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

旧城改造

房地产的繁荣使得上海市中心的旧区更新受到开发商的关注。1990年代以来,中心城区大量的里弄街区被新建商品房小区所取代,里弄居民被动迁至近远郊的新建商品房。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的同时,也丧失了使用市区商业和便捷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机会。这一时期的上海旧城改造大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1―2000年),上海市政府实施“365危棚简屋改造计划”,10年完成市区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改造,动迁64万户,共计180万市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第二阶段(2001―2010年),政府在“十五”计划(2001―2005年)中制定了“1700万平方米的旧改任务”,但2005年仅落实了700万平方米。“十一五”计划(2006―2010年)中,政府又提出继续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旧改,但2010年实际完成仅180万平方米。这意味着第二阶段(2001―2010年)的实际改造量仅达到“十五”计划的一半。

2005年以来的旧城改造速度放缓,一方面是为迎接2010世博会,市政府将大量投资转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第二阶段的旧改也遇到了来自居民的阻力。

早期的旧改项目是由政府牵头,主要目的是帮助住房困难户解困。因此,政府会要求开发商在新建小区内留出一定比例、低于市场价的回迁房[10]。对人口密度高、改造难度大的项目,政府会对开发公司进行财政补贴,比如在“365改造计划”中,对于旧式里弄建筑面积超过70%的动迁地块,开发公司可免交土地出让金等;[11]同时政府会对开发企业的利润进行总体控制;除此以外,政府还承担了郊区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应该说,第一阶段的旧城改造属于“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共项目,而且这一时期的房价还没有快速上涨,安置房的位置也多在近郊,对于政府的补偿条件,动迁居民大多愿意接受。

然而,2001年以后的旧改逐步走上市场化的道路:旧改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由中标房产公司负责拆迁、赔偿与居民安置。开发商一方面希望压低动迁补偿条件,另一方面,考虑到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品质,大多不接受“回迁房”的方式。[12]这使得绝大部分的原住民只能选择迁往远郊的配套商品房(图7-1)。此外,动迁补偿政策的变化—从实物补偿到货币补偿[13]—也是居民对新一轮旧改不满的主要原因。因为,居民们发现,补偿款的增加远远赶不上市区房价增长的速度,除了市远郊的配套商品房,他们别无选择。

图7-1 上海动迁安置房基地位置(1997年和2004年)

来源:陈映芳,2008: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