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T对真之紧缩论的批评
戴维森不赞同将塔尔斯基约定T理论看作为真之紧缩论提供支持。戴维森以T-语句为例加以论述。他说:“‘今天晚上天空出现一百万颗星’这个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今天晚上天空出现一百万颗星。”[16]在戴维森看来,所有如此的T-语句必然成立,并不说明真概念的无足轻重。这反而是为展现真概念的理论特性提供了一种形式的说明。
首先,塔尔斯基的约定T理论并不能对真之紧缩论给出一种形式的说明。T-语句能够为一种语言里每一个句子提供一个为真的条件。真谓词在该对象语言中的用法因此得到T-语句的解释。将“每一个句子为真”进行T-语句模式的转换,表明“真”的使用可以完全被该语句在对象语言当中省略。如此看来,在说一句话是真的这种情况下,谓词真就是冗余的。因为在这种程度上讲,每一个断定一个句子为真的情况,真谓词都可以被这种转换省略的方式所绕开,整体并不失去原有意义。拉姆赛等人据此认为,约定T和T-语句正是对这种转换省略真的方式提供了一种说明。但戴维森强调,这并不是人们谈论真的唯一方式,以此作为消除真谓词使用的做法是不恰当的。例如,“亚里士多德讲的每一句话都是假的”“你上星期二所说的话为真”[17]这样的句子,就不能对其中的真谓词(真和假)进行这种转换省略。因为此时真谓词所谓述的并不是一个可以被直接断定的陈述句。
其次,约定T对真概念给出了一种非定义式的理论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讲,约定T实际上对真谓词的作用进行了一种形式的辩护。因为,T-语句能够恰好说明一种对象语言当中真谓词指称的真概念的外延,这才是T-语句的重要理论意义,即表明真谓词的部分特征和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反而为T-语句当中的真谓词不能被消除提供了说明。在元语言层面对真谓词用法的分析,是对对象语言当中一个陈述被断定为真所进行的说明。所以说,关于真之紧缩论,不但不能在约定T的理论当中得到表明,反而得到了上述形式的否定。
再次,约定T模式被戴维森应用于对真在不同领域中的特性进行定义,这本身是对真之紧缩论的批评。戴维森把说明真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作用,称为对于真的性质的表明。他说:“……在真理概念要像T-语句所说的那样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它必须具有什么样的特性。以一种有益的即有限的方式详细说明这些特性,便意味着提出一种真理理论。”[18]戴维森认为,尽管约定T没有给真下定义,但它们能被用来给真谓词的性质(truth predicatehood)下定义。这种方式从此被确定下来,贯穿于戴维森大部分理论工作中。约定T也因此成了戴维森在不同领域以真概念具体作用来表明其特性的方式。戴维森强调真概念在语言哲学领域的先验作用。这种真之理论本身就是要对“真”这个词的理论内涵进行不断丰富,是对真在语言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的强调。因此,在这个层面上来讲,戴维森必然彻底地反对真之紧缩论。
最后,戴维森对真之紧缩论的批评引出了对一种形式的真之理论的说明。这种真之理论同定义真本身是有区别的。因为,这是通过说明真的性质以及它在语言一般结构当中的作用,来表现对真的某一个方面的认识。所以,这样的诠释并不像一种定义那样完善和彻底。作为一个被谈论的对象,真的特性是众多的。而它的明确合理的定义应该是唯一的或是一致的。在戴维森看来,真并不具有这样的能够被彻底澄清的可定义性,即它是不可定义的。但是,真却能够在这样的不断明确其特性的理论探讨当中,逐渐被认识。人们对关于真的知识的丰富和发展,贯穿于整个哲学发展的长河当中,并受全部认知活动的影响。戴维森认为,约定T理论正是这种对真认识的重要成就。因为约定T不仅表明了关于真谓词的外延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被戴维森看作一种探寻语言问题(具体指意义问题和形而上学问题)的工具。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一种形式语言当中真谓词的用法方面,是在探究真概念本身的理论价值方面,还是在对一种戴维森式的真之理论说明当中,戴维森对真之紧缩论的反对立场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