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宣传

2.社会宣传

如果说住房分配是第一次身份建构,那么政府、单位和公众对新村的持续关注则成为新村工人的第二次身份建构。各单位都以住新村为荣,所谓“一人住新村,全厂都光荣”。住房分配名单一经确认,企业就召开表彰大会,组织欢送队伍,敲锣打鼓地送劳模进驻新村(图4-1)。当从棚户区走出的劳模们提出新村房租高、现代化的生活设备(自来水、电灯、煤气热水和抽水马桶)造成生活成本的增加,甚至个别困难家庭提出要搬出新村的时候,政府多次指示房管局“务必将房租降至新村工人可负担的水平”[15]

图4-1 欢送居民入住曹杨新村(1952年)

来源:白吉尔,200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