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北”级“蚊子船”
流产的1877年福建省订购计划
在中国购入四艘“蚊子船”的同时,中国海防的最大假想敌日本却在英国的萨姆达兄弟公司(Samuda Brothers)、厄尔斯船厂(Earle's Shipyard)和米尔福德港(Milford Haven)船厂一口气订造了三艘大型战舰,即“扶桑”号、“金刚”号和“比睿”号,共耗费60余万英镑,合银180余万两,为中国四艘“蚊子船”订单价值的4倍多。[155]刚刚经历了侵台之痛,又千方百计筹款询购铁甲舰未果,此时却突然得到了日本购买铁甲舰的消息,那些关注于海防事业的中国官员的心情可想而知。受到日本订购铁甲舰的刺激,外购军舰的行动更加刻不容缓。
在“龙骧”“飞霆”级建造完成后,斯图尔特·伦道尔曾向金登干报价,称如继续建造38吨炮艇,每艘可以降价近5000镑。[156]1877年6月,“飞霆”级“蚊子船”到闽,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等对其性能非常满意,又受到了大幅降价的激励,立即提出了续购“蚊子船”的计划。6月14日,丁日昌上《筹办台湾轮路事宜疏》,疏中称:“臣此次在澎湖阅看李鸿章所购三十八吨炮之铁甲蚊船二号,转动灵捷,费又不多,胜于前此福建所购之蚊船不啻十倍,若将前项中等铁甲船少购一二号,即可多买此起铁甲蚊船十余号,以之布置全台海口,实有裨益。”[157]7月25日,总理衙门奕訢等上奏,亦延续丁日昌的思路,提出购买铁甲舰或续购“蚊子船”的问题。[158]李鸿章得知此事后曾称赞丁日昌“见义必为,可称豪举”。[159]福建方面初步计划购买四艘“飞霆”级“蚊子船”,但随后或许是出于资金方面的原因,改为仅购两艘,并通知赫德与阿姆斯特朗公司联系。
1877年8月31日,得知此消息的赫德电告金登干:“中国意欲续购两艘‘伽玛’型炮艇,阿姆斯特朗公司愿保证明年2月交货否?”接到赫德的询问,金登干立即回复说,配备100发炮弹和所有船上用具的炮艇价格为31000镑(“飞霆”级价格为33400镑,降价2400镑),并解释说,自己原先说降价5000镑是指只配备50发炮弹且不急于交货的情况下的价格。孰料赫德紧接着便发来回电说,因无法降价5000镑,订货取消。如此突然的180度转折几乎使金登干晕头转向,他之后屡次三番向赫德解释现在的报价已是多么优惠,并保证有可能说服阿姆斯特朗公司降价,但赫德再也没有给他任何肯定的答复。[160]10月12日,李鸿章答复丁日昌道:“所订三十八吨炮船二号,可照减价,明年五月不能送到,已由电信回绝。”[161]
但此事非但没有就此而结束,反而发生了更具戏剧性的转折。10月初,正带领福建船政学生赴英留学并在英国查访购买铁甲舰的留学生监督李凤苞、日意格突然插手了“蚊子船”业务,他们绕开中国海关,直接来到阿姆斯特朗公司询问购买“蚊子船”的事宜。[162]李、日二人显然也是受丁日昌所托,特意绕开海关,并访察之前的订购中是否有浮冒情形。丁日昌的这一后手让金登干大感意外,在致赫德的函电中,他对此大发了一通牢骚。在他看来,首先日意格希望将炮艇拆解后运输回中国,然后再由福州船政局重新组装,这样虽可以维持福州船厂的运营,但无法保证炮艇组装的质量。其次,他十分怀疑阿姆斯特朗公司给日意格的报价过高,其中包括给日意格私人的回扣。金登干还怀疑驻英副使刘锡鸿参与了此事,因此他于10月11日询问了刘锡鸿,但刘对此矢口否认(刘锡鸿此时已经与郭嵩焘闹翻,因此郭嵩焘可能对此事并不知情)。12日,阿姆斯特朗公司副总经理安德鲁·诺布尔和斯图尔特·伦道尔亲自来到海关驻伦敦办事处,与金登干就此事进行商谈。金登干了解到,李凤苞等人认为如果中国政府直接与阿姆斯特朗公司交易,将会降价20%,但阿姆斯特朗公司否认了这种可能性。阿姆斯特朗公司还透露给金登干,给日意格的报价中包括5%的回扣。而且,这次洽谈的炮艇是“伽玛”级炮艇的改进型,曾对欧洲一个国家投了标。改进包括船体材料由钢材替代生铁,将锅炉和轮机压缩在水线以下,并将航速提高到10节等,每艘舰造价大约33250英镑。[163]
与诺布尔、斯图尔特·伦道尔会谈后的第二天,金登干又分别给阿姆斯特朗公司和斯图尔特·伦道尔去信。他在信中说,在接到赫德的进一步指令之前不会采取行动,他还为自己下台阶说无论是日意格还是自己作为购买的代理人都是为中国政府服务,自己并不会在意。[164]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还是屡次给赫德发去函电抨击李、日。而赫德则因为没有接到中国方面任何明确的购买意向,所以只是简单地回复:“这件事现在只能暂搁一下了。如果重新订购,你可以商定新条款。”[165]由此1877年度的购买计划便告一段落。
有趣的是,后来赫德写信给丁日昌谈及此事,信中不免发了李凤苞的牢骚。丁日昌却将此信转给了李鸿章,李鸿章又转述给了李凤苞,在李凤苞面前将赫德喜好揽权的形象揭示无遗,不知李凤苞读罢下文后做何感想:
