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同名推断“葵丘”地望极易误入歧途

三、仅靠同名推断“葵丘”地望极易误入歧途

很明显,作为地名,“葵丘”并不具有唯一性。除杜预《左传注》提到的“临淄西”和“外黄县东”两个“葵丘”外,《水经注》提到河东汾阴也有一个“葵丘”[7],再加上《春秋古地》和《唐荣胡子墓志》所载的邺县“葵丘”,已经有四个“葵丘”。笔者以为,在历史上实际存在过,但未被传世文献记载下来的“葵丘”恐怕还要更多。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葵”是一种古人非常熟悉的蔬菜,曾被称为“百菜之主”,在《诗经》《左传》《周礼》等先秦典籍中均有记载。理论上,只要某个丘陵地带适合种“葵”或长满了野生“葵”,此地就有可能被习惯性地命名为“葵丘”。因此,以某地有“葵丘”之地名即断其为诸侯会盟之“葵丘”,极易误入歧途。在考证古代地望时,“古今同名”只能作为参考,无法构成关键证据。因此,仅据杜预“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之说,就将诸侯会盟之“葵丘”定于今河南民权林七一带,无疑是不够慎重的。至于日本作家井上靖在民权捐资修建“葵丘寺”,应该是花了一笔不明不白的冤枉钱。[8]此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