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军队是否是“五都之兵”

三、齐国军队是否是“五都之兵”

“五都之兵”是齐国五个“都”的驻屯军吗?杨宽先生认为,“五都均驻有经过考选和训练的常备兵”,“在对外作战时,‘五都之兵’常常被用作军队的主力”。[12]笔者认为,这是简单从字面上推测而成的结论,齐国军队只由五个“都”的地方军队组成是不太可能的。

齐国的军队分为中央军与地方军两大类。东周时,列国普遍实行常备军体制,齐国在春秋时期较早地组建起一支规模相当的常备军。齐桓公时,管仲将国都划分为二十一乡,“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不可使杂处”(《管子·小匡》);建立了“三军”,《国语·齐语》记载:“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每军各一万人左右。“三军”是齐国的中央军,作战的主力。另外,齐国所属城邑也建立了地方军队,负责保境安民,这是地方常备军。春秋后期,鞌之战,齐军为晋军所败,齐顷公在后退时,“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左传·成公二年》)可见,地方军队负有保护城邑的责任。到战国时,齐国与其他列国一样,实行普遍兵役制,《周礼·地官·乡大夫》曰:“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不可能如有些学者所说,全国的军队大多驻防于“五都”。桂陵之战,齐城、高唐的地方军队被魏军击败,如果“五都之兵”是由驻屯于齐城、高唐等“五都”的地方军队组成的话,那么齐国军队在丧失了五分之二兵力的情况下,怎能在桂陵之战中战胜强悍之魏军?在五国伐齐的济西之战中,即墨大夫没有率领即墨的地方军队参战,而死在了燕军进攻即墨之役。当时,齐湣王也没有时间征召即墨等地的军队参战。因为齐湣王开始并未料到五国会攻齐,及至发现燕军已攻入齐国时,才匆忙任命触子为将,率领全国军队主力渡过济水,西进拒敌。可见,齐军主力并非“五都之兵”。

齐军的兵权由谁掌握?战国时,国君对军队的控制越来越严密,军权高度集中于国君之手,实行将军临战受命的制度。[13]《战国策·齐策一》:“秦假道韩、魏以攻齐,齐威王使章子将而应之。”《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因起兵,使田忌、田婴将,孙子为师。”齐魏桂陵之战,齐威王“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以上均为将领临战受命之例。从文献记载中可知,“五都”的地方军队由都大夫掌握,如果其规模大过中央军甚至就是中央军的五分之一的话,那么将严重影响到国君的地位和权威。都大夫执掌军队主力,也不符合将领临战受命的军权集中体制。从兵权的执掌看,“五都之兵”不可能是齐军的主力,只能是协同作战的一部分。另外,济西之战,齐军主力迎战五国联军,“五都”中的高唐首先被攻克,平陆被魏国占领,南城所在的淮北之地也被楚国占领,徐州被鲁国占领,可谓“五都”自顾不暇,何来“五都之兵”?“五都之兵”只见于齐国伐燕这一处记载,在齐国的其他战争中都没有记述“五都之兵”。

如果如《战国策·齐策一》所说,齐军的作战能力“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管子·七法》中对军队战斗力的期许也有近乎相同的表述:“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圉。”)那么战争爆发时,临时从“五都”调集军队,按照东周时的交通条件,加之“五都”相距甚远,军队的集结显然不可能做到如此迅速。另外,如果边境重镇的兵力被调走,那么边境防务由谁负责?《战国策·燕策一》说:“济西不役,所以备赵也;河北不师,所以备燕也。”显然,章子率领的“五都之兵”和“北地之众”,其中“北地之众”是河北的地方部队,而“五都之兵”,从战国时齐国的边防重镇看,很可能指的是齐国北部五个军事重镇的兵马,可能包括临淄、徐州、饶安、河间、桑丘等都邑。[14]《左传·成公六年》记载:“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可见春秋时期即有地方军队作为主力出征的史实。《孟子·梁惠王下》:“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可以说,齐宣王在伐燕一事上,始终徘徊在“取”与“勿取”之间,结果齐军在燕人的反抗和秦、楚等国的打击下仓皇撤出。齐王对伐燕重视不够,出动以北部军事重镇军队为主力的齐军伐燕是完全有可能的。

齐国地方军队的主要作用是什么?以齐魏桂陵之战为例,齐国对此役给予了高度重视,当时魏国的军队战斗力非常之强,《荀子·议兵》曰:“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并得出结论:“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齐魏马陵之战中,孙膑谓田忌曰:“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从兵力上看,齐国派出了相等数量的军队,(《孙膑兵法·擒庞涓》:“梁君将攻邯郸,使将军庞涓带甲八万至于茬丘。齐君闻之,使将军忌子带甲八万至。”)其中包括齐城、高唐的地方军队。因为齐军成功实施了示疑策略,齐城、高唐的地方军队被魏军击败,起到了麻痹魏军、疑敌的作用,使庞涓后来错误地决定丢弃辎重兼程追击齐军,而齐军的主力并未受损,“孙子弗息而击之桂陵,而擒庞涓”。从中可见,地方军队并没有承担主攻的任务,只是在齐军中起辅助作用。

“五都之兵”等同于“五家之兵”吗?

《史记·齐太公世家》“五家之兵”条,《集解》引《国语》曰:“管子制国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以为军令。”《战国策·齐策一》“五家之兵”条曰:管仲军令,始于五家为轨。两则文献的注释是一致的,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居于一起,“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这是一种社会与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管仲断言:“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国语·齐语》)五轨制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政治军事体制。

可见,“五家之兵”与“五都之兵”都可代指齐军,但侧重点不同,“五家之兵”更侧重的是军队的内部编制,这是与其他列国军队所不同的;“五都之兵”则是以拥有强大战斗力的军事重镇的军队指代齐军,更体现了齐国边防军队对列国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