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羁押” 的意思是指羁押措施不是基于生效判决而采取的,而是在判决之前采取的,是基于犯罪嫌疑人会妨碍诉讼、逃避惩罚的一种假设。未决性的特点强调适用羁押必须非常慎重,只有在穷尽其他办法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所以国际上规定了许多关于羁押适用的标准和原则,西方国家的立法中规定了独立的羁押程序,来防止羁押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我国羁押与拘留、逮捕的关系比较复杂。总之,我国羁押是不独立的,依附性是我国羁押程序的主要特点,也是区别于国外羁押程序的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