顷阅赫德复雨帅书,云据金税司登干探明,五月内实不克赶到,且在英国有李某者,亦奉委办此船,拟做成后将船拆散,零片运回,再照原法装成。如此价值必倍,船体亦不坚固,其事究系委之李某,抑由总税务司办理,唯听贵中丞自行裁夺云云。[166]
但李鸿章也谆谆告诫李凤苞:“此次若由执事订购,不令金登干经手,价值能否较为便宜,该船厂有无掣肘,将来造成后,应派何人驾驶回华,经过南洋各埠,有无熟识行商,可以托令一律照料,不致半途阻滞,此等必应预为逐细筹及。至造成后将船拆卸零片一策,唯船价应否酌加,船身是否坚固,亦须博访周咨,得有确实把握。”并请李凤苞设法继续查询订购。[167]
“镇北”级“蚊子船”的订购
“龙骧”“飞霆”级“蚊子船”到华后,不仅是李鸿章、丁日昌,甚至连之前对“蚊子船”不屑一顾、一心只关注铁甲舰的沈葆桢(此时已任两江总督、南洋大臣)都对其称羡不已。1877年底,他在致李鸿章的信函中自我检讨道:“唯从前以铁甲舰横亘胸中,海防、江防一无措置,万一风涛起于意外,悔何可追!”并请李鸿章分拨或续购“蚊子船”,供长江口防务使用。[168]李鸿章接函后,于12月29日回复道:“承属提款另购两号,亦不敢辞,明春赴津后商定再行报命。”[169]
1878年6月,未等李鸿章将沈葆桢的计划上报,总理衙门已就此事函饬李鸿章,其中或与赫德的游说不无关系。李鸿章接函后,表示总署的建议正与自己和沈葆桢的意见相符,便痛快地承应了下来。但他也不忘在复函中无奈地加上一句:“唯‘霆’‘电’二号价目颇昂,海防存款尽敷购办养船只用,此后来源更绌,续解渐少,若欲再购铁甲,断无余力耳。”[170]可见当时的海防财力是多么窘仄。
此时赫德刚好赴欧洲休假,兼料理中国参加巴黎世博会的事务,原总理文案税务司裴式楷(Robert Edward Bredon)和管理汉文文案税务司葛德立共同护理总税务司一职。因此李鸿章便通过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Gustav von Detring)将此事通知了北京总税务司署。7月8日,裴式楷给赫德与金登干发电,询问“阿尔法”型和“贝塔”型炮艇当时的实价,表示中国政府可能会续订四艘。[171]接到电报后,金登干将这份指示送达阿姆斯特朗公司,并于17日收到阿姆斯特朗公司的复函。同日,乔治·伦道尔专程来到海关伦敦办事处,与金登干进行了商谈。阿姆斯特朗公司新提出的报价为:如购两艘“阿尔法”型炮艇,每艘价26150镑;如购四艘,每艘价25500镑;如购两艘“伽玛”型炮艇,每艘价33300镑;如购四艘,每艘价32500镑。乔治·伦道尔同时表示,在新的炮艇设计中应用了一系列新技术,如将舰体由铁制改为钢制、加大轮机动力、改进火炮等。[172]金登干将以上条款电告了北京总税务司署。
至8月中旬,护理总税务司葛德立调任粤海关税务司,在启程赴广州的途中,他来到天津,一面视察了第一批购到的四艘“蚊子船”,一面在北洋大臣衙门与李鸿章面议了购买第二批“蚊子船”的细节条款。[173]李鸿章在致江海关道褚兰生的信中说道:
前购英商阿摩士庄新式炮船四只,现饬驻津训练,以不敷分派,拟再酌量添购,已由敝处札行赫总税司转饬金税务司,仍照前购三十八吨炮船加以新式,与阿摩士庄商厂克期订造四只。饬据津关德税务司由电信询明,共合价银十三万镑,并与代理总税司、现调粤海关葛税务司议明,此项船价应分三起汇付。照目下镑价核计,约合关平银四十四万五千余两。[174]
8月17日,金登干接到裴式楷来电,得知订购四艘“伽玛”型炮艇的计划已被确定。20日,赫德指示金登干可以在合同上签字。有了订购第一批“蚊子船”的经验,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中国海关对购造事宜都已经驾轻就熟。连赫德都惊叹道:“至于李,我没有料到订购指令来得这样快,我真不知道他们这一次怎么会这样迅速地下了决心!”而且因为购舰行动是直接通过自己,更令他大喜过望。但他仍对1877年订购过程中李凤苞、日意格等人横插一脚之事愤愤不已,于是他特意告诉金登干,希望对此事严格保密,最好只有阿姆斯特朗公司、丽如银行以及他们两人知道。[175]其实,赫德打的这个小算盘完全是自作聪明,早在7月18日,李鸿章就已经致函李凤苞,将此次由赫德经手订购的原委说得一清二楚:
至该监督复函赫德订购炮船一节,上年丁雨生(丁日昌乳名—编者注)面托该总税司代购二只,已允,复又翻悔,谓因李监督往该厂查询价目,并有拆散来华合拢之说,向敝处哓哓渎陈。是以此次蒙商添购,姑属德璀琳先由电报探问赫德,俟其回信若何再行酌定。[176]
赫德的这种鬼伎俩,连金登干都认为不可行,他估计李凤苞将会了解到订购炮艇的消息,而且郭嵩焘也定会就此事向他询问。
8月29日,改进型“伽玛”“蚊子船”,即后来的“镇北”级“蚊子船”正式签署合同,合同的原件现仍存于“伦道尔档案”中。合同共分十条,其中一至四条是对军舰性能的规定。如在第一条中写明了军舰所做的改进:舰体钢制、速度提升、轮机置于水线下、安装艏艉舵、采用新型火炮等;第二条是对军舰总体性能和舰载武备的规定;第三条是对一些细节性能的规定;第四条是对帆装的规定。第五至七条是对火炮检验、船体检验、图纸审核的规定,第八条是对建造时间的规定,第九至十条则是对支付费用的规定。耐人寻味的是,对初稿第十条的改动是最多的,首先,金登干不厌其烦地加入了“最低的净价”一词,以显示自己的大公无私;而且,原先阿姆斯特朗公司草拟的合同中写明在最后一次付款中提取1000英镑作为给金登干的小费,但这段被整体删除。赫德曾在第一次购舰过程中多次告诫金登干不要收取佣金,这显然是金登干对赫德告诫的回应。[177]
