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骧”“飞霆”级“蚊子船”
日本侵台事件与中国询购军舰的努力
中国近代外购军舰,始于中途夭折的阿斯本舰队,[28]其后十余年中再未有大规模外购军舰的举动,蒸汽军舰主要依靠福建船政局自建。1874年5月,日本以“牡丹社事件”为借口,由西乡从道率军悍然登陆台湾。日本这一突如其来的入侵行为,始让清政府感受到了自建军舰的不足,在一面全力调动福建船政和轮船招商局的现有舰船入台防御、运输的同时,总理台湾海防的船政大臣沈葆桢开始筹划直接向西方购买铁甲舰。他于赴台前一方面致函总理衙门,一方面令船政正监督日意格致函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探询购买英国铁甲舰的可能性。据英国外交部档案中所藏日意格函件所载,其最初向英国询购的是“独眼巨人”级铁甲舰(H. M. S. Cyclops)。[29]该级舰是英国最新建造的低舷炮塔舰,且英国向来没有将为本国海军建造的主力舰兼售他国的例子,因此该事件的结局便可想而知。
8月以后,日意格继续在上海积极问询,德国、丹麦、美国等国均有出售铁甲舰的意向,[30]但最后也因各种原因而纷纷流产。正是在大举议购铁甲舰的背景之下,一种并不起眼的小军舰“蚊子船”开始悄然进入中国的海防视野。在载生洋行合伙人英国人毕德卫(Henry Smith Bidwell)的推荐下,福建善后局于1875年1月向英国默西河(Mersey River)畔伯肯黑德的莱尔德公司订购了两艘“蚂蚁”级改进型“蚊子船”,后命名为“福胜”“建胜”。这两艘“蚊子船”的采购因没有通过清廷高层,一直以来不为人所关注,却是中国海军史上成功地外购军舰的第一例。
在福建地方政府积极行动的同时,中央政府也在通过各种渠道探询外购军舰的可能性。在中国海关的居间操作下,大举购买“蚊子船”的行动悄悄拉开了序幕。
中国海关询购“蚊子船”的努力
早在日本侵台事件尚未正式落幕的1874年九十月间,中国政府高层就已通过多种渠道,注意到了“蚊子船”这种特殊的舰艇。一方面,载生洋行积极向李鸿章推荐这种舰艇,毕德卫通过江海关道沈秉成向李鸿章递呈了新式小轮船图说和报价单,[31]此即为后来“福胜”级的设计方案,李鸿章也将这些资料递交给了总理衙门;另一方面,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也注意到了这种军舰,并与海关总理文案、曾在英国海军中服役,并随阿斯本舰队来华的英籍税务司葛德立(William Cartwright)进行了商议。[32]赫德认为其比较适合中国海防的状况,并将其通报给了总理衙门,总理衙门也将此事告知了李鸿章。与此同时,在获得了总理衙门的首肯后,赫德也随即向他的亲信、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主任金登干发出电报,打听在英国订造“蚊子船”的事宜。
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他一手发起和推动了“字母炮艇”订购计划
中国海关驻英办事处主任金登干,“字母炮艇”订购计划的执行者
赫德给金登干的函电中首次提到“蚊子船”之事是在1874年10月2日的信中,然而赫德在此信中命金登干调查的并非后来订购的小型炮艇 ——“我要你不露声色,高度机密地为我搞清楚,买一条外观极为平和的轮船,时速15海里,安装一门能从500码的距离上穿透20英寸钢板的炮,要多少钱”,并希望将主炮安装在底舱前部。[33]10月9日,赫德发给金登干的电报更明确指出希望这种炮舰载一门80吨火炮。[34]赫德为何对当时史无前例的80吨巨炮产生了兴趣令人感到诧异,最有可能的解释是,他是在当时的报章上看到了英国陆军部进行试验的新闻,对武器技术属于门外汉的赫德也未加深究,便将这种过于超前的方案报告给了总理衙门。
80吨前装线膛炮为当时英国正在研制、尚未经过试验的型号,直至1875年9月14.5英寸的80吨火炮方才试验成功。后来经过修改设计,这种火炮的口径扩大至15英寸和16英寸,并于1876年再次试验定型。[35]80吨16英寸Mark I型火炮身管长321英寸,膛长(包括药室)288英寸,药室长59.6英寸,药室口径18英寸,膛线33条。可以发射1684磅的穿甲弹、通常弹或榴霰弹,装药为450磅褐色火药。炮口初速每秒1590英尺,炮口动能29530英尺吨。[36]这种火炮后来装备于英国海军“不屈”号(H. M. S. Inflexible)战列舰上,并且在“海军上将”级战列舰装备的16.25英寸110吨后装线膛炮之前,是英国战舰所装备的最强大的火炮。但在1874年10月之时,这种火炮非但没有研制完成,更没有装备在任何一型浅水炮艇上的先例。而且英国制造这种史无前例的重炮是出于克制法国和意大利铁甲舰的目的,而当时中国的主要假想敌日本根本没有这样的重装甲舰,如果购入了80吨火炮搭载舰,它也将陷入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局面。
10月22日,赫德进一步要求同时调查35吨海军炮的价格,[37]金登干接到电报后,立即就此事“开始悄悄地向海军部和陆军部打听此事的一般情况”[38],而且,他还通过其好友,国民军团军官邓肯(Duncan)及邓肯的一位匿名炮兵朋友向阿姆斯特朗等公司打听建造炮艇的事宜。在英国泰恩河畔纽卡斯尔市的泰恩-威尔郡档案馆中的“伦道尔档案”(Rendel papers)里,[39]保存有一份日期为1874年10月30日、署名为“阿姆斯特朗公司”的信件,该件未写明收信人,但联系前后事件看应是金登干无疑。而且该信的笔迹显然是金登干的,估计应是他的誊录。信中就金登干等人于“昨日”——1874年10月29日——就“蚊子船”的咨询作了答复。信中还列出了3种型号炮艇的简要数据和报价:
第一种:搭载26吨火炮,航速9节,排水量320吨。售价23000镑,包括操作火炮的液压机械和全套弹药。需5个月建成,两艘需8个月建成。
第二种:搭载38吨火炮,售价33400镑,一艘需9个月建成,两艘需10个月建成。
第三种:搭载80吨火炮,航速12节,有水线带装甲,排水量1800吨。售价93000镑(其中武备30000镑),需12个月建成。[40]
