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赋予[2]

1.国家赋予 [2]

新村工人社会身份的建构首先是国家通过单位赋予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属单位的级别[3]是衡量职工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单位级别越高,职工的社会福利水平越高,获得住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4]此外,单位是职工获取住房的唯一来源,特别是在住房短缺的情况下。单位通过提名、评选、公示等复杂程序,在大量的住房申请者中进行严格挑选,而这一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村工人的社会特征。工人新村还可以看成单位制在居住地的某种延续,新村与工厂的空间布局往往存在着同构现象(特别是中国北方的工业城市):围合大院、内部自给自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整齐划一的建筑形式等。[5]新村是单位制研究的重要补充。

应如何挑选新村居民—这是新村建设计划拟定之初就要考虑的问题。档案显示,新村住房的分配主要分两个步骤:首先是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申请住房的单位进行筛选,其次是入选单位内部对有住房需求的职工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