同日,金登干又致信阿姆斯特朗公司,称在第一批炮艇上每艘只装有一门格林炮,不敷使用,中国政府希望能再加一门,并且他希望阿姆斯特朗公司能免费赠送一门,“鉴于你们现在的报价已向他们(中国政府)电告,我希望避免再提出价格问题”[178]。阿姆斯特朗公司随即同意了金登干的要求,赫德高兴地称赞阿姆斯特朗公司此事办得“慷慨大方”。[179]
合同既已签订,还有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一是二舰交付的时间问题。赫德原拟四舰应在1879年2月底前造成,以便获得较为充裕的回航时间(赶在台风季节之前)。[180]经乔治·伦道尔极力争取,在合同第八条的初稿中,拟为如无特殊情况,炮艇应于1879年4月中旬进行试航;后金登干将其改为4月上旬。[181]这样算来,阿姆斯特朗公司尚有七到八个月的时间进行建造。但阿姆斯特朗公司仍认为建造时间过于紧张,因为应用了许多新技术,如果过于仓促很可能会出质量问题。而且参考“飞霆”级的建造时间长达13个月,这次的建造时间确实显得过短。9月24日,在得到了李鸿章的准许后,赫德致电金登干,准许将建造时间适当延长。[182]后来“镇北”级四舰均于1879年7月初进行公试,建造时间为10个月。其二是“镇北”级改用新式火炮的问题。因为新舰火炮由原来的38吨改为35吨,口径也由12.5英寸缩小为11英寸,因此赫德担心给中国人造成火炮威力减小的印象。为此金登干专门与阿姆斯特朗公司主管火炮设计的副总经理、火炮专家安德鲁·诺布尔通信,了解到新式35吨炮无论是装药量、穿甲能力和爆炸力均大大优于旧式38吨炮。于是他于1878年9月24日致长信予赫德,详细解释了这方面的问题。赫德令裴式楷亲赴天津面见李鸿章,向李说明炮艇的新改进。裴式楷大约在10月底或11月初向李鸿章报告了炮艇合同细节,基本得到了李的首肯。[183]
赫德、葛德立对“镇北”级设计的改进意见
与订购第一批“蚊子船”时一样,赫德在订购第二批“蚊子船”时仍旧提出了一些他自己认为必要的修改意见:“在炮弹室前面为管轮们设计的那间小舱室在中国是不需要的,而烟囱两侧的房舱要延长。”[184]对照“飞霆”级的图纸,赫德所指的“为管轮们设计的那间小舱室”指的应是设在弹头库之前、药包库右舷的管轮住舱。在后来“镇北”级的设计中,可以发现除舰长住舱外,其他军官、炮手、管轮的住舱均移到了烟囱两侧的甲板室里。赫德的这条建议得到了良好的贯彻。
另外,阿姆斯特朗公司还要求中国方面告知检验“飞霆”级炮艇后的改进意见。[185]1878年8月14日,护理总税务司葛德立在大沽口参观了“飞霆”号炮艇,他于21日从上海给阿姆斯特朗公司去信,详述了他的这次视察经过。
首先,他肯定了“飞霆”舰当前的状态:“我看见这艘军舰状况极好,并且非常整洁,秩序井然,很有效率,基本可以赶上英国海军的军舰。”在1877年6月交付后,该舰共计发射了15枚主炮炮弹,主炮机械状况良好。当时“飞霆”与“虎威”二舰驻防大沽、“策电”与“龙骧”驻防北塘,每逢农历初一和十五,四舰便一齐开往大沽口外会操。葛德立发现,此时“飞霆”仍能以8节到8.5节的航速航行,但“虎威”的航速已经掉到了4节以下。另外,统带四艘炮艇的“飞霆”号管带张成和“飞霆”号炮术教官吉布森(Gibson)提出了一些对于炮艇改进的建议,葛德立也向阿姆斯特朗公司进行了转达:
一、因主炮火门后方紧挨一道炮箍,因此用炮绳发火极为不便。建议为了在电发火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能够使用炮绳,须在火门前加设一个导向盘,以使炮绳能够牵引到后方。
二、张成建议以一门30磅或40磅炮取代现在的两门12磅艉炮,这样可以节省5到6名人员。但葛德立认为这样的改进有可能会与军官舱天窗冲突,并且无法抵挡从两舷同时接近的敌人。
三、李鸿章希望每船能装备两门格林炮,张成则认为装备一门格林炮也可以,但需要装在轮式炮架上,以便快速从一舷移到另一舷。
四、希望能将火炮挡板延伸到炮尾部分。
五、吉布森建议连接弹药库的通语管须稍稍做成弧形,并有闭锁装置,以防火星沿通语管进入弹药库。
六、建议舰桥抬高至少一英尺,舵轮前的舰桥空间加大。
七、希望加大水兵生活区空间。“飞霆”现编有44名水兵,包括厨子、仆人等,其中32人须睡在舰艏的水兵舱里。此处通风尚好,但即便一半人睡在吊床里、一半人睡在地板上仍然十分拥挤。[186]
这些意见于1879年1月由金登干转达给了阿姆斯特朗公司,[187]在之后的“镇北”级设计中既有得到执行的,也有未能执行的。如舰桥有了一定的抬高,水兵住舱也较之前有所放大,格林炮则增加到两门;主炮由于经过了重新设计,就没有必要采用导向盘牵引炮绳的设计,副炮也仍保持两门12磅炮的设计,主炮挡板也没有进一步延伸(后经金登干和琅威理建议,舷墙整体抬高,也达到了加强炮手防护的目的)。