可以发现,信中列出的第一种和第二种炮艇的数据与之后建成的“龙骧”级、“飞霆”级是较为接近的,可以视为二者的设计雏形,第三种炮艇则是赫德希望打听的载80吨火炮的炮艇。阿姆斯特朗公司给出的这种炮艇设计尤为引人注目,它与传统的“蚊子船”大不相同,不仅载有当时海军中绝无仅有的80吨巨炮,同时还装备有水线带装甲,给这型炮艇提供了优异的防护。1800吨的排水量和12节的航速(赫德原要求15节)则使其能够在近岸与铁甲舰相抗衡。阿姆斯特朗公司在信中不无骄傲地说:“其巨大的火炮威力和不同寻常的高速,加上较小的排水量,将使其成为最为可畏的战舰。”[41]事实上,这种装甲炮艇更类似于后来出现的岸防铁甲舰。[42]金登干根据这份估价单于1874年11月2日向赫德致电转述了情况,[43]并将此单附于1874年11月6日发给赫德的邮件中。[44]
事实上,26吨火炮搭载舰和38吨火炮搭载舰,即后来中国海军的“龙骧”级和“飞霆”级,并非阿姆斯特朗公司在金登干要求之后才做出的设计,而是在此之前就有的设计储备。阿姆斯特朗公司在设计并承建了“坚定”号炮艇之后,曾多次致信海军部,要求在火炮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继续设计建造改进型的“坚定”型炮艇。如阿姆斯特朗公司在一封致海军部的信函中指出的,在“坚定”型之后,该公司已能“将提升了的火炮威力与操纵火炮的方式更好地结合,并能够采用新的改进方式,使得舰船的推进力和推进效率大大提升”。建造这种军舰不仅能使海军的武备保持先进性还能够提供官兵操练炮术的优良平台。[45]此外,在“伦道尔档案”中还有一则炮艇设计性能数据手稿,但年份不详,只记载有8月23日的字样。这份记录涉及四种炮艇,分别命名为A、B、C、D型。通过比对可以发现,其中的A型与B型则分别为9英寸12½吨火炮搭载舰和10英寸18吨火炮搭载舰,即为“坚定”型和“蚂蚁”级的改进型版本,[46]而C、D型与日后建成的“龙骧”级、“飞霆”级的数据极为接近,但报价与二舰的实际报价略有出入。[47]由此判断,这份文件极有可能就是阿姆斯特朗公司推销给英国海军部的舰型清单,时间则应是1874年8月。其中38吨炮艇的设计后来被海军部采纳,但因预算原因未能建造,谁知最后竟成了中国海军的“飞霆”级“蚊子船”![48]
在金登干向阿姆斯特朗公司询问了以上几种“蚊子船”的设计情况的同时,赫德还要求金登干调查其他类型的舰只,其一是类似于“蚂蚁”级的载18吨火炮的“蚊子船”;另一型则是英国最新建造的头等铁甲舰“蹂躏”号(H. M. S. Devastation)。[49]金登干询盘的范围也不止于阿姆斯特朗公司,至少还包括格拉斯哥的内皮尔公司(Robert Napier & Sons),该公司曾为英国海军建造过两艘“蚂蚁”级炮艇并正在建造“北安普顿”号(H. M. S. Northampton)装甲巡洋舰,因此金登干也向赫德推荐了这种装甲巡洋舰的设计,[50]他还希望将投标范围扩大到整个英国的著名造船厂。[51]
海防大筹议与“蚊子船”建造合同的签署
1874年10月31日,中日双方签订《北京专条》,宣告日本侵台事件暂时告一段落。加强海防、外购军舰的计划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11月5日,总理各国事务的恭亲王等上奏,认为在这次侵台事件中,“明知彼之理曲,而苦于我之备虚……以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之观变而动,患之濒见而未见者也”,“条请饬下南北洋大臣、滨海沿江各督抚将军详加筹议,将逐条切实办法限于一月内奏复,再由在廷王大臣详细谋议”。[52]接下来颁布的上谕要求李鸿章等十五位督抚大臣将总署(总理衙门)所拟各条,于一个月内详细筹议复奏;[53]与此同时,朝廷还收到了广东巡抚张兆栋转呈的在籍守制养病的前江苏巡抚丁日昌所拟的《海洋水师章程》,[54]于是借题发挥,将这份奏折也转发各督抚,加入讨论范围,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第一次海防大筹议”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参与筹议的督抚们各自递上了对于海防建设的条陈,其中关于购置铁甲舰和“蚊子船”的动议,也有不少督抚发表了意见。但这些意见参差不齐,不得要领者有之,混淆概念者有之,说明当时即便是督抚一级的大员对于铁甲舰和“蚊子船”这样的新事物也了解甚少。如山东巡抚、漕运总督文彬将水炮台与铁甲舰二者的概念混淆;[55]浙江巡抚杨昌濬则认为“或云铁甲船可以御炮,或云英国‘蚊子船’载巨炮,可以洞穿铁甲,皆洋人自相标榜”;[56]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李宗羲则认为,“近日英国复创蚊子小铁船,一名水炮台,长可十丈,能载数百磅巨炮,狙击铁船于三里之外,而铁甲船又为之灭色”[57]。这些看法对“蚊子船”的认识都只停留于表象。在这些奏折中,只有李鸿章对“蚊子船”的认识尚属切中要害。他自1874年九十月间开始收集“蚊子船”的情报以来,已经对这种舰型有了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他说:
唯守口大炮铁船即所谓水炮台船,亦系西洋新制利器,以小船配极重之炮,辅助岸上炮台四面伏击,阻遏中流,能自行动,最为制胜。凡要口须添设一二艘。闻在国外订购,每船连炮约价银十余万两,但笨滞不能涉海,须将炮位、铁甲分拆运载来华装配,应俟委员到彼一并察办,如价省运便,陆续购造二十号,分布南、北各口,抑或由外洋购大炮,由华厂照式仿造铁船,更可次第添置。[58]
可以看出,李鸿章当时已清楚地认识到了这种军舰的作用和局限性,甚至考虑到了建成后运送到中国的方式。
