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物的类型

一、毒物的类型

所谓毒物就是能够扰乱人体正常生活活动,使人体内发生一系列难以想象的复杂化学反应的物质。有时毒物仅仅引起不适,但有时就引起疾病或死亡。如果将毒物按照它们破坏人体化学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一)腐蚀性毒物

真正破坏人体细胞组织的物质是腐蚀性毒物。强酸、强碱和许多氧化剂都属于这类毒物。它们的毒性作用是破坏细胞组织,使其失去正常活动能力。以浓H2SO4作用为例,它使细胞结构脱水,细胞死亡后,它的蛋白质结构由于肽键的酸性催化水解而被破坏。还有一种毒物是由于能产生腐蚀性毒物的化学反应而引起人中毒的物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致命毒气光气就是这一类。当吸入这些毒气时,它在肺中水解产生盐酸。

由于强酸对组织的脱水作用引起肺水肿,充水并损坏了组织后使肺不能有效地吸收氧气,而使受害者窒息死亡。还有一些具有氧化性的毒物是通过氧化作用使某些组织破坏而丧失活性。

(二)代谢性毒物

这类物质主要是干扰重要的生物化学过程,使生理过程停止进行或阻止它有效地进行,从而引起疾病或死亡。以CO中毒为例,一氧化碳干扰细胞外的氧气传递,CO的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大约为氧气和血红蛋白结合力的140倍,正是由于血红蛋白被CO牢固束缚,而使其失去了传递氧的作用,造成缺氧死亡。氰化物中氰根离子是一种毒性作用极其迅速的毒物之一,它和CO一样也是窒息性毒物。但它的中毒机制不同,它的作用是干扰氧化酶的正常作用,与氧化酶中的某些金属离子(通常是铁离子和铜离子)生成稳定的氰配合物而使氧化酶失去作用。还有众多的重金属离子及砷等也是常见的这类毒物,它们的毒性主要在于能和含巯基(-SH)的酶体系反应而使人失去正常生理功能。

(三)神经性毒物

这类毒物的作用只限于神经系统,大多数这类毒物的作用方式尚未确切了解。一般认为它主要是过分刺激神经、腺体和肌肉,产生心脏的不规律搏动、痉挛以至死亡。但这类物质在医学上非常有用,如吗啡、阿托品是已知最有效的镇痛药,广泛用于由于外科手术、骨折、烧伤等引起的短期剧痛。但如果经常使用很易使人成瘾。例如,烟草中含有的尼古丁,茶叶中含有的咖啡因也属于这类毒物,所以不少人由于长期抽烟、喝茶而上瘾。

(四)诱变性毒物

这是一类改变遗传因子和染色体,引起后代异常的有毒物质。在化学上,它们主要是改变人体中的DNA和RNA的结构。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诱变性毒物是NaNO2,其广泛地用作肉类、鱼类食品的防腐剂、增色剂或着色剂。

NaNO2(亚硝酸)对细菌、病毒、霉菌和其他生物来说都是强烈的诱变性毒物,它对低等动物的遗传变异效应引起了人类的极大关注。所以把NaNO2用于食品中即使不被完全禁止,也应得到有效控制。[3]

(五)致癌物

能引起有机体中的一种不正常生长状况的化合物是致癌物。它们的作用可以认为是致癌物与体内某些细胞的组织反应,从而使其生理功能和生长速度异常。在正常生长中,细胞分裂,器官生长到一定程度即停止,而与致癌物结合的细胞——癌细胞将会异常生长。这类致癌物大部分为含氮的多环芳烃的有机化合物。

(六)致幻物质

这是一类能引起感觉、思维及情绪暂时改变的物质,它和神经性毒物的作用有许多类似之处,主要是干扰神经系统。它们在较小量时就有毒,中毒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对神经系统刺激,使对视觉或其他外界刺激产生怪异甚至歪曲的理解。人们普遍认为这类物质所以能起致幻作用,是因为这种物质以某种化学方式把通常是隐藏起来或从生物上讲是贮存在中脑和脑体中的情感释放出来,而产生虚构的迷幻。这类物质大多是含有苯环的较复杂的有机化合物。

上述这些毒性物质,有的在极微量的情况下就会引起中毒症状,而另一些则需要在少量多次的摄取情况下才会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