“镇北”级的技术性能[188]
金登干曾在给赫德的信函中透露,1877年阿姆斯特朗公司为欧洲某国海军做过一型炮艇的投标方案。[189]至今为止尚未发现这次投标的具体内容,但在“伦道尔档案”中,保存有一张绘于1877年6月7日的“载40吨后膛炮的双头炮艇”(Double Ended Gunboat for 40 Ton B. L. Gun)草图,按照时间和舰型推测,这张图纸极有可能就是阿姆斯特朗公司的投标方案,它与“镇北”级的设计也颇有渊源。
乔治·伦道尔设计于1877年的“双头炮艇”(刘烜赫绘)
图纸上的炮艇水线长128英尺,型宽30英尺,吃水9英尺,与“飞霆”“镇北”的尺寸较为接近,该炮艇载一门阿姆斯特朗公司新研制的40吨12英寸口径后膛炮。这种火炮膛长264英寸,发射700磅炮弹,药包重190磅,弹头初速为每秒1637英尺,炮口动能13007英尺吨。[190]因主炮为后膛炮,因此液压通条不再设置在舰艏甲板下,而是设在火炮后方、火炮操作台前方。该舰的动力布置极为特别,采用两座位于水线下的圆形锅炉,呈纵向前后排列,每个锅炉只有一个炉门,各连接一个烟囱,因此甲板上有两座呈斜对角布置的烟囱。轮机则采用两座双缸蒸汽机,每个轮机连接前后两个轴系,可以在前进或倒车的情况下分别驱动后部或前部螺旋桨;舵叶亦有前后两个;船体线型基本前后相同,这些设计都是为了在前进或倒车的情况下能有基本相同的航行性能。[191]
“麦地那”级“蚊子船”半船模,可见其艏艉舵布局(National Maritime Museum)
其实当时的一些撞击舰、鱼雷艇为了提高敏捷性,在舰艏安装舵叶的例子也并不鲜见。而“蚊子船”为保证在浅水航行的灵敏性,以及采用边后退边炮击的作战方式,也需要提高倒车状态下的舵效,因此也有安装舰艏舵的例子,如英国海军于1876年到1877年间建造的“麦地那”级(Medina class)。作为“坚定”“蚂蚁”等“蚊子船”的发展型号,“麦地那”级并没有延续以往“蚊子船”只装备一门大口径火炮的传统,而改为装备三门6英寸64磅前装线膛炮,并且装配了三根帆桅。[192]中国人在这种炮艇诞生不久后就敏锐地察觉到了其优良特性。李鸿章在1878年1月致李凤苞的信中就提到:“其‘迈氐那’式之浅水炮船,较蚊船为小而灵便过之,每点钟行九海里半,于中国港道尤为相宜,英人甚秘其法,现与罗委员(罗丰禄)密查造法,果真知确见,不妨再与议购。”[193]其实“麦地那”级“灵便”的秘诀也没有那么神秘,阿姆斯特朗公司紧跟潮流,在1877年的投标方案中就已经加入了艏艉舵的设计。
“镇北”级“蚊子船”二视图(方禾绘)
“镇北”级“蚊子船”纵剖、上甲板平面及底舱甲板平面(Tyne & Wear Archives)
“镇北”级“蚊子船”横剖图(Tyne & Wear Archives)
总的来说,“镇北”级从原“飞霆”级的设计中脱胎而来,又加入了阿姆斯特朗公司1877年设计的这款炮艇的一些特征,并参考了赫德等人提出的一些修改意见,形成了较为完善、优良的设计。
对于“镇北”级的船体、轮机和火炮设计数据,保存在“伦道尔档案”中的船体设计书、轮机设计书和火炮设计书,以及舰体总体布置图和火炮详图能够给出最准确、最直观的描述。[194](https://www.daowen.com)
该型舰设计全长为127英尺,水线长125英尺,全宽29英尺,型深12英尺3英寸,吃水9英尺6英寸,设计排水量约440吨。舰体为钢制,此为米切尔船厂第一次用钢制造军舰,所有钢材都经过英国海军部规定的测试检验。该型舰的龙骨以24英寸×5/8英寸或20英寸×5/8英寸的板材制成;艏艉骨架以碎钢锻造,铆接在龙骨板上。肋骨则以3英寸×2½英寸×9/32英寸的角钢制成,每道肋骨间距21英寸;肋板以14英寸深、3/16英寸厚的板材制成,连接到每条肋骨和反肋骨上。一般位置上的甲板梁以6英寸×4½英寸×3/8英寸的角钢制成,每两根龙骨处铺设一根梁,火炮底部和火药库顶的横梁进行特别加强。该型舰也设计有舭龙骨,用30英尺长、中央部分18英寸宽、1/4英寸厚的钢板制成。船体列板则为交替的9/32英寸和5/16英寸钢板;甲板板材为3/16英寸厚,火炮底板和前部防浪甲板板材为特制的,较厚;并在钢甲板上铺设2½英寸厚、5英寸宽的柚木甲板,艏楼甲板和舱房上部平台则以红松木板铺砌。
该舰共有四个3/16英寸厚的横向水密舱壁,从艏至艉分为艏尖舱、水手住舱、弹药库(左舷为操纵火炮的液压机)、锅炉舱(为煤仓包覆)、轮机舱和军官住舱。其中水手住舱中布置有暖炉、储物柜、餐桌、凳子、武器架等;火药库和弹头库墙壁覆以东印度柚木板材,并有专门的操作室用以提升弹药,在紧急情况下有阀门可向弹药库中注水;军官住舱中家具一应俱全,沙龙的家具选用上好的深色西班牙桃花心木制作,沙龙中设置一个暖炉和一个天文钟柜,并铺有地毯。艏楼底舱还设有一个镀锌水柜,可以储存1500加仑的淡水,舰上的冷凝器每日可以过滤200加仑淡水。