但值得深思的一点是,包括李鸿章在内,参与第一次海防大筹议的督抚们对中国海防的着眼点均是以海岸炮台为海防基干来建设一支彻头彻尾的岸防海军,仅将铁甲舰或“蚊子船”作为弥补海岸炮台间空隙的辅助力量。如李鸿章就说:“中土陆多于水,仍以陆军为立国根基,若陆军训练得力,敌兵登岸后尚可鏖战,炮台布置得法,敌船进口时尚可拒守。”[59]又如李宗羲举了明代抗倭和普法战争的例子,认为“是水师足恃,尤宜亟练陆兵,况水师未足恃乎!”[60]。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海防大筹议中表达的这些观点代表了后来清朝海防建设的核心思维,甚至于1888年成军的、装备了大量现代化远洋作战舰艇的北洋海军在作战思想上都未能脱离近岸防御的窠臼。而要建设一支岸防海军,“蚊子船”自然是必不可少的舰种。
在海防大筹议中,虽然大部分督抚认为铁甲舰是不可不办的军舰,但也有颇多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造价太贵。沈葆桢、李鸿章等人此前多方询购的一些二等铁甲舰造价都在百万两白银左右,清廷当时的财政收入捉襟见肘,难以筹措购舰款项。第二,对铁甲舰作战效能的质疑,主要是沿承了欧美国家的铁甲舰在重炮威胁下生存能力堪忧的论调。第三,中国近海尚无容纳铁甲舰的深水港和修理船坞,购买后缺乏保养维护的能力。第四,缺乏大批能够驾驭铁甲舰这样最先进军舰的海军人才。因此,铁甲舰虽然美好,但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国海军来说尚属遥不可及的事物,那么退而求其次,购买一批据称可以克制铁甲舰的“蚊子船”,就成了最优且唯一可行的选项。
朝堂上的议论热火朝天的同时,购买“蚊子船”的计划也悄然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赫德在中日议和前就多次前往总理衙门,报告讨论购买“蚊子船”的各种细节问题。[61]他的计划获得了总理衙门大臣、大学士文祥的鼎力支持。[62]作为洋务派在中央的重要领导人,文祥对当前的海防形势洞若观火,而且他与赫德有着不错的私交,赫德曾称赞他“温厚”而有“才智”。[63]总理衙门于1874年11月27日以第221号公函的形式将赫德的报价发给了李鸿章考察。李鸿章考察后认为“价值尚不甚昂”,并提出因80吨火炮搭载舰吃水过深,建议先购买38吨和26½吨火炮搭载舰。[64]之后,李鸿章于1875年1月底晋见大行皇帝梓宫时,也与总理衙门“面订”了购船之事。[65]
1875年4月21日至26日,赫德赴天津与李鸿章当面商议购舰、炮的贷款和人员等事,[66]他向李鸿章面译了金登干1月底从伦敦寄来的正式报告。在金登干的这份报告中,开列了阿姆斯特朗公司对26½吨炮、38吨炮、80吨炮包括炮身、炮架机械和弹药的报价,以及三种炮艇的主要性能数据、造价和建造所需时间。另外,还有金登干询到的内皮尔公司的造价:该公司给出了两种炮艇的预算,38吨火炮载舰较阿姆斯特朗的设计为小(240吨),吃水较浅,航速较慢,价格也稍低;另外还有一种载18吨火炮的炮艇,排水量只有170吨,较“蚂蚁”级更小。李鸿章认为,“此船不能出海,又恐此家之炮,彼家之船,装配不能合式”[67],遂决定用阿姆斯特朗公司的方案。李鸿章最初的考虑是购买80吨、38吨、26½吨火炮搭载舰各一艘,但80吨火炮尚不成熟,因此决定暂缓购买,而仅购38吨、26½吨火炮搭载舰各一艘又显得过于单薄,于是改为各购买一对姐妹舰。[68]
李鸿章、赫德还就此订立了购买船炮章程,章程共分二十六条,其中第一条开宗明义,说明了购买“蚊子船”的根本动机:
英国不能不用船,其水师如何得力,众人皆知。然内有两家说法,一家说尔之船无论如何坚固,我自有坏船之炮;一家说尔之炮无论如何利〔厉〕害,不能坏我之船,按此两家说法,若能购好船、好炮,自系上等办法。然新式铁甲船价银二百余万,若购办数只,似一时不便花此巨款,只得先按照炮家说法,既迅速且简便,日后再按照船家说法未为晚也。[69]
这段文字之坦诚直率令人啼笑皆非,它生动地反映了在购买“蚊子船”时中国方面的举棋不定。在海军技术大变革的环境下,购买铁甲舰更有利还是购买“蚊子船”这样的重炮非装甲舰更有利是世界各国海军共同的两难选择;况且中国本身更是经费拮据,又有加强海防的迫切需要,加之其海防战略理论建设尚且无从谈起,国内既无总领海军建设的专门机构又无对海军建设有着清晰概念的专门人才(包括文祥、李鸿章、赫德这样躬亲海防事务的官员其实都是海军事务的门外汉),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最稳妥的方式,先购“蚊子船”、再购铁甲舰,方为中国海防建设的最可行出路。
章程中的其他各条详细说明了购买数量、支付方式、购船价款、送船经费、送船人员遣散留用开支、合同中须注意问题、军舰回航所挂国旗、接舰水手、款项筹措等相关问题,可谓细致入微。按照章程规定,购舰费用计112800英镑,合银375960两,另加各种杂费合计45万两白银,从江海、江汉、粤海、九江、浙海五关关税中提取,在农历四五月间全数送至英国。另外80吨火炮搭载舰预计需银总共35万两,自光绪元年七月起,从江海、江汉、浙海、粤海、厦门、汕头六关关税中提取。[70]
1875年5月6日,总理衙门奕訢等上奏,正式请旨购买两艘38吨大炮搭载舰、两艘26½吨大炮搭载舰,并将李鸿章与赫德的商议结果择要报告,旋被批准。[71]
1875年5月31日,在与首次提出购买“蚊子船”意向时隔半年多之后,赫德正式向金登干发报购买四艘炮艇,[72]并于6月22日将公文寄往金登干处,授权其从阿姆斯特朗公司购舰。[73]金登干于8月17日收到公文,并于8月20日与乔治·伦道尔草签了一份协议。[74]1876年5月2日,赫德将合同详细节略呈送李鸿章。[75]非常有趣且耐人寻味的一点是,中国海关当时在伦敦的办事处斯托利门8号(8 Storey Gate)与阿姆斯特朗公司在伦敦的办事处圣乔治街8号(8 St. George Street)只相隔一个路口,步行一分钟即可到达。不仅如此,阿姆斯特朗公司办事处的隔壁圣乔治街1号即是英国皇家工程师协会的大楼,阿姆斯特朗勋爵和乔治·伦道尔都是这个协会的会员。可以想见,当时金登干要找阿姆斯特朗公司的人员商讨购舰事宜是多么便利!这或许也是中国最终将“蚊子船”订单交付阿厂的原因之一吧。
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旧址,斯托利门8号(张黎源摄)
购舰的佣金问题
