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定额说明
1)本定额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项目。
2)本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①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位置的清理。
②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3)本定额中均包括了校线、接线和本体调试。
4)本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5)本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①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②构件加工、制作。
③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④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⑤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2)红外线探测器以“只”为计量单位。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3)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4)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6)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也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7)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起监视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8)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的线制、不同的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9)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0)报警联动一体机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划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为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报警器件与联动设备的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1)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12)报警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13)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15)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16)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17)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18)消防通信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19)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