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指称到涵义的意义理论:真定义对一种整体论意义观的需求
指称的意义理论作为现代语言哲学的意义理论先驱,无争议地成为当代语言哲学的基础理论。戴维森也不例外地深受这种意义理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戴维森渴望进一步对语句的意义依赖语词意义的方式进行解释。在这条道路上,他只有建立一种内涵语境层面的意义理论,即还原语词在语境中意义的一般形式,才有可能将这样的组合性进行展现。这种意义理论本身并非对于前者的批评和背离,而是对于该意义理论或者说指称概念的新阐释。这才可能揭示将指称与涵义内容相对应的精确表述方式。这样的思路本身即意味着,或者导致语句及其组成部分的意义被还原到其所在语境的意义整体中去。这就需要建立语句的意义生成的标准理论表述。这样的理论方向依然是由一种真之理论作为基础来提供的。因为只有在以明确真作为语言意义建立标准的前提之下,这样的意义理论才有可能实现。而语句意义依赖语词意义方式的问题以及还原到语境整体的解决路径,本身就是在这个层面上建立一种解释真的方式。
一方面,戴维森由“t指称x”的意义理论模式转向了“s意谓(mean)m”的意义理论模式。
在放弃了“t指称x”的意义观之后,用“意义”替代“指称”的思路失去了经典指称理论对句子成分分析的依据。对于语句部分到语句整体的意义的探讨又回到了原点。弗雷格将概念的不饱和性作为意谓层面组合原则的决定要素,这种方式在语句意义依赖语词意义方式的问题上来看也无济于事。戴维森说:“我们想要知道‘忒厄图斯飞翔’的意义是什么,却被告知说它就是‘忒厄图斯飞翔’的意义,这等于什么也没说。”[22]原因在于,它并没有给出语句的部分以及整体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这就不可能说清楚这些部分是如何生成句子的意义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戴维森寄希望于能够找到一个确定的对象,作为语句的意义本身。他将矛头自然转向了“s意谓(mean)m”的意义理论形式。同样,s是语句的结构描述短语。此时,m被视作一个指称s意义的表述,因此是一个指称该语句意义的单称词项。可是,戴维森认为,建立这种形式的意义理论也存在着很多难以澄清的理论困难。其中一个问题在于:“我们很难对于获得任意一个结构上加以描述的语句的意义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23]由任意语词作为句子成分来生成句子意义的方法,必须体现在这些部分以及语句整体的意义当中。这种理论要求这种方法应该是自明于语言一般结构的,而不是依靠我们牵强附加上去的臆造的规则。或者说,找到这种语句意义的生成机制,是意义自身所要解决的问题。这是要随着意义问题被澄清而从根本上获得澄清的。
在戴维森看来,由“s意谓(mean)m”的形式为之带来希望的“语言涵义上的意义理论”也是行不通的。原因在于,对于语词意义实体的认定方面会遇到更大的理论困难。经典的指称理论能够有弗雷格所谈的意谓对这样的被指称者进行说明。而在涵义问题上,戴维森起初所指的那种意义实体已经被彻底排除在外。在这种涵义的意义理论中,只能够将语词的语义解释本身作为意义的存在形式。这样一来,就把一部分难题转嫁给了语义学。可是在戴维森看来,依靠语义学对其进行处理是基本不可能实现的。例如在信念语句的语义学难题上,戴维森表示:“在加上一部给出每个句法原子之意义的词典的情况下……我们甚至不可能对这类语句的真值条件做出解释。”[24]因为,这类看似最基本、最一般的语义学刻画,例如对于信念概念的刻画,无法获得语言系统内严格的递归推演。并且也并不存在更加直接的方法,完成在任意一个语言系统当中对该语句的真值条件的推演。因此,对于这些语句在系统当中的意义的解释(作为语义解释)是根本不能完成的。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带有附加词典的递归句法并非必然是递归的语义学”[25]。因为这种语义学的语义标准是不清楚的,我们无法搞清在“s意谓(mean)m”这样一种意义理论形式之下“m”被递归完成的标志及其全部条件。当语词的意义由这部词典进行给定(假设它可以),它们的语义标准正是词典的内容自身。语词凭借所谓的递归句法来构建句子的意义之时,无法精确地把握递归的目标范围。
