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1884年阿姆斯特朗公司向中国推荐的其他军舰方案
1880—1881年的快速通报舰计划
在为中国海军建造“镇中”“超勇”等舰的同时,阿姆斯特朗公司也在向中国兜售其他类型的军舰。如改进型“蚊子船”方案(见“字母炮艇”一章)、快速通报舰方案、铁甲舰方案、改进型巡洋舰方案等。这些最终流产的造舰计划长期以来为研究者所忽视,但如果对其进行仔细观察,也是别有趣味的——它们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阿姆斯特朗公司与中国业务来往之频密,以及中国早期发展海军可能性之多元。
建造通报舰的计划可以追溯至1880年4月,两艘“超勇”级正在船台上建造之时。4月23日,赫德给金登干写信,称李鸿章想购买“一艘递送公文的小船(despatch boat),一小时要走20到25海里,对这艘船的主要考虑是速度而不是火炮”,并请金登干向英国的几家主要造船厂进行询问,以确定造价、尺寸及吃水深度等。[177]
顾名思义,“通报舰”是一种在缺乏远距离通信手段的时代负责在舰队和基地之间传递信息的军舰,一般以小型战斗舰只充任,不归为专门的舰种。风帆时代通报舰的职能通常以等外的护航舰或双桅、单桅帆船执行;进入蒸汽时代后,最成功的通报舰无疑是英国海军于1870年代建造的“爱丽丝”号和“墨丘利”号,二舰虽然没有重型的武备和防护,但18节左右的高速超过当时其他的大部分铁甲舰、巡洋舰3节以上,令其足以胜任侦察和通信任务。李鸿章的探询,显然也令人联系到这型军舰身上。然而,李鸿章对于航速的要求(20到25节)令人匪夷所思。在巡洋舰级别的军舰中,最早突破20节的是1888年下水的英国海军的“美狄亚”级(Medea class)和意大利海军的“皮埃蒙特”号,突破25节的直到“无畏”舰时代才出现;较小级别的军舰中,“闪电”号鱼雷艇于1877年的试航中达到了20节的航速,达到25节则一直要到1890年代蒸汽轮机应用之后,而小型军舰通常续航力也较小,且难以适应复杂海情,用以连续往返于舰队和基地之间,从事侦察、传递情报等任务力不从心。由此可以看出李鸿章提出的这一计划极为不切实际——能够满足他的要求的军舰差不多要20年后才能诞生!
由于在李鸿章现存的信函、公文中,并没有发现他询购通报舰的任何线索,因此最初的动机也就不得而知,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做出如此不切实际的要求。不过李鸿章对于订购军舰性能的“瞎指挥”并非头一次(如他坚持为“超勇”级巡洋舰配备舰载鱼雷艇),也绝不是最后一次(如他后来对“济远”级后续舰性能做出的不切实际的规定等)。这事实上说明了一个问题:李鸿章作为一个传统官僚和海军外行,容易脱离当时的实际技术背景而提出过于主观的要求,而且容易受多方面的外来因素影响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进一步说,这也是当时中国的海军建设决策机构缺乏技术能力的直接体现(其他参与海军建设的机构,如中国海关、福建船政、总理衙门、南洋、广东等地方政府亦然,甚至更为糟糕),这样的状况显然将使中国的海军建设走上许多弯路。
金登干在接到赫德的来信后,立即去海军部访问了巴纳贝。巴纳贝向其推荐了“爱丽丝”级通报舰,并向其推荐了6家造船厂,其中包括阿姆斯特朗公司、伦敦的萨姆达兄弟公司、格拉斯哥的内皮尔父子公司、伯肯黑德的莱尔德公司等。但是这些船厂的反馈意见基本都是要求太不明确,或者认为20节的航速要求过高。乔治·伦道尔更是认为这样的军舰不仅花费巨大且作用有限(不能作为战斗舰只),因此不建议建造。[178]
尽管如此,各公司还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对中国的这一询问进行了投标。如下表:
表1 1880年5月英国各造船厂对中国通报舰的投标[179]