上甲板艏部为防浪甲板,设置四个吊锚杆,用以收放两个9英担[195]的海军锚,以及一个2英担的副锚。上层甲板除防浪甲板外均以舷墙环绕,高度为3英尺2英寸(后经琅威理、金登干建议,高度提高2英尺),厚1/4英寸;其中火炮挡板部分高为6英尺,厚3/8英寸,舷墙上均以柚木包边。火炮挡板后即是“镇北”级装置在液压炮架上的主要武器——35吨火炮;火炮两侧是通往水兵住舱的舱口和弹药提升口等舱口。炮架后方有一个卧式锚机;火炮炮架一直向后连接到操作室里,火炮操作室有6英尺高、1/2英寸厚的钢板防护,并有一块垫高9英寸的格栅地板,以提供较好的观察视野,操作室顶部盖板为1¼英寸厚。操作室后方为两副人力舵轮,分别操纵艏艉舵;两舷布置两门0.45英寸10管格林炮,以及上煤口。
中部甲板两舷设有舱房,左舷为水兵厕所、管轮厕所、管轮住舱;右侧为军官厕所、灯具室、储藏室、浴室和大副住舱。中部为烟囱通道和厨房,烟囱直径为3英尺6英寸。舱房的上部平台布置了一个小型的罗经舰桥,有罗经、液压舵轮、海图架、望远镜等设施。
后部甲板则为轮机舱天窗和军官住舱天窗,以柚木制造,包以铜边;两侧布置两门12磅副炮,炮门可以开闭。全舰共配备三艘小艇,其中两艘为20英尺的救生艇,放置在中部舱房上的搁艇架上,另一艘为12英尺定纪艇,用后甲板上的吊艇柱收放。该型舰还配有前后两座三足桅,与“龙骧”“飞霆”等类似,采用双桅横帆船式帆装。
“镇北”级拥有两座13英尺长、直径7英尺6英寸的圆形直焰式锅炉,每个锅炉有两个5英尺长、直径2英尺10英寸的火管,以及177根5英尺长、外径2½英寸的烟管。锅炉受热面积总共为1400平方英尺,可承受65磅每平方英寸的工作压力。轮机由两座霍索恩公司(R. & W. Hawthorn)生产的卧式双缸蒸汽机组成,标称马力为70匹,指示马力为280匹。高压汽缸直径16英寸,低压汽缸直径28英寸,活塞冲程18英寸,并连接一个冷凝面积700平方英尺的冷面凝水器。轮机通过一个直径5英寸的轴和曲轴连接螺旋桨。两具螺旋桨相距8英尺6英寸,各有三片桨叶,直径约7英尺。艏艉各有一个舵叶,舵叶框架以碎钢锻造,舵面为3/16英寸的板材,并有辅助索具以转动或固定艏艉舵。前进最大航速为10节,倒退最大航速为9节。煤仓最大储煤量70吨,以最大航速航行时每小时消耗燃煤1/2吨,可持续航行1400海里。
“镇北”级装备的35吨11英寸阿姆斯特朗炮线图(Tyne & Wear Archives)
“镇北”级的主要武器为一门35吨阿姆斯特朗前装线膛炮,内管为钢制,外套为熟铁制。其口径为11英寸,药室口径14英寸,总长274.5英寸,膛长255英寸。与“飞霆”的38吨炮相比,它扩大了药室,装药量从原先的130磅提高到235磅。该炮可发射535磅重的穿甲弹,弹头初速为每秒1810英尺,炮口动能为12200英尺吨。发射通常弹和榴霰弹时装药为183磅。采用的液压式炮架与“飞霆”级的相仿。35吨炮每门备弹50发,另外阿姆斯特朗公司在交货时提供每门额外50发的备用弹药。
“镇北”级的副炮采用12磅阿姆斯特朗后膛炮,内管和尾闩为钢制,外套为熟铁制。相比“龙骧”“飞霆”级装备的旧式12磅炮,它扩大了药室,威力更大。发射药包重3½磅。每门炮备弹200发。每舰还装备两门10管0.45英寸格林炮,每门备弹10000发。
除此之外,阿姆斯特朗公司还随舰附赠一些轻型武器,包括16杆马梯尼-亨利步枪(Martini-Henry rifles)、6把左轮手枪、15把海军短剑、15杆长矛、6把登船斧等。
在“镇北”级下水后的舾装过程中,琅威理、金登干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在火炮挡板上方增设一块水平防浪板。
二、舷墙增高2英尺。
三、舰艉亦增加一块水平防浪板。[196]
这些改进使得“镇北”级的适航性进一步增强。“镇北”级作为中国“字母炮艇”中的定型之作,堪称一型设计较为完善、优秀的“蚊子船”,其大部分设计细节都为后来的“镇中”级“蚊子船”所继承。
“镇北”级的建造和试航
四艘载35吨火炮的“伽玛”改进型“蚊子船”于1878年9月9日在下沃克的米切尔造船厂铺设龙骨,船厂编号为374至377。[197]10月4日,米切尔公司致信阿姆斯特朗公司,说明了对设计细则的一些改动,如霍索恩公司不能提供冷面凝水器等。[198]11月17日,金登干委派他聘用的航运代理塔拉克(Tallack)先生赴纽卡斯尔,为其监督炮艇建造进程。[199]四舰的建造一切顺利,分别于1879年1月20日、2月5日、3月22日和3月27日下水。[200]金登干按照之前四艘炮艇的命名规则,将四艘舰分别命名为“埃普西隆”号(E/ Epsilon)、“基塔”号(Z/Zeta)、“艾塔”号(H/Eta)和“西塔”号(Θ/Theta)。
作为这批炮艇建造中的一个插曲,1879年1月2日,英国海军“雷神”号(H. M. S. Thunderer)[201]铁甲舰的前主炮发生了爆炸事故。因其装备的也是38吨炮,与“飞霆”级的主炮类似,而且其液压旋转、装填装置正是由乔治·伦道尔所设计,[202]因此导致了赫德和金登干一阵紧张。后经询问,此炮乃是伍尔威治所造,虽然阿姆斯特朗公司参与了设计,但与“飞霆”装备的并不相同,这才让二人松了一口气。[203]而且后来经过调查,此炮的爆炸完全是由于重复装填所导致,是彻底的人为事故。