关于海关居间购舰的佣金问题,金登干也毫不避讳地多次与赫德谈及,“期望得到如同这些船是通过商业代理人卖给中国政府时所付的通常的佣金”。阿姆斯特朗公司随即答应按照商业惯例,从其利润中支付2.5%的佣金,作为给代理人的小费。阿姆斯特朗公司原来在中国的代理人为香港的夏普公司(Sharp & Co.),他们在得知“蚊子船”的生意直接被中国海关获得后,几乎向赫德提出了抗议。但阿姆斯特朗公司自然更愿意与中国政府的直接代理人做生意,有中国海关这样可靠的机构做中介何乐而不为。因此阿姆斯特朗公司随即终止了与夏普公司的合作,并且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海关都是中国政府与阿姆斯特朗等军火公司之间交易的代理人,直到李鸿章后来绕过赫德,通过中国驻英公使直接向阿姆斯特朗公司订货为止。[76]
金登干在获悉阿姆斯特朗公司同意支付其2.5%的佣金后,立即建议了这笔钱的用途:如支付邓肯的咨询费,海关驻英办事处的一些开支,以及金登干自己的房租和税金等,但赫德随即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反对。然而此时金登干已经使用了这笔佣金,退还已不可能,因此他于1876年7月3日专门写了一封长信向赫德做出解释。总而言之,他认为这笔佣金是从承包商的利润中扣除的,并没有损害中国政府的利益,即使不拿也不会给中国政府带来什么好处,只会增加阿姆斯特朗公司的利润而已。而且他表示这笔钱都用在了适当的开支上,向赫德表明了自己的诚实。赫德之后也没有表示更多的意见。[77]
此后,金登干均表明拒收阿姆斯特朗公司的佣金,甚至在“镇北”级的合同中,阿姆斯特朗公司曾在草拟的合同中写明在最后一次付款中提取1000英镑作为给金登干的小费,但在金登干的坚持下,这段被删除。
总的来说,赫德居间为中国购买炮艇是想更多地参与中国的海军事务,甚至使自己成为中国海军的“太上顾问”,他显然不愿在一开始就因为佣金问题被人抓住把柄。而且,赫德出于自身的道德和宗教信仰,也恪守清正廉洁的处事方式,对居中获利的行为有着本能的抵触。应该说,赫德确实保证了中国在这次购买行动中以最小的代价购买到了质量最上乘的军舰。
赫德对“蚊子船”设计的干涉
在确定了订造炮艇的数量和式样后,赫德还就炮艇的一些技术细节进行了指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赫德并非海军行家,对舰艇的了解仅限于海关缉私舰队的数艘税务巡船,从其函电的内容来看,他对“蚊子船”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例如在这封信函中,他提出的一些细节不是无关紧要就是令人匪夷所思。比如他提出该舰的军官舱室应为哥特式风格,应安装双层天棚,应如海关税务巡船一样设置艏艉楼,并且应设置三根桅杆等,[78]完全将这种炮艇的作用与传统炮艇等同起来。而如上文所说,“蚊子船”的使用方法与传统炮艇相去甚远,它非但不具备传统炮艇较好的航海性能,而且即使让它承担普通的巡弋任务也是非常不经济的。1875年6月22日赫德致金登干的电报中再次不合情理地提出这种炮艇“必须是优质航海的舰只”。[79]金登干与乔治·伦道尔为此大伤脑筋,经过他们的一番解释后,赫德为自己的言辞辩解道:“‘适于航海的’,我用这个词是指:‘不仅在好天气和平静水面上航行的江河船只,而且有机会出海从一港口到另一港口航行,并在微风中开炮的船只。’”[80]这仍然无法掩饰他对于海军新事物的无知。
虽然对于这种新式炮舰一窍不通,赫德还是在接下来的函电中继续指手画脚,1875年12月9日,赫德再次致函金登干,对炮舰的一些设计问题提出了意见:
其一,厕所的位置不应在船艉而应在烟囱两侧。(https://www.daowen.com)
其二,继续解释了双层天棚的构造。
其三,对锅炉顶位于吃水线以上提出了批评。[81]
其中一、二两条属于设计细节问题,但根据炮艇建成后的照片可以看出,赫德的这两条意见确实得到了贯彻。之前的“蚂蚁”级炮艇是将军官厕所设于舰艉舷侧,可想而知,在中国炮艇的最初设计中也是将厕所设于此位置上。但在赫德的干涉下,之后的中国炮艇均将厕所位置设在了烟囱两侧的甲板室里。第三条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涉及军舰总体设计的问题。之前的“蚊子船”设计均未将锅炉完全置于水线之下,中国订购的首批炮艇也不例外。但赫德就这一点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一艘军舰是不该把锅炉那样暴露的。”[82]“要是当初就知道锅炉是在吃水线之上的,我们就会订购较大的舰只了。”[83]根据现存的“飞霆”级总布置图可以看出,该型炮艇锅炉大约有1/4高度露出于水线之上,较之“蚂蚁”级炮艇几乎整个锅炉的储水室都暴露于水线之上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进。金登干和乔治·伦道尔在复函中也辩解说:“要把‘坚定’型炮舰的锅炉放在吃水线以下是根本不可能的;……锅炉在吃水线以下或以上关系不大,因为假如这样一艘船被击中,它一定沉没。”但在设计时,乔治·伦道尔仍在锅炉两侧设计了煤仓以保护锅炉免被小口径子弹或弹片击中,并且在之后“镇北”级的设计中,他将锅炉彻底塞入水线以下的狭小空间,回应了赫德的诟病。
另外,经金登干的提议,赫德还一直想给这批“蚊子船”装备一种诺兰式(Nolan)火炮测距仪,[84]这种测距仪由英国皇家炮兵军官菲利普·诺兰(Philip Nolan)于1868年发明,最初使用在野战炮兵中,后来几经改进,推广到要塞炮兵中,但未见使用在海军舰船上的例子。这种测距仪的原理是应用三角函数,已知一边长度和两个夹角求另两边长度。在炮兵使用时,须预先测量成对的两门火炮之间的距离,作为基线长度;两门火炮各装备一组观测望远镜,可以读取火炮A、火炮B与目标间的夹角,将这两组数据输入一个机械式计算机即可得到火炮与目标间的大致距离。在1870年前的一系列试验中,发现这种测距仪可以在一分半钟的时间内测得目标距离,误差在1%左右,较之先前完全靠试射来校准测距的方法已有了质的飞跃。[85]但是,若将这种测距仪应用在海军舰船上,其缺陷也是明显的。