| 造船厂 | 续航力(小时) | 吃水(英尺) | 造价(镑) |
| 内皮尔 | 48 | 17 | 93000 |
| 萨姆达 | 37 | 14 | 130000 |
| 莱尔德 | 60 | 17 | 141000 |
另外,米切尔公司也于7月对通报舰进行了报价:18节的价格为72000镑,19节的77000镑,20节的82000镑。[180]
5月20日,赫德再次致电金登干,对通报舰的性能作出了更详细的要求:用途为递送公文和作为总督游艇(yacht),吃水须小于11英尺(因为须进入大沽口),需要有优良的适航性和高速度,续航力须达到1500英里。他还举了往来于都柏林和霍利黑德(Holyhead)之间的邮轮(mail ship)“阿尔斯特”(S. S. Ulster)和“芒斯特”号(S. S. Munster)的例子,并希望航速尽可能达到20节。[181]6月22日,赫德再次指示,明确要求“不要一艘‘爱丽丝’型的船,而是要一艘快艇”,并要求排水量为500至1000吨,吃水12至15英尺,航速15至20节。[182]可以看出,对于通报舰的要求几乎是朝令夕改,极不明确,这说明即使是李鸿章和赫德也不知道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船。
7月,正在寻求为“超勇”级配备舰载鱼雷艇的金登干又得到消息,彻特西的德·维格纳斯公司为南美的交战国之一建造了两艘鱼雷艇,每艘价格为5250英镑,船长98英尺和94英尺,他认为其可以用作通报舰。[183]赫德听说后十分感兴趣,认为如果这种艇能达到20节的航速,则李鸿章将批准购买。[184]由此,事情又发生了奇妙的转变,通报舰计划居然缩水成了购买鱼雷艇!
可是时隔不久,购买德·维格纳斯公司鱼雷艇的计划再度搁浅,这一方面是由于德·维格纳斯与英国海军部发生了矛盾,起因很可能是该厂的TB-21号鱼雷艇因性能不满足要求而被海军部拒收一事;[185]另一方面,德·维格纳斯本人又因为在泰晤士河上撞沉了一艘舢板,淹死了4个人而吃了官司。[186]因此金登干转而不推荐向该厂购买鱼雷艇,而又去与桑尼克罗夫特公司和亚罗公司进行洽谈,桑尼克罗夫特公司于1881年2月提出的计划是一型双螺旋桨小艇,航速20节时续航力500海里,12节时1500海里,吃水小于6英尺,排水量222吨,报价为27500镑。[187]但赫德并未对此再有任何回复,因此此事终于不了了之。
1880年至1881年的快速通报舰计划,是中国近代海军建设缺乏技术规划、缺乏政策连续性的集中体现。在后来的甲午战争中,日军的“八重山”号通报舰表现十分活跃,而中国海军缺乏快速侦报舰艇的弊端则暴露无遗。此次购买计划的搁浅,以及后来对于此类舰艇的重视程度不够令人深感遗憾。
乔治·伦道尔备忘录中所附铁甲舰方案草图。图1为中央炮房舰,图2为围堰式装甲炮塔舰,图3为露炮台舰,图4为中央装甲堡舰,图5为伦道尔设想的双层船舷板结构(Tyne & Wear Archives)
1880—1882年的铁甲舰计划
从涉足海军领域的一开始,赫德就是“铁甲舰无用论”的鼓吹者,而阿姆斯特朗公司也从炮艇制造起家,从未涉足铁甲舰设计领域,但中国海军当时的决策者们——尤其是沈葆桢和李鸿章——却一刻也没有放弃购买铁甲舰的雄心。当李鸿章屡次被赫德浇了冷水后便索性绕开赫德,在德国另辟蹊径。1880年12月2日,驻德公使李凤苞奉李鸿章之命,与德国士旦丁的伏耳铿造船厂签订了一艘铁甲舰的建造合同,即后来的“定远”号。这对一直鼓吹“铁甲舰无用论”并且企图控制中国海军大权的赫德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12月10日,金登干致电赫德,表示他已了解到中国订购了铁甲舰。乔治·伦道尔打算寄上一份关于铁甲舰的简短备忘录。[188]1881年4月,时隔半年后,乔治·伦道尔终于从意大利给金登干寄来了备忘录。备忘录中首先对当前世界上几种主流铁甲舰类型进行了介绍,即中央炮房舰(central battery ship)、炮塔舰(turret ship)和露炮台舰(barbette battery ship)。