1879年4月下旬,阿姆斯特朗公司对“埃普西隆”号进行了首次试航,发现航速未能达到规定的10节,经分析是螺旋桨的问题。[204]5月25日,金登干与曾带领“飞霆”级回华的琅威理同赴纽卡斯尔,视察了炮艇的建造情况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5]28日,更换了螺旋桨的“埃普西隆”号再次进行了试航,乔治·伦道尔、查尔斯·米切尔、金登干、琅威理、塔拉克等人均出席。据乔治·伦道尔事后寄给斯图尔特·伦道尔的信中说,由于该日天气恶劣,引水员本不建议炮艇出海,试航中刮起了强劲的东北偏北风,海面波涛汹涌,当迎风航行时大量海水越过舰艏防浪板灌入甲板,而当舷侧迎风时横摇有时甚至超过20度。但他也发现该舰倒车与前进时的航行性能几乎一样好。试航中主炮共试射三次,一发为减装药,两发为强装药。在高海况下,如果炮门打开就会导致严重进水,因此只能等装填完毕后再将炮门打开发射,但严重的摇摆并没有影响主炮的工作。[206]这次试航也给金登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他因为颠簸得太厉害不得不去马特洛克(Matlock)就医疗养。[207]
在此之后,阿姆斯特朗公司又对四艘“埃普西隆”级“蚊子船”进行了一系列的试航和火炮试验。7月上旬,四艘“蚊子船”分别进行了公试,并接受了英国海军部的官方检验。其中航试部分在泰恩河上进行,在一段距离3海里的航道上,每艘炮艇来回全速航行至少4次,并计算平均航速。测得“埃普西隆”号航速为10.165节,“基塔”号为10.097节,“艾塔”号为10.141节,“西塔”号为10.000节,[208]四舰均达到了合同书上规定的最大航速。航行中锅炉压力平均为每平方英寸65磅,轮机平均转速为每分钟153转,平均指示马力430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是在繁忙的泰恩河航道上航行,须不时避让来往船只,达到这样的航试成绩更为不易。[209]
火炮试验则在泰恩茅斯进行,情况可参见下表:
表2 “镇北”级的火炮试验(1879年5月28日—7月8日)[210]
公试进行得一切顺利,金登干、琅威理等人均参加,海军部检验官贝克威尔(H. J. Bakewell)和阿灵顿(J. Allington)均在检验报告中对这些炮艇做了高度评价。[211]中国方面派了译员凤仪和两名参赞参加,但因没有航海经验,他们严重晕船且非常害怕。[212]
公试完毕后,迫在眉睫的就是即将在朴次茅斯进行的官方检阅,包括中国新任驻英公使曾纪泽在内的一系列高官显贵都将参加,斯图尔特·伦道尔作为这一盛事的主要组织者忙得不亦乐乎,在“伦道尔档案”中,这一时期出现了他与相关各方的大量往来函电。7月17日,四艘“蚊子船”离开米切尔船厂,并在下游的诺桑伯兰船坞(Northumberland dock)对面装载了火药;[213]18日下午驶向泰恩茅斯准备南下,乔治·伦道尔等人随舰同行。[214]但22日英吉利海峡忽然风雨大作,中午传来了糟糕的消息,琅威理电告,一艘炮艇的艏楼漏水严重,预定于24日进行的检阅恐怕无法正常进行。[215]好在故障很快得到解决,晚上7时四舰终于驶抵朴次茅斯。[216]1879年7月24日中午时分,曾纪泽一行乘坐从伦敦滑铁卢车站出发的专列来到朴次茅斯,先期到达的金登干等人已在车站迎候。一时间朴次茅斯高官云集。同时参加检阅的还有第一海务大臣、曾积极推动英国海军装备“蚊子船”的凯古柏,以及多位海军部官员和陆军部官员,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驻英武官,乔治·伦道尔、安德鲁·诺布尔和斯图尔特·伦道尔等阿姆斯特朗公司的工作人员,中国海关人员以及多家报纸的记者等。下车后,曾纪泽等乘坐悬挂着龙旗的英国海军准将座舰,英国嘉宾则乘坐海军司令座舰“火皇后”号登上停泊在港口内的四艘“埃普西隆”级“蚊子船”。12时整,四舰开出朴次茅斯口外,午饭后在外海试炮。[217]曾纪泽在日记中记录道:
炮重三十五吨,吨合中国一千八百斤,计重六万三千斤,炮子重五百三十五斤,食药二百三十五斤。炮之进退高下以及装药盛子,皆以汽机运之,启闭其机极为灵便,不过用斤许力耳。第一炮装药、盛子、进炮,皆余自启其机。船进退各燃一炮。燃炮以电机,炮声不甚震耳。子出,高者行三十余里乃濡于水,复奋起三、四次,乃落海中。第二船之炮燃二次,皆金登干之妻持电发机。古人称妇人在军,兵气不扬,英人殆无是说。四船进退,各燃二炮。毕,余船磨旋三次,第一次专使暗轮,第二次专使前舵,三次专使后舵。计方边或圆径三十丈之地,足以旋舟。舟旋一次,时表三分五秒。水兵再加练习,当更速也。[218]
对于这次盛大的检阅,多家英国报纸都进行了报道,如7月25日的《泰晤士报》就在第三版刊登了一篇专文,除对检阅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外,还特别比较了“埃普西隆”级装备的35吨炮和英国海军当时装备威力最大的38吨炮的参数:
表3 “埃普西隆”级与“无畏”(H. M. S. Dreadnought)级铁甲舰主炮性能对比[219]
| “蚊子船” | “无畏” | |
| 火炮重量 | 35吨 | 38吨 |
| 口径 | 11英寸 | 12½英寸 |
| 药包重量 | 235磅 | 160磅 |
| 弹头重量 | 536磅 | 818磅 |
| 初速 | 1820英尺 | 1445英尺 |
| 总炮口动能 | 12311吨 | 11727吨 |
| 每英寸炮口动能 | 358吨 | 303吨 |
该报评论道:“虽然新型炮的口径和重量较小,但它们的威力和射程却大大增加了,并比‘无畏’号上的火炮,即现在英国海军拥有的最强大的武器超出百分之十五的穿甲能力……中国人作此突然的冒险一跳,已经跳到我们的前面去了。”[220]艳羡之情溢于言表。
检阅在下午4时许结束,曾纪泽返回伦敦后,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前往法国的班轮;[221]四艘“蚊子船”则继续前往普利茅斯,准备回航中国。
回航及验收
在订购第二批“蚊子船”之初,李鸿章曾考虑让正在英国留学的福建船政学生担任“蚊子船”管带,并招募中国水手,驾驶回华,并通过裴式楷告知了赫德和金登干。但金登干非常防备日意格介入此事,也考虑中国留学生可能经验不足,又不好直接违反李鸿章的意愿,因此他建议可以让中国留学生在炮艇上担任编外人员,沿途实习,并可招募一些中国水手。[222]赫德对招募中国水手的提议表示反对,但没有明确反对让留学生任编外人员的计划,只是表示“等到这些炮艇启航到东方之前一个月时再办理这事,时间完全来得及”。[223]但他们也同时准备等待正在英国海军服役的琅威理回国,让他再次负责驾驶“蚊子船”回航。
琅威理在结束了驾驶“飞霆”回华的航行后,在1877年6月9日调赴“喜鹊”号(H. M. S. Magpie)炮艇任舰长,1878年11月1日调任“拿骚”号(H. M. S. Nassau)炮艇舰长(当时该舰已作为测量船使用),[224]1879年3月,“拿骚”号返回英国,随即被拖往希尔内斯(Sheerness)除役。[225]琅威理于4月15日转入预备役,不久又结了婚。[226]但随即他便接受了金登干的要求,担任四艘炮艇舰队的指挥。为挽留琅威理,金登干同意支付给他双倍工资。[227]
与此同时,金登干与李凤苞进行了交流,李凤苞一开始坚持贯彻李鸿章的意见,派中国留学生随舰,但金登干对此极为反对,表现出对中国人能力的极大不信任,最终使李凤苞放弃了意见。[228]因此第二批炮艇仍采用从英国海军中雇员运送的方法,指挥四舰的舰长分别为海军中校琅威理(“埃普西隆”)、海军尉官保罗(R. Paul)(“基塔”)、海军尉官沃克(F. E. Walker)(“艾塔”)、海军尉官贝尔(J. J. Bell)(“西塔”)。[229]李鸿章听说炮艇回航时没有中国军官同来时非常生气,直到赫德对他做出了解释才作罢。[230]
原定合同中,这批炮艇应于1879年4月进行试航,以便赶在季风季节之前回到中国。但建造进程还是被大大拖延了,直到7月才进行了公试并接受了驻英公使曾纪泽的检阅,返航中国。赫德一开始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在8月12日的信函中,他突然以极其严厉的语气申斥了金登干:“鉴于你容许炮艇这样晚才启航,我预料非要给你发一个申斥训令不可。这些炮艇原应不迟于6月30日出发,迟一天也不行。它们势必在中国海遇到恶劣天气,势必在严寒季节到达天津。该死的!!!”[231]随后他多次指责小舰队航行太慢,督催琅威理从速赶回。
“埃普西隆”级舰队(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
小舰队在接受了曾纪泽的检阅后于1879年7月25日抵达普利茅斯,并于30日启航。“埃普西隆”号在比斯开湾打掉了一片螺旋桨叶。[232]8月5日抵达直布罗陀,接受了总督奈皮尔(Napier)的参观;12日抵达马耳他。在马耳他期间“埃普西隆”号入坞更换了螺旋桨,同时因为天气炎热,各舰都在舰体上打了一些通气孔,以改善通风。16日离开马耳他,22日进入苏伊士运河,31日抵达亚丁。在这段航程中,“艾塔”号上的一位不知名军官在他的笔记本上留下了一些有趣的记录,这份资料曾是英国皇家联合军种协会(Royal United Service Institution)的档案,后转入国家海事博物馆。如他在笔记中多次抱怨“埃普西隆”号(琅威理座舰)指挥失当,挂出不必要的旗号,甚至有一次没有发出警示就突然在别的“蚊子船”前头打横,几乎与后续舰相撞,后来搞清那样做是为了避开浅水区。笔记的作者将这次事件评价为“‘埃普西隆’号的孩子气更甚了”。[233]
