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邪恶的”少数族裔男性
时至今日已很难断定川北友弥虐待战俘的行为是自发的还是迫于日本上级的命令。但是这种疑问对他是有利的,这让他的辩解听上去比较可信。如果他真的有虐待战俘的罪行,他就不会冒险回美国了,这似乎很有道理。在审判过程中,一位检方证人证实说他曾看到川北友弥扇过三个美国战俘的耳光,因为他们偷其他战俘的衣服,但是他承认说就他所知川北友弥“从未痛打过任何人”。藤泽明示供述他也曾受命鞭打过偷藏果酱的英国战俘,他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迫于上级压力。藤泽还提到日本卫兵甚至让战俘们互相殴打惩罚。他曾目睹一个战俘被迫将另一个战俘推入水塘,还有其他战俘“被要求互相殴打”。
换句话说,战俘营里很野蛮,在那里暴力事件很正常,是家常便饭。多年后,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场合下,川北友弥强调说有好几次因为违反职责,他认为自己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被处死”,他试图通过这种无力的解释说明战俘营的混乱状况。检察团推翻了这一解释,证实了川北友弥从未有几近被处死的经历,相反他是日本军事上级信赖的一位重要的翻译官。藤泽明示在法庭上说他记得曾听到过有关川北友弥虐待战俘的传闻,但他作为专门负责向战俘营指挥官反应战俘的申诉请求的翻译,从未听到战俘对川北友弥有任何抱怨。后来,藤泽明示详细地解释说他的这位儿时伙伴“言语粗糙”,“不善措辞”,但他从未见他打过或踢过任何人。
那么,在当时那样一个助长暴力的地方,川北友弥可能曾以强凌弱甚至可能曾主动施暴。当许多前战俘发现他返回美国、想要惩治他的时候,不仅是因为他自己那些涉嫌犯下的罪行,或许还有战俘们在战俘营所遭受的所有虐待。川北友弥试图用临时日本公民身份护身,却不曾想在他是否是美国国籍的审判中,这点需要复杂的法律程序进行解释说明。首席法官的意见对被告罪行的判定很重要。在为期八天的审判过程中,陪审团曾不止一次的向法官威廉·C.马西斯反映他们陷入无法解决的僵局,希望法官驳回此案,但每一次法官都坚持让他们继续审理。法官甚至无视不能重复定罪的原则,对陪审员训诫道:如果在这一场“漫长而又代价高昂的”审判中仍无法给被告定罪,那就意味着肯定还要再来一轮“同样漫长而代价高昂的”审判。最终,在1948年9月2日,陪审团作出裁决:在被指控的13项“明显的”叛国行为中,川北友弥触犯了其中的8项。据《旧金山记事》报道,“陪审团宣读判决时,他面无表情,只是快速地眨着镜片后的双眼”。拉文在判决后的第三天很快就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此案,理由是陪审团的裁定受到了不当因素的影响。拉文称陪审员们已经在潮闷的暑热中进行了长时间的审判,法警却又告诉他们法官会把他们禁闭在此,直到他们做出有罪判决为止。拉文又称有一个陪审员告诉他她是被迫同意作出有罪裁决的。但法官马西斯对拉文的申请有裁定权,他裁定在审判过程中没有强迫的因素。之后他宣判将27岁的川北友弥送入毒气室执行死刑。
马西斯强调说川北友弥的日本血统对最后的判决没有任何影响。他称“不管他是谁,我的判决都一样”。法官马西斯担心民众认为死刑过重,就补充说道:川北友弥的叛国罪行所损害的不仅仅是那些美国战俘的利益,继而还特别强调说川北友弥的“罪行损害的是生他养他的国家全体人民的利益”。马西斯宣称说不是所有的叛国者“都有机会犯弥天叛国大罪”,并毫无根据地猜测说要是川北友弥有这样的机会,他会“欣然前往轰炸我军的太平洋战舰,会主动向日军提供我军原子弹的秘密情报”。马西斯煞费心机地将川北友弥的行为和曾在第442作战部队及第100步兵营光荣服役的日裔美国人进行对比:
如果被告被本庭宣告无罪,他也会唾弃自己,在谴责声中度过余生。他不仅会因为自己卑鄙的背叛出生国的行为而困扰,获得国会荣誉奖章的宗森真雄、与美国历代战斗英雄一同埋葬在阿林顿国家公墓的一等兵长门文隆和棚町三郎,还有那经受住忠诚于祖国的最高考验,为了美国和美国体制的长存而不惜牺牲生命的近七百名日裔美籍战士也会让川北友弥的内心饱受折磨。
马西斯尖锐地指出川北友弥——这个从被捕之初就反复被媒体称为“洛杉矶日本佬”的日裔美国人——和其他日裔美国人不同。这位法官强调说不忠叛逆的川北友弥“出卖他在美国公立学校所学的英语”,是日裔美国人中的败类——这个负面的例子和成百上千作为美国士兵而牺牲的日裔美国人形成了对比。马西斯的评论试图扭转战时对日裔美国人的总体评价,那种认为他们——就像日本人一样——都不值得信赖的看法。在他赞誉那些为国捐躯的日裔美籍士兵而非成千上万的战后仍在为国家效力的士兵时,他无意中强化了“为国捐躯的日本人才是亲善的日本人”的观念。
川北友弥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反映出当时强调效忠国家先于个人利益的美国政治气候。大约在川北友弥被捕的同一时期,杜鲁门制定了效忠宣誓,随后由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主办的听证会和川北友弥的审判碰巧在同一天。在《洛杉矶时报》上,有关川北友弥的报道标题旁是更大的标题,诸如《有证人表示数以千计的共产主义者把持政府要务》、《四位新政拥护者与前共产主义分子操纵的特务集团有染》。效忠国家的利害关系非同一般,马西斯抓住这一点指出川北友弥是在1943过了日本的兵役年龄后才注册为日本公民的,这样他也可以逃避作为日本公民的服役责任。马西斯写道:“被告这种叛国者,也没有献身给敌国所信奉的某种真实或虚幻的事业。他自始至终只关心他自己。”于是马西斯总结说:“如被告所示,一个叛国者的唯一价值就在于为那些道德意志薄弱,日后可能会受到利诱而背叛美国的人做个例子,引以为戒。”高等法院于1951年6月22日,最高法院于次年的6月2日都相继维持了对川北友弥的定罪和死刑判决。大部分最高法院的裁决都判定不论是川北友弥还是任何美国人都不能“将(美国国籍)当做享乐避祸的国籍,为了获得任何可能的利益而保有它,但在国家危难时又背叛它。一个美国公民不论他身居何处,都要忠于美国”。美国最高法院宣布:没有男子气概的怯懦以及对此的默许纵容都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洛杉矶时报》似乎认为对川北友弥的审判和死刑判决表明了加利福尼亚人能够公平地、毫无歧视地对待日裔美国人。《洛杉矶时报》避而不谈陪审团审判过程中的种种棘手问题,一味赞扬马西斯谨慎细心地主持了一场“公正的审判”,并宣称川北友弥有罪的裁决“圆满回答了西海岸日裔美国人的问题”。在这篇自鸣得意的社论中,《洛杉矶时报》赞誉这一判决显示了“美国制度”是公平的,不存在种族歧视。它会给日裔美籍战争英雄授予国会荣誉奖章的奖励——宗森真雄牺牲后被追认此荣誉——也会惩罚那些背叛美国的日裔美国人。《洛杉矶时报》称他们各得其所,并不是因为他们是日裔后代,而是因为他们是“美国人,拥有着不可轻视的与生俱来的权利”。