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

差异化

标准化设计并不意味着同一时期的所有住宅都采用相同的面积标准。实际上,如果我们把新村住宅放在全市住宅建设的层面上看,不同“行政级别”的住房面积标准差距相当大(表3-5)。这种生活资源分配的差异化是延安时期 “供给制度”的某种延续,即使在战后城市地区的重建中,供给制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34]从住房面积的供给标准看,工人新村的户型面积采用了较低的等级。这印证了卢端芳的观察,“在物资贫乏的时期,社会主义中国的城市发展和空间计划与实际建设情况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35]1950年代以来的新村计划确实改善了工人、特别是棚户区工人的居住条件,但这种改善仍然是有限的。[36]

表3-4 上海工人新村的标准户型(1952―1970年)

来源: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54-2-158-82;《上海住宅建设志》编纂委员会,1998:295-296

表3-5 不同行政级别的办公与住房面积标准(1955年)

数据来源:Wang et al.,1999:68

图3-16 曹杨新村四类标准户型及其分布(1952―1978年)

来源:邓欣和、诸欣亦,据汪定曾,1956:4-6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