乔治·伦道尔认为这几种舰型各有优劣:中央炮房舰干舷较高,适航性和居住性较好,但需要的装甲防护面积更大,且火炮射界受到炮房的限制;炮塔舰干舷较低,适航性和居住性较差,但防护面积较小,可装备大口径火炮,火炮的旋转射界也较大;露炮台舰干舷也较高,适航性和居住性也较好,防护面积小于炮塔舰,并且也可以装备大口径火炮,但火炮本身缺乏防护,且火炮与下部舱室仅靠有垂直装甲的提弹井连接,较为不便。接着,伦道尔阐述道,设计师当然希望自己设计的铁甲舰攻击力、防御力、航速等面面俱佳,但这需要花费极大的代价。因此,中国建造铁甲舰应具有针对性,例如目标为超过邻国的某型军舰。最后,伦道尔表示中国可以秘密地将他们的假想敌舰告知自己,自己也可以秘密地向中国提供设计,否则设计就无法成立。[189]
5月24日,阿姆斯特朗公司给伦敦办事处的斯图尔特·伦道尔寄来了第二份乔治·伦道尔关于铁甲舰的设计备忘录和图纸,请其转呈金登干。[190]这份资料目前并未被发现,但根据金登干信中的描述可以发现,这应是一型中央炮房铁甲舰的方案。[191]7月,乔治·伦道尔又呈上第三份备忘录和图纸,为一型露炮台铁甲舰方案。综合金登干和后来李鸿章信函中的描述,可以大致还原这些方案的样貌:中央炮房铁甲舰长度为200英尺,宽50英尺,吃水21英尺,排水量约为5500吨,载有4门26吨火炮(应为10英寸),5门6.4吨6英寸副炮,[192]水线装甲厚10英寸,炮房装甲厚9英寸,轮机马力6000匹,航速15节,续航力可达2个月之久。乔治·伦道尔还创造性地将双层底结构向上延伸,形成了一种双层船舷板的结构,这对于鱼雷防御来说很有必要。露炮台铁甲舰可能类似于英国最新型“海军上将”级(Admiral class)铁甲舰的缩小版,排水量约9000吨,武备采用与“定远”相似的305毫米主炮,装甲则比“定远”更厚,达到17英寸,动力方面为3轴推进(这在当时的铁甲舰上是绝无仅有的设计),航速可达16节。下表显示了阿姆斯特朗公司方案与当时比较著名的几型铁甲舰的性能对比:
表2 阿姆斯特朗公司铁甲舰方案与其他铁甲舰数据比较[193]
仅从数据上看,乔治·伦道尔的铁甲舰方案较重视高航速和大续航力,价格也较为公允,应该属于上乘的设计。其中5500吨级中央炮房舰方案较“定远”级铁甲舰为小,但正如乔治·伦道尔所设想的那样,足以克制日本的“扶桑”级二等铁甲舰,并能与英国东方舰队的旗舰“铁公爵”号(H. M. S. Iron Duke)匹敌,比较经济适用。赫德对这些设计非常满意,并将之译出呈送李鸿章,但仍有所保留而未将图纸附上。李鸿章阅后也非常满意,随即将其转送给远在德国的李凤苞,希望他将“如何制胜争奇之处详确开示”,即提出意见与建议,再与阿姆斯特朗公司讨论。[194]
1882年对于阿姆斯特朗公司的造船业务来说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当年较晚时候,阿姆斯特朗公司与查尔斯·米切尔公司宣布合并,成立新的阿姆斯特朗·米切尔公司(Armstrong Mitchell & Co.),然而从乔治·伦道尔、斯图尔特·伦道尔等人的信函中可以发现,他们对于这一合并计划是不认同的。“在收购下沃克一事上,我们将上百万不必要的钱装入了米切尔和斯旺的腰包,而只不过发现下沃克是个严重的损失和不断的尴尬。”[195]随后,阿姆斯特朗公司开始在埃尔斯威克营建新的造船基地,为将来承造更大型的铁甲舰和巡洋舰做准备,下沃克则主要承担商船业务。
