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的期限
2026年02月27日
(一)拘留的期限
根据目前的立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时间是3日,3日以内侦查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但是在司法实践中,3日以内提请批捕的情况几乎没有。为了应对特殊情况,立法规定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在7日以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据此可以理解为拘留羁押的法定期限最长是7日。拘留羁押的期限计算在1996年又规定了两种特殊情况,1996年 《刑事诉讼法》 废除了收容审查制度,收容审查的部分内容被吸收进入 《刑事诉讼法》 当中,1996年 《刑事诉讼法》 规定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另外对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先行拘留。因为之前针对这两种情况设置的收容审查制度被废除,这两种情形被吸收到 《刑事诉讼法》 当中。立法根据犯罪情况将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特定化,对他们规定了更长的拘留期限,对此类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在30日内申请批捕,同时规定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时间是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逮捕书的7 日以内。据此,上述犯罪嫌疑人拘留羁押的时间将是37日。大体上看,中国的刑事拘留在某些方面类似于西方国家法律中的紧急逮捕或者暂时逮捕。[8]但是,西方国家的紧急逮捕时间较短,《法国刑事诉讼法》 对拘留的羁押时间规定为48小时。日本的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其逮捕类似于我国的拘留,时间一般也为48小时,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