然而这位作家在赞誉美国人对待西海岸的日裔美国人所体现的公平和正义时,其特写的对象一个是已经牺牲的日裔美国人,另一个是即将被宣判执行死刑的日裔美国人。《洛杉矶时报》无视这一自相矛盾之处,反而借川北友弥的案例大肆吹捧加利福尼亚人在种族关系上表现出的宽容和作出的进步。《时报》还刊登了一张藤泽明示和前战俘拥抱在一起,彼此微笑的照片,标题为“毫无敌意”,和有关审判川北友弥的标题新闻刊登在同一页上,以此传递一种信息:“和善的”日裔美国人会被社会热情接受,而“邪恶的”日裔美国人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西海岸的“日裔美国人问题”主要是将日裔美国人融入到起先对他们不欢迎的社区中。到川北友弥受审这一时期,公众对日裔美国人的公平意识和为国捐躯的日裔美国士兵的讨论迫使西岸居民接受公众对日裔美国人的看法,不再有“像法西斯”和非美国人这样的批评。川北友弥案件似乎威胁到自战争结束以来所取得的进步,有重燃潜藏的种族主义的危险。新闻媒体意识到不忠叛逆的“洛杉矶日本佬”这样的新闻标题可能会阻碍日裔美国人顺利融入社区,于是它们将川北友弥描述成一个罪大恶极的日裔美国人,但继续强调日裔美籍退伍士兵是值得尊敬的、忠诚的美国人。
这种担忧还有为了显示西岸社区安定和宽容的意图,解释了《洛杉矶时报》周末版对川北友弥受审期间在洛杉矶举行的二战对日作战胜利日大游行的报道为何会主要关注为国捐躯的日裔美籍士兵。尽管游行是为了纪念那些在太平洋战争中服过役的士兵,但编辑们在文章所附的三张照片中有两张表现的是在欧洲作战的日裔美籍士兵的家庭,以此表明日裔美国人也在庆祝对日作战的胜利。登载在头版的一张照片表现的是一位准将向国会荣誉勋章获得者宗森真雄的母亲颁发奖章的情景,另一张刊登在报纸内部的照片表现了3岁的莎伦·安妮·松崎冲着父亲这么一位“游行队伍中著名的第442作战部队的退伍军人”招手的场景。标题写到“爸爸在这!”,表现了一个年轻、幸福的家庭——与此相对比是川北友弥写信给母亲的场景,好像他还是一个依赖人的孩子在向“妈妈”汇报他的表现——《洛杉矶时报》向读者表明许多日裔美籍士兵都是顾家的男性,有着男性气概和成年人的责任心。
同样,审判过后,在川北友弥家乡附近出版发行的一份报纸呼吁:“让我们铭记爱国者,忘记叛国贼。”由于担心川北友弥的案件受到“过多的关注”,在该地区唤起或加重种族歧视,埃尔森特罗的《帝王谷报》提醒读者们藤泽明示也来自他们这个地区。该报以第442作战部队的英勇事迹为例,断言“川北友弥是常规中的例外”。《圣地亚哥太阳论坛报》也持同样观点,强调说尽管川北友弥犯有叛国罪,但民主原则在其他数以千计的日裔美国人那里却获得了“异常的成功”。报纸评论说“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引以为豪的话题很多”,但日裔美国人遭遇的拘禁“不会列位其中”,“但尽管国家曾给川北友弥先生所属民族的人民带来了困苦、牺牲和艰辛,但数以百计的日裔美国人还是主动自愿地参军,并且证明了他们是我们军队中最为勇猛的战士”。新闻媒介中那些自封的舆论制造者试图控制对日裔美国人形象造成的可见的损害,但与此同时,这些舆论也暗示尽管拘禁是错误的,但那些“亲善的”日裔美国人并没有报复,也没有因为他们的美国同胞在战时所犯的错误和他们过去所遭受的歧视而心怀怨恨。换句话说,主流媒体承认对日裔美国人的不公正待遇,但却拒绝认可日裔美国人理应对此感到愤怒和怨恨。日裔美国人还是被迫置于一种模式——即忠诚于或是不忠于美国。1942年后所发生的变化就是政府官员和媒体认为大部分的日裔美国人属于“忠诚”之列。(https://www.daowen.com)
