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消防系统调试

5.消防系统调试

消防系统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6-5的规定执行。

6-5 消防系统调试(编码:0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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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组成的报警系统;按不同点数以系统计算。

2.水灭火控制装置,自动喷洒系统按水流指示器数量以点(支路)计算;消火栓系统按消火栓启泵按钮数量以点计算;消防水炮系统按水炮数量以点计算。

3.防火控制装置联动调试,包括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控制阀、消防电梯等防火控制装置;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控制阀等调试以个计算,消防电梯以部计算。

4.气体灭火系统试,是由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组成的灭火系统;按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瓶头阀以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