琅威理在1880年返回英国后,也写了一封信给阿姆斯特朗公司,综述了小舰队的回航经历,[234]另外金登干与赫德的函电中也多次提及航程中的一些情况,这些记录可以与海事博物馆的这份档案互为参照。小舰队在到达亚丁后招募了一些当地的伙夫,并接受了英国东印度舰队司令的检阅,9月4日启航。此时印度洋上刮起了强烈的西南风,风力达到7至8级,“蚊子船”挂起风帆,一路借风航行,于16日到达加勒。20日离开加勒,在强劲的西南偏西风中驶入了马六甲海峡,28日到达新加坡。四舰在新加坡上坞,因“艾塔”和“基塔”的螺旋桨叶也发生了断裂,因此更换了新螺旋桨,[235]并油漆一新,进行移交前的最后准备。10月4日离开新加坡,沿巴拉望水道进入南中国海,14日抵达香港。赫德派其弟,江海关税务司赫政赴广州,视察小舰队并与其一同北上。[236]同时两广总督刘坤一对这批新建的“蚊子船”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琅威理派“埃普西隆”和“西塔”上溯珠江驶至广州,[237]刘坤一会同广州将军长善等一起进行了勘验,他对这些新式“蚊子船”的性能非常满意,称其“轻快灵巧,迥异寻常,虽不足以驰骋大洋,与人角胜,而用以防守海口,操纵自如,且足以洞穿敌人铁甲兵船,诚为海防第一利器”,并筹划在黄埔机器局仿造一艘,即为后来的“海东雄”号“蚊子船”。[238]
10月21日,在接受了香港总督的视察后,四舰继续北上,前往天津。当驶近厦门时,小舰队遭遇了强劲的东北风,琅威理形容海浪打在舷墙上时“浪花飞溅到前桅一半的高度,军舰完全被海浪所覆盖”,为避免军舰被风浪打坏,他选择了贴近岛屿的内海航道,一路避风航行,夜间则就近驻泊,直到小舰队抵达上海附近风力才稍减。[239]
11月11日,小舰队抵达大沽,19日后接受了李鸿章的检阅。每舰各发射两发主炮炮弹,射击一个2000码外的海上浮靶(木桶制成,上插一面小旗),而“基塔”发射的第一枚炮弹就将浮靶摧毁了。李鸿章对这批炮艇也较为满意,认为“轮机、炮位、器具、船式均尚精坚灵捷,驶出洋面演试,大炮药力加多,亦有准头,与前购三十八吨炮船大致相同”。[240]其后四舰上赴天津,琅威理记录此时炮艇仍能达到10.2节的平均航速。[241]
30日,琅威理写信给金登干,叙述了检阅的过程:
当总督听说我们以6.5节的航速迎潮从大沽驶来时,他非常高兴……三天后赫德先生从北京前来,并在“埃普西隆”上参观了一下,27日我们将军舰转交给中国政府。赫德先生和丁提督在中午时登上军舰,进行了换旗仪式……与总督的会谈持续了2个小时。在告别时他非常热情地与我握手,这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极不寻常的。[242]
因其为南洋所购,故还在这批“蚊子船”的回航途中,沈葆桢便接李鸿章函,希望沈葆桢为其任命管带并命名。适逢福建船政留学生中的刘步蟾、林泰曾、何心川三人已回国,沈葆桢便提出将此三人派任“蚊子船”管驾;同时,沈葆桢将新购四舰拟名为“镇东”“镇西”“镇南”“镇北”。[243]
因这批“蚊子船”一开始便是以南洋的名目所购,李鸿章只是经手人,因此沈葆桢以为其会像第一批“蚊子船”一样,驶来福州交接,然后可以在船政配齐人员,来南洋入役即可。但李鸿章在这批“蚊子船”订购之初就决定将其直接在天津交付,[244]不知是出于故意还是无心,他并未将此事与沈葆桢沟通,致使这批“蚊子船”回华时沈、李二人间发生了颇多龃龉。
1879年11月初,沈葆桢致函丁日昌,称“伯相代南洋购蚊子船四号,以为如前次先抵闽也,故札刘(步蟾)、林(泰曾)驾之来江,近闻已越福州北驶矣”。[245]在致江南提督李朝斌的信中,他也说:“伯相代购‘蚊子船’,闻已径驶入津,有无变卦,亦未易知。”[246]说明沈葆桢此时产生了对李鸿章是否会失信于前的担忧。当然,他也致函李鸿章,直接询问了此事:“承代购之‘蚊子船’,闻前次在闽交割,故令管驾在罗星塔守候。比获咨示,饬令径驶津、沽,俟亲研其美善毕臻,乃付南洋。知大君子之用心,突出寻常万万也。”[247]信中虽用语颇圆滑,但显然是希望李就此事做出解释。
李鸿章接函后于11月30日复信道:
新购蚊船四只,早与总税司约定,来津交收。执事未询原委,遽檄闽局接替,非鄙人所能反汗。且六月间即咨请春帆派员来津接管,尊意或虑其无意予璧,前言具在,岂遂失信耶。今拟令龙、虎、霆、电四船赴麾下调遣。一该船在北洋两年,咸水浸渍,底有杂物粘连,必须赴沪修洗,借省往返;一尊处奏明分防江阴、吴淞二处,风浪少平,龙、虎形制尤宜。敝处四船来年拟令常往大连湾巡泊,取其船
加高,可破巨浪,非敢择利以自卫也。[248]
12月7日,李鸿章又复信一封,讨论新购“蚊子船”的人员问题。[249]但这两封信沈葆桢均未读到或未能回复,因为他在18日去世了!
平心而论,李鸿章固然有“事先约定”“赴沪修洗,借省往返”“船
加高,可破巨浪”等理由,但未与沈葆桢商议便以新船换旧船实在不是君子行为。虽然李、沈二人在许多海防的重大问题上攻守一致,结成了紧密的同盟关系,但在有限的海防经费下,为争夺最新式的军舰还是有着各自的小算盘。沈葆桢会如何回应李鸿章已随着他的去世成了永远的问号,于是“镇北”级就此被李鸿章留在北洋,成为北洋海防早期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