但是,日裔美国人忠诚于国家的问题是更为复杂和充满矛盾的,远比司法部门、美国法庭、美国的媒体、川北友弥的辩护律师,甚至那个坚持说他在大江山工作时认为自己是日本公民的被告本人所表现出的要复杂和矛盾得多。在审判期间,公诉人声称公民的国籍身份不应当被随意滥用,公诉人卡特认为利用国籍可以享乐避祸的想法很荒谬。和其他人一样,卡特也忽视了这场审判——以及战争本身——是如何过度简化日裔美国人对日本或是美国的热爱和忠诚的,人为的对此强制进行了两极对立划分。绝大多数的日裔美国人决定支持美国的战争事业,这样的决定被看成是很容易且很自然的事。尽管这样的描写对拘禁进行必要的谴责有所帮助,但它却掩盖了被排斥的日本人所感受到的痛苦和遗憾——尤其是移居美国的第一代日本人,他们在美国生养的孩子,第二代日裔美国人也有同感。许多日裔美国人在美国本土和夏威夷都受到歧视,他们觉得为自己的日本民族性感到骄傲,虽然有些不妥,却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欣喜地看到日本在崛起,在努力争取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平等地位——而不是他们的殖民地——看到日本在争取这些利益时践踏其他亚洲人,他们对此似乎也并未感到不安。而且,作为一支相对较新的移民群体,大部分日裔美国人还和日本保持有文化、社会、商业和家庭上的联系。他们相信自己的日本民族性和对美国的依附依恋大致是可以共存、不相矛盾的;他们天真地认为他们可以同时身着两身外衣——借用卡特的形象比喻——他们可以同时热爱两个国家。但是战争打碎了这种不稳固的未经考验的世界观,他们被迫选择要么放弃有着自己民族渊源的故国,要么放弃他们现在居住、工作和进行社交的这片土地。对所有的日裔美国人来说,最好的场景莫过于美日之间的战争从未发生过,正如若月高在接受审讯时试图对那位年轻的军官所解释的那样,当时若月高被问到他希望哪方获得战争胜利,这位日本一代移民反问道:“你父母发生争执时,你是希望他们互相残杀?还是希望他们停止争执?”但是战争迫使这些日裔美国人必须做出选择。于是大部分在美国的日裔美国人选择支持美国;同样,在日本的日裔美国人选择与日本人民共命运,日本人民鼓励他们——也期待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战争结束后,就像川北友弥一样,大部分在日本的日裔美国人又从效忠日本“转变”成了效忠美国,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又重新燃起了在战争期间潜藏的对美国的依恋。可以理解,他们试图利用自己的出生权离开这个遭战争蹂躏、食物匮乏的国家,获得机会“回家”与家人团聚。在1947年中旬当川北友弥的案件进入审理,以及审理的整个过程期间和随后的一段时间,在日裔美国人中返回美国的困难是一个热点话题。许多困在日本的日裔美国人由于无知或是不可控的原因失去了他们的美国国籍。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像川北友弥一样为找份工作而加入了日本国籍;还有一些人因为加入(或被招募)到日本军队,为日本政府工作,或参加日本选举而自动失去了美国国籍。1946年当日本妇女有了选举权后,数以百计的日裔美国妇女踊跃地参加投票,因此丧失了美国国籍。据《太平洋公民报》报道:她们“浑然不知自己是在放弃美国国籍”。起初川北友弥是幸运的一员——很容易就返回了美国——但是如果他留在日本,他可能永远都不用面对叛国罪和死刑的判决。在川北友弥庭审的一个月前,另一名日裔美国人大平多宇田也因曾经殴打过盟军战俘遭受审判,但这位曾经也是南加州大学的学生现在已经是日本公民,所以他由第八军在日本进行审判,判决他六个月的强迫劳役。