首先,军舰通常是在航行中射击的,即使有一对姐妹舰可以作为测距基线的两端,其相对位置和距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无法像野战炮兵那样有稳定的基线长度,这样一来,就需要不断测量两艘军舰之间的距离,给测量实际目标距离额外增加了一层难度。其次,一门炮的测距手需要同时了解两门炮与目标的夹角,在野战炮兵实战情况下,可以通过喊话通知彼此的角度,而在海军实战情况下,两艘军舰通常相距较远,彼此通信条件远没有陆地上好,要在较远的距离上通信较可行的办法只有通过旗语(手旗、摇臂信号机或信号旗),而这种方式造成的通信不畅和延误会极大地增加测距的困难程度。而且,舰船射击平台通常伴随有各种颠簸、摇晃,更给测距工作带来了相当的不便。因此,直至甲午战争期间,北洋海军采用的主要还是六分仪测距的方式,日本海军则少量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巴尔—斯特劳德(Barr and Stroud)式测距仪,[86]但都没有使用诺兰的测距方式,当然最终也没有把它装备到“蚊子船”上。
“龙骧”级“蚊子船”二视图(方禾绘)
“龙骧”级、“飞霆”级的技术性能
由于年代久远,“龙骧”“飞霆”两级的技术资料存世不多。首先,虽然这两级“蚊子船”建造于英国,但由于是外销舰艇,出于商业、外交机密的考虑,英国海军部不可能拥有这些炮艇的详细技术资料,而近现代的中国更是几经战乱,资料极难保存,迄今也没有发现较多相关的信息。阿姆斯特朗公司方面,在20世纪也经历了种种变迁,[87]而且作为一个商业公司,并不十分注意档案资料的保存,该厂19世纪的舰船设计资料大都已经散佚难寻。但幸运的是,在“伦道尔档案”中仍保存有一部分“飞霆”级炮艇的技术图纸和文件,英国海军情报部(Admiralty Intelligence Department)对中国海军的报告中也述及这两级炮艇的一些技术性能。以上两种档案为本小节的主要参考资料。
“龙骧”级炮艇舰体为铁质,柱间长118英尺,宽27英尺,深10英尺,艏艉吃水均为7英尺6英寸,排水量320吨。[88]采用两座海军型(Navy Type)锅炉[89],直径为8英尺1½英寸,长度为14英尺1英寸;轮机为两座G. 汤普森公司(G. Thompson & Co.)生产的双汽缸复合轮机,汽缸直径均为14英寸,活塞冲程为16英寸,马力235匹,设计航速10节,在10节情况下续航力为2000海里。两个螺旋桨各有三片桨叶,直径为6英尺,桨距为7英尺。通常载煤量为40吨,满载煤量为50吨。[90]其船体重量分布与“坚定”型的对比参见下表:
表1 “坚定”级与“龙骧”级船体重量分布[91]
该艇设有五个纵向水密隔舱,[92]布置应与“蚂蚁”级类似,主要的不同是取消了火炮升降平台,因此可以加入水手住舱,并扩大弹药库的范围。“龙骧”级的外观特征目前只有一张照片可以作为参考,[93]从外形上看该艇船型设计与“蚂蚁”级较为类似,前甲板为龟背状甲板,有左右两个吊锚杆,后方是一段1/2英寸厚的舷墙,与“蚂蚁”级不同的是不再有可折倒的火炮挡板设计。主炮隐藏在防护板后,不再使用“坚定”等舰艇可升降平台的设计,而是直接采用上下方炮架,并将下炮架固定在主甲板上,不可转动。上炮架连接液压制退管,并用液压方式复进,《英国海军情报部报告》中将其称为“自动炮架”(automatic carriage)。火炮装弹时须将炮口低俯,朝向装设在龟背甲板下方的液压通条,通条起到擦洗炮膛和自动装填的作用。火炮后方是一个三面围合的操作台,由1/2英寸的挡板防护,内有操作火炮的各种液压控制杆及车钟等。左右两侧应如“蚂蚁”级一样有通往底舱的提弹口和人员出入口等。中部甲板上设置烟囱和风筒,烟囱前方为加高的罗经操舵平台,并如赫德所要求的将厕所布置在了烟囱两侧的甲板室里,烟囱后方布置简易的厨房。后甲板上设置轮机舱口、军官室的下舱口和采光天窗,人力舵轮,以及两门12磅炮。为回航中国,“龙骧”级安装了两根桅杆,均为三足桅样式,帆装为双桅横帆船式。艇上配备2艘20英尺救生艇和1艘15英尺定纪艇。[94]
丹麦“蚊子船”“穆恩”号(Møen)10英寸主炮及液压机械图纸,该舰炮架结构与“龙骧”级非常类似
“飞霆”级“蚊子船”二视图(方禾绘)
“飞霆”级“蚊子船”纵剖、横剖、各层甲板图(Tyne & Wear Archives)
“飞霆”级主炮液压机构总图,包括驻退器、俯仰机、通条等(Tyne & Wear Archives)
“龙骧”号配备的26½吨阿姆斯特朗炮口径为11英寸,身管总长为16英尺11英寸,膛长15英尺9英寸。弹头分为穿甲弹与通常弹(开花弹)两种。穿甲弹重533磅,装药6.5磅,发射药包重85磅;通常弹重536磅,装药29.7磅,发射药包重60磅。开炮时弹头初速为1400英尺/秒,炮口动能7203英尺吨。另外,“龙骧”级还装备有2门12磅艉炮和1门格林机关炮,左右两舷均有固定格林炮的炮架。[95]
“飞霆”级炮艇舰体也为铁质,全长126英尺,柱间长120英尺,宽30英尺,深10英尺9英寸,艏艉吃水均为8英尺,排水量400吨。[96]采用两座海军型锅炉,直径为7英尺6英寸,长度为13英尺;轮机为两座G.汤普森公司生产的双汽缸复合轮机,汽缸直径分别为16英寸和28英寸,活塞冲程为18英寸,马力270匹,设计航速9½节,在9½节情况下续航力为1900海里。两个螺旋桨各有三片桨叶,直径为6英尺,桨距为7英尺。通常载煤量为50吨,满载煤量为60吨。[97]
“飞霆”级的总体布置与“龙骧”级较为类似,其内部构造有“伦道尔档案”中的总布置图和火炮液压机构详图可供参考。[98]该艇设有七个纵向水密隔舱,[99]依次为艏尖舱、水兵住舱、药包库、弹头库、煤仓、锅炉轮机舱和军官及士官住舱。其中水兵住舱上方为液压通条箱;药包库左侧为水压机舱,右侧为药包提升操作室,上方为火炮俯仰机舱;弹头库左右两侧设有弹头提升操作室,上方为锚绞盘舱和锚链舱;煤仓包覆到锅炉两侧;轮机的左侧设有管轮住舱。
“飞霆”级的外观特征也类似“龙骧”,可以参照建成时所拍摄的两张照片,[100]该级艇载有一艘20英尺救生艇,一艘12英尺定纪艇和一艘15英尺定纪艇,其中12英尺定纪艇载于艇艉的吊艇架上,另两艘载于烟囱两侧的搁艇架上。[101]
