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概述

戴维森认为,真是语言的先验结构的基础,是语言哲学的基始概念。人们能够通过不断探寻自然语言的一般结构来阐释或定义真的某些作用和特性,以此来认识实在,却不能够以语言或是任何一种理论方式对整体上的真进行定义。因为,真是先于语言一般结构的基始概念。因此,戴维森构建真之理论的方式不同于人们以往对真之理论的认识。他将表明真的性质作为一种真之理论的基本任务,而不是将定义真本身作为真之理论的任务。同时,随着对于真的认识不断加深,关于真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得到丰富,这样的真之理论必然是一个具有纲领性质的、开放的真之理论。

概括来讲,戴维森的真之理论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理论特征。

第一,戴维森真之理论坚持真的不可定义说。戴维森说:“我把这类理论称为绝对的真理理论以使之区别于那些使真理(还)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的真理理论。在我所描述的那种真理理论中,不对真谓词下定义,而必须视之为一个初始表达式。”[1]

戴维森认为,不能对真进行定义的原因在于,任何定义都是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来谈的。这就具有了定义真的不完全性,也就是未能在所有的情况下定义真。而在戴维森看来,除去这样的解释、模型、可能世界、论域作为展现真的形式,真之理论就只剩一个初始表达式:“(T)s是t当且仅当p。”[2]即便有了绝对真之理论这个初始表达式,人们仍然无法脱离一种相对的定义真的方式。在戴维森看来,只要使用语言,真就会在这种语言描述当中得到一种外加限定。这本身就是前面所说的,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来谈真了。例如塔尔斯基满足概念的真之理论,正是接受了形式语言的限定和元语言与对象语言之间关系的限定。这样才得到了一种形式语言范围内的相对定义。如果在真本身即绝对真的层面来谈论这类定义,就会产生不同限定条件之下的真定义之间的矛盾。因此,戴维森认为,经过限定的真就变成非整体的真、相对的真,不能对真本身进行彻底说明。但是,这种相对的说明或是在某一范围内定义真,是人们谈论真的基本方法。这包括塔尔斯基的真定义以及意义理论、逻辑学当中人们对真的讨论。这种定义并非定义真概念本身,戴维森将这种方法称为在真概念内部定义真。因此,意义理论和逻辑学当中所表明的真的作用和性质,都是真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所呈现出来的。这是对真进行解释的基本方式。人们只能由越来越多的这样的相对的真和非整体的真来发展对真的认识。这是在绝对的真不可定义的层面上来谈的。

第二,戴维森真之理论将表明真的性质和真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作用,作为认识真的基本任务。戴维森说:“……在真理概念要像T-语句所说的那样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它必须具有什么样的特性。以一种有益的即有限的方式详细说明这些特性,便意味着提出一种真理理论。”[3]“尽管约定T没有给真下定义,但它们能被用来解释真谓词(truth predicatehood)的性质。”[4]

戴维森认为,真本身不可定义、不能得到彻底说明,但真概念的性质可以被说明。并且这应该是人们认识真、建立一种真之理论所要做的工作。对于绝对真概念本身,我们所能谈论的只能是一个初始表达式,它对人们认识真具有纲领性意义。这个表达式就是T-语句模式:“(T)s是t当且仅当p”。根据这一表达式的先验性和自明性,戴维森将这一表达式在绝对层面的理论意义看作:它是任何一种真之理论都必须包含的内容。正因为如此,戴维森将所有关于真的理论区分为与约定T相一致的理论和不一致的理论。其中与约定T不一致的理论,是不符合一种真之理论发展要求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初始表达式对真之理论继续发展具有纲领性意义。这被戴维森作为一种绝对真之理论。人们应该将与这种理论一致的并说明真具体性质的真之理论尽可能地建立起来,以实现对真认识上的进展。但所有符合了约定T规范的真之理论都以一种相对的真之理论形式出现。因为这种认识真的途径是在约定T模式下考察真在语言一般结构中的作用,或是说这种作用表明真所具有的性质。这是对真的性质的表明,而不是对真本身的定义。如戴维森所说,真概念要像T-语句所说的那样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它必须具有什么样的特性。此时,尽管T语句没有给真下定义,但它们能被用来给真谓词的性质下定义。这是人们应将戴维森真之理论看作一种开放性的真之理论和发展型的真之理论的原因。