许多日裔美国人对川北友弥并不同情,反而对他很气愤,因为他使得困在日本的日裔美国人返回美国变得更困难了。川北友弥被捕时,日裔美籍专栏作家比尔·细川表示说川北友弥可能没有背叛美国,但却谴责他背叛了其他困在日本的日裔美国人。细川指出川北友弥“为了一己之私,而将数以千计的日裔美籍同胞置于(危险的)境地”。日裔美籍同胞们很快就注意到川北友弥为了排除障碍返回美国,一定伪造或隐瞒了他的履历。《太平洋公民报》发表社论称“他在这样做的同时,危害到成千上万日裔美国人的安全和幸福,他们本来是有权返回美国与家人团聚的”。在川北友弥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太平洋公民报》报道说有5,000名第二代日裔美国人丧失了美国国籍,将永远与祖国和亲人分离,除非发生移民法被修改、准许他们返回美国这样“不可能的事情”。这些日裔美国人清楚地意识到联邦政府这样做不公正,但他们却将矛头指向这么一位日裔美籍同胞,谴责他损害了他们整个群体获得公正待遇的机会。川北友弥的案件带来的一个糟糕的“副产品”是:一些想返回美国的日裔美国人在急切中伪造了护照申请,结果都被判入狱。川北友弥成功地潜回美国,国务院对此深感耻辱,于是出台了“更为严格的政策”审查护照申请,这耽搁延迟了许多日裔美国人返回美国。
一位日裔美籍退伍军人后来说许多日裔美国人厌烦川北友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玷污了日裔美国人的名声”。在川北友弥被指控的时候,《太平洋公民报》批评他败坏了日裔美国人的声誉,“这是600多名有着日本血统的美国人用生命换来的声誉”。这是一则尖锐辛辣的批评,因为在川北友弥的案件进入审理后的一年,仍陆续有在欧洲牺牲的日裔美籍士兵的遗体被装在盖着国旗的棺木中运回美国下葬。在《太平洋公民报》看来,川北友弥案件似乎比“战争中在美国军队服役作战的3.3万名日裔美籍士兵”更引人注目。川北友弥的案件审理后不久,这些日裔美国人得知雷电华电影公司正在拍摄一部有关川北友弥案件的电影,他们对此感到伤心沮丧。拉里·田尻评论道“好莱坞的制片商不久前曾在许多场合回复说当他们表明要投拍一部有关第442作战部队的电影时,公众对此不感兴趣。但是,就雷电华电影公司而言,相比于战争中为美国军队效力的3万名日裔美籍军人,一部独特的表现日裔美籍叛国贼的电影显然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洛杉矶日裔美籍退伍军人协会出于关切和保护他们形象的目的,甚至建议所有试图返回美国的日裔美国人将他们的名字和照片刊登在报纸上,“以便前战俘和忠诚的日裔美国人能指认出潜在的有嫌疑的人。”就像犹太裔美国人一样,日裔美国人也意识到大的社会环境对他们的敌视,这些日裔美籍退伍军人——或许像曾指控罗森伯格夫妇并将他们判处死刑的犹太律师和法官一样——更希望将这种民族罪恶感具体到犯罪的个人而不是归咎于他们整个群体。作为一个不久前还遭受过拘禁,更为边缘化的群体,日裔美国人抢先采取行动要把可能会殃及整个群体的反面例子根除掉。“日裔美籍女性”列位陪审团的新闻被大肆炒作,但正如所表现的一样,这可能对川北友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有所不利。许多日裔美国人已经接受并吸收了欧美人对他们的看法,他们中的大部分在战后都不希望引起注意。他们经常批评群体中的一些成员,尤其是那些看上去不够“美国化”的成员。这些日裔美国人不去谴责美国政府对他们实施的拘禁,反而严惩群体成员中那些不够西化或行为方式可能会给群体在大的社会环境中造成坏影响的成员。代表政府的公诉人在川北友弥的案件中对他指控的依据就是第二代日裔美国人是美国公民,而他的辩护人称像川北友弥这样的第二代日裔移民是日本籍父母在其他国家所生的日本国民,他们应该效忠日本——然而自1941年12月7日起,在美国的第二代日本后裔的这项权利就被否定了。
