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薄弱学校的概念及特征简析

第二部分 薄弱 学校的概念及特征简析

“薄弱学校”一词最早出现在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86年3月颁发的《关于在普及初中的地方改革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通知》明确要求“特别要注意采取有效措施,搞好薄弱初中建设,使这些学校的校舍、办学经费、师资水平、教学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有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当时国家教育委员会只是针对贫困地区一些较薄弱的初中学校所提出的,从文字上看,薄弱学校的“薄弱”主要集中在校舍、办学经费、师资水平、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但文件并没有对“薄弱学校”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后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有效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上好学”。这对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提出薄弱学校建设到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完成“有学上”到实现“上好学”,充分说明党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薄弱学校”的改造这一课题。

对于薄弱学校的“薄弱”现象,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前司长李连宁曾发表过这样的看法:薄弱学校主要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学校管理、生源质量等方面比较薄弱,从而造成教育质量不高,其中关键的是管理,其他诸项是相对的。

1998年11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若干意见》指出,在大中城市的一些中小学中,或因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或因领导班子力量不强、师资队伍较弱以及生源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学校管理不良,教学质量较低,社会声誉不高,学生不愿去、家长信不过。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薄弱学校形成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办学条件较差”,二是“领导班子力量不强”,三是“师资队伍较弱”,四是“生源较差”,五是“社会声誉不高”。

一、薄弱学校的概念

从以上论述来看,“薄弱学校”就是指在某一特定教育阶段、特定区域内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教育质量相对偏低、社会声誉不高的学校。对于这一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特定教育阶段

所谓“特定教育阶段”,就是特指基础教育阶段,它不仅包括我们常规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初中和小学,而且还包括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及技术学校等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特定区域

所谓“特定区域”,就是指某一特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条件不同,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了各类学校发展迥异的不同处境。

(三)办学条件差

所谓“办学条件差”,就是指学校的硬件设施不足等情况,这包含校舍破败、设施陈旧、办学资金短缺、师资生源不够优秀、教师待遇低等情况。

(四)教学质量差

所谓“教学质量差”,就是指学校由于管理效率等原因而无法达到上级及社会要求的合格标准,存在辍学、厌学以及优质师资生源流失严重等不良现象。

(五)社会声誉不高

所谓“社会声誉不高”,就是指学校获得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关注程度偏低,难以取得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肯定和信任,因此很容易陷入“开始薄弱—内外失助—更加薄弱”的恶性循环。

二、薄弱学校的特征

办学条件较差。从总体上来看,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陈旧、落后,校舍破旧不堪,有的甚至是危房,生均面积不足,难以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学校图书资料短缺,实验室、功能室设备简陋;学校教育教学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内部管理低效。学校的行政班子组织涣散,没有凝聚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没有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学校办学思想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不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教学质量较低。从整体上看,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普遍较差,学生巩固率、升学率等各项指标均低于本地同级同类学校。因为师资的不配套,学校根本无法或很难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学校教育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素质教育办学标准。

社会声誉不高。薄弱学校基本上是采用属地化招生,优秀生源往往被重点学校优先录取,由于这些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造成薄弱学校处处劣势,这也进一步加重了社会对薄弱学校的负面评价。

综上所述,薄弱学校的“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方面不足,主要表现为办学条件差,即校舍简陋,教学设施陈旧,办学经费不足,图书资料等相关教学资源短缺。二是软件建设方面不足,主要表现为行政班子涣散、管理水平低下,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的要求,教学质量不能令社会满意,学校的办学效益与质量低下,社会评价基本负面。

三、薄弱学校的界定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薄弱学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存在一个与谁比、怎么比的问题。比如一所城区学校相比另—所城区学校,它在各方面是属于薄弱学校,但是这所城区薄弱学校与农村地区的学校相比又不属于薄弱学校,特别是在当下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下更是如此。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界定学校是否薄弱就需要采用不同的衡量标准,不能一把尺子到底。

对于薄弱学校的界定,我们必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需要建立一个具体量化的、可操作的薄弱学校指标体系,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就是薄弱学校。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动态管理这个薄弱学校的衡量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这个衡量标准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变化。

总之,薄弱学校是相对而言的,其本质特征就是指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因长期缺乏办学活力和凝聚力而导致办学条件弱、教学质量低、社会信誉不高的学校。当然,有些达到了合格标准的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办学质量及社会声誉等方面也同样存在相对薄弱的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或处理不好,也有可能变成新的薄弱学校。因此,改造与发展是学校生存的一个永恒的课题,薄弱学校的改造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