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羁押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未决羁押制度的 历史沿革

“最可靠、最必须、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7]研究未决羁押制度,对制度历史进行考察研究,探索它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是研究之初必不可少的程序。在原始社会,人们是通过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不需要第三方的居中裁判,所以也不存在第三方设置的羁押程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逐渐有了国家的存在。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国家制定了权威的法律来规范社会大众的行为,并通过国家强制力来约束、惩罚违反法律的行为,于是一系列法律制度便出现了,其中就包括未决羁押制度。所以,羁押 “它是随国家和法的产生而产生,伴随逮捕的存在而存在,人类历史上有了刑律就有了对罪犯的捉拿羁押和关押”。[8]未决羁押制度的历史发展与整个司法制度的发展紧密相连,经历了一个由简到繁、逐步完善、逐渐独立的过程,总而言之,未决羁押制度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