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真之理论与相对真之理论的不同建构方式
戴维森在建构方式上区分了绝对真之理论和相对真之理论。绝对真之理论是一种未得到彻底完成的纲领性理论。它的理论意义在于为解释真提供方向,并提供必要的限定条件。戴维森建构绝对真之理论的方式是:其一,提供一个初始表达式对关于真的各种认识进行限定;其二,对真之理论的基本原则和理论价值做出解释。戴维森认为,相对真之理论的建构方式是:对有附加条件限制的真的特征、性质和作用进行探讨。例如塔尔斯基形式语言当中满足概念的真之理论。形式语言的基本结构,以及对象语言与元语言之间的关系,正是这种限制条件。相对真之理论所解释的这种真的性质,可以解释为真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作用。戴维森说:“一种真理理论要为自然语言揭示结构。”[45]在对于真的认识过程当中,相对真之理论在绝对真之理论的限定和指导下不断丰富、发展,并为绝对真概念提供日益明确但难以彻底完成的说明。在戴维森看来,这是语言哲学发展的一条基本线索。
戴维森说:“我把这类理论称为绝对的真理理论以使之区别于那些使真理(还)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的真理理论。在我所描述的那种真理理论中,不对真理谓词下定义,而必须使之为一个初始表达式。”[46]“这种真理理论预设一个前分析的一般性的真理概念。”[47]戴维森的绝对真概念是一个被预设的概念,是不可定义的。因此,戴维森也仅仅为真提供了一部分性质的说明。因为,他强调的是其纲领性意义,而不是那种定义真的理论意义。戴维森也并没有定义绝对真概念,并且不认为它存在被定义的可能。
根据上述引文,戴维森认为绝对真不可定义的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真是初始的概念,因此只能为其他概念提供说明,不能从根本上被其他概念说明。在戴维森看来,无法找到更初始的词项或从行为角度来说明真,这说明了真的初始性地位。因此,基于真来说明的其他概念,都不能反过来为真进行定义。例如上一节中,戴维森对事实的分析正说明了这一点。因为,戴维森已说明,事实是通过被“真陈述”精确区分来获得定义的。所以,传统的真之符合论以事实定义真是本末倒置的,必然陷入混乱。除此之外的指称概念、满足概念等语义概念,都只能在有附加条件的情况下,对真某一方面的特性进行说明。因此,这些概念对真的说明只能在相对的层面。或者说,这是一种外加限制的真之理论。如塔尔斯基的真定义,就是在形式语言的限定之下才完成的,并且戴维森强调,此时形式语言必须包含在元语言当中。
其二,真是一个前分析概念,前分析意味着在语言之先,这样的理论地位和理论作用决定了它不能被定义。戴维森说,“预设一个前分析的一般性的真概念”,前分析具体指的是在分析之前并对分析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因此任何语言的描述都不能将完整的真概念彻底地展现。因为,真是唯一一个先于语言并在语言当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的概念。这就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方面,“在语言之先”说明不能以任何语言对它进行彻底表述。这是说不能在绝对的层面对真进行认识,是在绝对真之理论角度来谈的。另一方面,真又在语言“基本操作”[48]当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这说明人们可以通过对这样作用的阐释来认识真。当然,这是在相对的层面去认识真的方式,是在相对真之理论层面来谈的。
真在语言之先,但并不在语言以外,因为人们对真的认识必然是基于语言来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绝对真之理论只提供一个方向和初始表达式,不提供任何具体内容。根据语言哲学、逻辑学的发展成就,人们愈发认识到同语言有着紧密联系的真概念,对语言的“基本操作”发挥关键作用。人们正是凭着这样的认识成就,通过语言一般结构逐渐深入对真的认识。但这种通过语言的认识,不是在绝对意义上对真的把握,而是对相对的真进行说明。用戴维森的话说,这些语言哲学成就都是“相对于一种解释、一个模型、一个可能世界或一个论域的真之理论”。这就等于是以真的各个部分的解释,逐渐接近对真的整体认识。各个部分的真,正像形式语言当中的真那样被外加了限制条件。这种经过限定的真必然是无条件之下的真的一部分。由此,戴维森将对真概念的说明,进行了整体和内部解释的区分。戴维森在探讨指称概念时说:“为了摆脱这种关于指称的两难困境,就需要在真理理论内部的解释与关于真理理论的解释之间做出区别。”[49]“在真理理论的内部,一个语句的成真条件是由诉诸所设定的结构以及像满足和指称这样的语义概念来确定的。但是,当要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真理理论做出解释时,必须与人的目标和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正是被应用于闭语句的真理概念。”[50]整体的说明即针对真概念本身的说明,指一种定义式的彻底说明;内部解释则是与戴维森强调的对真概念特性的说明相对应,泛指相对真之理论。
这是对戴维森绝对真概念不可定义的论证,即对所有定义真的理论都不能彻底完成的说明。通过这样的说明,相对真和绝对真、相对真之理论和绝对真之理论也得到基本的说明。
戴维森的绝对真之理论仅由一个初始表达式构成。这个初始表达式,就是戴维森对塔尔斯基约定T理论改造后形成的约定T模式:“(T)s是t当且仅当p。”[51]戴维森说:“在我所描述的那种真之理论中,不对真理谓词下定义,而必须使之为一个初始表达式。”绝对真之理论不对真作出说明、不下定义,是一个初始表达式。严格来讲,包括戴维森对其进行的语义解释,都是相对于绝对真概念而言的。按照戴维森的思路,他的意义理论、对真的认识以及对于绝对真概念设定理论意义的说明,这些对真的认识也算作相对真之理论。只不过为了对绝对真概念进行一种指向性说明,戴维森需要借用对这个表达式的语义说明来完成。在戴维森看来,虽然他提出了关于这一理论的一些想法,却也只是在对真的研究当中推进了一步。正因为此,绝对真之理论将始终是一种开放式的纲领性理论。它的纲领性作用体现在戴维森的整个语言哲学思想建立过程当中,也体现在真之理论在哲学史当中的发展过程中。戴维森用一种发展的、历史的眼光来看待人们对于真的认识,概括起来就是绝对真为语言哲学研究指引方向。虽然,这仅仅是一种并不包含实际内容的方向,但是,在现代逻辑、语言哲学甚至部门科学领域当中,那些实际的内容,为一种相对意义视角下的真提供了说明。
相对真之理论是一类真之理论,它泛指人们在认识真过程当中所取得的成就,或者是这些成就当中的有价值的成分。在塔尔斯基满足概念的真之理论当中,形式语言对真赋予了限制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对这样的真进行认识甚至定义。这里,戴维森把一种真之理论是否能为绝对真概念提供特性说明的一个最主要标准看作:它与约定T理论是否一致。戴维森在为约定T辩护时说:“我现在所针对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很透彻地意识到形式语义学与哲学问题的相关性,但没有看到在与约定T一致的理论和与约定T不一致的理论之间的重大差别。”[52]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绝对真之理论为一种相对真之理论提供的理论限定和规范作用。这种规范作用在戴维森那里指的就是约定T模式的限定。因此,绝对真之理论仅以约定T所提供的一个初始表达式作为对真概念的形式上的限定。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语义概念处于这一层面。
综上所述,相对真之理论与绝对真之理论都具有各自的理论价值和理论意义。一种相对真之理论只有不超越它所应发挥的作用,即对真的性质提供一种说明,并且与约定T理论相一致,它就是安全的。这一结论取决于它们不同的建构方式,戴维森已经给出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