“飞霆”号配备的38吨阿姆斯特朗炮是当时英国所制军舰上装备的威力最大的火炮,其口径为12.5英寸,身管总长为19英尺2英寸,膛长15英尺8英寸。弹头分为穿甲弹与通常弹两种。穿甲弹重800磅,发射药包重136磅;通常弹重728磅,发射药包重85磅。[102]炮弹初速为1500英尺/秒,曾在试验中穿透了19½英寸的熟铁装甲。[103]这种火炮采用的炮架在当时也堪称极为先进,它取消了上炮架,在下炮架上安装一对液压驻退筒,火炮的耳轴连接到液压筒内的活塞上。开炮时,活塞推动液压筒后方的水向后运动,在液压筒的末端上方连接有四个预先调节好的弹簧阀,这种弹簧阀类似于锅炉上的减压阀,当水压迫弹簧阀的活塞时阀门就打开,水由此流入下甲板的废水箱中,当后坐力不足以推动活塞时弹簧阀就关闭完成制退。可见在此过程中,火炮的后坐力转化为液压筒壁和弹簧阀活塞的压力。这种完全利用液压驻退的方式比之前依靠摩擦驻退的方式效率更高,并大大减轻了炮架的整体重量。但这种方式也并非没有缺陷,主要是在火炮后坐的开始和结束阶段压力过大,而且在减装药情况下火炮无法后坐到位,需要用液压推回到最末端才能进行装填。[104]这种炮架的复进则是在装填完毕后再用水泵向驻退管中注水来完成。从图纸上看,“飞霆”级的液压机构非常复杂,位于底舱甲板的蒸汽动力液压泵是其核心部分,如同人的心脏,连接着输入管路与输出管路,液压部件除驻退—复进机外,还包括火炮通条、俯仰机构和操舵机构,在装甲围壁保护的操作台内有控制火炮复进、俯仰的杠杆及车钟和液压舵轮,军舰和火炮的大部分操作都可以在这里完成,自动化程度极高。[105]另外,“飞霆”级的武备还包括2门12磅艉炮和1门格林炮。
总的来说,“龙骧”级与“飞霆”级“蚊子船”脱胎于“坚定”和“蚂蚁”等早先型号,但设计更为完善,其装备的大威力火炮及操作火炮的液压机构更是极大的卖点,较之此前“蚊子船”装备的较为原始的火炮系统有了飞跃式的进步,连时任英国海军造船总监(Director of Naval Construction)的纳撒尼尔·巴纳贝(Nathaniel Barnaby)爵士都称赞其液压装置为“奢侈品”。[106]这两型炮艇,尤其是“飞霆”级的许多设计也为后来的“镇”字“蚊子船”所延续,而且其良好的适航性和坚固的艇体也使其后来成为中国海军史上的长命舰艇之一。
“龙骧”级、“飞霆”级的建造和试航
如同阿姆斯特朗公司之前的舰船一样,中国订购的这四艘“蚊子船”也由纽卡斯尔下沃克的查尔斯·米切尔造船厂负责建造船体部分,阿姆斯特朗公司负责总体设计,并提供武备和液压机构;四舰的轮机则由纽卡斯尔的G.汤普森公司提供。1875年9月21日,两艘载26½吨炮的炮艇在米切尔船厂开工建造,船厂编号分别为327与328;12月27日,38吨火炮搭载舰也开工建造,船厂编号为334与335。[107]乔治·伦道尔原定于10月5日完成设计制图,但迟至12月才完成了26½吨火炮搭载舰的部分,1876年2月完成了38吨火炮搭载舰的部分,金登干将这些图纸和设计书均寄往中国数份。[108]
1876年2月18日,金登干在寄给赫德的信中提到了这四艘“蚊子船”的建造进度:两艘26½吨炮的炮艇已完成了船体部分的建造,正准备固定各种阀门;锅炉和轮机已经备妥,但尚未上舰;轴系已经安装到位。38吨炮的炮艇完成了骨架的建造,轮机汽缸已铸成,轮机平台已安装到位。[109]
1876年2月23日,第一艘26½吨炮的炮艇下水,同时,一门26½吨火炮也通过了试验;[110]4月13日,另一艘姐妹舰也下水。[111]至4月21日,两门26½吨火炮均已在埃尔斯威克工厂安装完毕。5月初,第一艘炮艇的液压装置和轮机检验合格,并将其送返米切尔船厂进行索具舾装;此时第二艘炮艇的炮架已装好,正等待安装火炮。[112]
停泊在泰恩河上的“伽玛”号“蚊子船”(Vickers Archives,Cambridge University Library)
至6月初,两艘26½吨火炮搭载舰已经基本建造完毕,时任英国海军造船总监纳撒尼尔·巴纳贝爵士专程从伦敦赶到纽卡斯尔参观检验这两艘炮艇,称赞其设计非常出色。6月1日和7日,金登干也两次赶往纽卡斯尔参加这两艘炮艇的检验与试航。8日,两艘炮艇进行公试,参加公试的还有赫德的弟弟赫政(James Henry Hart)、海关职员屠迈伦(James Twinem)、海军部和皇家炮兵工厂的检察官,以及意大利和丹麦驻英武官等。第一艘炮艇首先进行了泰恩茅斯到桑德兰(Sunderland)的标柱间公试,航程为6½英里,测得平均航速10节左右;第二艘炮艇在标柱间公试时因未清理锅炉管道而未达到设计航速,金登干坚持进行了第二次试航,在泰恩河2½海里的航程上速度稍大于9节,也属于圆满成功。同时,这两艘“蚊子船”还进行了主炮试射和12磅副炮试射,结果也令人满意。[113]
此时中国政府尚未给这两艘炮艇命名,考虑到注册的需要,乔治·伦道尔一开始建议一艘叫“狮子”(Lion),一艘叫“独角兽”(Unicorn),但金登干认为这样的名字过于招摇,于是在“火车上半睡半醒地做梦”时想起了用希腊字母“阿尔法”(A /Alpha)和“贝塔”(B /Beta)命名,[114]从此,中国从阿姆斯特朗公司订购的所有“蚊子船”都采取在注册时用希腊字母命名的方法,所以它们在世界海军史上获得了“字母炮艇”的称号。
1876年6月 14日与23日,两艘38吨火炮搭载舰分别下水,并被命名为“伽玛”号(Γ/Gamma)和“戴尔塔”号(Δ/Delta)。[115]12月初进行了38吨火炮试射,结果令人满意。但恶劣的天气拖延了这两艘炮艇的建造,迟至1877年1月18日,两艘炮艇才进行了初次试航,平均航速超过9节。[116]两艇的泰恩茅斯标柱间公试分别在1月24日和25日进行,测得“伽玛”号航速为9.024节,“戴尔塔”号航速超过9.5节。同时两艇还进行了火炮的官方检验,“伽玛”号主炮分别以5度仰角、100磅装药和3½度仰角、130磅装药各发射一次,“戴尔塔”号如法炮制,实验结果令人满意。[117]两艘炮艇于2月10起起航离开纽卡斯尔,13日抵达英国南部军港朴次茅斯,准备接受中国新任驻英公使郭嵩焘和英国海军部人员的检验。在通过英吉利海峡时两艘炮艇经历了恶劣天气的考验。16日,金登干来到朴次茅斯,为郭嵩焘的检阅做准备。[118]18日,郭嵩焘由伦敦滑铁卢(Waterloo)车站乘坐专列赴朴次茅斯,同车前往的还有英国海军部主计官休斯顿·斯图尔特(Houston Stewart)海军中将等海军部官员,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驻英武官,乔治·伦道尔、安德鲁·诺布尔、斯图尔特·伦道尔等阿姆斯特朗公司人员以及中国驻英使馆和中国海关的人员等。火车抵达朴次茅斯港车站后,检阅人员乘坐海军司令座舰“火皇后”号(H. M. S. Fire Queen)游艇前往停泊在港内的“蚊子船”。嘉宾登艇后,两艇升起龙旗,开往港外试炮。[119]指挥“伽玛”号的英国海军军官琅威理(William Metcalfe Lang,当时中文名为“浪为美”,后文将提及的劳伦斯·庆中文名为“静乐林”)在艇上为郭嵩焘设宴,并让郭嵩焘亲自发射了火炮。郭嵩焘在日记中说:
