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癸卯年,即光绪二十九年(1903),此时戊戌变法失败,八国联军入侵,面临内忧外患的清政府已经走向衰亡,而统治者仍试图改革,以避免王朝终结。清政府在科举方面的努力和创新体现在废除钳固士人思想的八股文,1901年清政府下谕:乡、会试头场试中国政治,考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艺学、策论,并试《四书》义,《五经》义各一篇。以上一切考试,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序。朝廷科举谕令中明确规定,考核的内容重在中国政治的治理史事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治国方略,由此西学的内容被增加进来。

湖北省举办的癸卯科乡试,积极响应清政府的谕令,第一场第一题为“管仲为政四民不使杂处论”[2],这是春秋时期管仲治理齐国内政的重要措施,《国语》《管子》里有详细记载。《国语·齐语》记载:“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易。’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四民分业”是春秋时期管仲管理齐国百姓的方式。在管仲看来,把人的职业分工世袭化,能够保证兵源和军赋,且借助政治的力量按比例安置社会成员,便于生产技术、技能和知识的传授,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秩序。[3]

管仲提出和推行的“四民分业”定居的治国策略,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各个朝代的评价和定位也有所不同。自管仲提出“四民分业”的理念之后,儒家学者沿袭使用,如《穀梁传·成公元年》记载:“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荀子·王制》也记载:“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只是管仲注重的是“四民”的经济分工,儒家看重的是“四民”的等级分层,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尽分守职”的伦理要求,这在先秦时期有引导人们树立正确价值观、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意义。[4]到了唐宋时期,社会的职业结构发生变化,“四民分业”的界限变得模糊乃至混杂,已无法涵盖城市居民职业的广泛性。[5]由此可知,“四民分业”的存在方式随着时代发展,其形式和作用有所变化。

到了清代晚期,士人们如何看待管仲的“四民分业”策略呢?通过解读光绪癸卯科湖北乡试“管仲为政四民不使杂处论”答卷,可以大略知晓。这次乡试,湖北正榜取士60名,副榜9名。目前收集到的主要是张济川、左树玉、宋康复、曹林、邓殷源、刘克家等士子的答卷,其中张济川是乡试第一名,宋康复为第四名,左树玉为第三十六名。这些士子在答卷中对管仲“四民分业”的国策进行分析,得到主考官也即主流文化的认同,在清末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