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纳教育视角下的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权诉求本质及应然规范的构建总结

(四)对全纳教育视角下的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权诉求本质及应然规范的构建总结

1.对全纳教育视角下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权诉求本质的总结

在研究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之时,很多学者从社会权、公民权、生存权、学习权的角度剖析了受教育权的权利本质,但笔者认为,它们都是一般的、表象的权利本质,而它们更深层的权利本质则是自由权基础。自由权,不仅是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本质,也是社会权、公民权、生存权、学习权等的基础,在通过正当程序的权利诉求,最终实现的也是自由权。作为全纳教育的个性、多元、平等的精神内涵,其实质也是自由权,因此,自由权是全纳教育视角下的残疾人受教育权诉求本质。

2.对全纳教育视角下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权诉求应然规范的总结

笔者从权利文化的构建、权利秩序的构建、权利制度的构建,对如何构建全纳教育视角下的残疾人受教育权诉求应然规范进行了阐述和研究,并认为,权利文化是其构建的基础,权利制度的产生是对权利秩序的凝练和约束,它不仅包括制定法,也包括习俗、规范、一般性秩序等相关内容。在制度的构建过程中,“不存在只有好处而没有缺点的制度”,并始终应该以“残疾人的特殊需要服务”为中心,此外,还要把基于道德的同情和基于法律的义务区分开来,各自放到合适的位置,才能有助于权利制度的良好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