日裔美国人担心川北友弥的审判会破坏他们在战后所取得的进步,但是这种担忧是没有根据的。没有人公开利用川北友弥的案件来开脱美国政府的拘禁行为。相反,媒体和政府仍继续将拘禁定性为不应当犯的错误。1948年8月《华盛顿邮报》发表社论称“这个国家对待有日本血统的西海岸公民的记录是可耻的”。该报纸称赞加利福尼亚联邦地区法官路易斯·E.古德曼,他帮助被拘禁者恢复了在集中营中放弃的美国国籍。该报纸非但没有将那些放弃国籍的被拘禁者视为“可同甘不可共苦的公民”,还很是赞同地引用了古德曼的话“一个美国公民被毫无理由地拘禁,而在这样非法监禁和束缚的情况下,他被迫放弃了宪法赋予他的权利,美国政府听之任之,这对人的良知来说的确令人震惊”。加利福尼亚人也加入了此次态度转变的过程,洛杉矶市长弗莱彻·鲍伦就是其中一位,他曾在1942年大声疾呼扫除日裔美国人,但在1948年他却又热情洋溢地赞誉他们。鲍伦在为首位日裔美籍士兵入葬洛杉矶的仪式上发言道:“生在美国的所有日裔后代,还有那些将美国作为永远居留地的绝大部分(即使不是全部)的日本国民,你们的正直诚实一直以来都是绝对被完全认可的”。
于是,即使有川北友弥和所谓的“东京玫瑰”户栗郁子的叛国审判的影响,日裔美国人争取的种族平等仍在继续进步。在联邦大陪审团为户栗郁子定罪,马西斯判决川北友弥死刑的当月,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在名为“这些变幻无常的自由党人”的年度报告中称日裔美国人在消除对他们有歧视意义的法律条文上已经确保了“最令人鼓舞的结果”。尽管日裔美国人没能成功地废除1924年颁布的排斥亚裔移民法案,他们还是设法获得了一些胜利:国会批准建立赔偿委员会对疏散拘禁导致的2,500美元以上的损失进行补偿;准许第一代日裔移民以他们在美国出生的后代的名义购买土地,这是废除移民土地法迈出的第一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加利福尼亚禁止移民捕鱼修正案违反宪法规定;帮助“滞留”在日本的日裔美国人回国,以及护送同样在美国遭受拘禁的日裔秘鲁人返回秘鲁,这两项工作都获得进展;废止加利福尼亚联邦法庭关于图利湖集中营的被关押者丧失美国国籍的裁决。美国公民自由协会报道称“记录表明:伴随着战时对日裔美国人的疏散、敌意和歧视而产生的一些悲惨的状况到目前为止还未完全改善,但这些状况正在尽可能地被改进”。
这些日裔美国人甚至引起了地位显赫的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在迪安·艾奇逊就任国务卿前的几个月,当移民土地法的上诉人小山起诉加利福尼亚政府的案子送审到最高法院时,艾奇逊还代表上诉人出庭诉讼。川北友弥的叛国罪确定后的一个月,胡德河的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和对外作战退伍军人协会为在莱特岛战役中牺牲的胡德地区的日裔美籍士兵举行了纪念仪式。同样,参加日裔美籍士兵法兰克·八谷的纪念仪式的有美国革命女儿会的政府代表、俄勒冈州前州长、里德学院的院长,还有战争安置委员会的战时领导狄龙·S.迈尔。国家领导人,甚至是其中的保守派,如今都积极地表现出对之前被歧视的少数族裔群体的支持。
