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心目中真正的诗人和艺术家
柏拉图的摹仿说和灵感说都是拿来证明诗不如哲学,诗人不如哲学家。灵感说不是摹仿说的一种“补偏救正”,两说异曲同工,目的是一致的。(《斐德罗篇》245a谈到“狂”的问题时,分狂为四等,第一等是哲学家的狂,第二等是诗人的狂,就狂论狂,诗人还是不及哲学家。)汝信同志认为:“柏拉图从来没有把灵感和摹仿对立起来,更没有在任何地方说过有这样两种不同的诗人(‘灵感的诗人’和‘摹仿的诗人’)或艺术家。”(汝信:《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哲学研究》1961年6期,第63页。)这话是有根据的。但在柏拉图心目中,除了“摹仿的”、多少有“诗神凭附”的一般诗人以外,的确还有一种“真正”的诗人。这种真正的诗人,把真善美三者统一来体会,有真正的知识,真正的情感和理想,这种真正的诗人,柏拉图不称之为诗人,以示区别,而称之为哲学家。在他的理想国里,真正的哲学家才配做真正的诗人,好像真正的哲学家才配做真正的政治家一样。汝信同志引《理想国》599b的译文中有“真正的艺术家(即指哲学家)对自己所摹仿的东西(即理念)具有真知识……”(汝信:《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哲学研究》1961年6期,第60页。)一段,“即指哲学家”“即理念”注得恰当,译文“真正的艺术家”是根据裘威特的英译the real artist而来,虽然希腊文原文并无这几个字,别的译本,亦不这样译,但对于原文的意思却反而能明白说出,毫不违背。在《斐德罗篇》里,柏拉图把人分为九等,第一等是哲学家或爱美者或艺术家或爱者,第六等乃是诗人或摹仿的艺术家。(《斐德罗篇》248d)这些第一等里的爱美者或艺术家或爱者都是合乎哲学家标准的艺术家,当然包括合乎标准的诗人在内。在柏拉图的衡量下,世间有两种不同的诗人,但这两种并不是一种是灵感的诗人,一种是摹仿的诗人,而是一种是一般摹仿“影子”属于第六等的诗人,一种是合乎哲学家标准与哲学家媲美属于第一等的诗人。《会饮篇》中第俄提玛的启示里,所描写的过程,就是哲学家同时亦是艺术家的勤修苦练的过程,这里的诗人当然不摹仿“影子”,也不靠一时心血来潮的灵感,而是靠长期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的学习和修养。这种人从幼年起就应该倾心向往美的形体,从爱一个美的形体,看出一切形体的美,都是一贯相通的,然后推广到一切美的形体,再进一步,就应该把心灵的美看得比形体的美更可宝贵,学会看到行为和制度的美,更进而看到各种学问知识的美,最后他望着美的大海,凝神观照,心中无限欣喜,于是孕育无量数的优美崇高的思想语言,得到丰富的哲学收获,终于豁然贯通那涵盖一切以美为对象的学问。(《会饮篇》210a—211c)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柏拉图的理想人格是哲学家与艺术家合一的。他的“理念论”所说“理念”或“理型”(idea),从逻辑观点言是理,从心理观点言是物,亦理亦物,亦哲亦诗,这是柏拉图思想的特点。西方两千年来,柏拉图学说,源远流长,深入人心,受影响的不仅是哲学家、科学家,尤其是诗人、艺术家、教育家、政治家、宗教家、社会改革家,的确值得我们深入的探究分析和批判。
(《文汇报·文艺副刊》1962年9月18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