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惑溺
【解题】
惑溺,指沉迷于某事或某物,难以自拔。人有所好,所好之事也分善恶。好书法,好琴瑟,好出游,甚至爱情等,正常的喜好怡养性情,增加生活情致。但好聚金玉,好妒他人,沉迷其中,往往害人害己,丧志毁道。本门7则,选1则看看。
【原文】
贾公闾①后妻郭氏②酷妒,有男儿名黎民,生载周③,充自外还,乳母抱儿在中庭④,儿见充喜踊⑤,充就乳母手中呜⑥之。郭遥望见,谓充爱乳母,即杀之。儿悲思啼泣,不饮它乳,遂死。郭后终无子。(3)
【注释】
①贾公闾:贾充,字公闾,平阳襄陵(今山西省襄汾县东北)人,三国曹魏末期至西晋初期重臣,曹魏豫州刺史贾逵之子。西晋王朝的开国元勋。②郭氏:贾充的后妻,郭槐,又名玉璜。封广城君。③载周:刚满一岁。载,年,岁。④中庭:庭院;庭院之中。⑤踊:向上跳;跳跃。⑥呜:亲吻。
【品读】
人心狠毒,不知归反,郭氏因妒直接或间接谋害别人性命。贾充有个儿子,取名为黎民。一岁的时候,乳母抱着小黎民在庭院中玩耍。正巧,贾充从外面进来,小孩子见到爸爸了,高兴得在乳母怀中一跃一跃的,手舞足蹈。贾充就走过去,将儿子亲了一下。后妻郭氏远远看见了,认为贾充爱上了乳母奶妈,竟然立刻把乳母杀了!黎民失去了每天照顾他的乳母,因想念而不停地啼哭,也不吃别人的奶,终于饿死了。贾充和郭氏最终没有儿子。小孩子见到亲人欢喜是天性,父亲亲儿子也是天性,可郭氏妒杀乳母则灭绝了人性。一个周岁的孩子因思念而不食死去,小小孩子的心中已植入了善和亲,成人的世界却扭曲得可怕。
郭氏妒能杀人,这样的家教熏养出来的女儿更是暴虐。晋惠帝时,贾南风为后,贾后之妒也不亚于母亲,手段往往残忍而极端。不仅曾手杀数人,有妃嫔怀孕,她直接用戟掷打孕妾,胎儿“随刃堕地”。
在郭氏贾后眼里,别人的生命可以无视,甚至可以随意剥夺,她们的行为也反映了魏晋那个时代奴婢的处境。石崇家的宴会上,客人行酒不喝就杀数位美人;王恺因吹笛伎人偶尔忘了个音,马上“打杀之”,血溅现场且脸色都不变。曹操府中有一歌妓,声音清亮悦耳,但脾气不好。曹操欲杀又爱惜其才,不杀吧心里不能忍。后来,选拔了百人培训,有一人技艺成熟了,曹操立马将脾气不好的歌妓杀了……魏晋是人性解放的时代,但对于依附命运的奴婢,一不合意就杀,一有失误便是死,解放之门对她们永远是关闭的,门第里的解放多少也就有了虚伪的色彩。到了滥杀无辜、没有人性的时代,那离亡国也就不远了。
【扩展阅读】
导言:魏晋有的贵族,高傲且无行,个人喜好一旦不能满足,对方一旦稍有失误,便伤害其性命。残忍者还不是一两人。
1.魏武有一妓,声最清髙,而性情酷恶。欲杀则爱才,欲置则不堪。于是选百人一时俱教。少时,还有一人声及之,便杀恶性者。(《世说新语·忿狷》1)
2.《王丞相徳音记》曰:丞相素为诸父所重,王君夫问王敦:“闻君从弟佳人,又解音律,欲一作妓,可与共来。”遂往。吹笛人有小忘,君夫闻,使黄门阶下打杀之,颜色不变。丞相还,曰:“恐此君处世,当有如此事。”(《世说新语·汰侈》1刘孝标注)