另外,1882年春天,乔治·伦道尔同意了新任海军部大臣(First Lord of the Admiralty)托马斯·乔治·巴林(Thomas George Baring)的请求,离开他工作了20多年的阿姆斯特朗公司去海军部服务,作为海军部文职官员(Civil Lord of Admiralty)。乔治·伦道尔离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1870年代后期,乔治·伦道尔的健康已经开始出现问题,1878年其第一任妻子病故,也对他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打击,1880年他与意大利籍的第二任妻子里奇尼亚·皮奈丽(Licinia Pinelli)结婚,因为妻子不适应在英格兰北部的生活,乔治·伦道尔经常与妻子一起待在意大利。加上与米切尔公司的矛盾,导致了乔治·伦道尔最终的离开。
同样在1882年,朝鲜爆发壬午事变,中日关系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中日双方均立即开始向欧洲询购军舰。是年9月,结束了三个多月在籍守制,返回天津的李鸿章致信赫德,询问巡洋舰和铁甲舰的价格。[196]在得知消息后,金登干立即与乔治·伦道尔进行了商谈,考虑到乔治·伦道尔此时已不供职于阿姆斯特朗公司,即由斯图尔特·伦道尔将设计送达阿姆斯特朗公司进行估价。10月18日,金登干电告赫德,称中央炮房舰价格为400000镑,露炮台舰价格为650000镑,如果多购买一艘,则可分别降价7000镑和10000镑。[197]可见,价格较最初的预估已有所上涨。为此,金登干前往海军部,向巴纳贝咨询了“海军上将”级“本鲍”号(H. M. S. Benbow)铁甲舰的价格;阿姆斯特朗公司的安德鲁·诺布尔和斯图尔特·伦道尔也专门前往金登干处进行了解释,“本鲍”号与乔治·伦道尔的露炮台舰方案造价对比可见下表:
表3 “本鲍”号与阿姆斯特朗公司露炮台铁甲舰造价对比(单位:英镑)[198]
然而,随着壬午事变的平息,李鸿章对于购舰的热情又迅速降低了。1882年底,赫德通知金登干,中国暂时无意购买铁甲舰,于是乔治·伦道尔为中国所做的铁甲舰方案就此湮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199]该计划的流产,除了局势使然之外,也有其他一些原因,如李鸿章最重要的购舰事务参谋李凤苞对于与阿姆斯特朗公司合作并不感冒(其中不乏他与赫德的私人恩怨原因),铁甲舰的造价太贵,建造周期太长,等等。
总的来说,1880—1882年间阿姆斯特朗公司向中国推荐的铁甲舰方案是在中国已经向德国购买了两艘铁甲舰,且没有进一步购舰的迫切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一次不合时宜的尝试,无论其方案的优劣如何,失败都是必然的。
1881—1883年的改进型巡洋舰计划
在“超勇”级巡洋舰成功的基础上,乔治·伦道尔开始了新型巡洋舰的设计工作。1881年初,新型巡洋舰方案已经基本成形,现在伦道尔档案中保存的一张蓝图是这型巡洋舰现存唯一的技术档案。蓝图上标注绘图时间为1881年2月12日,设计编号为10190。从图纸上看,这型巡洋舰的外观与“超勇”级十分相似,因此可以称为“超勇”放大型巡洋舰。该舰柱间长230英尺,宽37英尺,深17英尺,排水量约1900吨。该舰前部增加了一个艏楼(类似于“筑紫”舰回航时的状态),因此前部干舷为17英尺,后部为8英尺,较“超勇”级有很大提高。舰艏部位干舷的提高也解决了上浪的问题,因此无须将撞角设计成“超勇”级那样的隐藏式,新舰的撞角为凸出艏柱的通常式样。新舰的主炮与“超勇”级同为2门10英寸炮,但前主炮因为艏楼的遮挡而没有前向设计,改为在左右两舷各有90度射角的炮廓开口;副炮则为6门120毫米炮,比“超勇”级增加了2门。除了艏楼布局和火炮的不同外,该舰相较于“超勇”级最大的改进就是将水线下的“水密甲板”设计成了中央高起、两侧较低的穹拱形,亦即后来所称的“穹甲”。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这层水密甲板的厚度较“超勇”级有所增加,但其防护形式显然更为合理。换句话说,如果“超勇”级放大型巡洋舰得以实施,将取代后来的“翡翠”号成为世界上第一型防护巡洋舰。另外,这型巡洋舰还在主甲板上设置了一处发电机舱,而“超勇”级的发电机是在建造过程中增加的。[200]