意义的语义标准问题在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建构中是至关重要的。它对于意义理论能否获得构建是决定性的。弗雷格对于这个涵义层面的问题很少谈及,大多数语言哲学家也都认同它是不容易被说清楚的。而这又是语言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戴维森建立其意义理论所完成的最具关键性的两个理论环节,一是对意义问题研究的整体论转向,一是对上述这种能够自明于语言本身的语义标准的揭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戴维森在整体语境当中运用约定T模式实现了这样的理论突破。
另一方面,戴维森由“s意谓(mean)m”的意义理论模式转向了“s意谓(mean)that p”的意义理论模式。
对“s意谓(mean)m”的意义理论形式的否定,使戴维森转向了一条在语言语境整体角度寻求意义本身自明语义标准的思路。“s意谓(mean)m”的意义理论过渡形式,则为戴维森意义理论通向一种开放式的整体论的意义观作出了重要铺垫。因为,之前戴维森受弗雷格以句子为基本语义单元和载体的指称理论模式的影响。戴维森希望找到一种意义理论能够解释每个句子本身所固有的、独立且确定的意义。这种以句子作为语言的基本意义单元的模式,难以形成组合出各类表述内容的机制。无论是语词组合成语句的意义还是句子之间的意义组合,这样的自明机制都难以找到。其实,弗雷格在意义问题上并非不重视语言语境。相反他也是一个语境论者。只是在意谓问题上,语句应当成为语境原则的核心。他在《算术基础》中提出的三条重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其中一条原则是:“必须在句子的联系中研究语词的意谓,而不是个别地研究语词的意谓。”[26]在弗雷格看来,语境原则的核心是句子。[27]因此,在对于语境原则的认识中,弗雷格更多地强调语句整体语境。这是意谓问题与意义问题对语境要求的根本区别。要解决戴维森所面对的意义理论问题,必须考虑的是语句所处的整体论的语言语境。
戴维森整体论意义观的生成是意义理论由困境走向成功的转机。语句语境论的先进性和必要性在于它为一阶逻辑的创立提供了支持。随着对于真与意义问题研究的深入,戴维森认为,坚持一种更加彻底的语境论,才有希望在这条意义理论路径上得到收获。他先前对于句子固有且独立的意义的强调,给意义问题的澄清带来了方向上的限制。为解释语句的意义依赖语词意义的方式,这种限制使得一个语词的意义完全束缚在语句的独立意义当中。因此,这种情况下语词意义不可超越语句整体的意义。因为这种情况下,一旦认同语词的意义可以超越其作为语句组成部分的意义,我们就无法确定在语句意义中语词的哪一部分意义发挥作用。因此,这种意义观在解决意义理论的组合性问题上,收获甚微,甚至被戴维森评价为毫无所获。此前的一系列探讨都是对这一点的说明。为了给问题的解决找到出路,戴维森开始了其意义观的整体论转向。
戴维森意义观的整体论转向使“s意谓(mean)that p”的意义理论模式生成。戴维森说:“如果语句依赖于它们的结构(对于它们的意义来说),并且我们把这种结构里的每个词项的意义理解为从该词项作为其中成分的那些语句的整体中抽取出来的东西,那么,我们只有通过给出那种语言中的每个语句(和语词)的意义才能给出任何一个语句(和语词)的意义。”[28]这样的话,就要彻底打破“s意谓(mean)m”的形式中“m”作为一个确定对象所带来的根本限制。这需要将语句的意义从一种作为语句固有属性的认识上走出来,回到语言的整体语境中去。于是,戴维森令“s”所描述的语句的意义,即“m”的位置,是陈述句“p”。这个对其意义的陈述“p”根据一种戴维森所强调的相关性,抽取自语言语境整体。于是,意义理论的形式被转向了“s意谓(mean)that p”。
到此为止,一种整体论意义观的倾向变得明晰起来。一系列的探讨说明:不存在一种能够附加给语句的理解其意义的方法,我们只能凭借一个句子自身来了解其意义。戴维森因此改变了以往对于句子意义的认识,使其不再根据语句整体被固定下来,而是开放地被嵌入到语境整体当中。这样,一个语句与其语境就以其意义为媒介一致起来,成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