炮重三十八吨,炮子三百五十磅,火药一百三十磅,皆用机器运转。安炮船首,外设炮墙护之,内复施墙,置机器。进退高低各一机器,外推则进,内推则退,高低亦然。先推使退向内,低承前溜,而后转火药炮子以当炮口,前溜下复设机器,内推则机器直送入炮口,带水洗镗〔膛〕,次第送火药及炮子入,乃推置前溜下;乃复起炮使高,以度测之,而后推出炮墙外。又设电气线于机器墙内,引手按之,而声发子出,可及七千五百余步。但得一人,运机器有余,可云神妙。[120]
试炮过程中,炮艇前桅上升起一面红旗,装填时红旗降到一半高度,即将发射时便升至桅顶,以此告知姐妹艇己艇的火炮状态。“伽玛”号试射了两发主炮炮弹,第一发仰角为3度,后坐距离5英尺;第二发仰角为5度,后坐距离5英尺9英寸。另外“伽玛”号还发射了400发格林炮弹,郭嵩焘也亲自参与操纵。[121]
郭嵩焘视察完之后便乘坐傍晚5时50分的专列返回伦敦,[122]两艘炮艇继续开往不列颠西南部的普利茅斯(Plymouth),做南下回航前的最后准备,但一直被糟糕的天气拖延,直到2月28日方才离开英伦,踏上回归中国的漫漫航程。[123]
回航的准备工作
早在第一批“蚊子船”购置之初,中国政府和赫德、金登干就已开始为四舰的回航工作进行谋划。
从李鸿章1874年12月10日的《筹议海防折》中可以看出,李鸿章最初的观点是因“蚊子船”“笨滞不能涉海”,需要拆解运回组装,[124]但赫德与金登干考虑的仍旧是传统的自航回华形式。在李鸿章与赫德于1875年4月底签署的《购买船炮章程》中,已考虑到有关回航的细节就包括燃煤、保险、过苏伊士运河及红海费用、水手盘缠工钱、选雇送船官兵、所挂旗号等项。[125]其中雇用送船军官、水兵,以及挂中国或英国国旗两项是最主要也是讨论最多的问题。
首先是雇用官兵的问题,赫德与李鸿章原建议派海关巡船“飞虎”“凌风”舰的部分军官、水手去英国接收军舰,配合阿姆斯特朗公司选派的教习、轮机长、炮手等技术军官把船开回来。[126]但随即决定此事仍由金登干全权负责,在英国招聘驾舰回华的军官和水手。之前阿姆斯特朗公司为中国建造炮艇的行动一直是秘密进行的,而这样一来,秘密就无法保守了,因此总理衙门在1876年3月将此事通知了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并让威妥玛转知英国政府。[127]5月,金登干和阿姆斯特朗公司拟定了头两艘炮艇的艇长人选为皇家海军退役军官克莱蒙特·勒·普里曼达吉(Clement La Primandage)和布莱尔·汉密尔顿(Blair Hamilton)。[128]其中普里曼达吉上尉曾在皇家海军“西蒙”号(H. M. S. Simoom)运兵船和“瓦登勋爵”号(H. M. S. Lord Warden)铁甲舰上服役,在其服役记录中,可以发现他因导致“瓦登勋爵”号搁浅而受到过严惩,也因勇敢地营救溺水者而受到过表彰。他于1873年10月退役。在经过了驾驶“蚊子船”回航中国这一段小插曲后,勒·普里曼达吉后来长期服役于马耳他,最终于1910年去世。[129]金登干在信函中多次称他是皇家海军退役舰长,实有言过其实之嫌。
1877年1月,两艘“伽玛”级炮艇的回航军官选定,指挥“戴尔塔”号的是英国海军现役军官劳伦斯·庆(Lawrence Ching),而指挥“伽玛”号的则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北洋海军总查琅威理,这次驾驶炮艇回华的行动是他首次与中国结缘。琅威理1843年1月19日出生于伦敦格林尼治(Greenwich),1857年以14岁年龄进入海军,最初在“征服者”号(H. M. S. Conqueror)一等风帆战舰上做海军学员(Cadet),1859年升为候补生(Midshipman),1863年在“俄瑞斯忒斯”号(H. M. S. Orestes)护航舰上升为海军尉官(Lieutenant),1875年在“苍鹰”号(H. M. S. Goshawk)上升任中校(Commander),并负责指挥该舰。1882年9月17日,琅威理正式受聘于中国海军,并于1884年被授予皇家海军上校(Captain)军衔,1890年6月琅威理辞职回到英国,之后曾历任多艘军舰舰长,1898年退役,并分别于1899年和1904年晋升海军少将和中将,1906年12月15日去世,时年63岁。[130]
至于悬挂国旗问题,根据外交惯例,如果悬挂中国国旗回航,则需要有公使或领事在建造国,[131]因此中国一度想让金登干充任领事。当赫德询问时,金登干一开始认为,挂英国旗较为不便,还冒险;挂中国旗较为便利且不致引起注意。[132]而随后他询问了斯图尔特·伦道尔以及商务部和海关,进一步了解了两种情况的利弊:如果挂中国旗,一旦发生意外事件,或沿途遇到困难,由于中国当时外交体系极不完备,在各地没有外交官,将会遇到许多障碍;而如果挂英国旗,在申报所有权方面会遇到一些困难,因此他建议先以阿姆斯特朗公司的名义将炮艇申报。[133]而且当时发生了马嘉理事件,中英之间一旦爆发战争,则悬挂中国国旗的军舰必然在航程中受阻。权衡利弊,金登干等人认为挂英国国旗回航更为有利。赫德一开始也倾向于挂中国旗,随后他便允许金登干全权处理此事,[134]因此,后来的“蚊子船”回航全部采用先挂英国旗,在抵达中国交接后再改升中国旗的方式。
这些“蚊子船”因无法运走各艇全部的100发炮弹,因此两艘“阿尔法”级的备用炮弹由“尼日尔”号(Niger)轮装运;“伽玛”级的炮弹则由“额尔金”号(Elgin)装运,此后剩余的储备炮弹又分别由“密涅瓦”号(Minerva)和“佩里姆”号(Perim)装运来华。[135]中国政府为四艘炮艇都购买了全额保险。
回航及验收