“超勇”放大型巡洋舰线图(Warship for Export)
1881年3月25日,或许是出于向中国推荐的需要,纽卡斯尔方面给伦敦办事处的斯图尔特·伦道尔寄来一封信件,答复他关于新型巡洋舰续航力的询问。
表4 “超勇”级与“超勇”放大型巡洋舰续航力比较[201]
4月6日,诺布尔又致信斯图尔特·伦道尔,表示目前建造一艘“超勇”放大型巡洋舰需15个月,造价将为122000镑,须注意到当时舰船的造价普遍上涨(主要是由于钢材的涨价),建造一艘“超勇”级的价格也已涨到约97000镑(当初购买时只需80000镑)。[202]21日,阿姆斯特朗公司正式将“超勇”放大型巡洋舰方案呈交金登干,28日金登干将这些资料以850号公文邮寄给赫德。[203]
10月28日,金登干又在致赫德的信函中附上了另一型巡洋舰的图纸,他称这型巡洋舰“比他们(指阿姆斯特朗公司)在4月21日信中提到的那种型号更完善,是一种更理想威力更大的船”。[204]事实上,这即是乔治·伦道尔所设计的世界上第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防护巡洋舰,此时智利政府已订购了一艘,即“翡翠”号。
智利海军“翡翠”号巡洋舰,世界上首艘防护巡洋舰
(Northumberland County Council Archive)
“翡翠”号横剖图,可见其低于水线的穹形防护甲板和单层船底结构(Le Genie Civil)
从外观看,“翡翠”号防护巡洋舰与“超勇”级巡洋舰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二者同为平甲板船型,并都在艏艉配置液压驱动的重型火炮,带有明显的乔治·伦道尔风格。该舰柱间长270英尺,宽42英尺,深18½英尺,排水量2950吨,武备为2门10英寸30倍径主炮和6门6英寸26倍径副炮,未装备鱼雷发射管。该舰的穹形防护甲板仍位于水线以下,且厚度仅为1/2至1英寸,实际上只能防护弹片;该舰沿水线部位还有一层软木内衬,原本设想有防止进水的作用,但实际证明效用不大。该舰后来在试航中达到了18.29节的航速,是那个时代最快速的巡洋舰之一。[205]
相较于“超勇”级和“超勇”放大型巡洋舰,“翡翠”号的改进也是明显的:它的防御更完善,火力更强大,航速更快,续航力更大,适航性也更好。金登干称该型舰的造价将为155000镑,并且性价比远高于“超勇”放大型巡洋舰。[206]
1882年5月,金登干又告知赫德,意大利向阿姆斯特朗公司订购了一艘防护巡洋舰,“水下有一稍微厚些的甲板,煤及补给品储存量更多以及可以装载更多的舰艏发射鱼雷”。这其实就是意大利订购的“乔万尼·鲍桑”号巡洋舰。该舰是在“翡翠”号的基础上改进而成,主要将防护甲板的厚度增加到了1½英寸,并在舰艏和侧舷安装了三具鱼雷发射管,价格约为176000英镑。[207]
意大利海军“乔万尼·鲍桑”号巡洋舰,为“翡翠”级的改进型(Northumberland County Council Archive)
“乔万尼·鲍桑”号横剖图,可见其三段式防护甲板和双层船底结构(Le Genie Civil)
李鸿章因母亲病故,于1882年5月30日南下回籍守制。他守制期间两广总督张树声署理直隶总督,并以雷霆手段一举平定了朝鲜壬午事变。9月,结束守制回任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写信给赫德,表示有意续购数艘巡洋舰,并询问改进的巡洋舰价格,希望“比前两艘(指‘超勇’‘扬威’)大,沙龙和居住设施更好”。[208]金登干得知消息后立即询问了伦道尔,后者推荐中国购买“超勇”型或“翡翠”型,而不建议购买“超勇”放大型或“乔万尼·鲍桑”型。[209]
与此同时,李鸿章又于10月20日电询驻德公使李凤苞:
拟添购快船二只,赫德呈英厂图式,系照前订碰快船加长加大,每点钟十七海里,炮二十七吨,首尾二尊,装煤六百吨,吃水十八尺六寸,约价十四万镑,望速向英、德各厂查询,似此新式可用否,抑另改何式,价目若干?[210]