第三,真是语言一般结构的基础,是语言哲学当中前分析的基始性概念。

戴维森说:“一种真理理论要为自然语言揭示结构。”[5]“这种真理理论预设一个前分析的一般性的真理概念。”[6]戴维森的这种对真的看待方式与弗雷格谈论真的方式很接近。弗雷格说:“‘真’这个词为逻辑指引方向。”[7]戴维森则认为,真为语言哲学指引方向,因为真“要为自然语言揭示结构”。弗雷格认为真是不可定义的,却谈论了大量与真相关的认识。例如,弗雷格认为句子的意谓是它的真值;一个概念被一个对象补充后得出一个真值,等等。这是一种关于真的先验知识的研究。或者按照戴维森所说,这是研究真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作用。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通过揭示真在探讨语言一般结构中的作用,来建立关于真的认识。因为这些重要的作用恰恰反映了真的一些性质。这种认识真的方式建立了戴维森真之理论的重要方法和一些理论基础。现代语言哲学的研究者承认弗雷格在这条求真道路上做出的贡献。同样,人们也无法忽视在这条道路上戴维森所做的工作。

与弗雷格不同的是,戴维森对绝对真进行了前分析的一般性预设。虽然弗雷格所谈论的也是关于真的先验知识。但是,这是在真特性和作用层面来谈的,属于戴维森所说的对真的特性的定义。在完全和彻底对真进行说明的绝对真层面,弗雷格持有真之不可定义的观点,因而很少谈论对真彻底的定义和说明。戴维森则在这一层面给出了一个初始表达式,即T-语句模式:“(T)s是t当且仅当p”。它之所以处于这种绝对真层面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其一,它是一切真之理论所必须包含的部分。如果有一种真之理论可以彻底定义真,那么它必然包括这个表达式。而其他的相关论述因为是相对的真之理论,所以不具有这种必然被一种真之理论包含的属性。只要存在这种不被包含的可能性,这种真之理论就不能处于绝对真的层面。其二,这种真之理论是一种无需对真下定义的真之理论,并且为所有对定义真的特性的理论提供了一种重要说明。戴维森说:“在我所描述的那种真理理论中,不对真理谓词下定义,而必须使之为一个初始表达式。”这种真之理论没有定义关于真的任何具体内容。然而,它为所有说明真的性质或作用的理论,进行了一种限定和理论价值上的说明。即它将这些说明真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作用的理论,定义为一种真之理论。虽然只是相对地表明真的性质或作用,却是人们对真进行认识的根本方式。由于这样的预设,真之理论的任务由对定义真转向为对真的性质进行说明。如戴维森所说:“真概念要像T-语句所说的那样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它必须具有什么样的特性。”以一种有益的即有限的方式详细说明这些特性,便意味着提出一种真之理论。这正是以约定T为初始表达式的绝对真之理论纲领性作用的展现。

第四,戴维森真之理论将不同的实在论观点看作对真的不同认识的反映。戴维森说:“我们不应该说真乃是符合、融贯、有保证的可断定性,观念上有正当性的可断定性,正常人们谈话中所接受的东西,科学将最终坚持的东西,解释了在科学中最终理论融合的东西,或我们普通信念的成功。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依赖于以上这样那样的真之观点,在这种程度上我们应该拒绝实在论,也应该拒绝赞同反实在论。”[8]