尽管有了这样的进步,但在1948年及以后,在争取日裔美国人和其他少数族裔民族平等上仍面临艰难的斗争。在公共场所,歧视现象仍很常见。例如,包括欧美人、非洲裔美国人和日裔美国人在内的十名争取民族平等大会洛杉矶分会的会员在1948年6月进行非暴力抗议活动要求布里米尼温泉对黑人和亚洲人开放时,遭到了高压水枪的驱赶,这已是他们第十次失败的尝试。1948年最高法院颁布法令称,政府不再强制要求遵守限制向非洲裔美国人和亚裔美国人出售房产的种族性契约,但如果个人出于自愿遵循此种契约仍属合法行为。当一位在加利福尼亚格兰戴尔的房地产经纪人宣布她计划将一处房产租给一个“良好的日本家庭”后,她接到“超过四十个表示抗议的电话”。就在这个家庭准备搬入的前一天,此处房屋被一场神秘的大火烧毁了。1952年颁布的麦卡伦—沃尔特法案最终允许第一代日本移民加入美国国籍,并允许每年有185名日本人可移民来美国,但这些都不能说明美国人对待其他种族的态度有大规模的变化。这项法案之所以通过国会审批是因为该法案的支持者们承诺说此项立法将在不影响美国大多数白人的情况下改善美日关系。移居美国的第一代日本人正渐渐变得稀少,这种极少的移民限额——还不到美国总人口1/100的1/1,500——表明移民“无论是对美国的经济、文化、社会、政治还有任何其他方面都不会造成任何威胁”。同时,第二代日裔美国人和其他移居美国的少数族裔在战争刚结束的阶段得到的大都是低薪、无需技能的工作,这与其人数严重不成比例。加利福尼亚就业服务中心的报告显示,在1949年,有75%的旧金山海湾地区零售业业主宣布他们不想雇用“东方人”,90%的业主称他们不想雇用“黑人”,而许多工会对招募这两个种族群体都持敌对态度。尽管美国公民自由协会1948年的报告表明在消除种族歧视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正如该协会所承认的那样,消除歧视仍旧任重道远。
因此,日裔美国人认为川北友弥的罪行玷污了他们这个群体也是有道理的。在一些美国人看来,川北友弥的死刑判决或许是对日本人(和日裔美国人)罪恶的惩罚。马西斯判处川北友弥死刑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的会长哈罗德·基茨给马西斯法官发电报赞扬他伸张“正义”的“勇气”。当艾森豪威尔总统考虑对川北友弥施以仁慈时,洛杉矶居民安吉拉·里格斯在给总统的信中写道:
总统先生,不要对这些日本佬心软。我刚看到他们为军阀东条英机建了纪念碑,而您却总是对日本佬一让再让。不久前您也看到了他们并不是我们的朋友,您应当把那些被断肢残害、被刺刀刺杀和剜去眼睛的勇敢的美国英雄时刻放在心上。永远铭记巴丹的惨痛!……不论他们在哪出生,日本佬就是日本佬。
里格斯写这封信时,已是太平洋战争结束15年后了,但正如她的言词所表露的:过去的恐惧和仇恨依旧持续存在,只是现在是混合了二战和冷战的性别化话语来表现的。将日本国民和具有日本血统的美国人混同的观念仍坚持存在。马西斯试图将忠诚的和叛逆的日裔美国人区分开来,但他努力做出的区分并没对里格斯这样的美国人产生影响。反倒是由于马西斯依据陈旧的观念,认为日本人学习西方知识只是为了以夷制夷,这一点破坏了他原本的目标。而这项死刑判决本身就表明如果少数族裔对欧美人犯下暴行(注意不是杀人罪)就应当受到最高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