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信任、关系网络与国有企业组织

(三)特殊信任、关系网络与国有企业组织

由于特殊地位以及历史渊源,与乡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相比,浙江的国有企业显然较少家族文化的印记。但是,在任何社会中,无论何种交往,都会受到各种人际关系或大或小的影响,而日常交往中的人际关系则会影响到非日常交往中的人际关系模式。因此,在一个家庭、宗族文化观念仍然十分深厚的区域,国有企业组织的构成方式以及人际关系的模式,仍然难以摆脱特殊主义价值取向的羁绊,便是一件相当自然而然的事情。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像全国各地一样,浙江国有企业实行内部招工和退休补员的就业方式,子女可以接替父母职业,使一些企业中人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亲缘化”的倾向。在多种所有制格局并存以及整个社会背景产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以特殊主义为取向的家族文化心理,显然在浙江国有企业演进轨迹中,进一步得以复活和呈现。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也使浙江国有企业面临着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样的难题,因此,寻求和维持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以增加国有企业的机会和提高效率,应当也在情理之中。

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国有企业就像一个“大家族”,浙江当然也不例外。华尔德认为,在国有企业中,领导者(如车间主任)与工人中的积极分子之间的庇护性关系,是“镶嵌于”正式组织之中的一种“非正式关系”,是公共因素与私人因素相结合的产物,是正式组织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它是附属于正式组织中,以一套不同于正式组织原则——“同志加人情的交换规则”为基础,而形成的“小圈子”关系。[91]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对于职工来说,是介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至关重要的桥梁。它为个人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空间,是个人生活定位、身份定位和政治定位的外在标志,同时又是国家调控体系的承载者与实现者。国有企业从外表上看通常具有这样的特征:一堵高大的围墙把单位内部与外部分割开来,门口设立门卫和传达室,盘查“外单位”的来者。不管是灯泡厂还是水泥厂、炼油厂,里面都必不可少地有自己的幼儿园、医务室、游泳池、电影院、小卖部、澡堂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除了监狱,什么都具备,甚至包括法庭、派出所和一座颇具规模的火葬场。这样的单位好似一个小国家,一个庄园,一个“都市里的大家族”。

按照科尔内的观点,国有企业常常与主管部门处于不断谈判的过程中。为了争取到投资项目,得到优惠的信贷和拨款,为了减免税收,或为了得到国家的财政补贴,就必须与主管部门建立和维持良好的上下级人际关系,甚至取悦于他们。所以,国有企业预算约束的软化程度取决于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科尔内指出:“软预算约束综合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外部援助是为了更多的补贴、免税,为了得到所允许的行政价格等而进行的讨价还价的问题。一切都可谈判的——不是在市场上,而是在父爱主义的官僚制度内。”[92]科尔内的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在“父爱主义”的体制环境里,趋于把“走上层路线”或进行疏通当作一种“生产活动”,但这个生产活动不是发生在“生产领域”,而是发生在“控制领域”。因此,国有企业寻求和维持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网(尤其是上下级之间),首先是体制因素造成的。浙江的国有企业,当然也存在着上述现象。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以特殊主义为取向的社会文化背景,无疑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关系投资”行为。在这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许多地方一直存在的国有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络“感情”,给上级主管人员送礼、拜年等风气,乃是体制因素与文化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同时,以特殊主义取向为特征的家族文化对浙江国有企业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国有企业与外部社会的关系上,而且也体现在它的内部关系上。浙江的许多国有企业在内部管理尤其是用工、赏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无疑也存在着诸如裙带风、任人唯亲等“特殊主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