戴维森认为,人们对于实在的认识取决于对真的认识。不同的实在论观点是对真的不同认识的反映。在戴维森看来,真之理论为语言揭示结构。而研究语言的最一般方面,正是研究实在的最一般方面。约定T模式的绝对真之理论为研究自然语言一般结构带来进展。因此戴维森将他的真之方法视为一种形而上学的重要方法。因此,关于实在的看法应该建立在一种对真的认识上。上述引文是戴维森在他的晚年著作《真与谓述》中的表述。这一表述展现了真在不同理论视角之下的一种复杂性和多面性。按照戴维森真之理论,其中与约定T一致的部分应该被视作一种相对的真之理论,不一致的部分应予以否定。戴维森不同意引文中所有对真的表述,原因在于它们没有做到对这种真的复杂性进行彻底的解释。并且,人们对真的认识需要基于对意义的认识,正如戴维森对真的认识也是基于了他的真之条件意义理论所表明的真与意义之间的关系。

第五,戴维森对其真之理论的阐发过程具有一致性和阶段性。

在戴维森对于真的根本看法上,他的理论的一致性是十分明确的。柯克·路德维希评价说:“他(戴维森)的主要工作分散在跨越近四十年的一系列文章当中,展示了一种统一性。”[9]戴维森对真之理论的这种前后一致性体现在:真是一个整体上不能被定义的前分析的初始概念;但经过具体限定之后,真的特性可以通过真在语言当中的具体作用得到展现;因此,人们只能在这种作用和特性的意义上建立对真的认识,并接受约定T模式(绝对真)的规范;经过具体限定,一种真之理论已经由整体上对真的定义转变成在真概念内部对其进行的解释;这种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的真之理论,在绝对真之理论的规范之下具有实质性理论价值。这些对真的根本看法体现在戴维森对与真相关的具体问题的探讨当中,例如对约定T理论的作用的论述、对新真之符合论的构建、对指称概念合理用法的规范[10],等等。

深入认识戴维森真之理论的关键,在于把握戴维森如何由塔尔斯基的约定T出发逐渐建立起一种对真的根本看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阐明这种真之理论的生成机制,即:从“戴维森对塔尔斯基约定T的评述”,到“对满足概念真之论的分析”到“意义理论影响下的真理整体和真理内部的区分”,再到“对绝对真的看法及其对实在论、认识论等形而上学问题的影响”。戴维森真之理论在他所从事的这些语言哲学研究工作当中,逐渐呈现出来。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戴维森对真的根本看法得到表明。这些根本认识将戴维森前后数十年对真的阶段性认识包容其中,形成了学术思想上的前后一致性。

说戴维森意义理论具有阶段性是基于戴维森对于相对真与绝对真的区分。在戴维森对于真具体特性的认识上,因为反映到上面所谈的真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具体作用,所以他的观点有所发展和转变。这与他对真的根本性认识并不冲突,相反得到了这种真之理论的解释。按照其绝对真与相对真的划分,戴维森具体地阐发真的方式也是一种相对的真之理论。例如,前期满足概念的真之理论是以解释真的相符合直觉这种性质来谈的,这不是要定义真。绝对真不可定义的观点在戴维森同时期的语言表述当中多有体现。例如他在探讨指称问题时说:“我把这类理论称为绝对真之理论以使之区别于那些使真还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的真之理论。在我所描述的那种真之理论中,不对真谓词下定义,而必须使之为一个初始表达式。”[11]

第六,戴维森真之理论将真视作哲学史当中语言分析传统的发展线索。因此,应该以发展的、历史的眼光来看待人们对真的认识过程。

在一种语言哲学当中,真概念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作用被揭示的程度,就代表着一种语言哲学的发展程度。因此,人们应该用一种开放的视角来看待对真的认识,以此来丰富真概念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理论作用和理论特性。如弗雷格所说的:“‘真’这个词为逻辑指引方向。”[12]又如戴维森的观点:“一种真理理论要为自然语言揭示结构。”[13]即某种程度上讲真为一种语言哲学指引方向。如果说求真在语言哲学领域的探索当中具有永恒的纲领性意义,戴维森正是对这种理论意义进行了诠释。戴维森认为,本身不可被定义的绝对真,其性质和作用应当不断被人们认识和说明。这一观点正是对“真为语言哲学指引方向”的说明。这是戴维森真之理论对绝对真概念进行预设的纲领意义的体现。

综上所述,戴维森真之理论是戴维森语言哲学思想的核心,也可以说是承载了他所有理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