26½吨火炮搭载舰,即“阿尔法”级炮艇于1876年6月8日完成泰恩茅斯的标柱间公试,18日,二炮艇整备完成,离开泰恩河,南下开往普利茅斯,并于22日抵达,金登干亲赴两地为炮艇送行。[136]在这一路上发生了一些令人颇不愉快的事情,勒·普里曼达吉因为酗酒和抗命而开除了一名副手;而汉密尔顿则因为水手和舵手的矛盾而不得不将水手全部解雇,重新聘用了一批水手。在经历了一番人事调整,并装载了补给品之后,二艇终于在24日晚8时离开普利茅斯回航中国。[137]
之后二艇每到一地金登干都会向赫德发电报告。7月2日,二舰抵达直布罗陀,10日抵马耳他,因英国海军认为其是海盗船而险被扣押,[138]21日抵塞得港,8月1日抵亚丁。因为强大的季风,二艇在亚丁滞留了一个多月,直到9月4日才离开,中间船员自然饱受红海的暑热之苦。9月19日,二艇抵达加勒,22日离加勒,并于10月3日至4日抵达新加坡。11月8日,二艇抵达上海,最终于11月20日与21日分别到达目的地天津。赫德亲赴天津,于27日到29日与李鸿章一起检阅了这些炮艇。[139]
赫德在1876年12月3日寄给金登干的信函中提到了检阅的情况,他在信中称“它们到达时一切正常,使我们大为满意”[140]。但有趣的是,在1877年4月28日的信中,赫德的态度却截然一变。他首先谴责了两艘炮艇上水手的不懂礼貌,无精打采。“他们除了把这两艘炮艇安全地驶抵这里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足资称道的事情。”他还提到在天津的检阅中一名水手走了火,差点击中李鸿章![141]
而李鸿章在关于接收检阅炮艇的奏折中,对于它们是持肯定评价的,他说:“十月十二三日督同总税务司等将炮船驶赴大沽海口,亲加演试。所有炮位、轮机、器具等件均属精致灵捷……运炮装子全用水力机器,实系近时新式,堪为海口战守利器。”他将原先的“阿尔法”艇命名为“龙骧”,“贝塔”艇命名为“虎威”,分别派张成与邱宝仁管驾。在结束检阅后,二艇即赴福州,每舰只留英国教习三名,其余官兵全部遣散,并另在福建当地招募水兵、士官,换上中国海军旗,正式入役。[142]
38吨火炮搭载舰,即“伽玛”级于1877年1月底在泰恩茅斯完成公试,并于2月18日在朴次茅斯接受了驻英公使郭嵩焘的检阅,28日离开普利茅斯回航中国。一路上,指挥两艘炮艇的琅威理多次给远在英国的斯图尔特·伦道尔写信,描述航程中的经历,这些信件许多仍被保存在“伦道尔档案”中。如在1877年3月6日发自圣文森特角(Cape St. Vincent)的信中,琅威理称穿越比斯开湾的航程是“极为成功的”。起航第一日海波不兴,两艇肩并肩航行,在螺旋桨每分钟100转的情况下航速达到了8节。3月3日“伽玛”号左侧螺旋桨轮机的空气泵发生了故障,他们花了4个小时才排除了故障。4日,两艇首次张起风帆,借助西北风达到了8至9节的航速,但“伽玛”号轮机的抽气系统仍然故障频频,琅威理认为这是锅炉的蒸汽空间太小导致的。但他对这两艘炮艇的适航性也不乏褒奖,在强劲的北风下,两艇摇幅很小,而且艇上能保持干燥。为及早驶入地中海,躲开北大西洋的恶劣海况,琅威理将螺旋桨转速增至每分钟110转,他认为这是较为经济的转速。[143]
3月7日,二艇到达直布罗陀,并于16日抵达马耳他。[144]琅威理于15日给斯图尔特·伦道尔去信,信中不乏溢美之词,他称:“在我能试验的范围内,您哥哥设计的小船在各方面都被证明是最完美的新型炮艇……我认为它基本上如同‘妩媚’级炮舰[145]一样干燥。它动作敏捷,无论在何种恶劣的海况下我都惊讶地发现它的螺旋桨很少因颠簸而离开水面。”“我可以自信地说我还没见过其他船,无论大船或小船能在这种海况中航行时保持如此平稳。”在二艇到达直布罗陀时,直布罗陀总督上艇进行了参观,他对火炮操作如此迅捷简便表示惊讶。14日,二艇在地中海上再次遭遇高海况,风速达到了7级,但二艇依然航行平稳。[146]
离开马耳他后,二艇于4月初抵达埃及,并于4日驶离苏伊士,在穿越了苏伊士运河和红海后于12日抵达亚丁,18日离开亚丁驶入印度洋。5月3日抵达锡兰,5日驶离。20日抵达新加坡,26日驶离,穿越马六甲海峡进入太平洋。6月4日,二艇到达香港,赫德此时刚好在香港,于是他视察了两艘炮艇,并发报给金登干告知。[147]
赫德在视察中对这两艘炮艇的状况大为不满,他抨击了艇上的卫生状况、水手仪表。他还对二艇的一些设计提出了批评,如他认为把所有操作机械都装在防护板后面的操作台上会造成一发炮弹打来就全部报销;他甚至认为乔治·伦道尔是因为计算失误才会让船在满载炮弹时要在船艉装上压载铁锭,以保证船头不没入水下。总而言之,赫德牢骚满腹,他在信中说:“我决定不让它们去天津,它们绝不会给李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象。”[148]事实上,决定二艇不赴天津,直接在福州交付是李鸿章的建议,与赫德无关。
6月9日下午3时,二艇起碇离开香港,之后风平浪静,劳伦斯·庆称:“我们从昨天(6月10日)中午以来已航行了208英里,这是我们整个航程中航行最快速的一段。”11日下午5时,一位引水员上艇将二艇带入闽江,二艇在江中碇泊过夜。翌日早晨8时二舰起碇继续上溯,并于11时到达福州,碇泊于闽海关大楼附近,由此结束了自普利茅斯起航以来103天的航程。[149]
6月25日是交接“伽玛”号和“戴尔塔”号的日子,琅威理后来于回程中的7月19日在香港给斯图尔特·伦道尔写信,详述了二艇交接的过程。他称“检阅的那天一切都很完美。中国官员和他们未来的艇长对它们都非常满意……他们都对一个人就能操船并操炮十分惊讶”。[150]这与赫德对二艇检阅的态度大相径庭,不知是出于琅威理的自信还是赫德的挑剔。
四艇均到中国后,赫德本提议由原管带“龙骧”“虎威”的张成、邱宝仁转带38吨炮艇,张成则建议由李田、李和管带“龙骧”“虎威”,[151]李鸿章又与福建船政大臣吴赞诚商议由邓世昌、李和、邱宝仁、吴梦良分别管驾四船,张成则转去管带“威远”。[152]最后此议也未执行,而由张成、邱宝仁转调“伽玛”级炮艇,“龙骧”级的原大副升任两艇管驾。[153]另外,李鸿章屡次督催吴赞诚为二艇拟定中文艇名,根据其信函来看,估计直至10到11月船政方面才拟定二艇中文艇名为“飞霆”“策电”。[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