从李鸿章的这份电报中可以看出,他令李凤苞询问的应是“翡翠”型巡洋舰。同日,李鸿章还给李凤苞写了一封信,对于购舰的原委说得更加清楚:
前在英订购碰快船二只,此次赴援神速,颇资得力。廷议有欲乘势进图日本,责问球案者。鄙意师船太单,铁舰未到,尚难跨海远征,且碰快船亦嫌稍小,拟再筹款添制快船二号,属赫德寄送图说,另照单抄呈核。……又,“定远”“镇远”两舰在德定购,英人颇滋疑怨,添购快船似以英厂为妥。[211]
可见,在壬午事变中,“超勇”“扬威”二舰起到的关键性作用给李鸿章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且这次的“胜利”令中央政府十分振奋,甚至有“进图日本”,一雪琉球被吞并之耻的打算。但李鸿章考虑“铁舰未到”,远征日本时机尚不成熟,因此准备继续添购两艘改进型巡洋舰,并且出于平衡英、德利益的考虑,希望巡洋舰能在英国购买。
10月24日,李凤苞回电,出乎意料的是,他的意见却是并不赞成购买:
示添快船,向海部熟商,决不能与铁舰交锋,宜改三寸厚龟甲,方合英、德新式,俟呈图说。[212]
李凤苞的理由很简单:“超勇”这样的无防护巡洋舰,其生存能力是堪忧的。1882年左右,各国已经开始转而建造穹甲防护巡洋舰,继续建造无防护巡洋舰意义确实不大。但李凤苞不知道的是,赫德推荐的“翡翠”型和“乔万尼·鲍桑”型正是加装了穹甲的典型的防护巡洋舰。在未收到这些新型巡洋舰的图纸前,李凤苞仅凭想象便将之否决,实在有些武断。无论如何,李凤苞的回复直接断送了续购阿姆斯特朗巡洋舰的计划。
1883年1月2日,在收到了李凤苞呈送的伏耳铿厂防护巡洋舰图说后,李鸿章决定听从李凤苞的建议,将购买巡洋舰的目标转向德国,他致电李凤苞,询问“龟甲快船试订一只,几月可成”。[213]在得到李凤苞的回复后,李鸿章于10日决定“龟甲快船连炮三尊,价三百十一万七千马,望妥议合同,定购一只”[214]。3月16日,李鸿章上《续造钢甲快船折》,表示经李凤苞考较,赫德呈送的“翡翠”型巡洋舰方案“一遇风浪,则炮难取准,偶受小炮,即船已洞穿,徒欲击敌而不能防敌击,终不足恃”,且李凤苞已与伏耳铿厂签订合同,在该厂订造防护巡洋舰一艘(后来的“济远”舰)。[215]至此,订购防护巡洋舰的英德之争(或者说是赫德与李凤苞之争)以德国的完胜而告终。
“翡翠”号巡洋舰纵剖图(Le Genie Civil)
北洋海军“济远”号防护巡洋舰纵剖图(Verhandlungen des Vereins zur Beförderung des Gewerbefleißes,1896)
孰料在1883年年中,订购英国防护巡洋舰一事再起波澜。6月1日,金登干在致赫德的信中称:“我在A/261号及以后的通信中谈到的那艘改进了的智利新巡洋舰(‘翡翠’号),日本人目前对此‘显出有意接受的样子’。”[216]由于智利和秘鲁仍处于战争状态,该舰无法立即交付,因此金登干建议为了防止日本人抢购该舰,应立即将此舰买下。果不其然,2日,日本海军省通知在英负责购舰事务的伊藤隽吉和佐双左仲,表示已决定在欧洲订购铁甲舰和鱼雷炮舰,令其询问有关厂家。[217]16日,驻英公使森有礼向外务省发电,称伊藤和佐双在考察后认为可以直接向阿姆斯特朗公司购买“翡翠”号巡洋舰(该舰刚刚于6日下水),总价为176000镑。[218]
赫德在得到了金登干的建议后,立即反馈给了总理衙门,不置可否的总理衙门随即致函李鸿章,询问此事的可行性。17日,李鸿章复信总理衙门,表明了他的态度:
赫德商购碰快船一节,查阿摩士庄前代智利国所订碰快船一只,与北洋前购“超勇”“扬威”同式而价稍昂,曾求售于敝处,当属丹崖在洋查询。据复称,与德海部细商,该船一遇风浪则炮难取准,偶受小炮,即船已洞穿,徒欲击敌而不能防敌击,恐不足恃。盖其船通身用五六分钢片镶成,而首尾之炮过大,遇风颠簸,施放无准;初试洋时,每点钟尚行十五六海里,久则滞涩,仅驶十二三海里。“超勇”二船正坐此病。丹崖劝勿再购,是以回绝,即被日本买去亦不足惜。赫德称此次该厂又造一船,[219]比中国原有碰船稍大,似仍照前式扩充者,索价七十万两,适符前购两船之价,未免太昂。殊不若现在德厂续造穹面钢甲快船,炮台机舱等处皆有厚十寸及三寸钢甲遮护(一名龟甲快船,本年二月曾奏明订购一只),价仅六十余万,可在大洋御敌交锋,为西洋最新之式;俟法、越事少定,宜筹款照式再订购一二艘,其得力固远胜阿摩士庄之碰快船也。唯英人知敝处在德厂购船,忌嫉实深,赫德亦颇恨丹崖之洞察其弊,望以现在无此巨款,婉言复之为幸。[220]
可见,此时李鸿章的态度已是完全倒向德国,对阿姆斯特朗公司的设计根本不以为然了。22日,总理衙门上奏,表示宜购德造快船。[221]赫德随即电告金登干,请其婉谢购买智利防护巡洋舰。[222]
最终因为智利政府拒绝出售该舰,日本与阿姆斯特朗公司商购“翡翠”号的谈判也未能成功。甲午战争中,亟需添购军舰的中日两国再次向智利政府争购该舰,最终日本得手。该舰在编入日本海军后被命名为“和泉”,一直服役至1912年,此为后话。[223]
综观1881年至1883年间的改进型巡洋舰计划,阿姆斯特朗公司一共向中国推荐了三型军舰,最后却无一成功,李鸿章反而听从了李凤苞的意见而从德国购买了“济远”舰。以舰船设计的角度而论,“济远”舰与“翡翠”舰价格相近,但从火力角度讲,“济远”仅装备210毫米炮2门,150毫米炮1门,而“翡翠”则装备10英寸(约254毫米)炮2门,6英寸(约152毫米)炮6门,后者火力几乎是前者的2倍。从防护角度讲,“济远”舰的穹甲(3英寸)大大厚于“翡翠”舰(1/2至1英寸),且有厚重的舱口立甲防御炮台、轮机舱口等关键部位,但这种穹甲、立甲兼用的防护方式非但不能防御水线,反而使得军舰重心上升,已为后世学者普遍诟病(“济远”这种拙劣的防护方式仅出现了一例便被弃用了)。相比二者的水下防御,都没有设计双层船底,轮机舱也均为大通舱,可谓半斤八两,但“翡翠”号的锅炉舱被一分为二,而“济远”舰则未作划分。二者的航速相比,“济远”仅能航行15节,而“翡翠”则能航行18节以上。总的来说,“翡翠”舰在火力和航速方面大大优于“济远”舰,而在防护方面较逊,要说“济远”“得力固远胜”“翡翠”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1882年前后,近代防护巡洋舰刚刚走出襁褓,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英、德两国的设计显然都有许多未善之处,但“济远”舰上的不成熟之处比阿姆斯特朗巡洋舰更多。在第一艘防护巡洋舰的购造上,中国人算是交了一笔惨痛的学费。此事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李凤苞对英国公司的成见和对德国公司的偏袒,正如继任驻德公使许景澄后来指出的那样:“十八子(‘李’字的拆写,指李凤苞)偏执,致‘济远’误。”[224]另外,李鸿章过于倚重和听信李凤苞,而对赫德持有偏见和疑虑也是造成他误判的主要原因。后来李凤苞遭到言官群起弹劾,“济远”舰价昂质劣很大程度上也是把柄之一。言官们抨击李凤苞人品低劣、收受贿赂等虽然基本上是捕风捉影,但是“济远”舰购买的失误,李凤苞确实难辞其咎。[225]
随着乔治·伦道尔的离开和改进型巡洋舰购买计划的搁浅,这位近代军舰设计界的鬼才与中国的殊缘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1874年到1879年,乔治·伦道尔为中国海军设计的“蚊子船”、巡洋舰达5级13艘之多,更有许多未能付诸实施的纸面方案。在离开阿姆斯特朗公司后,乔治·伦道尔便淡出了舰船设计界,后来再未有新的作品问世。而阿姆斯特朗公司为填补他留下的空缺而从海军部聘来了大名鼎鼎的主设计师威廉·亨利·怀特担任新的造舰总监,由此,阿姆斯特朗公司更为辉煌的“怀特时代”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