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第三节 域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我国在2012年 《刑事诉讼法》 中正式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至今该项制度已实施了近6年,有不少学者已经对此制度开展了实证调研。由于诸多原因,现行立法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操作细则并无过多设计,这或许是为了先从司法实践中获取比较丰富的实践反馈,然后再总结归纳出一套适合我国适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西方的历史比我国悠久,所以相应的配套规定更加完善、成熟。虽然我国的司法制度与域外各国的司法制度差异较大,但是随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项制度的逐渐融合,相互之间的借鉴吸收越来越被各国立法所青睐,认真学习领会域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观察它的发展脉络、完善路径,对于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