部门中并不表现为直接的继承,其优势亦不为某一特殊的社会群体所专有。因为体制内经济对私营部门的影响已逐渐市场化,因此,那些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不占优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在私营经济领域中也有了利用这种优势的可能性。此外,这种非正式关系不仅仅是作为替代物来弥补正式制度的不足,因为正式制度安排可能永远无法满足丰富多彩的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而那些已积累起更多社会资本的私营企业主,则可能通过亲戚和朋友等,获得更多的正式制度安排所无法提供的资源,或者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84]上述的分析清楚地表明,私营企业主的那种扎根于传统文化的与外部社会的特殊主义关系取向,在特殊体制背景下对私营企业的成功,具有低估的意义。
除此以外,亲缘和亲缘式社会网络对于私营企业的创新活动也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企业之间的联系往往伴随着信息和知识的传递,而信息和知识的传递通常是以人际关系为渠道而得以实现的。私营企业彼此之间的特殊主义的联系,可以使企业比较及时和准确地了解相关产业的潜在需求和其他信息,从而产生创新的灵感。比如,温州俊尔高聚物有限公司原来生产电缆料,但经营效益一直较差,为此,公司决定向相关产业转移。在产品转型初期,公司董事长在与制鞋老板的聊天中得知温州鞋业对鞋底耐磨和弹性优良的材料有需求,于是公司开发生产了各类符合鞋厂需要的产品,不仅由此使公司起死回生,还促进了温州鞋业的生产技术升级。[85]利用亲缘和亲缘式社会网络,浙江的诸多私营企业不仅得到了信息和创新的灵感,而且也得到了一些重要的技术。比如,温州瑞安韩田村一位私营企业主在办汽摩配工厂发财以后,许多亲戚找上门来要求挈带一下,其余两个股东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于是,三个股东之间达成默契,凡股东的亲戚到厂里学技术,都安排其在关键岗位,让老师傅悉心指导;而一般工人则严禁其直接接触技术秘密。凡股东的亲戚到厂里进货开店,第一趟都赊货给他作本钱;而对一般客户,则要求货款两讫。几年间,这位私营企业主通过这样的办法,帮助了他的三个妻舅、两个外甥、一个外甥女办起了生产、经销汽摩配产品的企业,现在这些人大都事业有成。其中,二外甥林某某1987年还在他的厂里学技术、学管理。而1999年,林某某在长春的汽摩配企业,年产值已超过5000万元。[86]可见,通过亲缘和亲缘式社会网络,浙江私营企业主学习市场知识、管理经验和企业生产技术的时间大大缩短,市场进入的成本也大大降低。
浙江私营企业的特殊主义的取向,不仅仅反映在与外部社会的关系方面,也表现在私营企业内管理组织的家族化倾向上。黄光国以社会交易理论(social exchange theory)为基础,发展出一套“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利游戏”的理论模式。他的模式假设是:在儒家伦理影响之下,个人在作关系判断时,会将自己与对方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分为三类,并依不同的社会交易法则与对方交往。这三种关系分别是情感性的关系(遵循需求法则)、混合性的关系(遵循人情法则)及工具性的关系(遵循公平法则)。所谓情感性的关系指的是家庭成员的关系;混合性的关系是指个人在家庭之外所建立的各种关系,包括亲戚、朋友、邻居、同学及同乡等;工具性的关系是指个人可能为了达成某些目的,而和他人进行交往,其中只含有少许情感的成分,交往双方并不预期将来会建立起长期性的情感关系。在家族企业里,企业家以“需求法则”和在组织中工作的家族成员交往,以“人情法则”和其雇佣的员工交往,和组织外的其他人一般是建立短暂的“工具性关系”。
浙江许多私营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便是建立在黄光国所说的这种“内外有别”的特殊主义的“社会交易法则”基础上的。浙江省工商联1995年和1999年对浙江私营企业两次抽样调查表明,私营企业主和董事会在重大问题上做出的决策,分别占了80.9%和78.0%。在浙江许多私营企业的用工制度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家族文化的影响。在浙江省工商联1995年对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中,关于企业管理人员的来源与要求问卷的结果是,约有63.9%的企业管理人员是关系密切、信得过的人。[87]这表明浙江私营企业的管理组织制度很大程度上还是建立在亲缘或准亲缘关系基础上的。在浙江工商联1999年对浙江私营企业的调查中,情况虽然有了初步的改变,但是关于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来源与要求上,仍有约61.3%的企业管理人员是关系密切或企业主信得过的人,而技术人员来源与要求中18.8%为上类人员,79.2%是具有较适应的专业技术的人员。[88]据浙江省工商局1999年对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浙江私营企业领导层构成中,家族成员居多的占41.30%,管理人员居多的占28.64%,技术人员居多的占21.49%。[89]另据应焕红2002年8月对温州乐清88个样本企业的调查显示,在管理人员中,有59.31%的人员与业主具有亲属、邻居或朋友关系。其中,财务部门的家族成员比例最高,为98.43%;其次为高层管理部门,所任职务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外贸经理等,为95.65%。这两个部门之所以家族成员的比例高,是因为这两个部门都是企业的核心部门。[90]王晓毅、朱成堡在温州苍南的调查表明,许多私营企业主在创办企业之初,往往不仅仅把它作为一个投资项目,而且同时也是为了解决自己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所以,他们一般会把子女和亲戚作为招工的首选对象。其他职工往往也不是通过劳务市场,而是通过关系尤其是通过熟人的介绍而进入企业的。在所调查的企业职工名单中,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把企业主以及职工的子女、亲戚作为招工的首选人员。在龙港建立企业的人虽然已经离开了他们的家乡,但在所调查的3家企业中,共有在册职工79人,其中只有18人与企业的所有者没有直接的亲戚关系。超过75%的企业职工都是企业所有者的亲戚。在这种企业中,职工是靠人情联系在一起的。在私营企业中,人情常常是维系人际关系的重要纽带。管理人员以及一些工人与业主之间在一定程度上有特殊主义的关系,那些特殊的管理人员则主要分布在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的岗位上,如会计、供销、人事等部门。浙江私营企业的这种“内外有别”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浙江私营企业主的家长制、人情至上和防御性(由于不安全感)等特征,显示了他们对外人的“排斥”或者说“不信任”倾向。
一方面,这种对外人的“排斥”的或者说“不信任”的心理倾向,在某种意义上看,是在亲缘、亲缘式网络或特殊主义的文化背景下成长的浙江私营企业主所天然具有的。在雷丁(S.B.Redding)的整个分析框架内,华人企业家对外界的不信任贯穿始终。对政府的不信任,对外人的不信任,家族企业对和自己(或企业)没有关系企业的不信任。不信任而导致的不安全感,使防御性成为华人资本主义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回答“为什么华人家族企业在企业内要重用亲戚或者搞裙带关系”时,雷丁的回答十分干脆,因为不信任外人。由于对外人缺乏足够的信任度,所以浙江的私营企业主就要在企业中,营造一个围绕自己的核心家庭的家族网络或者帮派势力。另一方面,浙江私营企业主之所以显示了他们对外人的“排斥”或者说“不信任”倾向,也是出于信任关系的建立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和其他成本的考虑。这时,家族成员或同乡、朋友等信任关系即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资源进入。特殊主义的家族文化约束,无疑有助于简化企业的监督和激励机制,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