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与“新村主义”

“新村”与“新村主义”

那么,什么是“新村”?为什么要选择“新村”的方式为工人阶级建造住房?实际上,新村不是1949年以后的新事物,新村理念早在五四时期就从日本介绍到中国知识界,并成为流行于新青年之间的一种思潮(图1-6和图1-7)。其本质是一种乌托邦社会主义,认为不需要实行暴力革命,也不需要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只要在乡村组织和推广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新村并普及教育,就能逐步建成社会主义。[29]新村主义的美丽愿景,也影响了青年时代的毛泽东。1919年,毛泽东在《学生工作》一文中认为,现在的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种矛盾的根源是“旧日读书人,不预农圃事”,学生脱离了农业生产劳动,造成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为消灭这种差别,他设想必须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结合为一体的“新村”。“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新村还对全体成员每天的活动作了统一的安排,即“睡眠8小时;游憩4小时;自习4小时,教授4小时;工作4小时”。[30]

图1-6 武者小路实笃《新村》中译本书封(1927年)

来源: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中心

图1-7 《新村建设》书封(1930年)

来源: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中心

因此,“新村”不仅仅是一种居住模式,而是包含着对其中的“村民”从工作和生活两方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乌托邦实验。在毛泽东日后成为新中国领袖之后的许多政治措施,都能看到这种鲜明的“新村”情结。[31]

工人与新村的并置还包含着一种奇妙的矛盾:“工人”是现代工业化社会的产物,而“村”是中国传统的乡土聚落,“工人”与“村”这一看似矛盾的结合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消灭城乡差别”的理想,迈斯纳(M.Meisner)认为这正是毛泽东思想向乌托邦社会主义的一种回归。[32]早在1927年3月,毛泽东就提出,要让那些富有潜力的“革命人民”脱离城市的腐化生活,到革命力量聚集的农村中去。农村的落后经济不是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障碍,相反可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种优越性。即使在革命胜利的1949年后,“到农村去”的方法仍然强调城市居民应当到农村去,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真正的无产阶级品质。在具体措施上,一方面强调要使农村现代化(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另一方面则是以工人新村和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为代表的“城市乡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